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3-08-07 10:11:10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房地产合同【精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地产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地产合同【精选】

房地产合同1

  出租方: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按年结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房屋租赁期为x,从年月x日至年月日。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合同2

  出租方(甲方)姓名:承租方(乙方)姓名x身份证号:x身份证号:x住址单位:x住址单位:x联系电话:x联系电话:

  二、每年租金为元,乙方第一次付年租金,合计x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x个月即x年xx月xx日支付x年租金x元,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并负责此房包烧费的支付。

  四、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各种设施,对消耗性质的物品(如装修洁具、水龙头、门、窗、锁具、墙砖、地砖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维护修理,合同到期保持物品使用功能,否则由甲方在租房押金中扣除。

  五、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

  六、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4号《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3日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预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电表指数:x煤气指数:x水表指数:

  七、补充协议:在承租期内每年物业费及有线电视费与同期租房费用一次性同时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xx

  签订日期:

房地产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方:__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的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制作协议:

  制作项目

  第二条广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要求

  第五条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应手续。

  制作周期

  第七条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验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该广告工程总费用为:__________。

  验收

  第九条制作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

  付款方式

  第十条

  甲方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一条

  验收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费用,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违约

  第十二条

  甲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延期时间超过15日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的广告发布,保留起诉权,直至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期制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甲方有责任确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图片等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条款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广告内容审查说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凡涉及如下产品类别:农药、图书或期刊、化妆品、食品、保健补品、医疗器械、医疗、房地产、专利、兽药的,甲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审批证明。

  第十五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其他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房地产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于20xx年5月就斋堂镇整体产业转型及区域开发建设事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决定在斋堂镇镇区整体规划、旅游资源整合、土地开发、商业项目运营、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顾问。为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的常年咨询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类。

  一、日常咨询服务:

  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在斋堂镇整体产业转型及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包括:

  1、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斋堂镇镇域整体规划、旅游集散镇建设、镇区旅游资源整合等事项提出相应建议:

  2、应甲方要求或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与第三方就斋堂镇旅游集散镇建设事宜进行磋商和谈判,并作为评审顾问对第三方的资质、能力、方案等提出评价意见;

  3、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斋堂镇旅游集散镇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协助甲方正确理解与运用;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设、运营及企业管理、运营等一般的管理咨询服务;

  5、在甲方需要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资本运作、投融资等相关的基本财务咨询服务。

  二、专项顾问服务

  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就特定事项或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顾问服务,包括:

  1、项目诊断:为甲方旅游集散镇整体或具体项目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建议和实施手段;

  2、项目策划:为甲方旅游集散镇整体或具体项目进行全程或阶段性策划、包装等;

  3、评审服务:为甲方项目选择高水平、高规格的咨询、策划、运营单位,并提出相应的评审报告;

  4、管理分析:依据甲方需求,为甲方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5、其他:依据甲方需求,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提供其他相关事项的深度服务。

  第二条服务方式

  1、甲方通过向乙方书面或口头提出顾问咨询需求,乙方以电话、邮件、会晤或书面等方式向甲方提出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亦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研讨会等方式进行交流。

  3、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咨询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生效后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乙方帐号:;户名:开户银行:

  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3、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进行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咨询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协议。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2、协议履行期间,无法定或约定事由,甲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的,甲方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的,按协议生效之日截止到终止之日计算甲方应付款项,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剩余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即开始为甲方提供常年咨询顾问服务。

  6、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一年期满,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5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甲方为____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即从?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年____月___日___元;

  ___年____月___日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___年___月___日___元;

  ____年___月___日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合同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为充实我们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 聘用条件要求、聘用期及聘用工资

  1、聘用的条件要求: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挂靠合同所要求的资格,完全符合注册条件,满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提供符合转注册要求的相关资料。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年,即从甲方注册成功之日(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时间为准)起计算。聘用工资为税后人民币_×元/年(大写_×),工资按年支付,协议签定后,乙方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注册所需材料扫描件交与甲方,注册成功(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公告日为准)3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资。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仅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资格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办理乙方证书变更注册、续期注册、执业年检、工作业绩资料申报、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其中的一切费用。

  2、甲方使用乙方的执业证书期间,不得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以及其他法律规定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甲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一切意外,均有甲方独立承担,乙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3、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费用;必须乙方本人到场学习的,往返差旅食宿费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达成聘任意向后,将聘用合同邮寄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聘用合同后,将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等文件邮寄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证件原件后三日内,支付乙方_×元定金,以转帐形式支付。如注册成功,定金在聘用工资中扣除,如未成功注册,参照本协议第二项第6款规定处理。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毕业证书原件等资料应在注册成功十日内返回后立即返还给乙方,执业证件待合同期结束后返还。

  5、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等工作时,如需要乙方配合,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注册手续,如属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甲方5日内将收到的证书等原件返还乙方,且乙方不退还定金,合同失效。属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至使甲方注册成功后不能通过年检或审查的,乙方以转账形式全额返还甲方所付金额,合同失效。

  7、在聘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证书信息,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8、协议合同期内,乙方不做甲方的企业法人、股东、签字估价师,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9、如因管理机构对房地产估价师的评估报告有数量要求,甲方可以征询乙方意见,并提供管理机构对房地产估价师相关要求文件。乙方应自行决定是否在甲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上签字。如因此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续期注册,甲方不承担任务责任。

  三、证书保管

  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证书原件交由甲方管理至合同期结束,甲方应妥善加以保管。

  四、解聘:

  1、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果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意向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乙方解约,并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变更注册所需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手续,并邮寄给乙方。如果甲方不邮寄或因主管部门必须乙方到达甲方所在地转出,乙方往返差旅食宿费由甲方负责,同时还应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等)。

  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做出有损乙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聘用工资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变更所需的一切手续。

  2、如果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协议期满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又没有续签协议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变更注册的`,视为甲方故意刁难,在聘用期满后无法将资格注销或变更注册到其他公司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人民币50元/日计算,至甲方出具相关资格注销或变更注册资料为止。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如因甲方超出本合同规定用途,不当使用而导致乙方房地产估价师证被注销、吊销或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甲方无条件帮助乙方重新获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或消除相关法律责任,无法重新执业或无法消除相关法律责任的,甲方需对乙方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自对乙方产生影响之日至证书补办交付乙方之日,甲方按50元/日的标准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应负责配合乙方补办,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餐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2)大学毕业证书和执业证书因甲方原因丢失或损毁,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补办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50元/天计算经济赔偿费,直到证书下来为止。

  4,乙方已提供给甲方的任何证件因甲方丢失而造成不能成功注册,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必须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同甲方协商转注,如提前解聘,须赔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圆整。

  7、甲方必须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同乙方协商解聘,如提前解聘,须赔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圆整。

  8、乙方虽然为注册在职,但不坐班,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相关年检签字报告数量要求及相关检查必需到现场的事情(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费用由公司支付)。

  六、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七、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签约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7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的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制作协议:

  制作项目

  第二条广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要求

  第五条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应手续。

  制作周期

  第七条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验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该广告工程总费用为:__________。

  验收

  第九条制作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

  付款方式

  第十条甲方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第十一条验收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费用,即RMB¥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违约

  第十二条甲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延期时间超过15日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的广告发布,保留起诉权,直至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期制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甲方有责任确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图片等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条款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广告内容审查说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凡涉及如下产品类别:农药、图书或期刊、化妆品、食品、保健补品、医疗器械、医疗、房地产、专利、兽药的,甲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审批证明。

  第十五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其他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房地产合同8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1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巷、里)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自住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2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注:租赁期限内不能变更租金。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_________日前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3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币)元保证金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4条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不算违约。

  第5条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从_________________起缴交。

  第6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7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9

  甲方(当户):

  乙方(典当行):

  甲、乙双方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之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以房地产(当物)抵押出当,乙方接受并提供相应的当金。星当票的格式限制,为明确典当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典当双方的合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执行。

  第一条 当物、当金及用途

  1、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并有处分权的房产及所属土地使用权作为当物乙方抵押出当。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即对本次房地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

  2、甲方所提供的抵押担保房地产(当物):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当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所称“房屋”或“当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上述房屋的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4、本次当金用于: 。

  第二条 典当期限

  1、本合同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考虑双方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时间因素,起止日期以乙方支付当金之日,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约定确认。

  2、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5日内,甲方不能赎当,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小项执行。

  第三条 典当综合费率、利率和息费计算

  1、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2.7%,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综合费率确定为当金金额2.7%,综合费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当金时即应交付。

  2、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利率为3‰.

  3、为方便息、费计算,按银行通常的划算方式,日综合费率=月综合费率/30,日利率=月利率/30。

  4、本合同项下典当逾期的综合费,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上限按日计算,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逾期贷款罚息水平给予罚息。

  5、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6、经双方协商,甲方提前赎当的,按合同约定的综合费率、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综合费和利息,多收的综合费即时返还。

  第四条 典当当金支付

  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合同项下典当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手续,双方签章后,乙方应支付当金。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当金本息、综合费,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当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赎当、续当和绝当

  1、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支付完所有相应费用,全部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应即时办理赎回手续,交还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和权利凭证,协助甲方办理登记注销事宜。

  2、本合同典当期届满,甲方不能赎当,应在典当期间或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续当申请,经乙方同意续当后,甲方应当结清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典当期限内的利息和当期综合费后方可办理续当。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满日算起,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3、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甲方赎当的,除应向乙方交付当期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率外,还应按当金的1.5%/日补交当金逾期利息和有关费用。典当期限届满后逾期5日不赎当,又不办赎当手续的,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回赎权,即为绝当。

  第七条 绝当物处理

  甲方应自绝当之日(即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第6日)起10日内将绝当房屋交给乙方处理,若届时不移交,乙方将向甲方发出定期移交的书面通知。期限届满未能移交的,乙方有权申请公证处对该绝当房屋届时的状况作证据保全,并依法对该绝当房屋进行清场并委托有关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剩余部分款项返还甲方。拍卖所得不足清偿上述项目的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有关拍卖手续甲方在此同意均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绝当物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当金不足3万元的,乙方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第八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房地产的完全、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权处分者,本合同项下典当的房地产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

  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已对本合同项下典当房地产的瑕疵作了充分合理书面说明,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4、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未发生被查封、扣押、监督和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情况,且未被公示列入征用、拆迁范围。

  5、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甲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第九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是经有权部门批准,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经营的合法企业,能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保证在双方办妥相关手续、签发当票后,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当金。

  3、在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全部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后,乙方应将所有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归还甲方,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条 抵押物和抵押权属凭证的占管

  抵押权存续期间,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5日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所认可的其他担保。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担保支出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他项权证由乙方占管,乙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他项权证。

  第十一条 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金额、保险范围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履行期限加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综合费和利息。保险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且保险单应当注明乙方为抵押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乙方有权直接以保险赔偿金受偿或提前受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

  第十二条 第三人损害赔偿

  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上述损害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

  2、经乙方书面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未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即可)之日起有效。若抵押房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签约前,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存档一份,需要公证的公证处存档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六条 涉及本合同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确认后,变更事项方才生效。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通知无法送达对方的,由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房地产合同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共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XX市**区**街(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房屋权利来源:**;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因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杭州市滨江区水电新村三区13号楼302室,出租给乙方作为住宅使用,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如遇拆迁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房屋月租金为1700元人民币,一年20400元整,押金2000元,租金一季度一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5100元和押金2000元,共计7100元整。以后每季度按时支付,租金每年递增。在房屋租赁期间,一切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所有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租赁期间满后,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如期归还押金。

  六.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需赔偿对方实际损失,乙方欠缴租金,须按欠缴额的十倍交纳罚金。

  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及乙方交付首期租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12

  甲方(出租方):_____

  立契约人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路(街)_____房屋

  (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略)。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

  付款方式:_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为_____用房使用。

  第五条 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契约副本_____份,送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合同13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盛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巷、里)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自住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注:租赁期限内不能变更租金。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_________日前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币)元保证金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五条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不算违约。

  第八条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从_________________起缴交。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合同14

  签署购房合同须知

  一、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二、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三、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四、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五、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六、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八、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九、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一、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十二、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并不是说没有办理产权证,是因为这个项目的本身合法性有问题,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你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

  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现在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应该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应该交银行来收押。在整个的合同最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啥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发展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

  一、合同约定: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允许误差在5%,如误差超过5%,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购房者所得到的面积一般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如果互不结算,吃亏的肯定是购房者,由此可见,上述条款对张先生的不利是十分明显的。

  二、合同约定:购房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缴纳滞纳金等,而发展商若没有按时交房,却什么惩罚措施也没有。

  律师说法:这是一条明显不公平的内容,许多购房者却忽略了。现实中出现的发展商延期交房却理直气壮,购房者却无可奈何的情况,就是因为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应参照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惩罚标准追究或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这样,出现问题购房者才有计可施,有权可维护。

  三、合同约定:若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不负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这是强词夺理,法律没有规定施工问题属不可抗力,若真的因施工问题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这一条应当从合同中删去。

  四、合同约定:发展商交房后三个月内负责办理产权证。

  律师说法: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交房以什么为标准,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甚至出现这样的事:发展商交房时通知购房者到物业管理公司处领取钥匙,而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求先交一笔钱才能给钥匙,否则不给。到头来购房者还是住不进新房。因此,律师建议购房者应将交房的含义具体化,即规定为:交房屋钥匙。否则,应为发展商违约。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发展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不下产权证该怎么办,很多合同里却没有规定,以至于问题发生时不知所措。同样建议应明确为:若不能按时办理,则可约定违约金或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这样,购房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五、合同附件中对房屋的配套设备约定不清。在张先生的合同附件里,只约定“预留电话线、有线电视插座、管道煤气入户、24小时热水……”却没有说明这些功能在入住时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有关标准该怎么办。这种含糊不清的约定是不完整的,希望也能引起其他购房者的注意。

  慎签购房合同

  许多购房者买房时,往往不深入了解有关开发商的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明确房屋是否是合法销售的情况下,就匆匆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或购房款,结果到正式谈判时只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违心签订合同。这种不慎签购房合同从而导致落入购房陷阱的情况往往贻害无穷。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杨志民律师提醒购房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五证”要严格审查

  购房者购买期房时应查看开发商所售房屋的“五证”原件,五证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如果房屋已验收还应查看是否具有质检

  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原件。开发商同时应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认购协议要慎签

  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由于认购房屋到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有一段时间,有些购房者可能不想购买已预订的房子,也有部分购房者由于不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而没有签订合同。这时定金能否要回就与所签订的《认购协议》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认购协议》中没有写明未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否返还的约定则定金可以返还。如果开发商在《认购协议》中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多少日内携带规定的证件到开发商售楼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逾期购房者所交认购金(或定金、诚意金)不予退还”等此类条款。购房者特别要注意留下有力的证据,证明你已在规定期限内与发展商谈了合同但因其他原因无法达成协议。

  合同附件不可缺

  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要件外还包括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组成部分,是对主合同约定不明条款做出的明确约定,是对主合同没有约定部分的重要补充。

  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房者在洽购房屋时开发商往往做出许多口头承诺。购房者绝不能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和广告宣传,购房者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书面合同中。如果开发商没有实现这些承诺,购房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心明眼亮避开购房陷阱--谨慎签订合同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购房.

  合同附件“文章”多

  1、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非常简单,既无尺寸也无比例,一旦发生争议,购房人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对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长、宽等基本数据,并尽可能要求开发商同时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2、附件二是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这里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为所购房屋所在的楼宇单独服务的建筑设施,均不应计入该构成面积。分摊面积的计算应按京国土房管权字(20xx)第369号文件执行。双方应约定,出卖人违背该分摊原则的,应退还不应计入分摊面积部分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附件三是关于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对于购房人而言,此约定的关键是要把装修标准具体化。要避免采用诸如“高级面砖”、“高级外墙涂料”、“高级木地板”之类的模糊性标准。应当尽量写清装饰材料和设备的商品品牌及其质量标准。

  4、附件四是双方自由约定的补充协议。有些开发商事先拟好了补充协议,对此,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防止有的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条款而单方加重购房人的'义务。其次,购房人还要充分利用该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一些事项在补充协议中做出详细约定。例如,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此阶段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开发商自行组建或单方选聘的,为了保证前期物业管理的质量及合适的收费标准,购〈BR〉房人应当与开发商就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与标准等事项做出具体约定。

  5、附件五是关于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目前许多购房人采取向银行按揭贷款的办法支付房款。一般来说,因为开发商与银行事先都签订了合作协议,因而绝大多数的购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贷款。但这并不排除由于种种原因,银行没有批准购房人贷款的情况出现。一旦这种情况出现,购房人将有巨大的付款压力,难以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面临违约风险。有鉴于此,建议购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约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还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人的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则购房人有权与出卖人协商,采取买受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选择退房。买受人因此退房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房款全额返还给买受人。”

  签补充协议抓住八大要点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增加补充协议,目前已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的重视。但如何签订补充协议才更为有效呢?补充协议太少,不能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补充协议的作用;但补充协议太多,动辄上百条,别说一般购房者,就是专业法律人员要想全部解释清楚也非易事,其实际可操作性很小。其实只要抓住一些主要关键的内容来约束开发商,即使条款很少,也能起到保护购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开发商能够接受,不影响交易的进行,这应是购房者明智的选择。

  从整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来看,开发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购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个部分,只要针对这八个部分来签订补充协议,就基本可以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第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第三要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应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第四要约定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第五要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第六要约定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第七要约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约定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置业指南:合同附件陷阱逐个提

  合同附件本是为增加合同条款中可供买卖双方协商的空间,更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费者的法律知识不足,附件有时就被发展商利用作为“对付”买家的工具。同时,不少买家认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况且几十页的内容也懒得读。

  实际上,根据《合同法》规定,若合同正式文本与附件内容有矛盾,以附件为准。即买卖双方在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条款最终是执行依据。因此,建议买家签合同附件时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见的一些不合理条款,买家可以此为鉴。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项处理:详见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中却没有关于何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约定。

  专家评点: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有权在合同中与出卖人约定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如果出卖人未能及时办证的,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由出卖人退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不退房,取得违约金。

  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商品房交付时,如花园等附属项目的面积与合同记载的面积有误差时,买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时的实际面积”,或“商品房附属花园面积经出卖人暂测为×平方米,该面积包括花园围墙地基面积。如果商品房交付时花园面积与上述面积有误差时以交付时的面积为准,误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多退少补”。

  专家评点:花园面积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这部分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产权部分,买受者即使支付相应的价格也不能将这部分面积列入房屋的产权,这一点买受者一定要注意。“如《买卖合同》记载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时双方按如下方式处理:1、建筑面积没有差异但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均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2、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均有差异但套内面积没有差异时商品房价款不变。3、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按套内面积误差比进行调整。”

  专家评点:以上条款既确定了建筑面积不变价款不变,又约定套内面积不变,价款不变,而且当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有差异时又按套内面积的误差进行调整,这个约定违反了建设部2001年6月1日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广州市2001年出台规定,商品房应按套内面积销售。而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售房条款,也明确规定“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套(整层)出售,如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金额(币)元,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上述条款前后矛盾,且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买卖合同》所称的已交房款是指买受人交付给出卖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园的款项,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支付给出卖人的按揭款,银行按揭借款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买卖合同》所称的累计已付款是指买受人按照本协议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所支付的商品房价款的总和,不包括税费和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偿还的借款,银行按揭的处理由出卖人按与银行的协议执行,与买受人无关。”

  专家评点: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已划入出卖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实际上已经支付房款,出卖人不把这部分房款计入买受人累计已支付房款,显然有失公平,且与商品房预售的惯例不符。“甲方领到‘该物业’竣工验收证明后,应由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自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甲方负责‘该物业’的结构保修期,并对‘该物业’结构建筑质量问题负责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损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负保修责任。”

  专家评点:根据199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对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确规定。

  住宅保修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并非从“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且物业的风险责任转移时间划分亦应从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而非“甲方(发展商)代表律师向乙方发出该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30天后”。“为保障各业主及用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无条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专家评点: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七条);由业主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即由业主自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第21条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其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经综合验收的物业,建设单位不得移交,并应当继续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在约定交楼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不能交楼的,才视为违约。”

  专家评点:人为约定了六十天的免责期限,对乙方不公平。

  购房合同如何签之:买房警惕数字游戏

  购房人要把房地产商的承诺写进合同,首先就要尽可能在合同第三条及该条提及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对购房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并尽可能利用合同第三条后面的空白行,要求房地产商写上如其表述的商品房基本情况与实际交付情况不符时,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没有具体赔偿责任的约定,第三条对商品房基本情况表述的作用将会大大降低。

  8号楼变成4号楼

  如果有人说他收房时找不到自己所买的房子了,您信不信?这并非是耸人听闻,已有几位买房人问我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现在有不少国人对数字非常重视,为了一个靓号,不惜一掷千金,有些房地产商为了迎合人们的心理,卖房时将幢(座)号、层数、门牌号避开4、13、14、24等数字,有的是跳过,有的是用3A、12A、15A、25A等数字代替。因此,购房人在约定合同第三条时首先要查验清楚房地产商填写的房屋坐落、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该房屋所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过批准的设计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自己所买的房屋所在幢(座)号、层数、门牌号是否与所附的规划、设计图的标注一致。

  如果不一致,对数字特别在意的人就要有心理准备,房地产商交房时幢(座)号、层数、门牌号发生变化怎么办?现实中确实有不少签合同时跳过去的号交房时不跳了,挑了8字的人实际收到的成了7字,甚至有的8号楼莫名其妙地变成了4号楼。因此笔者建议这些购房人事先在合同中和房地产商约定清楚如交房时出现这种问题,房子是可退还是可换,不然到时即使法官认定房地产商在这个问题上违约,但由于没有具体赔偿依据,凭法官自由裁量,购房人很难根据自己的“迷信”达到退房或换房的目的。

  图纸尺寸、用途、净高要标明

  合同第三条提及的合同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房地产商通常会提供一个购房人所买房屋的平面图,购房人不要接受不规范的草图或没有尺寸的示意图,而应要求房地产商在这个平面图上标清所有尺寸,需要文字说明的尽量详细,平面主要尺寸、墙体厚度、门窗尺寸、管道井尺寸、空调位尺寸要全,房号和房屋在整幢楼中的确切位置及朝向也要在平面图中标清楚,并在第三条的相关空格中填清楚房屋的用途、结构、层高。

  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有两点:

  1.有些预售许可证上的房屋用途写的是公寓,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写法,公寓就是住宅,不要以为公寓就可商住两用。到目前为止,商住两用房还仅仅是房地产商为了房屋促销宣传使用的一个词,国家根本就没有这个有关房屋用途的用语。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买这种商住两用房开公司的人能得到税低、贷款比例高等一些眼前利益,但长远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仍是一个未知数。为了居住而买“商住两用楼”,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2.层高包括楼板的厚度,购房人自己在房间内量的高度叫净高,因此购房人要求房地产商在合同中能说明楼层净高。

  容积率和绿地率

  购房人在关注自己所买房屋平面图的同时,还应尽量争取让房地产商把自己购买房屋所在小区的整体平面图附上,在图上准确标明小区内所有建筑的位置、大小和高度及绿地面积。由此购房人可以从图纸上算出自己所购房屋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并确定自己所购房屋采光有无遮挡。

  购房人在进行这些约定前有几个概念需要搞清:

  1.建筑容积率是指小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房地产商不是根据小区的土地面积而是根据建筑容积率缴纳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不计算建筑容积率。房地产商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车库算入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积率,它是指小区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2.房地产商通常在广告中使用绿化率一词,根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也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在国家关于园林绿化的用语中,准确的应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叫法。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树的影子、露天停车场可以中间种草的方砖都可算入绿化覆盖率,所以绿化覆盖率有时能做到60%以上。购房人要注意房地产商在销售楼盘时宣传的绿化率实际不少是绿化覆盖率。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合同15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策划(咨询)项目

  第二条 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期限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 至 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做出进一步完善,完成《 》,期限为 至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第三条 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为 元人民币(¥ 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费,即人民币 元(¥ 元)。

  2)乙方完成项目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 元(¥ 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前往甲方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第六条 成果归属和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终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 万元到达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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