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通安全的公开信
有关交通安全的公开信怎么写?交通安全是我们时刻都要注重的,下面就为各位整理了交通安全的公开信范文!
有关交通安全的公开信【1】
交通安全参与者朋友:
您好!
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简称“三超一疲劳”)。
这是继酒驾整治之后,公安部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又一项重要部署。
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由客货运驾驶员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有效杜绝“三超一疲劳”现象,有力扼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采取抓源头、查路途、治隐患、整黑点等措施,严肃整治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处罚一起。
尤其是客运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对第一次违法的,严格处罚;
对第二次违法的,通知客运企业办安全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培训。
在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开安全车,做守法人!
交警部门也诚邀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当您发现身边有“三超一疲劳”违法现象时,请您及时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或直接拨打报警电话,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后,将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此致敬礼!
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XX年10月28日
有关交通安全的公开信【2】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哈九中和交警动力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了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
学校和交警大队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城市车辆的增加和冬季交通压力的增大,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校处于城区繁华地段,车流量大,交通状况复杂,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较多,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现象,交通安全隐患较多,交通形势相当严峻。
按照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交通“三乱”攻坚战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哈九中联合交警动力大队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从而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遵守安全规则,是孩子安全的基础保障。
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随意违反交通法规。
因此,请您和您的孩子一起学习交通法规常识。
走路时要集中精力,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人行横道。
不闯红灯,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特别是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服从信号灯指挥,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马路,而要确信无危险时才通过。
乘车时必须等车停稳以后,方可上车或者下车。
下车时一定要注意后边是否有车辆通过,千万不要一下车就跑,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
不乘坐手续不全的送子车,不乘坐黑出租、不乘坐无证无牌、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
家长驾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服从交通警察和交通信号灯指挥,不违章抢行、不违章调头、不随意在快车道停车上下人。
二、配合学校及交警部门,形成合力,确保交通安全
我们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重要保证。
由于哈九中地处交通繁忙地段,随着接送学生的私家车辆日渐增多,近来有个别家长随意在快车道上、在学校门前堵门停车等人、上下人,在人行横道上停车,在学校门前随意违章调头……这些行为造成了交通道路的严重拥堵,也给其他师生及接送学生的其他车辆造成了严重的不便,甚至发生交通事故,给当事人、车辆带来伤害。
我们恳请家长驾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交管部门指定停车处停放车辆,在不影响他人和车辆通行、确保自身安全的位置上下车,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我们相信家长榜样的力量,您的良好举止,将能让孩子终身受益。
学校和交警队也希望家长们能提醒孩子在校内也要注意交通安全,楼内一律右侧通行,不要推搡打闹,防拥挤踩踏。
出楼门校门时及在室外活动时注意防滑倒、防摔伤,小心慢行。
尊敬的家长们,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校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动力大队
20XX年10月
有关交通安全的公开信【3】
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随着我县汽车、电瓶自动车数量的迅猛增加,交通事故日趋增多,涉及学生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俗话说:“爱子爱孙爱家庭,无视安全等于零。
”中小学生由于年龄小,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自我防卫意识以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严重欠缺,极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在此,我们向全县学生家长们公开致信,衷心希望你们在关心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主动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具体做到:
一、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
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帽,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坐在摩托车后座;
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家中有年老者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
二、教育孩子放学后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拦车辆;
要等车辆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有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
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车完全停稳后再下,下车后不突然横穿马路。
三、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右边排成纵队行走。
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要让未满16周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已满年龄可以骑自行车、电瓶车的,要教育他们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
骑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不得互相追逐、并联行,不得攀扶其他车辆。
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
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
五、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位学生家长,在您的日常出行途中,遇到中小学生横过马路时请主动避让,发现学生在道路上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劝阻。
通过大家的努力,为您和他人的孩子共同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
“望子成龙把书读,孩子平安才是福。
各位学生家长。
孩子的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祝各位同学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祝各位家长出入平安,家庭幸福!
z县教育局、z县公安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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