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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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8 17:25:22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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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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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根据类型为期限合同。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合同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且通过试用期考核,同意在 部

  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三、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因特殊工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延长时间,并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五、甲方除特殊情况,每月 日以货币或银行划帐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六、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按公司规定扣除;已方因工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定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八、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十、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一、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乙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不满,且没有特殊情况乙方擅自中途离开者,甲方不退还培训费。

  十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四、甲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乙方单方违约,按每月份50元扣罚违约金。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服务合同 篇2

  被服务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理互利互助的原则,就双方进行卫生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无偿提供保洁工作中所需水电;

  2.协调在保洁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3.负责检验保洁质量及时支付乙方保洁费(_________元)

  4.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设备及清洁原料,保洁员不得少于1人;

  2.严格按照乙方所订的'清洁卫生要求进行程序化服务;

  3.负责按期保质完成甲方要求的清洗保洁工作;

  4.乙方每月提供一次本合同清洁范围内擦玻璃、卫生间消毒,日期由甲方通知;

  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物品损坏和丢失,乙方要予以赔偿。

  三、保洁项目及检验标准

  1.日常清洁:办公楼内科室卫生、楼内卫生、楼上楼下厕所,洗手盆及周边下水道,办公楼区域,门窗玻璃等。

  2.定期保洁:厕所每日冲洗、消毒、除臭,洗手间每日清扫、擦拭、消毒。

  3.提供设备药剂明细:绿色环保用品、用具(品牌),保洁用品要及时更新保证卫生。

  4.要求保洁员到指定医院健康体检,甲方要检查结果。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保洁费每月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日结算,开发票。

  五、作息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合理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需在终止合同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终止合同一方,将按执行合同50%支付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3

  托修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修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小轿车的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服务范围

  1、甲方所属(管辖使用的全部公用小轿车的维修保养;

  二、维修服务项目及标准

  乙方在维修服务之软硬件均达标的前提下(达到运管局颁发的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严格按照标准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的维修服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的定期保养和一、二级保养(按各种车型车辆保养手册规定公里数实施),总成件维修及事故车维修等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轮胎供应及轮胎换位、动平衡、四轮定位等服务,建立单车轮胎档案,对轮胎使用进行全过程服务。轮胎使用一线品牌(双方协商品牌),价格执行不高于市场价格价格。(车辆维修出厂检验由持证上岗的质检员进行验收,二级维护、大修车辆开具车辆出厂竣工合格证,执行行业规定的质保期,一级维护质保600公里,二级维护3000公里,项目修理1200公里,大修、总成件修理6000公里,配件质保按厂家提供质保期执行。废旧配件、轮胎归属权属于甲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每年冬季、夏季两次免费车辆检测服务,检查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全车电路、空调等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乙方向甲方提供24小时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市区),包括事故车辆的救急、拖车、拆检、定损、理赔等服务。(因为保险是甲方投保,按程序是甲方与修理厂结算后由投保方将结算发票提交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将理赔款打入投保方账户。)

  5、乙方针对甲方车辆安排专人建立单车维修技术档案,记录车辆保养时间和间隔里程,通过电话、短信形式提示下次保养日期。(每辆车建立一份《车辆技术档案》记录保养维修及更换总成件情况,每条轮胎建立一个轮胎卡片记录行驶公里数)

  6、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预约维修服务,由甲方描述车辆基本故障情况乙方提前安排人员和配件到位,减少车辆存厂时间。车到之前准备好配件和维修人员。

  7、乙方提供上门接车维修服务。

  修理厂指定人员去提车修复后由甲方确认工时费、材料费和旧配件。旧配件所有权归甲方。因旧件修复存在安全和质保问题,建议有关于车辆安全的关键配件使用新配件,其他需修复配件双方现场协商修复。(产品以旧换新,不能随意丢弃,可以维修的不能以换代修。可以为旧件,但必须注明。)

  三、维修服务和质量保证

  产品,服务达到二类维修企业资质和行业标准。

  1、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按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执行。一级维护质保600公里,二级维护3000公里,项目修理1200公里,大修、总成件修理6000公里,配件质保按厂家提供质保期执行。

  2、由持证上岗的机动车维修质检员进行进出厂检验,二级维护车辆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3、车辆配件全部使用原厂配件,建立配件库,房备齐各种车型常用配件,特殊配件**地区能够采购的保障当日配件到位,工时定额、材料费不高于市场价格。

  4、 验收标准执行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相关规定。

  四、维修服务价格

  1、工时费根据所属车型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标准收取。

  2、材料费根据所属车型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标准收取。

  3、大修发动机、变速箱、事故车维修在报价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优惠。所有服务及配件价格公示,张贴在醒目位置。全部明码标价。)

  4、其他服务费用按相关规定标准收取或协商收取。

  (双方开发车辆维修管理软件,对车辆的档案及管理情况进行支持。)

  五、维修服务费用结算

  1、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布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双方另行议价的`,可以按照议价价格执行。结算原则:单车核算,当月汇总确认。

  2、甲方的上述公车维修服务费用实行跨月结算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支付。相关发票由乙方开具,相关税费按规定分担。(严禁现金往来。双方费用支付方式的确定,严格控制各类行为)

  六、维修服务流程

  1、维修、保养之小轿车进厂(店)后,由双方商定维修、保养项目并由双方共同签订《车辆派修单》进行确认。由乙方根据具体维修、保养情况给托修方出具接、提车单据。先由甲方开具派修单明确维修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的漏报项目需添加时必须向甲方派人员补报,金额较大的可以通过照片确认或者现场确认等方式。

  2、在小轿车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不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本着"漏报不漏修"的原则,乙方可增加维修服务项目,但应事前征得托修方的书面(文件、传真等)同意。结算时甲方可指派人员现场审核确认签字并带走对账联便于月底对账。

  3、在《车辆派修单》、《维修费、材料费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完备的情况下,甲方方可提车(但托修方为甲方之私家车的,还应具备费用结清单据)。

  七、维修保养安全责任

  1、托修方与乙方完成车辆交接后,该车的安全责任即转由乙方负责;托修方依约提车后,该车的安全责任即时复转归托修方。(维修质量的责任。)按交通部令 第28号《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

  2、托修方违约不提车或无故迟延提车的,该车的安全责任自双方约定的提车之日始,转由托修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该损失难以确定的,违约方应按每辆车二万元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违约事实发生后,双方均可单独解除所涉车辆的维修服务合约,但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按交通部令 第28号《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维修不达标的责任。电脑打印)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情形出现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的情形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材料,且双方互不担责。

  2、不可抗力的情形结束后,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之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3、若有纠纷,应按《合同法》的规定释义本合同条款的适用,并据此协商解决或提交上级解决纠纷;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甲方愿在本合同项下为其员工私家车的维修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之保证。(私家车自愿)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6、本合同履行期为三年,自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异议时,本合同自动顺延履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居间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因甲方投资项目需要融资,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借款出资方,促成借款出资方以借款或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终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2、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3、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方所介绍的借款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

  4、甲方与借款方达成合作意向签署协议后,借款到帐当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开据酬金现金支票。

  5、甲方与借款方之间的任何约定,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

  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借款出资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

  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

  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若资金方与甲方发生业务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以及其所得的税后的佣金均不用承担一切任何形式和阶段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介绍促成有出资意向的

  第三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表为乙方酬金。以打入以下帐号为准。

  2、促成后,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3、若乙方未能促成

  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或履行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4、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甲方与借款出资方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合同解除,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与借款出资方达成合作意向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并向乙方完成酬金支付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酬金全部支付完成之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服务合同 篇5

  卖方:

  买方:

  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参照IBM公司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

  三、接货单位(人)

  卖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接货单位为:

  地址: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交货的时间及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六、合同总金额:元;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交货当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即:元。

  八、货物的验收

  自产品交货后三日内,买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即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在提出书面异议后三日内向卖方提供有关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卖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在产品交付后三日内,卖方未收到异议或虽收到异议但未在指定期限内收到检测报告的,视为产品通过验收。

  九、接收与异议

  如买方指定由接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买方同意对接货单位提出的接收、拒收、书面拒收意见等行为负责。

  采用送货上门和自提方式交货的,在交付产品时,接货单位(人)应对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行检查;对于符合合同规定的,接货单位(人)应当签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方可以拒收,并书面说明拒收的理由。对于以送货上门方式交货,买方依照约定拒收的产品,需要由买方保管的`,买方应负责保管。

  采用代办托运方式交货的,买方对产品、规格型号、数量有异议的,应自产品运到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

  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上述拒收或异议属于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更换或补齐。

  十、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聘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财税顾问,在下列各方面为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顾问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

  乙方:

  四、服务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五、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六、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财税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财税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八、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九、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保密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15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十五、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盖章(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财税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顾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财税顾问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服务合同 篇7

  委托人: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居间人(乙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出借人借入资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万元),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 个月。由 和公司股东 提供(担保) ,为确保出借债权安全实现。委托

  乙方寻找有合法 资金来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时间落实资金。

  1.2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并交由甲方和相关担保人审查签订。

  1.3属于多个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托乙方指定账户向出借人转付甲方支付的利息和归还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促出借人为甲方或担保人办理担保解除手续。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与支付

  2.1乙方按第一条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个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号,户

  名: 开户行:

  2.2甲方若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者,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 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其追索债权人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时,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出借展期合同》,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到的居间费用不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违反3.5项约定,不按贷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

  3.6、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要求,如有丢失、毁损应承担补办责任;

  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活动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5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其中包括:

  1.甲方为乙方注册一个乙方所选择的域名,并且该域名的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使用已有的域名绑定;

  2.甲方为乙方开通一个网站存放空间。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_年的费用;

  2.乙方保证遵守虚拟主机服务条款,详见服务条款。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完成域名申请后,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域名年费不予退还;

  2.如果乙方违背“虚拟主机”服务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服务;

  3.甲方将尽一切力量保证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但是如果由于不可抗拒力量造成服务中止,甲方不承担赔偿损失。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1.双方签署合同,乙方向甲方正式付款(外省市建议通过邮局汇款,本市可为转帐支票)视为合作开始;

  2.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的一个工作日之内开始为乙方申请域名。

  五、合同的起始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双方没有表明终止意向,本合同自动顺延;

  4.如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结算并付清所有应付款项。

  六、争议的解决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其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期中若有与本合同矛盾之处,以新协议为准。

  甲 方:

  乙 方: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e-mail:e-mail:代 表 人:代 表 人:(盖章):(盖章):技术参数:年 月 日 服务类型:“域名+虚拟主机”虚拟主机“域名+企业邮局”企业邮局(在购买的服务项目栏内划钩,未购买的划叉。)绑定域名:规 格:___________型________元/__年企业邮箱:___________个(总空间__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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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根据类型为期限合同。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合同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且通过试用期考核,同意在 部

  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三、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因特殊工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延长时间,并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五、甲方除特殊情况,每月 日以货币或银行划帐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六、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按公司规定扣除;已方因工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定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八、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十、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一、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乙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不满,且没有特殊情况乙方擅自中途离开者,甲方不退还培训费。

  十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四、甲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乙方单方违约,按每月份50元扣罚违约金。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服务合同 篇2

  被服务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理互利互助的原则,就双方进行卫生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无偿提供保洁工作中所需水电;

  2.协调在保洁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3.负责检验保洁质量及时支付乙方保洁费(_________元)

  4.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设备及清洁原料,保洁员不得少于1人;

  2.严格按照乙方所订的'清洁卫生要求进行程序化服务;

  3.负责按期保质完成甲方要求的清洗保洁工作;

  4.乙方每月提供一次本合同清洁范围内擦玻璃、卫生间消毒,日期由甲方通知;

  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物品损坏和丢失,乙方要予以赔偿。

  三、保洁项目及检验标准

  1.日常清洁:办公楼内科室卫生、楼内卫生、楼上楼下厕所,洗手盆及周边下水道,办公楼区域,门窗玻璃等。

  2.定期保洁:厕所每日冲洗、消毒、除臭,洗手间每日清扫、擦拭、消毒。

  3.提供设备药剂明细:绿色环保用品、用具(品牌),保洁用品要及时更新保证卫生。

  4.要求保洁员到指定医院健康体检,甲方要检查结果。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保洁费每月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日结算,开发票。

  五、作息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合理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需在终止合同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终止合同一方,将按执行合同50%支付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3

  托修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修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小轿车的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服务范围

  1、甲方所属(管辖使用的全部公用小轿车的维修保养;

  二、维修服务项目及标准

  乙方在维修服务之软硬件均达标的前提下(达到运管局颁发的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严格按照标准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的维修服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的定期保养和一、二级保养(按各种车型车辆保养手册规定公里数实施),总成件维修及事故车维修等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轮胎供应及轮胎换位、动平衡、四轮定位等服务,建立单车轮胎档案,对轮胎使用进行全过程服务。轮胎使用一线品牌(双方协商品牌),价格执行不高于市场价格价格。(车辆维修出厂检验由持证上岗的质检员进行验收,二级维护、大修车辆开具车辆出厂竣工合格证,执行行业规定的质保期,一级维护质保600公里,二级维护3000公里,项目修理1200公里,大修、总成件修理6000公里,配件质保按厂家提供质保期执行。废旧配件、轮胎归属权属于甲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每年冬季、夏季两次免费车辆检测服务,检查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全车电路、空调等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乙方向甲方提供24小时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市区),包括事故车辆的救急、拖车、拆检、定损、理赔等服务。(因为保险是甲方投保,按程序是甲方与修理厂结算后由投保方将结算发票提交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将理赔款打入投保方账户。)

  5、乙方针对甲方车辆安排专人建立单车维修技术档案,记录车辆保养时间和间隔里程,通过电话、短信形式提示下次保养日期。(每辆车建立一份《车辆技术档案》记录保养维修及更换总成件情况,每条轮胎建立一个轮胎卡片记录行驶公里数)

  6、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预约维修服务,由甲方描述车辆基本故障情况乙方提前安排人员和配件到位,减少车辆存厂时间。车到之前准备好配件和维修人员。

  7、乙方提供上门接车维修服务。

  修理厂指定人员去提车修复后由甲方确认工时费、材料费和旧配件。旧配件所有权归甲方。因旧件修复存在安全和质保问题,建议有关于车辆安全的关键配件使用新配件,其他需修复配件双方现场协商修复。(产品以旧换新,不能随意丢弃,可以维修的不能以换代修。可以为旧件,但必须注明。)

  三、维修服务和质量保证

  产品,服务达到二类维修企业资质和行业标准。

  1、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按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执行。一级维护质保600公里,二级维护3000公里,项目修理1200公里,大修、总成件修理6000公里,配件质保按厂家提供质保期执行。

  2、由持证上岗的机动车维修质检员进行进出厂检验,二级维护车辆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3、车辆配件全部使用原厂配件,建立配件库,房备齐各种车型常用配件,特殊配件**地区能够采购的保障当日配件到位,工时定额、材料费不高于市场价格。

  4、 验收标准执行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相关规定。

  四、维修服务价格

  1、工时费根据所属车型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标准收取。

  2、材料费根据所属车型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标准收取。

  3、大修发动机、变速箱、事故车维修在报价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优惠。所有服务及配件价格公示,张贴在醒目位置。全部明码标价。)

  4、其他服务费用按相关规定标准收取或协商收取。

  (双方开发车辆维修管理软件,对车辆的档案及管理情况进行支持。)

  五、维修服务费用结算

  1、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布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双方另行议价的`,可以按照议价价格执行。结算原则:单车核算,当月汇总确认。

  2、甲方的上述公车维修服务费用实行跨月结算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支付。相关发票由乙方开具,相关税费按规定分担。(严禁现金往来。双方费用支付方式的确定,严格控制各类行为)

  六、维修服务流程

  1、维修、保养之小轿车进厂(店)后,由双方商定维修、保养项目并由双方共同签订《车辆派修单》进行确认。由乙方根据具体维修、保养情况给托修方出具接、提车单据。先由甲方开具派修单明确维修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的漏报项目需添加时必须向甲方派人员补报,金额较大的可以通过照片确认或者现场确认等方式。

  2、在小轿车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不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本着"漏报不漏修"的原则,乙方可增加维修服务项目,但应事前征得托修方的书面(文件、传真等)同意。结算时甲方可指派人员现场审核确认签字并带走对账联便于月底对账。

  3、在《车辆派修单》、《维修费、材料费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完备的情况下,甲方方可提车(但托修方为甲方之私家车的,还应具备费用结清单据)。

  七、维修保养安全责任

  1、托修方与乙方完成车辆交接后,该车的安全责任即转由乙方负责;托修方依约提车后,该车的安全责任即时复转归托修方。(维修质量的责任。)按交通部令 第28号《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

  2、托修方违约不提车或无故迟延提车的,该车的安全责任自双方约定的提车之日始,转由托修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该损失难以确定的,违约方应按每辆车二万元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违约事实发生后,双方均可单独解除所涉车辆的维修服务合约,但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按交通部令 第28号《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维修不达标的责任。电脑打印)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情形出现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的情形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材料,且双方互不担责。

  2、不可抗力的情形结束后,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之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3、若有纠纷,应按《合同法》的规定释义本合同条款的适用,并据此协商解决或提交上级解决纠纷;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甲方愿在本合同项下为其员工私家车的维修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之保证。(私家车自愿)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6、本合同履行期为三年,自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异议时,本合同自动顺延履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居间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因甲方投资项目需要融资,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借款出资方,促成借款出资方以借款或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终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2、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3、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方所介绍的借款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

  4、甲方与借款方达成合作意向签署协议后,借款到帐当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开据酬金现金支票。

  5、甲方与借款方之间的任何约定,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

  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借款出资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

  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

  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若资金方与甲方发生业务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以及其所得的税后的佣金均不用承担一切任何形式和阶段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介绍促成有出资意向的

  第三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表为乙方酬金。以打入以下帐号为准。

  2、促成后,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3、若乙方未能促成

  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或履行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4、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甲方与借款出资方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合同解除,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与借款出资方达成合作意向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并向乙方完成酬金支付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酬金全部支付完成之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服务合同 篇5

  卖方:

  买方:

  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参照IBM公司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

  三、接货单位(人)

  卖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接货单位为:

  地址: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交货的时间及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六、合同总金额:元;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交货当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即:元。

  八、货物的验收

  自产品交货后三日内,买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即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在提出书面异议后三日内向卖方提供有关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卖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在产品交付后三日内,卖方未收到异议或虽收到异议但未在指定期限内收到检测报告的,视为产品通过验收。

  九、接收与异议

  如买方指定由接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买方同意对接货单位提出的接收、拒收、书面拒收意见等行为负责。

  采用送货上门和自提方式交货的,在交付产品时,接货单位(人)应对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行检查;对于符合合同规定的,接货单位(人)应当签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方可以拒收,并书面说明拒收的理由。对于以送货上门方式交货,买方依照约定拒收的产品,需要由买方保管的`,买方应负责保管。

  采用代办托运方式交货的,买方对产品、规格型号、数量有异议的,应自产品运到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

  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上述拒收或异议属于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更换或补齐。

  十、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聘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财税顾问,在下列各方面为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顾问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

  乙方:

  四、服务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五、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六、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财税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财税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八、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九、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保密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15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十五、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盖章(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财税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顾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财税顾问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服务合同 篇7

  委托人: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居间人(乙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出借人借入资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万元),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 个月。由 和公司股东 提供(担保) ,为确保出借债权安全实现。委托

  乙方寻找有合法 资金来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时间落实资金。

  1.2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并交由甲方和相关担保人审查签订。

  1.3属于多个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托乙方指定账户向出借人转付甲方支付的利息和归还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促出借人为甲方或担保人办理担保解除手续。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与支付

  2.1乙方按第一条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个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号,户

  名: 开户行:

  2.2甲方若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者,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 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其追索债权人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时,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出借展期合同》,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到的居间费用不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违反3.5项约定,不按贷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

  3.6、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要求,如有丢失、毁损应承担补办责任;

  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活动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5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其中包括:

  1.甲方为乙方注册一个乙方所选择的域名,并且该域名的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使用已有的域名绑定;

  2.甲方为乙方开通一个网站存放空间。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_年的费用;

  2.乙方保证遵守虚拟主机服务条款,详见服务条款。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完成域名申请后,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域名年费不予退还;

  2.如果乙方违背“虚拟主机”服务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服务;

  3.甲方将尽一切力量保证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但是如果由于不可抗拒力量造成服务中止,甲方不承担赔偿损失。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1.双方签署合同,乙方向甲方正式付款(外省市建议通过邮局汇款,本市可为转帐支票)视为合作开始;

  2.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的一个工作日之内开始为乙方申请域名。

  五、合同的起始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双方没有表明终止意向,本合同自动顺延;

  4.如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结算并付清所有应付款项。

  六、争议的解决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其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期中若有与本合同矛盾之处,以新协议为准。

  甲 方:

  乙 方: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e-mail:e-mail:代 表 人:代 表 人:(盖章):(盖章):技术参数:年 月 日 服务类型:“域名+虚拟主机”虚拟主机“域名+企业邮局”企业邮局(在购买的服务项目栏内划钩,未购买的划叉。)绑定域名:规 格:___________型________元/__年企业邮箱:___________个(总空间__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