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批示和盛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前阶段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和重要大型活动涉及区域、场馆等为重点,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的建筑合法性及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3、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
4、重要大型活动场馆及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
6、辖区内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二)排查整治的措施:
1、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4、重要活动场所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四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5日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重要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守重点场所,严管重点单位,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到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整治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对自身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整治验收情况书面上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将抽调人员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由公安部消防局、盛市统一部署,是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下半年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我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抓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治行动。对此,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有效途径,广泛排查,深入整治,确保火情持续稳定。以时不我待的态度和顽强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对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务求实效。要借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集中解决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四)措施到位,提高水平。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投入,在人员、经费、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五)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多层面推动全县传播媒体通过专刊专栏专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跟踪报道专项行动。要充分协调媒体,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报道先进典型,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六)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分析研判工作,整治过程中,要实行进展情况小结和相关数据每月一报,以便县政府全面掌握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12月23日前将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县消防大队。
实施方案 篇2
一、总体目标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围绕“四分开”,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加快推进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目前市人民医院已于20xx年1月1日施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上级医改工作要求,县级医院于7月1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法人治理、支付方式、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
(1)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为上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左右,市财政补贴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落实省物价局统一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市政府将按照投入政策,切实保障我市县级医院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
(2)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市政府落实对所办医院出资责任,严禁县级医院举债建设。市政府将县级医院药品差价补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采取“按季拨付、年终清算”的方式,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明确补助范围和标准,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医院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投入政策。对县级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市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对县级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县级医院的政策性亏损,由市政府核定补助。
对县级医院历史形成的债务,进行清理和锁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逐步研究解决。
2.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并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1)改革编制和岗位管理。落实国家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根据县级医院的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县级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审批或备案编制内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经我市卫生局同意,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稳妥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
(2)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才倾斜。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合法合规收入水平总体不降低。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3.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管委会,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完善监管机制,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的监管。
4.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积极落实《河北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方案》,鼓励县级医院在职或退休骨干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通过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政策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诊治在我市范围内能够基本得到解决。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中医科能力建设,提高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对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5.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县级区域化平台建设,将县级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新农合管理系统及卫生监督、疾控和妇幼管理系统实现有效衔接,加快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感染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和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药房管理、财务管理、医疗保障结算等综合业务管理。积极推进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疑难重症会诊和远程教育等服务项目,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发挥县级医院在区域信息平台中的作用,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将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无缝隙连接,实现院内诊疗一卡通。
6.配合做好监测评估工作。县级医院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医院改革监测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全面了解掌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成熟经验。
(二)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县级医院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口支援工作,在互惠互利、自愿结合、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合作、人员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转诊等途径,建立纵向组合式的对口帮扶体系,发挥和增强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有效落实分级医疗制度,降低医院运行成本,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发展特色专科,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县级医院药品统一从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杜绝网下采购。非基本药物采取二次议价的方式,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确定我市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不超过我市GDp增幅。积极探索收费方式改革,开展按病种收费不少于8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力度,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量不少于50种,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四)全面改进县级公立医院服务和管理。落实诊疗规范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行为,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卫生行业监管和基本医疗保障监管,健全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财政和医保资金拨付挂钩。改进群众就医服务,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优化医院门诊环境和流程,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程,力争20xx年底前,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五)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落实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市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医改办、卫生局、和财政局牵头负责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及时沟通,密切合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调。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编委办负责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岗位设置及绩效工资制度。市社会保障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医保费用补助标准调整和基金支付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医改资金,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投入到位;对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按政策进行测算、核实并落实补助;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物价局负责落实省物价局统一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执行省级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市卫生局负责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制订县级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合理确定各类药品使用比例,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调整,拟定实施方案和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市医改办要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财力保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测算,加大资金投入,纳入预算管理,及时拨付到位。要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政府投入方式的完善,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运行和补偿机制,促进县级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明确步骤,确保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认真组织考核,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按照石市的整体部署和要求,20xx年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安排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为全面实施阶段,县级公立医院7月1日起同步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推进各项改革;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总结经验阶段,各相关部门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书面报市医改办,市医改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实施方案 篇3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的基本精神,结合宇航学院发展现状与学科特点,推进本科生博雅教育和本研一体化培养机制;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提升学院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 组织保障
宇航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基本成员为各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学院专职辅导员担任秘书。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的起草、完善和执行,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和调整。
学院下属各系所成立本科生导师制执行分组,配合学院工作小组开展导师制的实施,主要任务是确保本系所导师数量和质量,协助学院工作小组完成本系所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导师制工作研讨会。
三、 实施范围
1、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从20xx级学生开始试行,逐步覆盖全体本科生。
2、本科生导师岗位主要由宇航学院在职教师担任,也可以由能达到导师岗位职责要求、热心宇航学院教育事业的其它学院教师、离退休老教师、社会知名人士、校友担任。
3、学院受聘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研究为主型)均应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承担学院所要求的担任本科生导师的任务。
四、 聘任基本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熟悉教育规律;
3、关心热爱学生和人才培养工作,奉献精神强;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适合本科生导师工作需要。
五、 岗位职责
1、思想层面。及时发现和了解被指导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品质、思想状况等,对学生进行道德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层面。关心学生的学业状况,重点在两个意识的培养:创新意识和自信意识。从专业兴趣、学习观念(目标、动力、方法)、科技实践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发现学习成绩突出和有特长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因材施教的'特殊培养计划,促使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3、生活层面。关心学生的生活,重点在两个能力的提升:自主规划和自我控制能力。指导学生自主安排日常生活,合理进行个人消费,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学会过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
4、成长层面。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简要的成长档案。提高学生应对挫折的承受力,激发学生自尊、自爱、自主、自信意识,学会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指导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培养学生的爱好和特长,引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为将来正确选择职业打好基础。
六、 实施方案
结合自身特点,面向不同年级,导师制和导生制相结合的模式。
1、实施原则
1)发展性原则:师生协商,共同成长;
2)个性化原则:尊重个性,面向创新;
3)分阶段指导原则:按照年级特征进行指导;
4)特殊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对有特长的学生要提供特殊指导,形成有利于特殊人才成长的环境;
5)关注“边缘化”的原则:对内向、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家庭情况特殊的学生个体要特别关注。
2、实施办法
1)采取“学生申请,双向选择,学院聘任”的基本流程进行。学生自主选择导师和学院配备导师相结合,以学生自主选择为主,学院发给聘书。
2)导师个人申报后,由导师制工作小组审议,批准后备案;
3)学生自愿申报导师,由师生双方相互选择。导师在同一届学生中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4)导师独自承担本科导师的各项工作。
5)新生入学后,从第二个学期补考结束后启动选聘工作,期中考试前完成聘任。
6)学生与导师的关系允许调整。学生可以选择中途更换导师,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导师。
2、与导师制配套的导生制
由同一导师指导的博士生、研究生担任,可协助导师指导学生。一方面可协助导师将指导工作精细化,另一方面利用导生与低年级学生年龄差距小、对学生需求理解强的优势,在导师和学生之间起到有效的协助、联系和反馈的作用。
导生制与导师制配套,目的在于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和能力,增强学生对学院的归属感,促进师生双方的相互了解,便于人才的选拔和个性化培养。导生制用于辅助和完善导师制,导生不能代替导师履行其应有职责。
七、 工作要求
1、导师根据学生的个性成长需求,对被指导学生进行思想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一、二年级本科生导师侧重在专业引导、大学生活适应和生涯发展辅导方面;三、四年级本科生导师侧重在专业指导方面,包括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
2、导师要及时了解被指导学生的思想动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指导频率,视学生状态和需求而定。
3、为每一位导师建立工作档案,为每一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导师要在《宇航学院本科生发展辅导档案》中按照规范记录指导过程并签字,作为考核的指标之一。
4、定期开展导师经验交流与研讨,使好的经验和做法得以推广等。针对一些重点案例和特殊情况,定期与辅导员、学院领导开展分析会诊工作。
5、学院鼓励导师前往沙河校区对低年级学生开展指导工作,并为导师两校区往返提供便利条件。
6、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过程要注意:本科生导师不是研究生导师,可在适当的时机对学生进行点拨,但不要干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节奏。
八、 考核与奖励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档案,按照导师岗位职责要求评价导师的工作绩效。根据导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与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合作与探索实践、身心健康与发展等四个方面的指导情况,考核导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工作量计入KPI考核体系。对导师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比例约为本科生导师总数的10%。被评为优秀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在年终考核、专业职务晋升、岗位评聘、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
九、 附则
本方案从20xx级学生开始试行,逐步探索适合宇航学院本科生发展的导师制实现形式,为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提供新的经验。
宇航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
20x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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