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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0-09-22 17:23:11 公开信 我要投稿

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领导机关、群众团体或个人针对某一问题写给有关对象的公开信。这类公开信有的是表扬,有的是批评,有的是倡导好风气,有的是提出建议。

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范文一:

  全市学生及家长:

  日前,我们发现有众多无证教育培训机构在各种媒体上大肆广告,非法招生,误导群众,极大扰乱了我市培训市场秩序。据统计,由“黑培训”产生的投诉纠纷已占我市教育类投诉纠纷的50%以上。为打造福州文明城市形象,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市教育局拟开展全市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非法办学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无证教育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属非法办学,办学场所未经审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方面都未经政府部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保证;无证培训机构教学质量无法保证,经常出现交了学费却不能保证课时数量或是教师素质不高,当发生这些问题时,因为这些机构没在行政部门备案,教育部门很难介入受理投诉;无证办学机构收费无法开具正规发票,万一因对教学质量不满或其他原因出现退费纠纷时,教育部门将不能保证您的权益。福州市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为保证您的权益,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就读。

  目前,我市共有276家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广大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就读时,可以先登录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教育培训分会网站www.fzange.com,查询全市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名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本市范围内未经批准、非法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所有“黑培训”办学和收费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同时,对于查到在“黑培训”任教或参与举办黑培训的'在职公办教师,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于查到在“黑培训”参加培训的学生,将予以批评教育;对于教育引导不力,被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黑培训”或有学生集体在“黑培训”学习的学校,将一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请大家自觉抵制“黑培训”,远离安全隐患,维护法纪尊严,确保健康快乐成长。

  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范文二: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深圳海域面积广阔,水库、山塘众多,河道、沟渠纵横,炎热的夏季,游泳等水上休闲避暑活动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由于少年儿童安全应急意识不够,自我保障能力不足,每年夏季,都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期。根据教育部的最新通报,溺水是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第一位原因,今年5月11、12日两天时间全国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学生溺亡。学生结伴游泳,发生事故盲目施救是造成溺水事故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

  为进一步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共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我们郑重提醒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务必牢记并认真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教育孩子珍惜生命,注重安全。

  二、与孩子一起学习安全应急知识,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台风、暴雨期间,要安排孩子待在室内,千万不要进行游泳等户外活动。

  四、教育孩子如发现有溺水,要迅速报警求助或向四周呼救,切勿贸然下水救人,可在岸上将绳子、木板、救生圈等投向溺水者,合理施救。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护未成年生命安全、健康成长,是每个父母、也是社会各界共同的心愿。让我们一起努力,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确保孩子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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