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
近日,国家发布了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的公告,下面是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0号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已经2014年1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一、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二、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三、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四、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五、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六、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相关文章:
企业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04-03
安全生产风险报告10-02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08-01
安全生产风险报告(通用24篇)06-12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2-18
企业生产安全演讲03-07
企业安全生产征文06-08
企业安全生产标语04-24
企业安全生产心得11-08
企业安全生产报告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