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活动的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XX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植树活动的广泛、持续开展,根据《关于印发〈打造美丽杭州全民义务植树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杭绿化委[20xx]11号)和《关于成立XX区义务植树服务平台的通知》(余政办[20xx]251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区委区政府“美丽余杭”建设目标,以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为平台,精心设计载体,加大运作力度,提高运作效率,为市民、企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提供高质量服务,以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度,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参与意识,为深入推进“绿化余杭”行动,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打造美丽余杭发挥积极作用。
二、载体设计
以“植树赏绿、文明之行”为主旨,大力弘扬植绿、爱绿、护绿新风尚,通过政府主导、平台运作、形式多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具体载体形式和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政府主导: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引导社会参与。
1、“迎春林”
活动主题: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活动时间:20xx年3月
活动对象:区四套班子领导、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区绿委办
2、“共建林”
活动主题:共建森林余杭 共享绿色家园
活动时间:20xx年3月
活动对象:镇街、区直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
活动形式:镇街、开发区、塘南办落实义务植树场地,与区直有关单位结对,在区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当天同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3、“协作林”
活动主题:协作共建一片绿 携手同享一片蓝
活动时间:20xx年3月
活动形式:根据《关于营建义务植树“协作林”的实施意见》(杭绿化委[20xx]8号)有关要求,与XX市有关部门对接共同开展“协作林”义务植树活动
承办单位:区统筹办、区绿委办
4、“劳模林”
活动主题:植树造林做模范 绿色家园同得益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7日(星期二)
活动对象:区有关劳模代表、区抗癌协会部分成员
活动地点:南山林场立佳公司前
承办单位:区总工会和区劳模协会、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抗癌协会
(二)平台运作:通过义务植树服务平台,组织市民、企业参加植树赏绿活动。
1、“巾帼林”
活动主题:营造森林余杭 守望绿色家园
活动时间:20xx年3月5日(星期四)
活动对象:广大妇女
活动地点:南山林场立佳公司前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妇联、南山林场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2、“市民林”
活动主题:“森森”不息,从“林”做起,从我做起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4日(星期六)
活动对象:广大市民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缸梅林区坑水坞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长乐林场、区新闻传媒中心、区广播电视台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3、“兴业林”
活动主题:种下常青树 乐享一生福
活动时间:20xx年3月28日(星期六)
活动对象:广大企业主、企业职工
活动地点:鸬鸟镇雅城村清水湾
主办单位:鸬鸟镇人民政府、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区经信局、区工商联
报名人数:限额200人
4、“亲子林”
活动主题:全家一起来植树 万户千家护成林
活动时间:20xx年4月11日(星期六)
活动对象:三口之家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缸梅林区坑水坞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新闻传媒中心、长乐林场
协办单位:区教育局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5、“青年林”
活动主题:植下一片绿,让地球变得更年青
活动时间:20xx年4月25日(星期六)
活动对象:全区各界青年和志愿者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缸梅林区坑水坞
主办单位:团区委、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长乐林场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三)形式多样:通过宣传、护绿等其他尽责形式,发动社会参与,履行植树义务。
1、组织珍贵树种进村入户活动:根据全省珍贵树种进万村行动任务和总体要求,以“森林村庄”、“美丽乡村”等创建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广大农户在房前屋后、田边地角、河边山边种上一颗“迎春树”。
2、开展义务植树宣传:充分利用倡议书、报纸、海报、黑板报、短信及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途径进行义务植树宣传。结合农民素质教育,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组织村干部、企业主、企业职工、苗木种植大户等为主要对象的义务植树宣讲活动。
3、组织护绿行动:以义务植树基地、主干道路、河道、街头公园等地段绿化养护、清洁垃圾为活动内容的护绿行动。大力倡导见缝插绿、墙上挂绿、屋顶建绿、栽花种草等形式的“绿色家庭”活动;发动小区业主,组织开展小区绿化义务劳动。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国营林场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
区林水局:加强对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义务植树服务平台阳光、高效运作;做好义务植树宣传、义务植树基地日养护管理督查等工作。
区绿委办:加强全区义务植树活动的指导和协调,举办好区四套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
区新闻传媒中心: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做好“市民林”、“亲子林”宣传发动工作。
区广播电视台: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做好“市民林”宣传发动工作。
区妇联:做好“巾帼林”宣传发动工作。
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做好“兴业林”宣传发动工作。
区教育局:指导城区有关幼儿园、小学做好“亲子林”宣传发动工作。
区总工会:做好“劳模林”宣传发动工作。
团区委:做好“青年林”宣传发动及组织工作,做好志愿者指导工作。
区统筹办:做好“协作林”对接协调工作。
各有关镇、街道、国营林场:在义务植树活动开展2周前落实好整地、挖穴、苗木、工具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义务植树点的日常养护管理。镇街、开发区、塘南办要与结对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做好各载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志愿者培训等工作;做好义务植树活动乘车、引路、植树技术指导等全程服务;协助区林水局、区绿委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义务植树活动的目的意义。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之一,各地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要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专项行动及美丽乡村建设,采取植树劳动、以资代劳、捐资植绿、认建认养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要进一步弘扬植树文明新风尚,加大引导力度,做好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发动工作,从本人、本单位做起,积极带动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报名参加。
(二)做好场地准备。各义务植树场地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提前做好整地、苗木、工具等准备,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后续养护管理力度,确保种植苗木成活、不缺失。
(三)加强活动保障。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要加强服务保障,确保各载体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应及时报告区林水局、区绿委办,并做好信息发布、报道等有关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宣传窗等平台,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梅花节”、“浙江生态日”等节庆活动和载体设计,强势宣传义务植树的重要性,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民“爱绿、护绿、植绿”的良好氛围。具体宣传方案由区绿委办根据本活动方案另行制定,区新闻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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