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3-07-12 17:03:41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房地产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合同【集锦15篇】

房地产合同1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策划(咨询)项目

  第二条 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期限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 至 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做出进一步完善,完成《 》,期限为 至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第三条 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为 元人民币(¥ 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费,即人民币 元(¥ 元)。

  2)乙方完成项目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 元(¥ 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前往甲方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第六条 成果归属和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终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 万元到达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2

  签署购房合同须知

  一、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二、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三、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四、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五、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六、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八、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九、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一、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十二、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并不是说没有办理产权证,是因为这个项目的本身合法性有问题,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你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

  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现在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应该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应该交银行来收押。在整个的合同最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啥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发展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

  一、合同约定: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允许误差在5%,如误差超过5%,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购房者所得到的面积一般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如果互不结算,吃亏的肯定是购房者,由此可见,上述条款对张先生的不利是十分明显的。

  二、合同约定:购房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缴纳滞纳金等,而发展商若没有按时交房,却什么惩罚措施也没有。

  律师说法:这是一条明显不公平的内容,许多购房者却忽略了。现实中出现的发展商延期交房却理直气壮,购房者却无可奈何的情况,就是因为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应参照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惩罚标准追究或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这样,出现问题购房者才有计可施,有权可维护。

  三、合同约定:若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不负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这是强词夺理,法律没有规定施工问题属不可抗力,若真的因施工问题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这一条应当从合同中删去。

  四、合同约定:发展商交房后三个月内负责办理产权证。

  律师说法: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交房以什么为标准,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甚至出现这样的事:发展商交房时通知购房者到物业管理公司处领取钥匙,而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求先交一笔钱才能给钥匙,否则不给。到头来购房者还是住不进新房。因此,律师建议购房者应将交房的含义具体化,即规定为:交房屋钥匙。否则,应为发展商违约。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发展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不下产权证该怎么办,很多合同里却没有规定,以至于问题发生时不知所措。同样建议应明确为:若不能按时办理,则可约定违约金或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这样,购房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五、合同附件中对房屋的配套设备约定不清。在张先生的合同附件里,只约定“预留电话线、有线电视插座、管道煤气入户、24小时热水……”却没有说明这些功能在入住时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有关标准该怎么办。这种含糊不清的约定是不完整的,希望也能引起其他购房者的注意。

  慎签购房合同

  许多购房者买房时,往往不深入了解有关开发商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明确房屋是否是合法销售的情况下,就匆匆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或购房款,结果到正式谈判时只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违心签订合同。这种不慎签购房合同从而导致落入购房陷阱的情况往往贻害无穷。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杨志民律师提醒购房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五证”要严格审查

  购房者购买期房时应查看开发商所售房屋的“五证”原件,五证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如果房屋已验收还应查看是否具有质检

  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原件。开发商同时应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认购协议要慎签

  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由于认购房屋到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有一段时间,有些购房者可能不想购买已预订的房子,也有部分购房者由于不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而没有签订合同。这时定金能否要回就与所签订的《认购协议》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认购协议》中没有写明未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否返还的约定则定金可以返还。如果开发商在《认购协议》中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多少日内携带规定的证件到开发商售楼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逾期购房者所交认购金(或定金、诚意金)不予退还”等此类条款。购房者特别要注意留下有力的证据,证明你已在规定期限内与发展商谈了合同但因其他原因无法达成协议。

  合同附件不可缺

  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要件外还包括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组成部分,是对主合同约定不明条款做出的明确约定,是对主合同没有约定部分的重要补充。

  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房者在洽购房屋时开发商往往做出许多口头承诺。购房者绝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和广告宣传,购房者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书面合同中。如果开发商没有实现这些承诺,购房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心明眼亮避开购房陷阱--谨慎签订合同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购房.

  合同附件“文章”多

  1、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非常简单,既无尺寸也无比例,一旦发生争议,购房人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对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长、宽等基本数据,并尽可能要求开发商同时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2、附件二是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这里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为所购房屋所在的楼宇单独服务的建筑设施,均不应计入该构成面积。分摊面积的计算应按京国土房管权字(20xx)第369号文件执行。双方应约定,出卖人违背该分摊原则的,应退还不应计入分摊面积部分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附件三是关于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对于购房人而言,此约定的关键是要把装修标准具体化。要避免采用诸如“高级面砖”、“高级外墙涂料”、“高级木地板”之类的模糊性标准。应当尽量写清装饰材料和设备的商品品牌及其质量标准。

  4、附件四是双方自由约定的补充协议。有些开发商事先拟好了补充协议,对此,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防止有的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条款而单方加重购房人的义务。其次,购房人还要充分利用该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一些事项在补充协议中做出详细约定。例如,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此阶段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开发商自行组建或单方选聘的,为了保证前期物业管理的质量及合适的收费标准,购〈BR〉房人应当与开发商就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与标准等事项做出具体约定。

  5、附件五是关于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目前许多购房人采取向银行按揭贷款的办法支付房款。一般来说,因为开发商与银行事先都签订了合作协议,因而绝大多数的购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贷款。但这并不排除由于种种原因,银行没有批准购房人贷款的情况出现。一旦这种情况出现,购房人将有巨大的付款压力,难以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面临违约风险。有鉴于此,建议购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约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还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人的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则购房人有权与出卖人协商,采取买受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选择退房。买受人因此退房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房款全额返还给买受人。”

  签补充协议抓住八大要点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增加补充协议,目前已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的重视。但如何签订补充协议才更为有效呢?补充协议太少,不能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补充协议的作用;但补充协议太多,动辄上百条,别说一般购房者,就是专业法律人员要想全部解释清楚也非易事,其实际可操作性很小。其实只要抓住一些主要关键的内容来约束开发商,即使条款很少,也能起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开发商能够接受,不影响交易的进行,这应是购房者明智的选择。

  从整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来看,开发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购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个部分,只要针对这八个部分来签订补充协议,就基本可以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第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第三要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应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第四要约定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第五要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第六要约定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第七要约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约定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置业指南:合同附件陷阱逐个提

  合同附件本是为增加合同条款中可供买卖双方协商的空间,更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费者的法律知识不足,附件有时就被发展商利用作为“对付”买家的工具。同时,不少买家认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况且几十页的内容也懒得读。

  实际上,根据《合同法》规定,若合同正式文本与附件内容有矛盾,以附件为准。即买卖双方在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条款最终是执行依据。因此,建议买家签合同附件时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见的一些不合理条款,买家可以此为鉴。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项处理:详见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中却没有关于何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约定。

  专家评点: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有权在合同中与出卖人约定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如果出卖人未能及时办证的,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由出卖人退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不退房,取得违约金。

  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商品房交付时,如花园等附属项目的面积与合同记载的面积有误差时,买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时的实际面积”,或“商品房附属花园面积经出卖人暂测为×平方米,该面积包括花园围墙地基面积。如果商品房交付时花园面积与上述面积有误差时以交付时的面积为准,误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多退少补”。

  专家评点:花园面积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这部分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产权部分,买受者即使支付相应的价格也不能将这部分面积列入房屋的产权,这一点买受者一定要注意。“如《买卖合同》记载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时双方按如下方式处理:1、建筑面积没有差异但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均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2、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均有差异但套内面积没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3、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按套内面积误差比进行调整。”

  专家评点:以上条款既确定了建筑面积不变价款不变,又约定套内面积不变,价款不变,而且当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又按套内面积的误差进行调整,这个约定违反了建设部2001年6月1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广州市2001年出台规定,商品房应按套内面积销售。而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售房条款,也明确规定“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套(整层)出售,如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金额(币)元,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上述条款前后矛盾,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买卖合同》所称的已交房款是指买受人交付给出卖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园的款项,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支付给出卖人的按揭款,银行按揭借款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买卖合同》所称的累计已付款是指买受人按照本协议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所支付的商品房价款的总和,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偿还的借款,银行按揭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

  专家评点: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已划入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实际上已经支付房款,出卖人不把这部分房款计入买受人累计已支付房款,显然有失公平,且与商品房预售的惯例不符。“甲方领到‘该物业’竣工验收证明后,应由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自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甲方负责‘该物业’的结构保修期,并对‘该物业’结构建筑质量问题负责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损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负保修责任。”

  专家评点:根据199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对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确规定。

  住宅保修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并非从“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且物业的风险责任转移时间划分亦应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而非“甲方(发展商)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该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30天后”。“为保障各业主及用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无条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专家评点: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七条);由业主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即由业主自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其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经综合验收的物业,建设单位不得移交,并应当继续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在约定交楼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交楼的,才视为违约。”

  专家评点:人为约定了六十天的免责期限,对乙方不公平。

  购房合同如何签之:买房警惕数字游戏

  购房人要把房地产商的承诺写进合同,首先就要尽可能在合同第三条及该条提及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对购房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并尽可能利用合同第三条后面的空白行,要求房地产商写上如其表述的商品房基本情况与实际交付情况不符时,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没有具体赔偿责任的约定,第三条对商品房基本情况表述的作用将会大大降低。

  8号楼变成4号楼

  如果有人说他收房时找不到自己所买的房子了,您信不信?这并非是耸人听闻,已有几位买房人问我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现在有不少国人对数字非常重视,为了一个靓号,不惜一掷千金,有些房地产商为了迎合人们的心理,卖房时将幢(座)号、层数、门牌号避开4、13、14、24等数字,有的是跳过,有的是用3A、12A、15A、25A等数字代替。因此,购房人在约定合同第三条时首先要查验清楚房地产商填写的房屋坐落、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过批准的设计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自己所买的房屋所在幢(座)号、层数、门牌号是否与所附的规划、设计图的标注一致。

  如果不一致,对数字特别在意的人就要有心理准备,房地产商交房时幢(座)号、层数、门牌号发生变化怎么办?现实中确实有不少签合同时跳过去的号交房时不跳了,挑了8字的人实际收到的成了7字,甚至有的8号楼莫名其妙地变成了4号楼。因此笔者建议这些购房人事先在合同中和房地产商约定清楚如交房时出现这种问题,房子是可退还是可换,不然到时即使法官认定房地产商在这个问题上违约,但由于没有具体赔偿依据,凭法官自由裁量,购房人很难根据自己的“迷信”达到退房或换房的目的。

  图纸尺寸、用途、净高要标明

  合同第三条提及的合同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房地产商通常会提供一个购房人所买房屋的平面图,购房人不要接受不规范的草图或没有尺寸的示意图,而应要求房地产商在这个平面图上标清所有尺寸,需要文字说明的尽量详细,平面主要尺寸、墙体厚度、门窗尺寸、管道井尺寸、空调位尺寸要全,房号和房屋在整幢楼中的确切位置及朝向也要在平面图中标清楚,并在第三条的相关空格中填清楚房屋的用途、结构、层高。

  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有两点:

  1.有些预售许可证上的房屋用途写的是公寓,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写法,公寓就是住宅,不要以为公寓就可商住两用。到目前为止,商住两用房还仅仅是房地产商为了房屋促销宣传使用的一个词,国家根本就没有这个有关房屋用途的用语。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买这种商住两用房开公司的人能得到税低、贷款比例高等一些眼前利益,但长远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仍是一个未知数。为了居住而买“商住两用楼”,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2.层高包括楼板的厚度,购房人自己在房间内量的高度叫净高,因此购房人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中能说明楼层净高。

  容积率和绿地率

  购房人在关注自己所买房屋平面图的同时,还应尽量争取让房地产商把自己购买房屋所在小区的整体平面图附上,在图上准确标明小区内所有建筑的位置、大小和高度及绿地面积。由此购房人可以从图纸上算出自己所购房屋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并确定自己所购房屋采光有无遮挡。

  购房人在进行这些约定前有几个概念需要搞清:

  1.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合同3

  1.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法务管理工作;

  2.制定地区公司与合同法务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定地区公司与合同法务管理相关的业务报表、报告、专项意见等文件资料;

  4.指导、监督、考核地区公司各业务部门的'合同法务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日常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专项工作。

  1.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背景;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3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有大型企业合同法务管理经验;房地产行业优先

  5.工作认真、细致、负责。

房地产合同4

  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私人房地产位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五居委阳安西街,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545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房屋及国有土地452。63平方米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以价格58。8万元(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出售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望双方共同信守如下协议:

  一、付款方式:

  1、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付总价额的70%(41。16万元),(大写:肆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以乙方的银行转帐凭证及甲方的收据为证。

  2、余款在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付清,余款为17。64万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

  3、房地产转让合同签定之日,乙方首付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在20—25天内办理完各种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

  二、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在一月内将房地产交给乙方。

  2、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门面出租一事应由乙方负责出租,先期出租门面费用应从乙方所支付的房款中扣除。

  3、自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随意改变、拆除和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水电气管、门窗、门盒等)。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将一切房地产手续办理齐全过户给乙方。

  5、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将水电气过户到乙方。

  6、在交房时甲方应将房屋上方的高压电线拆出。

  三、违约责任:

  本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合同中的任意一条,否则必须付给对方违约金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并赔付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签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转让方)签字:乙方(受让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方:_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的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制作协议:

  制作项目

  第二条、广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制作要求: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应手续。

  第七条、制作周期: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验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该广告工程总费用为:__________。

  第九条、验收:制作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

  第十条、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一条、验收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费用、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二条、违约:甲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延期时间超过15日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的广告发布,保留起诉权,直至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期制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甲方有责任确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图片等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条款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广告内容审查说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凡涉及如下产品类别:农药、图书或期刊、化妆品、食品、保健补品、医疗器械、医疗、房地产、专利、兽药的、甲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审批证明。

  第十五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其他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6

  甲方(出售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买售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房型:_____;_____楼层

  其他情况

  1。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_____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3。2资金监管服务

  _____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4。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4。2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 。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丙方责任

  9。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由_____方承担。

  10。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特别声明

  11。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代理人:_____代理人:_____

  签约日期:_____

房地产合同7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律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币)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房地产合同8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

  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甲(盖章):_________ 委托人乙(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9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南昌居住主题公园部份市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南昌居住主题公园部份市政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市政工程。

  2、工程地点:象湖新城。

  3.建设单位: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清工、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居住主题公园香榭丽居市政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甲方认定的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居住主题公园市政工程中的砼垫层、检查井、化粪池、排水管道、景观基础、围墙、加筋管埋设、砼管埋设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具体施工承包内容和清工承包计价依据

  1、化粪池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1).工作内容:

  配合协助放样,基坑底300mm内人工修整(不包括机械挖土及回填土),基坑砂包支护,材料100m内水平运输,基坑抽排水(在粉刷强度未达到前要保证水位在基底以下),砼拌制浇捣、养护(包括预制盖板),砖浇水湿润,砂浆拌制、砌筑,内外粉刷抹光,管子预埋,预制板安装、找平等。

  (2).计价依据:

  基坑砂包支护:15元/m;砼浇捣55元/m;预制盖板7元/块,基坑抽水、排水:100元/座;砖砌体:0.15元/块;内外粉刷:5.5元/㎡,所有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为依据。

  2、排水管道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1)砼管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a.工作内容:

  配合甲方放样、测量(设专人),基槽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基槽支护、支模,排水、抽水,砼垫层拌制、浇捣,100m内水平运输,砼管吊装就位、承插口封头、管座砼拌制、运输、浇捣、养护、砼修补、检验后人工土方回填夯实(不包括基槽机械挖土、回填土及夯实,机械吊装的台班费用)。

  b.计价依据:

  直径500~800:15元/m,直径1000:20元/m。

  (2)塑料加筋管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a.工作内容:

  配合甲方放样测量(设专人),基槽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平,管子埋设,管子底超挖部位回填,人工夯实(防止管子机械回填土时下沉,造成倒返水或管内积水。管子周围150mm必须回填砂土,不允许有石块、砖碴物等回填以免压破管子),不包括机械挖土、回填的费用。

  b.计价依据:

  200塑料加筋管子:2元/m,300管子3元/m。埋设超过1.8m管子:6元/m

  3、雨污水检查井施工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a.施工内容:

  配合甲方施工放样,基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基坑支护,排水、抽水,支模,垫层、流槽及暗井盖砼拌制、浇捣、养护,砌块浇水湿润,砂浆拌制、砌筑,内外粉刷,安放井座、井盖,爬梯、养护,材料100mm水平运输(井座盖从仓库提货),井内清理干净。根据绿化地坪及铺装面层、检查井进行高度调整、修改(机械作业后破损需返工重做,另行计算),配合水电安装施工。

  b.计价依据:

  直径为1500:250元/座;直径为1250:180元/座;直径为1000:140元/座;直径为700:63元/座(深度在1.2m内),直径为700,深度在1.2m以上:100元/座,检查井盖板700×700×80,每块4元。

  4、围墙施工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1).施工内容:

  配合甲方测量、放样,基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基槽灌水、人工夯实,卵石垫层,支模,砼垫层拌制、浇捣,砂浆拌制、砌筑,人工回填土(不包括机械开挖,回填费用)夯实,水平距离100m运输。

  (2).计价依据:

  砼垫层(含卵石垫层):7元/m;砖砌体:0.15元/块;预制板安装另行计算。

  5.其它景观、台阶、明沟、路侧石安装等工程内容和计价依据

  (1).施工内容:

  所涉及工作面内基底300mm内的人工土方开挖、回填,人工土方平整夯实,场地平整,饰面块材料粘合层以下的所有泥工施工内容,砼浇捣、养护、粉刷、砌筑等工程,材料100m水平运输。

  (2).计价依据:

  砼垫层含卵石垫层(汽车停车为位):8元/㎡,人行道、公园、入户通道、自行车位饰面块粘合层以下的垫层:6.5元/㎡,区内小路砼7元/㎡,随捣随抹压光1元/㎡,水泥砂面层压光地面:3元/㎡。圆弧形花坛砖砌体0.20元/块,其它砖砌体0.16元/块,砼构件、砼道路浇捣55元/m。

  6.施工作业所需要的机具,如翻斗车、砼平板振动机、砼振动棒、铁镐、铁锹、灰桶、放样墙线、抹子、铝合金贴尺、榔头、凿子等施工基本机具,概由乙方自备和维修保养、保管,且乙方自备的上述机具必须满足其施工承包内容的施工需要,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统一规范管理,乙方自备的上述机具费用均已综合考虑在本合同给定的包清工单价内。

  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施工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搅拌机一台,泥浆泵二台,电缆和配电箱,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妥善维护和保管,工程完工后及时交还甲方,对乙方非自然损坏的机具设备,乙方应参照市场价赔偿。

  7.乙方应根据其工程包清工价款,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编制员工工资表给甲方。

  8.乙方包清工价款已包含其施工管理、施工机具、施工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夜餐、劳保福利、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机具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安置以及气候影响的停工、窝工之类非生产用工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

  9.上述承包范围以外的施工内容,所发生的点工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技工和普工作业。甲乙双方约定在保证质量、安全和进度效率的情况下,技工按6元/小时,普工按4元/小时结算。

  10.遇特殊情况,现场需紧急处理的材料、机具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指挥,予以清理或搬迁等。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组织充足的作业人员,与各相关工种密切配合,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延期施工,则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处罚,罚款最多不超过其工程包清工价款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必须确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须具备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和甲方企业标准要求,不准出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其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和满足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外,甲方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工程量签证工作。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临时设施和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乙方员工住宿由甲方负责,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甲方提供的机具、水费、电费等由甲方负责承担。

  (8)负责向乙方做好安全教育,签订劳务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和放样测量工作。

  (9)协调乙方内外施工环境,为乙方施工做好后勤服务。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其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甲、乙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随意拉电线和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

  (12)乙方还必须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工资按劳务合同要求保证发放到每个员工。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本合同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其专职管理人员的到位(规定必须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满勤在现场),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处罚。

  (18)乙方作业所需的安全帽、工作服、雨衣等与甲方协商后,按照甲方管理要求,统一由甲方采购供应,做到全员配合,其发生的购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施工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及时供应到位。

  九、质量验收

  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在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其承包范围内的质量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报请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质量验收通知后,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优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工程价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到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工作完成后退还,不计任何利息。

  2、乙方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签证单和甲乙双方认定的签证单、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包清工价款的结算按双方合同有关约定条款计算工程包清工价款。

  3、每月工程包清工价款结算,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办理好劳务、安全教育等手续的工人,当月出勤率不少于25个工日的,经市政项目部管理人员认可后,于下月18日至20日发放每月每人600元整的生活费,如缝年关发至工资总额的80%,编制工人工资表,随同出勤表上交项目部统一发放生活费。

  4、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完成后两个月内,甲方应付清全部包清工价款。

  5、如由于乙方原因,乙方中途退场停止施工,甲方和乙方的价款结算,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保证金由甲方视情处理。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劳务公司、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之日生效,工程价款结算之日失效。

  6.本合同于__年5月29日订立。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

  职务: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

  职务: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购买)方式取得位于_准格尔旗沙圪堵__、编号为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商住_____、容积率为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资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属工程。

  第二条合作建房

  1.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约____万平米的办公(或商业、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 六条的约定进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价以国家预算计算(不降点),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条建房资金

  1.工程建设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2.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1.工程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但需经得乙方通过设计方案,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

  2.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内开工,并在第1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利益分成

  1. 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价格交由乙方销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资金,乙方找差价补足甲方每个建筑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销售以外的溢价,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销售税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销售房款所得,除保证正常施工外优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价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房地产合同11

  委托方:________(甲方) 代理方: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____区域开发的____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代理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代理期限续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代理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____%。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____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____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____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9、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____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____日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等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成交均价。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双方可进行协商;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账户。

  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一)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等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代理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并按约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二)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____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

  三、代理费的计算、支付

  (一)策划费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____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____%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____%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

  2、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每月____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自行收取房款。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擅自签约金额或收取房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且该套商品房不予计算代理费。

  2、甲方逾期支付应付销售代理费的,每延迟一天,须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的比例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向客户作虚假承诺、宣传,因此而引发客户投诉或退房的,该套商品房代理费不予计算,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套房销售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或甲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应结算而未结算的代理费。

  5、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撤场,向甲方交接相关资料,并在撤场前完成对已售房源未结事项的办理,甲方将按合同支付相应代理费,如到期仍未到达结算标准的,甲方不再予以结算代理费,因乙方延迟撤场影响甲方销售计划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终止事由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____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____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六、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其它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_______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________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占地约_____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______亩,代征道路面积______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_____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______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 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3

  第一条: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出租为止。

  第二条:委托居间中介出租之房地产。

  第三条:委托条件

  第四条:服务报酬

  1、约定服务报酬按月租金的35%一次性计。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之居间中介出租行为时,即甲方与乙方介绍之承租方签订房地产租赁

  3、服务报酬支付时间:于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时支付。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应依本合同第三条所委托之月租金的35%支付服务报酬

  1、委托期限满后六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所曾介绍的承租方完成出租,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

  2、委托期间内,承租方愿以甲方委托条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愿以委托条件与乙方介绍的'

  第六条:乙方义务

  1、随时依据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情况。

  2、乙方应积极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尽快寻找承租人,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之交易。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中介出租服务所作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

  第七条: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租之房地产有出租的权力,并可随时配合交屋,否则,由此给承

  2、 租赁完成时,甲方应依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3、 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之税费,甲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交纳。

  第八条:甲方于乙方依本合同完成居间中介时,甲方应依乙方通知,与乙方所介绍之承租人另行订立房地产租赁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

  第九条:甲方(或代理人)无权出租所委托的房地产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致使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则甲方及/或代理人应依本合同第三条所委托房地产之月租金35%支付乙方作为赔偿,若同时造成承租方损失,亦应赔偿。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而失效,即便合同无效,本条款仍独立适用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乙方。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及原则公平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系经双方同意协定,协商一致达成。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产生法律效力。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4

  发展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物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德庆商住小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为实现优势互补,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该项目的销售策划工作,甲方负责策划评估,销售财务管理、合同契约管理,销售组织监督;乙方负责该项目销售策划、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第二条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该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售前,为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及销售现场,提供有关物业销售工作的便利,负责协调乙方、承建商、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及中介机构等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按现行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所规定对外销售所必需具备的政府批文及相关文件,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该项目单元物业的合法有效。

  3、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备和装修标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销售所需的各种宣传用品。

  4、负责对销售现场进行包装(包括售楼部和示范单位的布臵及装饰、广告牌的修建、现场绿化与美观、道路平整等),提供现场售楼部及办公设备给乙方使用,并指派财务、保安、清洁等人员配合销售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5、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销售策划方案,包括:推售套数、售楼价及付款办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群的甄选及推广工作进行中所制作的楼盘宣传资料,并监督乙方的具体执行工作,甲方对上述事务拥有最终权决定权。

  6、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广告推广计划及协助安排媒介广告、展销会所需宣传资料和物品,并监督乙方具体执行。按经审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广告预算范围及标准承担相应的宣传、广告制作费用。

  7、负责检查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8、保证该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行为受合法有效,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办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9、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负责安排与购房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鉴证手续。负责指定按揭银行,协助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10、负责监督乙方销售进度,并派员参加乙方定期周会。

  11、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12、甲方有权随时审核本项目的销售情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销售资料,并在甲方监督和指导下统筹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通过乙方代理出售该项目之住宅,避免销售程序紊乱及重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按期完成该项目的包装和推广计划,包括该项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务、销售计划及技巧、组织管理办法、风险规避建议。每月末第三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销售情况总结及下月销售计划,确保策划方案有效实施和及时调整。

  2、负责编制和设计及提交该项目的价格表、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展览板、宣传单张、楼书、服务管理手册及认购书等所有的宣传资料;但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协助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负责整理和催促购房者提供签约所需的各项资料。

  7、乙方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确保对甲方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条款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销售物业所需的咨询及答疑;乙方负责项目售后服务跟进工作。

  8、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装,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不符合条件或客户投诉意见较多的销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9、根据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作个案处理。

  10、负责举办定期周会,就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属于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12、协调安排印制该项目的宣传资料和其他有关销售所需之资料文件,协调相关公司制作风格突出的高质素楼书、销售价单及其他宣传品,且在经甲方确认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有“总代理:广州全景地产机构”的企业名称、地址及电话以利于开展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期限: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前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销售工作完毕之日止终止。如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完成该项目物业销售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销售代理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销售总额(不含各项税费、手续费、服务费、杂费),按以下计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缴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该售出物业要求计提销售代理费。

  1、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下同)1000万元的,乙方按销售金额的1.5%计提销售代理费。

  2、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1000万元,低于20xx万元的,该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20xx万元的,超出部份按销售金额2%计提销售代理费。

  备注:代理费的支付时间以当月实际销售的额度计提,即按月支付。

  5、销售佣金提计及奖惩:

  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每个季度甲乙双方协商设定一个均价元,当合同到期或者销售完毕时,按实际总销售额均价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7:3分配,(如实际均价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给乙方的)。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7个月内(售楼部装修好计起)的销售目标为20xx万,如果乙方完成的销售额不足目标的60%,甲方有权解约,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解约费(销售佣金除外)。

  第五条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垫付款及违约罚款的处理

  1、签约额以认购书为准,代理费用结算以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为准,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在双方确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销售代理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2、乙方代甲方垫支的任何费用,须事前获得甲方书面批准,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垫付费凭证之日起天内将垫付款返还给乙方;如所需款项较大,经甲方审批同意后可先向乙方拨款,乙方应提交相关的正式付款凭证给甲方。

  3、如购房者交纳定金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没收定金,所没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收取的违约金及没收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的销售代理费;如购房者签约后要求转名、更换单位等所收取的手续费,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履行各项义务,导致乙方推广计划延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项目代理期顺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各项销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项义务,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300元/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销售进程中,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或作出与该项目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陈述等违法行为,导致客户投诉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声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第七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期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仓山区首山路滨海嘉年华七街十二府12#1105房屋(房屋建筑面积每层45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壹仟五百圆 (大写),¥ 1500 元,租赁期限自 20xx 年 11 月 11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1 日(期限 1 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15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转账(账号:建设银行 王剑峰 6227 0018 2391 0129 011)。

  三、 甲乙双方议定:在合同签订同时,乙方自愿预付给甲方二个月的房租作为租赁押金(合人民币 3000元)。并商定若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前违反合同约定或单方面主动终止合同,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该租赁押金。

  四、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商业用房使用。不得他用,更不得用于经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品。

  五、 承租房屋期间,水、电、煤气及其他生活必需费用概由乙方自理。

  六、 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主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押租赁金额亦归甲方所有。

  七、 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致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八、 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九、 合同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变更租赁金额;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押金作为最后二个月抵帐。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则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十、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并按时缴纳租金,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的违约金以及押金。

  十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经工商管理部门审定的商品种类经营,超越经营范围或因各类商业纠纷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的违约金以及押金。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二、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十三、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四、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仓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 本合同签章同时,乙方若要进行二次装修,乙方需将方案报予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不得添加屋顶广告设施。

  十七、其他事项:

  (1)房屋内的日常修缮维护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委托甲方进行,甲方可根据情况合理地收取相应费用。

  (2)乙方撤离房屋时,原内装修(包括地板、吊顶、隔墙、固定灯具等)不得自行随意拆除,如有损坏,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3)租赁期满或终止合同,承租方应在三日内搬离财物,退回房屋予甲方。若乙方不及时退还。甲方则按其拖延日数计算,按每日日租金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超过十天不搬,除支付赔偿金外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承租方搬离时要清场,不能留有余物,留下余物视为弃物,由甲方清理,清理费由乙方支付。

  十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

  十九、若合同到期,继续承租,乙方有优先权。

  二十、如遇房屋拆迁,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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