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1
农贸市场是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提供新鲜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还为市场经济和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然而,由于一些不规范的管理措施,农贸市场的发展可能受到一些限制。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农贸市场,采取一些措施是必要的。
一、市场定位和规划
市场管理的第一步是定位和规划。市场需要确定在哪个地方开设以及市场覆盖范围。同时,需要规划市场内的不同的经营区域和定位。市场管理方案应该优先考虑市场定位和规划,以便于市场经营的同时也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二、经营许可证管理
经营许可证是市场经营者应该具备的重要资质。市场管理方案应该规定经营者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和资料,以及哪些小商贩需要独立占据,哪些需要和其它经营者合作。
三、公共卫生管理
农贸市场与公共卫生是密不可分的。市场中应该设立洗手池,配备洗消毒液等物品,可以有效地杀死病菌,提高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信心。市场应设置尘埃排放设施,减少尘土飞扬现象,如食物、火腿、熟食应设置在封闭的玻璃展示柜中,保证产品洁净度。
四、安全管理
市场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管理方案中应明确安全责任,规定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同时,必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食品质量的安全性。
五、品牌推广
对于市场经理者来说,市场品牌的推广非常重要。透过市场友好的`形象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购买,同时也可以提高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度和品牌忠诚度。
六、信息化管理
市场需要建立起个良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以对市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降低市场管理成本,提高市场管理效率,准确地掌握市场的市场动态。
在农贸市场的管理过程中,大家必须要做出一些调整和修正,从而可以更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进而为市场经济和城市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2
一、目的意义
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要渠道和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所,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对改善民生、优化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内容标准
(一)指导思想。以“保供给、保安全、稳物价”为要求,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通过“改造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全面提升我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的购物场所,造福于民,提高城市品位。
(二)总体目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改造,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我市所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年已启动市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完成府前路菜场与南门菜场的改造,对市区无证马路市场进行综合执法整治。20xx年完成城区及中心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信息平台。20xx年在总结提升前两年改造提升经验基础上,对一般镇乡及农村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努力实现点上全达标、面上全覆盖,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三)内容和标准。改造提升内容:对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规范市场布局,完善市场设施(设备);加强对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市场业主管理责任;整治市场交易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诚信经营;整治市场及市场周边秩序,对无证马路市场进行综合执法整治。改造标准: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的基本要求实施改造提升。
三、重点任务
1.合理规划布局。根据方便居民和提升城市品位的要求,以及城市发展、房地产开发及新住宅小区建设情况,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合理设置农贸市场区域网点布局,杜绝重复建设、无序建设。
2.细化工作任务。年市区已完成府前路菜场和南门菜场的改造提升,加强无证市场整治规范,市区应麟路、人民北路无证马路市场实施搬迁;20xx年改造提升9家,分别为溪西蔬菜水果市场、马涧农贸蔬菜综合市场、墩头农贸市场、莲花路菜场、厚仁农贸市场、殿山菜市场、兰花社区教师村菜市场、诸葛蔬菜市场、游埠蔬菜市场。20xx年改造提升14家,分别为黄龙洞菜场、华晨综合市场、排岭综合贸易市场、烟溪农贸市场、河里新村综合市场、应家农贸市场、女埠综合市场、清胜塘综合市场、园中村蔬菜综合市场、永昌蔬菜市场、石龙头菜市场、大路口综合市场、横溪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马达菜场。
3.争创星级市场和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按照省政府对农贸市场标准化、信息化改造要求,大力争创星级市场和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通过创建一批龙头示范市场,带动其他农贸市场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我市农贸市场整体档次。年创建二星级市场2家;20xx年拟创建二星级市场2家;20xx年拟创建二星级市场3家。年创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1家,20xx年创建2家,20xx年创建3家。
4.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落实进货查验和快速定性检测制度,全面建立农贸市场检测室或配备检测箱,公开检测结果,并将检测情况录入电子信息系统。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市场经营户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市场主办单位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5.完善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在中心农贸市场建立主要农副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实时监控和公布农副产品供求状况和价格水平;逐步建立农副产品供需调节和价格预警应急机制,保持农副产品价格的总体稳定。
6.加强运营体制和业态创新。鼓励和支持国有、集体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投资经营,新建农贸市场原则上由国有资本直接全资投入。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市场主办权和市场管理权分离,逐步解决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创新产销对接机制,鼓励农贸市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合作,建立直供直销、连锁配送、净菜销售等模式,实现服务优质化、个性化和便捷化。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成立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负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国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其他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由所在镇乡、街道督促业主组织实施。列入市政府改造提升的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相关事项审批凭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予以办理。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减免或就低收费;标后监管单位要加强指导服务,特事特办;市行政执法局做好城区无证马路市场和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执法整治,配合镇乡、街道做好集镇市场外经营的综合执法整治。
2.强化保障激励。在省财政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设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按照投资总额的50%予以奖励,城区农贸市场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农村农贸市场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具体为进场施工付10%,工程量完成一半时付30%,验收合格后付40%,决算后付20%。改造提升市场所在地的镇乡、街道按照投资总额的'10%配套奖励。
鼓励农贸市场争创星级市场和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对新评定为一星、二星、三星级市场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三年后复评合格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被评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给予追加奖励20万元。
3.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进展情况按期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对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的,予以通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改造提升各阶段任务。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3
一、加强管理力度
首先,农贸市场管理方案的核心在于加强管理力度。这包括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服务行业、加强经营者的自律等方面。政府应该积极投入力量,建立一支专门的监管队伍,定期进行检查、抽检、抽样等工作,对于违规行为采取惩处措施,让经营成本相对较低的非法私自调整业务的小商贩不敢有所作为。
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应该积极加强对于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对于农贸市场的卫生、物流管理、价格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于不符合规范的部分作出处罚,以保证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提升服务水平,改善环境卫生
其次,提升服务水平,改善环境卫生也是农贸市场管理方案的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环境卫生差,势必会影响到市民的生活品质。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建设,以示好的环境、硬件和服务,来提供一种舒适和安全的环境。
特别是农贸市场排除异味、卫生整洁、蒙古包的栅栏整洁沉稳,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充满光彩。对于垃圾处理问题,建立专门的收集管道,保证垃圾及时清理,防止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发生。
三、开展活动,吸引消费者
最后,开展活动,吸引消费者也是农贸市场管理方案的重要内容。农贸市场在近几年的市场竞争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因此农贸市场管理者需采取一些措施来吸引消费者。例如,在特殊的节日里,组织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和优质的服务。充分发挥农贸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展现农贸市场对城市经济和发展的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改善环境卫生,并开展活动,吸引消费者。目的就是为了让市民能够感受到农贸市场所带来的好处和优势。当农贸市场发挥出自身的长处,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样的市场才是健康和可持续的。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4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标准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 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1、市场外“门前三包”区域内无流动摊贩、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等行为;周边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和绿化带清洁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熟食经营、加工、制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容器、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包装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盖加罩;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4、蔬菜、畜禽、肉类、豆制品、卤味等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出证、索证等手续齐备,台帐登记完整;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 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5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作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区长李蔚任组长,副区长陈忍冬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安监局、城管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及相关街道(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局长高国宏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杨汉陆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陈忍冬同志兼任指挥长,高国宏同志兼任副指挥长,各街道(乡、局)分管副职为指挥部成员。
三、工作任务
完成10家农贸市场的新建、提质、加固任务。
四、实施办法
按照“政府监管、街道实施、企业为主、重在长效”的原则,采用“设定标准、审定设计、监理统筹、部门监督、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办法,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1、改造市场的.核准。拟改造的农贸市场由市场业主申请、街道(乡、局)申报,区商务局复核,领导小组审定。
2、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的义务。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向区领导小组提交农贸市场改造提质报告和承诺书。
3、改造方案审定。由市场主管单位或业主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由市场业主认可,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工程概算审核。区财政局按设计方案审定列入计划的市场改造工程概算。
5、改造工程实施。
(1)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内的市场改造工程,由市场自行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2)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上的市场,特别是街道(乡、局)、社区(村)自有或自行经营的市场,由相关街道(乡、局)和市场根据设计方案和审定的概算,按程序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依法建设。
6、施工监理。由区商务局依法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全区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区建设局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标准。
7、市场改造验收。先由街道(乡、局)和市场方组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整改,后由领导小组组织监察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领导小组最终验收。
8、改造资金拨付。财政局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专项资金账户,对市、区补贴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进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局根据结算情况,拨付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资金。每平方米不足800元的按实支付,超出800元/㎡的按800元/㎡支付。
五、工作要求
1、区商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的相关工作。
2、相关街道(乡、局)为其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由行政一把手牵头,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3、相关街道(乡、局)和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制订农贸市场建设期间过渡方案,划定临时经营地点,妥善安置因市场建设提质而临时迁出的经营户,并做好临时市场管理。
4、市场业主和承租者要相互配合,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区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做好临时过渡市场的日常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提质任务。
六、年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年2月—5月),做好市场建设提质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制订方案、网点申报、考察选址、名单公示、图纸设计和下达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招标等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年6月—10月)全面启动本年度农贸市场建设提质5DE5程,包括制订临时市场过渡方案、开展工程监理、定期督促检查相关等工作。
第三阶段(年11月—12月),妥善组织工程扫尾,包括组织区、市两级验收、工程决算和总结评比、发放补贴资金等工作。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整治、有序、卫生、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贸市场实施管理升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商形象”作风整训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重抓本级、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的工作原则,坚持重基层、打基础、抓长效的管理理念,坚持法律手段与市场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创新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促进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实现主体准入、食品(含农产品,下同)安全、经营行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升级,努力把农贸市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放心满意的消费场所。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推进工商履职规范到位。实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层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巡查痕迹化管理制度,实现工商部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到位。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每一个农贸市场均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将巡查监管人员的姓名、工号、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20xx年度,各基层分局要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落实日巡制,每天对市场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管区内的其他农贸市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市合科每周要对各基层分局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确保巡查履职到位。20xx年度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的任务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垃圾;
2、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维护市场秩序,划行归市,督促经营者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消费者车辆进入市场。3、指导市场开办者每天查验、收集、登记猪肉、家禽检疫合格证明,并将检疫合格证明装订归档。
(二)检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
1、检查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查处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检查交易行为:
1、检查场内有无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假冒牛羊肉等违法行为;
2、检查场内有无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
3、依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对场内经营者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及其产品的,依法取证后报县局市场合同科,由市场合同科统一移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处理。
5、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6、对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严格巡查痕迹化管理。各基层分局要健全完善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痕迹化管理制度。巡查监管人员要及时全面如实将检查情况、违规整改等情况等记入《巡查记录》;对依法和有关规定应予整改的,规范制作《行政提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定程序办理。巡查监管人员必须在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录入市场监管软件和经济户口软件。检查资料除作为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须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归入经济户口管理档案保存。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针对市场日常巡查发现和媒体报道、群众投诉所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突出执法办案,实行监管倒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政府、市民满意的市场环境。具体要求:一是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不同季节入市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积极会同食安委、农委、动物检验检疫、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测监控,强化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严厉查办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二是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短斤少两、制假售假、欺诈销售、欺行霸市、乱摆乱设、出场经营等突出问题,适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管理有序的交易环境,达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划行归市、秩序井然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要适时据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限塑等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及时会同商务、城管等部门和镇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灭环境卫生死角,查纠各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整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推进检测体系运行管理,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检测室达标建设活动,提高市场食品检测的实时化、网络化和一体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到20xx成第三批2个市场检测室的建设任务。相关分局要将督促指导市场检测室规范运行作为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予以推进落实,保证市场按时完成规定项目和批次的检测任务,抽样检测实现规范化,检测数据上传率和检测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销毁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检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在依据工商职能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与食安委、农委、食监、质监等部门建立检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对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开展专项治理和召回、溯源等工作。
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落实市场主办单位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保证金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县城农贸市场保证金的缴纳和奖励资金的落实由县局负责与县相关部门、阜城镇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乡镇农贸市场由基层分局负责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汇报沟通和协调对接工作,争取落实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分季度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对管理达标的市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达标的市场,降低信用类别,限期整改,扣罚保证金,并进行公开曝光,从而有效解决市场主办单位责任缺失的突出问题,树立一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类别档次、不同管理模式的样板市场,促进农贸市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体要求:
一是推进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的法定义务。要将推行市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强化主办单位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责任。20xx年各基层分局辖区农贸市场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95%以上、批发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的占比要达到100%,实行食品安全“契约式”管理的市场要达100%。20xx年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时100%,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力争到20xx年各类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是推进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到位。要将市场管理制度化、经营秩序规范化、食品检测正常化、消费维权便捷化、环境卫生标准化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管理职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三是推进市场诚信文明创建活动。要将市场诚信、文明、平安的创建标准要求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强化定期检查考核,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完善市场硬件设施,落实创建措施,规范经营户的信用评定管理,提升市场诚信文明水平。20xx年全县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户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85%以上。到20xx年市场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90%以上,创成省级诚信文明市场1个、市级诚信文明市场2-3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安全,一直是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是工商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全系统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县局成立由一把局长主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市合科牵头,消保科、公交科、注册科、私个协、消协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全系统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的推进实施。县局相关科室要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的同时,加强科室之间的配合和对基层分局的工作指导。各基层分局要整合管理力量,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二)强化督查推进。县局将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实施情况纳入督查重点,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升级工程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各分局在推进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中要不避矛盾、敢于担当,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确保升级工程取得成效。各分局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在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要分别将半年和年度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到县局市合科。
(三)严格奖惩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农贸市场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按照作风专题整训活动的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对照排查、整改落实、长效管理等工作。对在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工作中管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工作无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问责办法的规定,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为目标,以开展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农贸市场“两保一稳两化”改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3个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
(二)按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讲诚信、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的标准化和信息化要求,创成2个“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
三、政策措施
(一)对列入新一轮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的资金补助,继续按照《区农贸市场新一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执行。即“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按期完成改造的,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核定的实际投入金额,由区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新建、拆建类市场按每平方米最高限1500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装修类市场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信息化投入按实际金额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
(二)对当年被认定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区财政按《区服务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社会公益基础设施的标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市场经营成本。农贸市场用水价格按居民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三生融合·幸福”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市场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工作主动性、协调性,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深入抓。今年有改造提升和创建任务的街道,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进度,实行定人、定职、定责、定时间,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商务、工商、消防、财政、规划、住建、卫生、城管与执法、国土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并充分调动街道和市场举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开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通过“一场一策”、并联审批、专题会议纪要等形式,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联系街道职责,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合力推进。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优良市容环境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整治疏导为主要形式,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确保效果。
二、工作任务
按照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考核要求,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长效化管理。
三、工作标准
1、市场应在规定的区域和界限内经营,不得随意向外延伸,造成涨市,影响市容和交通。
2、市场内应统一规划设置经营摊位,不得擅自变更、移位经营。业户经营物品应在车体内整齐摆放,车体外严禁摆放经营物品。
3、市场内应统一配备遮阳、遮雨伞具,保持统一完好,不得破损、陈旧、脏污。
4、市场内不得有乱搭乱建、乱设亭棚,乱扯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写乱画等行为。
5、业户应自备垃圾器具,不得沿街随意乱丢垃圾,市场内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做到定时普扫,随时保洁,垃圾清运要及时,绿化带不得有垃圾废弃物。
6、市场内要保持交通畅通,停车有序,不得造成交通阻塞。
7、市场应按规定统一向垃圾转运车排放市场内产生的垃圾。
8、市场管理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管理,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
9、市场内管理人员和经营业主对管理规定所列条款知晓率和执行率应达到百分之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科长、副科长及相关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城管科是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科长具体负责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检查、协调、督促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日常检查工作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市城管局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内容,对照整治要求,结合辖区现有农贸市场的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使农贸市场取缔有理由,疏导有去向,规范有标准,提档有成效。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量,积极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安排人员深入到农贸市场区域,向广大居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农贸市场的意义和要求,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动员工作,争取广大居民和经营户的支持。
5、在宣传发动、做好教育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疏导整治。
发展趋势
随着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或城市传统农贸市场将逐步退出市场舞台。目前,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区在城市商业发展规划中已不再规划新的农贸市场,而以其他新型业态取而代之,对已有的农贸市场都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比如:新型街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改超等等。
在短暂的时间内,农贸市场在城市里仍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而在城镇、市郊等区域发挥主导作用。从长远看,农贸市场升级、转型、甚至退出历史舞台是不可避免的,过去七、八年国内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已经在新型农贸市场的构建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而这些有益的经验很值得其他市场借鉴。
纵观国内农贸市场的历史演变,总结先进地区品牌市场、创新型市场的做法,农贸市场未来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多元化主权主体、复合化混业经营、专业化特色彰显、连锁化品牌扩张、综合化市场服务、电子化交易方式、地区化兼并重组等。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9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镇()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二、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三、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全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26日至20xx年6月16日,共计20天。
三、职责分工
(一)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职责:
(1)市场开办者营业执照须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
(2)按照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或者改造市场。
(3)审查场内经营者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保证场内经营户亮照、亮证经营,亮证照率达100%(对没有营业房的经营户的证照可集中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不得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
(4)制定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公约,并定期组织检查实施情况。
(5)负责农贸市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场内经营者遵纪守法、文明经商。
(6)督促场内上市商品划行归市,陈列有序,明码标价。
(7)设置符合计量要求、方便消费者复核的计量器具,督促场内经营者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并定期检定。
(8)严格执行“限塑令”,市场内严禁销售和使用一次性超薄塑料袋。
(9)定期在市场内展开蚊、蝇、蟑、鼠灭杀行动。
(10)保障场内食品安全。制止食品经营者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销售散装食品或自行分装食品的,应当明示食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经营肉制品、豆制品以及熟食等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1)维护市场环境整洁有序。严格落实“门前责任制”,严禁车辆入内;制止违章搭建和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保证场内良好卫生状况;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二)各街道办事处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督促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农贸市场整治相关职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力量,清除执法壁垒,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周边绿化工作。
3、区城管局:负责取缔市场周边非法占道市场、拆除乱搭乱建、规范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秩序;制止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负责农贸市场内违规搭建行为的监管查处工作。
4、区农水局:负责加大农贸市场内野生动物销售的监管和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的查处力度,做好农贸市场上市家畜、禽及其肉食品检疫检验。
5、区卫生局:负责把好农贸市场内餐饮、食品经营者的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管,确保农贸市场有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卫生环境。
6、区文明办: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活动。
7、区公安分局:负责农贸市场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市场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确保农贸市场有一个稳定的治安环境。
8、区物价分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督促指导市场建立完善物价申诉机制。
9、区工商分局:主管区域内的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确认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和处理投诉、申诉;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工作。
(二)建立督查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农贸市场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区政府办随时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经营管理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反复曝光,直至整改落实为止。对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区政府办将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直至取消市场经营资格。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11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关于“城区菜市场整治”的指示精神,结合wx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菜市场建设、菜蓝子供给事关国计民生,按照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将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认识上要有新的提高,工作上要有新的标准,实效上要有新的突破,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加强和落实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提高菜市场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
二、工作目标。
从wx的实际情况出发,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拟完成以下六项目标。
1. 编制全市菜市场网点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及其它相关法规,制订wx市菜市场网点规划,彻底防变我市菜市场政策缺失和发展滞后的问题。
2. 制订行业经营规范,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各行业经营要素标准,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管理者之间的责任,并由政府协调商务、工商、市场、城管、规划、卫生等相关执法单位的执法合力,强制达标,对经营要素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根据外地市场管理经验,可以试行入市主体由市场中心进行前置审批的作法。
3. 规划建设一批有区域辐射力的专业市场。请市政府批准市场中心拟建的外滩菜农市场,对自产自销的菜农给予经营场地,解决城区主要占道源。同时吸取老城区教训,在新城区规划建设1-2个蔬菜批发市场,5-8个集贸市场。应当抓住当前全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湖北两型社会试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改革发展振兴计划,四万亿拉动内需计划,中央资金向农村政策倾斜的有利时机,争取引进一、两个大的市场项目落户wx。
4、开展社区菜市场试点,着手解决老城区菜市场缺失问题。
5、落实菜市场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
6、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依法管理城市,提高管理水平。
7、城区菜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群众满意度有明显的提高。
8、取缔城区主干道菜农占道经营。
三、主要抓手。
1、建成外滩菜农市场、搬迁水果市场、改造八户塘市场。形成以八户塘市场为龙头,以城乡市场、城乡超市为网络的城乡市场供应网。wx城市管理难,菜农占道经营管理难,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菜市场严重不足,特别是永宁市场拆迁后,这一矛盾更加突出。按照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要求,wx也迫彻需要建设一个大型的菜农市场对自产自销的菜农集中管理,确保消费安全。与此同时,把现已不适应wx消费要求的`青林水果批发市场迁到外滩,在原水果市场的场地上建设城东菜市场,填补城东地区菜市场的空白。
2、进行社区菜市场试点。wx目前形成规模的菜市场只有八户塘市场、永宁市场、大世界市场,远远不能满足城市消费需求,按照菜市场基本规范,菜市场的服务半径为500米-800米,按此推算,wx城区除去超市以外最少要建10-15个菜市场,要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可以先行社区市场试点,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每个社区应利用社区资源建设一个10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菜市场,分流主城区、主街道占道经营压力。
3、制订《w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我省仙桃市、宜昌市菜市场建设管理的经验,结合wx的实际,明确:菜市场建设规划、菜市场与房地方开发、菜市场的产权转让、菜市场建设与财政支持、菜市场建设标准、菜市所有者、经营者、消费者权利与义务,落实公益性菜市场免缴税费、以及与城建、城管、市场建设管理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
4、完善新城区市场配套。按照新城区城区规模,规划建设2-3个批发市场,10-15个标准化菜市场,先行控制市场建设要素,组织专班,重点研究四万亿拉动内需项目,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工程、农超对接工程、武汉城市圈、湖北两型社会改革发展试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改革试验区等相关项目及其配套政策,做好项目立项、资金申报、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力争有1-2个市场项目落户wx。
5、在全市市场中开展标准化市场争创活动。确立“用超市的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农贸市场,把农贸市场建成生活类的超市”的市场经营管理理念,通过争创活动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督,提高市场形象。
6、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⑴商务局负责编制市场规划、制订《w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和肉凳入市场经营工作。⑵市场中心负责自办市场管理、自报市场建设和社区经营点的落实。⑶发改部门负责争取3-4年大型市场项目落户wx。⑷城市执法局负责管理占道经营。⑸工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管理。⑹社区负责配合市场中心落实社区市场经营点的建设和管理。⑺公安部门负责扫黑除恶。⑻税务、环卫等部门负责落实税费减免支持。⑼住建局、规划局、土地局负责落实城区市场规划,房地产开发配套菜市场建设和菜市场用地的供给工作。⑽市法制办负责市场中心执法权与商务局归并工作。⑾宣传部门、电视台负责对菜市场平面管理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四、请求市政府解决的几个问题
1、成立wx市菜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2、出台《w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菜市场建设、达标、管理、监督、扶持政策。
3、批准市场中心关于城区蔬菜水果市场建设改造计划,为提高管理水平创造必要条件。
4、以政府的名义召开社区菜市场建设动员会,落实老城区菜农疏导分流任务。
wx市市场中心
20xx-4-16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12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食品质量的要求日益增高,农贸市场的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农贸市场管理方案和细则必须得到重视和落实。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和细则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设立市场监管机构
农贸市场作为一个大型的市场,需要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市场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市场卫生、质量、安全、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他们还要负责对商贩进行培训,指导他们如何合法经营、保证食品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常识和知识。设立市场监管机构可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和消费者的权益。
二、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检测制度
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可以有效防止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场监管机构要定期对农贸市场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市场卫生管理
市场卫生是保证消费者安全和市场正常运作的基础。市场监管机构要定期对市场进行全面的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商贩也应该按照卫生标准要求,保证经营场所的卫生干净,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积极推行标准化经营
标准化经营是有效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市场监管机构通过颁布相关规范、建立标准化示范店、组织商贩开展标准化经营等方式,引导商贩走上标准化经营的.道路,从而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落实品牌战略
落实品牌战略,是提高农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市场监管机构要在市场中推广知名品牌,引导商贩建立自己的品牌,进一步提升市场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像和信誉。同时,也可以发现优秀商贩、推广优秀货源,为市场打造有自己特色的品牌。
六、探索互联网+农贸市场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消费的重要方式。在农贸市场中,可以推行“互联网+”服务。通过建立农贸市场线上和线下的互动平台,商贩可以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消费者可以在线上订购,线下提货,从而方便人们的购物。
总之,建立健全的农贸市场管理方案和细则,可以有效提高市场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创造有安全保障的优质消费环境。有关各方应加强沟通、协商,动员各方共同参与农贸市场管理,为消费者奉献优质、放心的食品,进一步推进健康城市、绿色发展的进程。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13
为了加强我办农贸市场的管理,确保源头食品安全,按照<渭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我办决定全面开展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序建立和推进“准入指导把关、强化主体责任、流向追溯可控、典型示范带动”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努力推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层次,实现农贸市场源头“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二、规范管理重点
(一)市场主体责任:市场主体责任、准入制度、索证索票溯源制度的落实;市场规划合理布局,划区归类经营,信息公布。
(二)重点整治范围:我办范围内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包括自发的自由贸易市场)以及市场经营户,特别是市场中的流动散户。
(三)重点整治品种: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等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添加剂,市场经营户自制食品,冷冻冷藏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四)重点环节:市场中小作坊加工。
三、规范管理内容
(一)清查经营主体资格。对市场内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检查市场主体在准入资格审核把关,农民自产食用农产品贸易和流动摊贩严格检查其身份证明,确保可追溯性制度的落实。
(二)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命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食用或非法食用添加剂的食品、禁用限用农兽药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重点查处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食品,依法查处食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等行为。
(三)严格查处小作坊加工等环节。严禁无登记备案、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开展熟食、熟食等加工经营活动。
四、规范管理措施
(一)强化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其食品经营者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查食品经营者入市资格,主要检查流通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形式。二查进货查验制度、台账制度落实,主要检查食品的来源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方购进,批发企业是否建立台账,向零售商提供完整的单据作为零售商的台账,并建立相关档案;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查食品包装标识,主要检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储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四查食品质量状况,主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发霉变质、超过保质期,食品周围是否存在污染源,食品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渭城要求。五查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制度,主要检查食品经营者的质量承诺,退市召回等制度;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六查活禽贩售与屠宰市场是否分离,动物检疫日票、禽类检疫票是否明示。
(二)强化上市食品质量检测与监控。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测等性质,强化对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主要检测项目:
1、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是否浸泡甲醛;
2、米、面、豆制品等是否添加吊白块;
3、食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4、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5、肉制品是否添加硼砂;
6、干鲜水产品、肉类产品及肉制品、干果和米面制品是否浸泡双氧水;
7、新鲜肉是否注水;
8、检测蔬菜、瓜果中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9、馒头、油条等是否添加明矾;
10、市场中骑车游动的散户,特别是打着陕北羊肉招牌的流动摊贩。
(三)强化严厉查处工作力度。一是对需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二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三是对经营来源不明、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的,要立案查处;四是对未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的,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五是对市场经营者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要依法严处。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以罚代刑。
(四)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即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挂钩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等。
(五)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举报有奖制度。全面落实《渭城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公众力量,保持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五、工作步骤
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12日到3月29日)。制订渭城街道办事处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安排开展市场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30至7月29日)。按照区级部门统一部署,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2)。对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进行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激励档案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科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柜制度,引导、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登记台账、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实施食品安全台账电子管理,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证经营、诚信守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检查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优秀农贸市场经营户,树立标兵;宣传此活动,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人人喊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同氛围。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14
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1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0-2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所将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8、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5-20元。
9、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规章制度 )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10、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20元。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15
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心”。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为南宁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农贸市场除参照当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还应该有所创新,实现管理的“四统一”,即统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民主监督。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3、划行归市,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得售卖经营证照规定外的商品。蔬菜摊严禁出售干货如木耳、油面筋、花生米等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三、卫生管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
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
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
11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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