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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培训方案

时间:2024-10-10 19:22:29 维泽 方案 我要投稿

农民培训方案(精选12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民培训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民培训方案(精选12篇)

  农民培训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看准方向,积极探索,勇于突破,通过引导和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自由、平等和尊严,促进试点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

  二、试点目标

  ——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和平等就业制度。全面消除制约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有序流动、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城乡和全社会合理配置,稳步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和城镇就业总量,力争城镇从业人员规模达到城乡从业人员总规模的60%以上,从而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强化信息服务手段,实行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服务高效、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制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形成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建立与城镇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与分类实施的原则,在保障项目上,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保障对象上,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等纳入城镇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将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妥善处理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制。深化户籍制度、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等制度改革,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制度,满足农民工的生活和发展需要,促进农民工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

  1、清除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彻底废除各种针对农村和外来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取消一切针对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享有就业机会,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2、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和省政府1号文件精神,面向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落实好城镇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的一次性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将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农村被征地劳动者和国有农场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

  3、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统计制度。兼顾城乡劳动者就业特点,合理确定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标准。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健全城镇失业登记制度,定期分析、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将在城镇就业或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以及外出经商的本地户籍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统计范围。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被征地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

  1、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延伸到乡村。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按核定的编制和有关规定足额列入财政部门预算。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指导,实行"以钱养事"的办法,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公益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参保办法参加社会保险,所需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至少聘用1名专职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安排落实。在村组聘请劳务输出联络员,县(市)财政根据工作任务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

  2、建立贯通城乡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按照"金保工程"的总体要求,把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逐步实现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五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贯通。试点市(县)就业服务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全程信息化。加强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信息的收集和,实现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在社区设立电子显示设备,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社区直接查询劳动力市场信息。鼓励企业制作招聘信息电视广告片,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途径用工信息。实时更新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3、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高效的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制定就业服务计划、项目、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事务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制定实施专项就业扶持政策措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推行就业再就业服务目标任务项目化,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工作机制。实施以下岗失业人员为对象的"再就业援助行动",以进城务工劳动者为对象的"春风行动",以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为对象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等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改革和完善培训补贴方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形成惠及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统筹规划,综合布局,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当中择优认定一批优质培训资源,形成能够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组织体系。加大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和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投入,充实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发挥其在就业培训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农民转移就业需要,通过收购、兼并和政府资产划拨等方式,改造利用农村关闭、闲置的中小学,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就近就地组织农民参加转移培训,向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就地就近转移。

  5、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效应,鼓励城乡劳动者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适应能力。强化培训与用工、培训与就业以及培训与鉴定的.结合,大力发展定向、订单培训,推广校企联合培训,建立"培训—鉴定—职介—用工"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建立培训效果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监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促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导企业注重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制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计划,落实资金安排,实施以城乡新生劳动力和退伍士兵为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项目,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为对象的再就业和创业培训项目,以进城农民工为对象的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对象的转移就业培训项目。

  (三)切实保障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与录用的劳动者依法订立并规范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及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指导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续订、签证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根据餐饮、娱乐等行业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督导,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履行、签证等情况作为用人单位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

  2、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对农民工和城镇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对有关人员予以制裁。在农民工分布集中的建筑、交通、水利、餐饮等行业以及有欠薪记录的企业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建筑工地设立"建筑项目用工公示栏"。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落实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贯彻落实《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相关规定,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加大对各种侵害劳动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受理、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四)妥善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1、依法将农民工全面纳入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将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面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承担责任并支付全部费用。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建筑、交通、矿山、危化等高风险行业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2、多途径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随所在单位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医疗保险。对使用农民工较多且缴费能力不足的单位,可按照"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为患大病后自愿回乡治疗的参保农民工提供医疗结算服务。

  3、稳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凡是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1年以上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代为扣缴个人应缴部分。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按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各地可根据农民工的就业特点,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开辟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缴费绿色通道。

  4、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对在城镇单位就业的农民工,用人单位按照使用城乡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劳动者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失业后,失业保险费和门诊医疗补助费按月领取,并可自主选择在参保地或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同时通知失业的农民工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和失业保险待遇经费划转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保险金。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代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并提供相应的再就业服务。

  5、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办[20xx]29号文件精神,积极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城镇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由当地政府在本行政区内为被征地农民调剂必要的生产用地,确保其基本生活口粮,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地区的被征地农民,要通过异地移民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并纳入安置地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实施综合配套改革

  1、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按照鄂政办发[20xx]86号文件精神,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统称"湖北居民户口"。试点期间,按照基本准入条件,允许下列类别人员在城镇落户:一是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的农村人员;二是在城镇投资、兴办实业达到一定规模、符合当地落户标准的农村劳动者及直系亲属;三是在当地有突出贡献且获得县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四是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五是在城镇有遗产继承、能保障生活需要或有赡养义务的农村劳动者。办理户口只限收工本费,一律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等其他费用,严禁有关部门借机收取相关费用。

  2、保护农村劳动者土地承包权益。依法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纠正违法收回农民工承包地的行为。农民进城务工期间,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委托代耕或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农民工以土地换安家费、以土地换保障等实际可行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使农民工彻底与土地脱钩,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定居和城市化发展。

  3、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流入地政府教育部门指定到公办学校就读。各地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将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纳入政府助学范围。对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办学质量。

  4、多渠道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必须建有职工公寓。农民工集中的工业园区,可由政府、企业共同出资或支持开发商投资建设统一管理、集中租用的员工宿舍和"农民工公寓"。把稳定就业农民工的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加大政府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将农民工纳入享受范围,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鼓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住房。

  四、实施步骤

  我省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从20xx年7月至20xx年底,历时2年半,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至10月)。各试点市、县政府成立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参加部门、工作责任、领导机构及联络人。召开试点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出台本地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各成员部门根据试点方案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的落实办法和分期工作安排,列出时间进度表。各试点城市于10月下旬前将试点方案以市(县)政府的名义报省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9月)。试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当地试点工作方案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全面组织推进试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乡平等就业政策、建设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完善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推进本地就业农民工参保、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长效机制等方面工作;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的宏观政策,指导试点地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提供试点工作中的资金支持和经费使用的管理;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试点中涉及农业和农村方面的一些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工在城镇居住落户工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推进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规划、解决农民工居住等问题;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以及"城中村"改造、"农民转市民"等综合性问题,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进展情况,总结试点经验,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积极有效推进。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对照试点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各试点城市全面总结评估试点总体成效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省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城市进行检查评估,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管理。各试点市(县)要在政府成立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至少应包括劳动保障、发改委、财政、农业、公安、教育、城建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在试点中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和具体分工,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专项计划,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步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纳入政绩考核,政府与各部门签定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改革力度,统筹规划协调。统筹城乡就业与劳动就业、户籍管理、土地流转、城市公共服务等多种政策制度相关联,涉及面广。要在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同时,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积极探索推进相关配套改革。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和专项试点制度,以广泛调查研究为基础,突出重点,大胆试点,破解难点,取得一些大的突破和好的经验。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商,共同推进工作。

  农民培训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农民培训工程,以提高农民对农业科技认知和应用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中卫市有时特色农业发展五年绘画》和我镇农业主导优势产业,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出发点,坚持“政府统筹,站组协作、村队组织、农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推行“分层培训、梯次提高”的组织形式,对全镇农村主要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节水技术培训、科技示范户主体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我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必须的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推动我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镇百万农民培训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培训农民5500人次,其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500人;科技入户工程示范户培训1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0人次。

  三、培训时间

  今年”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实行常规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农闲集约化培训与农时季节性培训相结合,时间安排从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6月。

  四、培训内容

  按照全区农村会议、科技大会精神和《中卫市有时特色产业发展五年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意见和目标,采取专家巡回讲课的方式,讲授现代产业理念、生活理念、经营理念和创业意识、合作意识、社会意识等。实用技术培训重点讲授,设施蔬菜、养殖、食用菌载等产业的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以及重点、难点技术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科技知识,并结合各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核心问题确定培训内容,重点是:

  1、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2、枸杞无公害规划化种植技术;

  3、奶牛高产规划配套技术;

  4、肉羊杂交改良及舍饲栈养技术;

  5、农村户用沼气建造及安全使用技术;

  6、设施蔬菜节本增效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

  7、青贮玉米种植及玉米青贮技术;

  8、”三元结构“高效种植;

  9、水稻旱育稀植规划化载陪及轻简栽培技术;

  10、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与动物疾病控制技术;

  11、食用菌新品种扩繁及高效栽培技术;

  12、水稻节水高产控制灌溉技术;

  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以农产品加工、餐饮、保健、建筑、制造、家政服务就业技能为主,同时兼顾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和城市生活常识等方面的培训。

  五、组织实施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和区农牧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今年的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制,按照“政府引导、站组协作、村队组织、农民参与”的方针,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下,农民实用科技培训”的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下,农民实用技术和优势特色产业带主推技术培训由市农牧中心牵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训由镇、农牧中心组织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培训由妇联组织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由团负责。

  (二)优势特色产业科技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继续推行“三个一”(即免费发给农民一张培训卡、一本培训教材、每个培训点配送一张VCD培训光盘)的模式机制,科技入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村要充分认识“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能作用,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培训工作。各村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培训场地和受培人员,保证培训时间的'落实和培训效果。今年的农民培训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培训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培训任务落实到培训机构和受训农民,力争通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持续强化培训,造就一批有文化、懂科学、善经营、讲诚信的新型农民和“精英农户”,让他们成为科技兴农和科技致富的“排头兵”。

  (二)增加投入,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农民培训。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战略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型”乡村、培养“学习型”农民,把“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引导深入,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农民培训方案 3

  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到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根据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xx]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任务目标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骨干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和面对面、零距离的全程挂户培训,通过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懂经营、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骨干农民,促进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全乡14个村,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8个重点行政村,加大培训力度和培训规模,每个村培训专业技术骨干农民不少于150名,进村技术指导不少60次,全乡共培训和结对挂户1400名以上骨干农民,辐射带动1400名以上一般农民。

  三、培训内容

  以贴近农民、贴近实际、贴近市场、方便学习、降低成本、灵活高效为原则,围绕马铃薯、育肥猪、甜粘玉米、绿色水稻、食用菌、苗木栽培、大棚蔬菜和地膜花生等12项内容,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体系,打牢项目实施基础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乡长朱任组长,农业、财政、畜牧、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桥乡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项工作。各镇围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中心,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分管农业的领导亲自抓,农业助理、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具体抓,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乡村两级培训体系。建立乡级讲师团。请县级挑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勤奋敬业、业务精良的.同志组成乡级讲师团,负责对我乡的师资培训和骨干农民为主要对象的重点班培训。

  建立村级技术指导组。从农技人员中选择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推广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团,每村2-3人。负责对本村农民进行普及性培训,并进村入户对骨干农民、一般农民进行巡回指导,实行分片负责。

  成立教学班,明确班主任。从乡级讲师团成员中选择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较高农业技术水平、熟悉农业推广工作和了解农民需求的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教学班班主任。班主任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好培训,做好教务管理、学员管理等项工作,及时发放培训教材,做好教学日志、考勤记录。同时兼任巡回技术指导员,在生产关键时刻深入田头巡回指导。

  (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序时进度实施

  根据农作物生长周期,结合农时季节、农村生产安排培训内容,保证培训内容具有相对连续性和适应性、实用性。承担项目培训的农广校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优势主导产业培训的时间,内容、次数、地点和教师(见附表),使进村培训指导工作各个环节按进度进行。

  (三)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深入农村,把急需的农业知识送到农民手中。整个培训工作采取“五个一”培训模式,即为骨干农民发放一张专家咨询卡、一本培训记录薄、一张明白纸、一本技术资料、一份专业技术生产光盘。在培训方式上要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巡回指导相结合;室内与田间地头相结合;请进来与派下去相结合;教师授课与现场示范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

  1、编印培训教材。农业技术推广站要按照培训内容编制科普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很强的培训教材,从田间准备,播种期,生长期、成熟期等不同生育阶段的管理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不同栽培方式高产栽培技术,编写技术手册、明白纸等培训资料,发放到人,做到人手一册。

  2、采取多种培训方式。针对培训对象的文化水平、接受能力、培训内容以及地域分布等不同情况。一是多形式开展培训。在“五个一”培训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要求,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讲座、进村入户、发放资料等多种培训形式,做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现代化教学手段与传统方法相结合、项目培训与送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在各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作为现场培训指导农民的试验田,由单纯指导农民变为带着农民干的新方式。二是多渠道开展培训。培训过程中,除利用确定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外,继续开展农技110咨询服务帮助农民解疑释难,利用大桥乡新农村信息网,介绍新品种、新技术,及时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以提高培训效果,扩大培训的辐射面。

  (三)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管理

  1、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订《讲师团成员工作守则》、《班主任工作守则》等管理规则。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民培训工程工作督导、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在培训工作存的问题。

  2、设立专职教师和联系户。农业技术推广站要在每个村设专职培训教师1名,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作用,让农民学懂、学会、学透,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质量。并在村里建立3-5个联系户,向农民发放技术明白纸和有关资料,组织讲座和播放技术光盘,结合农时进行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

  3、规范管理,完善培训档案。“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实行联系教师负责制,每次进村培训指导活动都要有详实的受训农民登记表、培训内容、指导老师签字、培训现场照片,保留第一手培训资料,健全档案,以备检查验收。

  4、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培训基地、实施村设专职联系人1名,定期上报乡新型农民培训活动进度、及时反馈培训效果、推荐学用科技示范户、典型户。

  5、建立讲师团成员评价考核制度。通过评价和考核,听取骨干农民及一般农民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得力的先进单位、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20xx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农民培训方案 4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围绕省、市、区实施的重大战略部署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培训对象,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好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区计划农业专业技术培训3230人,重点培训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合作社成员等。

  二、实施内容

  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包括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合作社成员(不含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村级农技员等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其中突出培训种养大户和农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内容以农业科技知识、农业实用技术等为重点,同时辅助开展以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经营管理、科普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引导性培训。

  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补助标准为人均44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人均340元,区配套每人1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与部署(20xx年1-2月)

  1.摸清培训需求。通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培训需求。在此基础上,申报年度培训需求计划。

  2.组织申报项目。根据省下达培训任务,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3.认定培训机构。区农委和财政局根据培训需要,严格按照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公开招标、择优认定培训机构,经公示后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4.制定实施方案。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培训工作。

  (二)实施与验收(20xx年3-10月)

  1.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合同和分类培训内容,结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培训需求,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经区农委批复后实施,在此基础上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

  2.确定培训对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和进行招生,充分发挥乡镇和村“两委”的力量组织生源,引导和鼓励农民参训。

  3.落实培训教师和教材。择优选聘培训教师,确保培训师资质量。根据培训需要,科学选用培训教材,确保受训农民人手一册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讲义、明白纸)。

  4.集中授课与实训实践。因地因时制宜,分类办班,组织教师进行集中授课。在开展理论培训的同时,安排学员到实训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操作,给予现场指导。

  5.督查与验收。开展项目检查,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及时研究解决培训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班次培训任务后,适时向区农委提出验收申请,区农委会同财政局组织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整改后再验收。验收结束后,对验收合格及时拨付培训补助资金。

  健全培训档案,每期培训班要建立培训台账(台账后附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员签到簿、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学员签到簿、项目验收表和档案目录等继续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台账、验收表格和档案目录的通知》执行。

  (三)总结与评价(20xx年11-12月)

  区农委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接受省农委年度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培训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重要举措,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完善议事协调制度,定期研究、统筹谋划培训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多部门协作、多方面参与、上下联动培训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合同、管培分离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实施。

  (二)注重能力建设。严格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条件。健全区级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增强师资力量。实行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讲义、明白纸)相结合,提高教材质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协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适应农民学习技术技能需要。

  (三)创新培训工作。一是围绕需求培训。紧密围绕粮油棉高产创建、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农民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培训。二是创新培训方法。实行培训与农时农事相结合、培训与指导服务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训实践相结合,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跟踪服务。采取培训教师入户指导、建立电话咨询、手机短信和QQ群服务平台、在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开展培训后跟踪服务,提高培训效果。

  (四)强化项目监管。坚持实行第一堂课制度,上好每期培训班第一堂课,宣讲新型农民培训政策,督查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情况,了解学员到课情况和参训要求等。建立满意度调查制度,每期培训班结业时,现场调查每位参训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培训机构开展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实施到位。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创新评价机制,实行日常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根据省统一安排,全市重点组织开展中期和年终两次评价活动。改进培训效果回访制度,原则上采取随机走访方式回访学员,市级在中期和年终评价时采取按适当比例电话抽查的方式了解学员参训情况及效果。

  农民培训方案 5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xx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xx发[20xx]18号)和《xx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制定了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广东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通过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2、坚持二个导向。

  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3、坚持二个创新。

  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xx年任务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执行。

  在农民工技能培训方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但必须以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为此,可以依托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各行业协会也可以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对于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同时,需要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农民工的培训质量和职业技能水平得到提高。

  为了提升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广东省制定了《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并规定了不同培训学时的执行标准。培训内容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并降低收费。地级市应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为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向农民工开放,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同时,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并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为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广东省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完善省际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输入与输出地在联动组织农民工培训输送就业的合作。同时,将“百万工程”与“农民工培训计划”结合起来,完善培训输出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对接机制,探索推行“11”培训就业模式。此模式着力培养用人单位适用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同时,加快推进输出、输入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接和远程可视见工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逐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培训就业比例。

  为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投入机制,广东省将推行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费用投入机制。此机制将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促进其稳定就业。

  1、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的费用分担由财政、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承担。财政根据培训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农民工个人承担30%。各地可根据工种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可根据当地财力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2、为确保农民工有时间参加培训,用人单位应积极调整工作时间,并确保农民工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

  3、农民工经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民工自选工种培训,应先垫付培训和鉴定费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凭有关证件向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实行全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民工就业的,按登记并推荐就业的农民工人数,按省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5、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

  三)强化管理。加强政策配套,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工作规程》、《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培训质量监控和考核办法》、《农民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办法。加快开发使用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为了加强农民工的培训和就业工作,需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组织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积极宣传农民工培训就业,并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同时,鼓励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公开公平地评估认定,确定具备培训资质、愿意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为了加强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制订农民工培训年度计划,并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市局职业培训科。每期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培训形式、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和课程表等。定点培训机构要开展农民工培训实行报备制,每期的培训计划必须在培训开课前及时上报备案审批,并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档案。

  针对具体要求,需要组织开展三种类型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院校,以及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进行技能培训,以帮助实现就业和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劳务输出培训主要是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山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以实现其转移就业的目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依托企业和职业培训实体,对已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外农民工,按照不同技能水平的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实现提高其岗位技能的目标。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培训基地、劳务派遣组织培训、校企联合等方式,探索培训的多样化,落实岗位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

  在培训方面,需要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以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本文介绍了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分类和方式,并强调了经费保障的重要性。在培训内容上,分别对岗前培训、岗后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强调了持证上岗的重要性。在培训方式上,强调了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并介绍了多种培训形式。最后,强调了政策配套和经费保障的重要性。

  针对全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本文提出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和“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建筑业农民工技能水平为目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各级建设培训机构和工地业校为培训平台,落实企业培训责任为抓手,加大经费投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以达到全面提升建筑业农民工技能水平的目标。

  市xx已经成立了滨州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技术培训中心。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批下达全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培训鉴定工作和补贴资金拨付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市xx负责市本级辖区和市直企业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区)也要成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建筑业农民工的技能鉴定工作由滨州市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

  各级建设培训机构应尽快列入人保部门的'定点认定,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计划列入全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并积极争取财政培训鉴定补贴,对建筑业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和鉴定。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区)也应成立相应的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管理机构应该搞好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工地业校,落实培训责任。各级建设行政执法队伍也应该将施工企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列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持证上岗率不达标、未与培训机构签定培训协议、培训计划不落实的,应严肃查处,依法处理。

  各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机构、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在资质年度考核、资质审批、升级、增项审查时,必须要求建筑业企业提交市xx出具的企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证明。持证上岗率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必须与市局技术培训中心签定培训协议书落实培训责任,否则不予通过年度考核、不予批准资质、资质升级、增项。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外施工队伍进滨备案时,也要严格审查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情况,并要求提交市xx出具的企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证明或施工企业与市局技术培训中心签定的培训协议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的在岗农民工是培训的主要对象。培训工种以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工种为主,重点是砌筑工、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油漆工等。

  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督查制度,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重点督导。督查的重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培训台账、培训质量、就业情况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对那些违反规定骗取和冒领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对触犯法律的人员进行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对技能培训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对技能培训的宣传,提高农民工参与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让农民工更加了解和理解技能培训政策,并积极参与技能培训。

  五)加强组织领导。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技能培训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关心和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技能培训政策的有效实施。同时,关心和照顾农民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农民培训方案 6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现代农业为重点的总体目标任务,对广大农业劳动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培训,努力提高广大的科学素质和务农本领,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全镇20xx年农业实用技术6329人。每位受训农民接受两次以上集中培训,让受训农民每人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使全镇务农劳动力运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力明显提高。

  二、培训方式与实施步骤

  (一)培训方式

  由培训单位镇农技站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和农民实际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培训内容,由村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具体培训内容。镇农技站根据各村需要,进村组织培训、发放技术资料等,实施面对面、手把手培训;运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每个培训活动形成一张培训现场图片资料。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元月到20xx年1月10日前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制定并上报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拟定新培训菜单;落实培训人员;编印技术资料、明白纸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xx年2月到20xx年9月底。围绕农时关键季节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知识和新模式。同时进行培训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现场交流等。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10月。按照相关培训管理办法进行总结,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验收。

  三、组织实施与工作机制

  (一)组织实施

  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实施、任务到村、加强监管”的原则组织实施。

  1、分解培训任务。镇党委政府按照县下达我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总体任务和要求,根据各村劳动力实际情况,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各村(居)要根据本地实际,将培训任务分解到社,确定每村培训人数。培训任务注重向地方特色产业和“一村一品特色村倾斜。

  2、开出培训新菜单,确定培训内容。结合地方实际,根据全镇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围绕“一村一品”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确定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由镇农技站提供培训内容,供各村农民选择,最终由农民确定培训内容及专业。

  3、农技站根据各村所选培训内容,进村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农技站成员要加强跟踪服务指导。培训围绕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和统防统治等农时关键季节开展培训和指导服务,在9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机制

  镇政府主要负责全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宣传发动等工作;农技站负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制定、开展技术培训、培训的全程管理等,并协助政府做好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实施五项制度:

  1、实行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成立镇农民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研究和解决农民培训工作中重大问题和决策。镇农技站作为牵头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培训工作。

  2、实行检查监督与验收制度。镇农技站对全镇的培训情况进行半年一次全面检查监督,重点监督培训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培训。12月底进行总体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对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培训资格,通报批评,并按照培训合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根据县委、县政府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要求,镇政府把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各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镇农技站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管理,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签订任务,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形成全力。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和手段建设,保障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有效实施。

  (二)强化监管

  建立政府、农技站、培训人员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强化培训的监督检查;镇政府通过电话联系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培训质量进行督查;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对培训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绩效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批评。加强培训人员管理与考核,实行挂牌服务,向农民发放联系监督卡,全程接受农民的监督,将农民满意度和跟踪服务作为考核培训人员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

  农民培训方案 7

  为进一步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根据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豫阳光组[20xx]3号)文件及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富裕劳动力为对象,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就业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整合全县培训资源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水平,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任务与目标

  今年市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任务为职业技能培训2200人,引导性培训4400人。通过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培训、严格监管,实现培训结业率达到100%,就业率达到90%以上,就业人员月工资省外700元以上,省内500元以上,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目标。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切实加强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农民受益。具体讲就是“建立五项制度,规范七项工作,实现两个确保。”

  1、建立五项制度:

  一是公示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向农民公布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贴、就业去向、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第一节课”制度。在培训班开班的第一节课上,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要到班上检查招生简章,核实学员身份,讲解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并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培训券的金额,介绍培训券的使用方法。

  三是台帐制度。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农民的培训转移台帐,台帐必须写明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收费情况、就业单位、联系方式等,培训单位法人代表对台帐的真实性负责。

  四是培训工作月报制度。各培训基地按月统计培训和转移名单,于每月3日前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上报培训和转移人数,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市阳光工程办公室上报。

  五是检查验收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对每个培训单位的每个班次进行检查核实,每个班次结束时,要到培训班进行核查,了解培训和就业情况,对后续就业的学员,要采取就业跟踪或深入农户的形式,了解转移就业情况。对各班次的核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学员总数的5%,并对检查验收合格单位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

  2、规范七项工作:

  一是规范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必须具有农村户口,年龄在16周岁以上,且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劳动的劳动力或普通初、高中毕业回乡青年。

  二是规范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低于15天,原则上不高于90天,个别专业和工种,培训时间确需延长的,也不能超过半年时间。

  三是规范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必须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必须符合非农产业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还必须开展引导性培训。

  四是规范资金的使用。对不同培训时间、不同工种要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培训资金全省统一采用培训券的形式发放,发放培训券要登记造册,并有学员签名。培训券在学员结业时方交给培训机构抵交学费。培训机构兑付现金,除提供培训券外,还应提供农民考核合格证明、收费凭证和检查验收合格报告等材料,经审核无误,方可拨付。

  五是规范培训基地的认定。认定前要发布公告,只要是合法的培训机构,认定申请就要受理,要组织由阳光工程成员单位参加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认定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

  3、实现“两个确保”:

  一是确保培训质量。培训质量是关系到受训农民能否实现稳定就业、增加务工收入的关键因素,各培训基地不仅要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还要保证受训农民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培训结业率要达到100%;受训农民所学的专业必须同就业岗位一致,且市场需求量大,有一定技术含量,就业前景好;所学内容要满足用人单位需要,还要符合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的要求,满足受训农民未来发展要;对受训农民不仅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还要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的引导性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增强品牌意识,打造知名劳务品牌。对于敷衍应付,达不到规定的学习时间或不能使学员掌握一技之长的一律不能享受培训补贴,否则,按套取资金查处。

  二是确保就业效果。就业效果是衡量阳光工程实施的核心指标之一,也是扩大阳光工程社会影响的关键所在。各培训机构不仅要保证受训学员转移就业率达到90%,还要保证学员的就业单位用工规范、职业稳定、工资收入高、就业环境好,省外单位月工资不低于700元,省内单位月工资不低于500元,劳务合同期不低于6个月。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意义重大。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滑县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xx(农业局副局长)成员:xx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以及阳光工程服务大厅等向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使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了解规范管理年活动,参与规范管理年活动,支持规范管理年活动。

  3、搞好培训。结合省、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的举办,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重点对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规范管理有关政策制度的培训,使其掌握阳光工程实施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树立“向规范要成效、向管理要成效”的思想观念,自觉执行阳光工程实施的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

  4、加强督查。组织相关部门对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借助《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上报完成的培训转移情况逐批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调查处理,要更多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样、直接走访学员或学员家庭等方式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5、严格奖惩。对于培训转移工作中弄虚作假、操作不规范的培训机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取消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资格,开展工作好的培训机构要进行表彰奖励。

  农民培训方案 8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任务申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财[20xx]23号),农业部、财政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科教发[20xx]2号)和《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xx]34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买单到村、培训落实到人、机构招标确定、过程规范管理的管理机制,围绕主导和优势产业,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以及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按需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原则上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每天集中授课不少于3个小时,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项目村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通过培训项目实施,在培训示范村培养不少于40个从事主导产业的专业农民,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达到绿色证书岗位规范的要求,专业农户的产量和产值比前三年平均水平分别增加10%以上,纯收入增加5%以上。同时重点培养2-3名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通过项目示范带动,推进培训示范村“一村一品”发展,整村产业特色更加突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比重逐步增加,农村经合组织得以进一步壮大。

  三、实施范围

  在全省21个市州的30个县的1500个村实施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个行政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共计补助2250万元;在全省8个市的8个县的180个村实施省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个行政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共计补助270万元。

  项目实施县确定原则:一是产业特色突出,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高,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二是农民积极性较高,有强烈的培训需求;三是当地领导重视,在执行项目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项目示范村确定原则:一是本村领导得力,农民有强烈的培训需求;二是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原则上一个示范村确定一个主导产业进行培训;三是有组织农民参加培训的场地和必要设施。

  四、实施内容

  (一)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按照综合培训、按需培训的思路,在培训内容上,各村根据本村的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村里的培训要求开展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专业农民从事主导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生态环境、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内容。在培训产业上,重点开展以突出农民增收为重点的专业培训,主要培训粮油、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生猪、山羊、家禽、獭兔、水产养殖等产业及加工业技术知识。在单项产业上,培训内容要落实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公共知识上,普遍开展农业政策、法律常识、农户经营和市场信息等知识培训。

  (二)确定培训机构。充分依靠各级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机构。项目县农业部门与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培训合同,明确法人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对象,采用正规教材,优化培训方法。通过内选外聘,确定培训教师,落实指导教师,做到培训教师分片包干,指导教师进村入户。此外,充分依托市州农科所的科技推广力量,每个农科所在本市州内确定不少于5个村作为培训示范村。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在培训方法上,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等方式相结合开展。集中培训采取“五个一”培训模式,即“免费发给农民一张培训记录卡、一本公共知识手册、一本技术手册、一张明白纸,在每个培训点配送一张生产技术光盘”。在培训时间上,对40名骨干专业农民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每天集中授课不少于3小时,开展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不少于15次。对周边辐射农民主要采取明白纸和远程培训等手段灵活开展。

  (四)实行培训卡管理。为加强培训工作考核,各地要对每个参训骨干农民发放培训记录卡,记录培训工作开展真实情况。记录卡要记载受训人基本情况(姓名、住址、生产规模等)和培训记录。培训机构要在每次给农民集中培训或入户分散指导后,在记录卡上记载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培训机构和农民双方签字认可。培训记录是农业行政部门检查验收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主要依据,参训骨干农民要妥善保管

  五、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从20xx年1月底到20xx年3月。确定项目实施县和示范村,制定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分村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和举行启动仪式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xx年4月初到20xx年11月底。开展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进行项目跟踪检查指导等。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自下而上进行项目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组织项目验收,形成验收总结报告。

  六、资金使用

  每个培训示范村由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教学培训耗材、教师补贴、交通费、购买和编印培训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不得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等开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的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项目县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畜牧、水产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标确定培训机构。项目县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示范村的培训需求,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农业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培训条件,向县级项目办公室申请承担培训任务。项目县农业部门须与招标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培训要求。培训机构报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培训监管。各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培训项目实行管培分离。县项目办公室要对基本学员登记注册,发放培训卡,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账(见附件2-2),写明每次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及培训教师。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项目公示平台,跟踪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省农业厅监督举报电话:

  (四)规范资金管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台账和县项目办公室出具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到县级财政部门报账。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资金,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培训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项目市(州)、县财政部门应合理安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工作经费。

  (五)严格检查验收。项目县农业部门要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农民等方式,对每个培训示范村进行检查验收,核实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农民的满意程度。省、市两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抽查。对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的培训单位,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农民培训方案 9

  近年来,面对富余劳力多,农民增收难的实际,我们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城镇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和战略措施来抓,为了使我镇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劳务输出精神,紧紧围绕我镇经济建设的宏伟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提高我镇劳动力素质为主要内容,按照输出组织化,流动有序化的劳务经济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劳务输出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为全体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开辟道路。

  二、培训人数及时间安排

  本次计划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300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以上。培训时间为一个月(20xx年9月12日—20xx年10月12日)。

  三、培训方式

  由镇劳务工作站与县就业局培训中心联合组织,师资力量由县就业局培训中心、县劳务工作站及兴隆石英砂厂、宏达石英砂厂、富田石英砂厂、金城石英砂厂四家企业的技术骨干组成,采用“教学+实践”的方式,进行订单式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达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目的,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四、培训内容和要求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务工准备、寻找工作、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疾病防治、遵纪守法、冶炼技术工艺流程、炉前操作技术和原料的配备指导等。要求培训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做好充分的准备,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了解有关工资和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了解工资支付的形式和时间,了解参加社会保险是务工者的权利,了解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传染病的防治,了解企业冶炼、烧结工艺流程,配料及炉前操作规范等基础知识和基本常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劳务输出培训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领导巨建文同志任组长,镇劳务专干张学栋、张建国、陈武德为成员的劳务输出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劳务工作办公室,张学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劳务培训的日常工作。

  农民培训方案 10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素质,增强务工技能,促进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乡域经济,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全乡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现制定xx乡农民工培训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指导,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面向工业化、现代化、城乡化的发展方向,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市场手段,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坚持按需培训的原则,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要求,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按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培训资金;要坚持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要坚持引导性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高参训者的综合素质;要坚持培训与配套服务、转移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坚持按需施教,注重实效。

  农民工培训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1、引导性培训。以村为主体开展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种养殖业培训、就业岗位选择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增强其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

  2、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和择业竞争能力。根据我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际需求,开展农业产业实用技能的技能培训。聘请专家开展岗前、岗位培训,培养一大批不离乡的农业专业技能人才。

  (三)工作方案

  时间:20xx年xx月—xx月(详细见附件)

  地点:xx乡人民政府

  举办单位:xxx乡人民政府

  培训经费:培训经费5万元,用于讲课、食宿、教材、车辆等。

  培训内容:茶叶种植标准技术培训、生态猪养殖技术、餐饮培训。

  培训对象: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及与扶贫工作密切相关人员。主要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总人员300人。八、培训方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从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出发,做到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课堂讲授与现场体验相结合、教师精讲与学员互动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培训。

  (一)加强领导,确保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民增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强转移培训是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环节,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转移培训。

  (二)强化管理,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1、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乡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转移培训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确保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2、加强档案管理。要将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学员登记卡,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建立培训工作的专项档案,备考核时查阅。

  农民培训方案 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xx]14号),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实现有效和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本小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二、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对象是已在我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含外省、外地区来的农村劳动者)、未转移就业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新生劳动力。

  三、基本原则

  农民工培训要坚持“五个结合”。

  农民工培训与有效转移就业相结合。农民工培训要紧紧围绕就业,就业要紧紧围绕产业,对准我市“3+1”产业集群,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单式培训、定向培训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保障。

  农民工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受培训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农民工培训与引进项目促进发展相结合。通过培训,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产业工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开展,吸引更多商人来三明各地投资兴办企业,实现富余农村劳动力及时、就地、就近有效转移就业,促进三明各地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农民工培训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通过培训,加快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农民工培训与促进稳定就业相结合。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为进城求职农民提供“四免”(即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和“两补”(即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进一步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和留工难问题。在全市推广农民工《就业保障卡》制度,给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服务、追薪维权、买药看病、子女就学、旅行消费、定点购物等方面享受各种优惠。要求各企业在用工工资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到合理合法,努力做到与其他劳动者 “三同”即 “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四、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17.5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3.5万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

  具体目标: 20xx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5万人,免费职业技能鉴定6000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20xx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包括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劳务输出培训0.8万人和劳动预备制培训0.7万人。今后每年的.年初,将农民工培训、免费鉴定和转移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领导,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具体工作由三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劳动保障局内)负责。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工作抓出实效,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好农民工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组织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社会化原则,公开公平地评估认定,确定具备培训资质、愿意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㈡强化管理制度

  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制订农民工培训年度计划,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市局职业培训科。开展每一期培训都要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每期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培训形式、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和课程表等。各县(市、区)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实行报备制,市直定点培训机构农民工培训实行报批制,每一期的培训计划必须在培训开课前及时上报备案审批。开展每期培训,要认真做好农民工签到记录,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档案。

  ㈢培训具体要求

  1、组织开展三种类型培训。

  ⑴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院校,以及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以帮助实现就业和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进行的技能培训。未能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也可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半年至一年。

  ⑵劳务输出培训。主要是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山区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被征地农民、农村贫困户)进行的技能培训,以实现其转移就业的目标。培训时间视就业岗位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20课时。

  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依托企业和职业培训实体,对已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外农民工,按照不同技能水平的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实现提高其岗位技能的目标。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培训基地、劳务派遣组织培训、校企联合等方式,探索培训的多样化,落实岗位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课时。

  2、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实施岗前培训、岗后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分类培训,特别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和就业质量。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厂纪厂规等岗前培训;组织已经录用上岗的农民工进行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后培训;组织企业在岗职工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不同阶段的培训,在岗的职工取得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更好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在培训方式上,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采用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用人单位自主培、行业统筹培训和农民工自选培训等多种形式。

  ㈣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当年农民工培训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当年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

  各地要加强政策配套,结合农民工实际,抓紧制订《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与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合并使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有效用于开展农民工培训,使农民工直接受益。

  农民培训方案 12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经济呈现多样化、融合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态势下,而出现的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法律素质,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但是,我国农民素质现状与新型农民的素质要求还具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受教育程度低、科学素养差、接受技能培训少、思想观念落后等方面。我们要认真研究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以当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平台,充分发挥农广校在农村人才培训中的作用,是有效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一个重要模式。

  一、要认真选好新型职业农民学员

  选好学员是办好培训班的基础,它决定培训的成败。如果学员选的好,选的是有主导产业的职业农民,他们要学习、想学习,我们的培训班就能办好;如果学员没有选好,他们的心思不在学习上,硬让他们学习,我们的教学班就没有办法办下去。选定学员要用如下方法进行。

  1.加大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短信、横幅、科技赶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优秀技能型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的贡献,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学知识、学技能的积极性。营造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培训;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针政策,调动农民学习技能,创业增收的积极性,让农民自愿参加教育培训。

  2.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申报条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申报条件,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行政村推荐、乡镇政府认可、县新型职业农民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程序,在全县范围内选出符合条件的学员,并进行张榜公示,通过审查后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二、根据各乡镇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灵活地开设专业

  为了开设好专业,我们要深入农户调查摸底,摸清各乡镇主导产业是什么,并要广泛征询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夏邑县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选择粮食、蔬菜和食用菌三个主导产业作为培训专业。

  三、统编培训教材

  为确保教材规范,提高培训质量,应该从省农广校统一订购统编教材,保证学员人手一套规范教材,同时,又要组织专人结合本县实际编写一套乡土教材,大大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需要。

  四、不惜余力加强条件建设

  按照“教学有设备、下乡有工具、学习有场所、实习有基地”的要求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并配套的现代化多媒体。对村级教学班,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一部电话、一根网线、一台多媒体投影仪、一份农民日报、一部数字摄像头),完善各个教学点教学设施配置。

  五、认真组织开展培训

  1.培训办法 针对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每班每年根据农时季节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培训以专题讲座为主,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产业,按照专业化、技能化、标准化的要求确定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三位一体措施,使受训农民掌握从事主导产业所需的1~2门生产技术及其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保证职业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务工收入,成为掌握农业高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成为当地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在培训时间安排上,结合职业农民的'产业特点灵活安排教学时间,确保学习、生产两不误。 采取县城集中培训、进村集中培训与入户指导相结合,系统性培训与季节性培训相结合、传统教学与现代媒体教学相结合、农业专家培训与种田能手示范相结合等培训模式,有力增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2.加强生产实践练习,提高培训适用性 培训期间安排时间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农业园等地进行学习考察,让学员动手操作。

  3.教师还要帮助学员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应用新模式,使学员在学中干、干中学,使学员学有教师,看有样板,干有技术。

  六、考试考核

  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认定条件包括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内容,符合以上条件的专业农民经过培训后,由各培训机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并结合自己的产业设计发展规划。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七、科学管理

  每个教学点安排专人负责,每个教学班由班主任负责,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保证上课时间。规范档案管理,建立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室,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每个培训农民档案资料齐全,每年教学活动有记录。

  八、严格开展训后跟踪管理

  要认真按照省、市要求,依据培训机构上报的台账资料,从学员基本信息、受训时间、培训学时、受训效果等方面,对学员进行了百分之百的回访。对培训机构上报的台账中出现缺漏项、手机错号、手机停机的学员和电话回访中回答不准确、受训学时不够等学员,一律视为不合格学员,要求培训机构整改,整改后还不合格的,就予以删除,为确保学员的真实性打下了基础。

  九、扶持新型职业农民

  1.做好服务 主要是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要充分发挥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机构的作用,协调合作共同为培育和发展新型职业农民服好务。

  2.项目支持 各级各部门应该通力合作,在各类农业项目的规划安排上充分考虑职业农民的需要,资金上、技术上、规划上通盘考虑,真正让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有更加肥沃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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