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

业委会致广大业主的公开信

时间:2020-11-19 10:07:47 公开信 我要投稿

业委会致广大业主的公开信

全体百祥园的业主朋友们:

  11月27日有业主联名向居委会递交了公开信,指责百祥园小区业委会不作为,同时质疑业委会的合法性,要求推翻、改选本届业委会。我业委会成员认为在合法性问题未明确之前,业委会与联名业主见面无沟通的基础。从避免无谓争执方面考虑,业委会成员决定暂不与联名业主接触。

  后经居委会多次做工作,并向联名业主出示相关档案资料,对业委会合法性有关问题作出明确答复。联名业主仍继续要求与业委会成员见面,故我业委会认为,此即表示联名业主对本届业委会的合法性问题不再持有异议,于是决定放下个人的委曲与顾虑,调整个人工作安排分两次与联名业主见面。

  一、在与联名业主代表充分交流后,我业委会成员最终形成统一意见,现向全体业主公开表明本届业委会对于此事的态度:

  (一)业委会全体成员私德澄清:本届业委会七名成员,在选举为业委会委员之前无任何利益往来,全体业委会成员与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任何成员都无亲朋之关系及利益方面的交集,在接受业主大会决议执行业委会职能期间纯粹是无偿为全体业主服务,未与物管公司及居委会有一分钱的钱物收受及利益输送,愿接受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合法调查和监督。

  (二)业委会的作为澄清:本届业委会秉承服务公众的宗旨,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围绕主线,抓住根本,2015年度主动申报扬州市老小区改造工程,同时向邗江区政府住建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支持,争取到小区建筑设施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百祥园内路灯维修和道路的养护。强化对物管公司的监督与沟通,督促其在小区内投药驱鼠灭蝇,搞好小区卫生与绿化,调解业主间、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纠纷,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此委员们花费了很大精力,牺牲了很多个人时间,其工作决不止体现在几次会议记录当中,更多地体现在与业主、物业、居委会、街道住建办、房管局等单位的汇报、交流与奔走中,凡是事关其中的业主都可为证,业委会成员不是追名逐利的政客,没有利益驱动,不会对所做的事情大肆宣传、件件标榜,但决非联名业主所认为的不作为。

  (三)对联名业主致居委会公开信的看法:公开信首先要求调查业委会的合法性;继而在尚未明确业委会选举的不合法的情况下,要求居委会罔顾法律规定的程序擅自重选业委会,这明显有悖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随后公开信中又要求物业公司不得进行收费调价,然调价与否要依照相关物价文件而定,解释权在物价局,非业委会能决定;最后行文者竟无视相关组织回复程序,自行给居委会强定回复时间,并宣称要保留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权利,形同最后通谍,戾气逼人。纵观全文,全体业委会成员认为:此公开信行文逻辑混乱,问题罗列简单堆砌,不对所列问题内涵外延进行清理和归纳,通篇听凭主观臆断、信口雌黄,上文所提问题,下文无对应问题提出的调查、追究以及整改等方面的内容。该公开信严重缺乏质疑者应持有的严谨态度。故全体业委会成员友情提醒联名业主,若真对小区有意见和建议,请:问题要明确、证据要确凿、逻辑要清晰、要求要对应、法规要熟读、依据要规范。

  二、就联名业主表达诉求所采取方式方法的商榷。

  (一)自我意识独大,为他人考虑少。以联名业主到贾桥居委会,要与业委会成员会面一事为例;业委会工作乃无偿服务,无须24小时待命,强邀会面,不近人情。在居委会表示可以转达问题的情况下,联名业主却仍然强行索要联系电话,且29名联名业主中本就有与业委会成员联系过的人,根本无需居委会提供,但联名业主仍逼迫居委会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动机为何?令人不解。对居委会斡旋解释自我定性,四处投诉告状,意图威压居委会按其意愿行事。

  (二)维权方式偏激,错伤无辜者众。一是营造不对等交流氛围。对话动辄录音,翻阅资料强行拍照,说话居高临下,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协调努力视若无睹,表达诉求如写檄文,要求回复形似通谍。二是对同为业主的业委会成员,态度骄慢,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行“不作为、利益勾连、个人能力”等人身攻击和人格诬陷。三是在小区微信、QQ群中党同伐异,凡有不同意见者不是谩骂,即行踢群,还广泛号召呼应者不交物业费,刻意增加业委会与物业监督、交涉的难度。

  联名业主、业委会成员、微信群网友同为小区居民,在监督、约束物业上利益本是一致的,明明可以协商共同面对的却要同室操戈,如此相煎,敢问何急? (三)维权动机不纯,难堵悠悠众口。

  29名联名业主,与物业有矛盾纠纷的占至三分之二,虽矛盾构成因素复杂,但基本都以费用的形式表现出来,甚至有不交物业费长达十年之久的,有两人已与物业矛盾激化到诉至公堂的程度。如此“业主代表”构成,与小区1000多户业主,物业费收齐率近80%的情况形成了讽刺性的对比,这不禁令人质疑,联名业主此举到底是出于公义,还是私愤?

  三、业委会据此声明:

  (一)百祥园小区确有许多矛盾与纠纷,其中利益诉求多元、制约因素众多,而我业委会成员经常奔走于相关部门,努力协调解决问题。由于矛盾成因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众多,固而无法于朝夕间解决,但是指望共同施压或推倒业委会、重聘物业公司来解决问题的想法必是幼稚和不负责任的。

  (二)业委会受业主大会决议委托,确保的是全体业主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可以调解业主间、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纠纷,但决不会为了少数业主个人利益而“公器私用”,受人驱使搞无原则的对抗,最终损害全体业主的最大利益。

  (三)业委会若对部分联名业主的`行径一怒求去,或隐忍退让不作抗争,致使别有用心之人煽动其群众推翻本届业委会,最终损害的还是全体业主的根本利益,因此,本届业委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业委会工作。

  (四)细枝末节服从大是大非,在部分联名业主未能完成以沟通解决问题之名行推翻业委会之实的逻辑自洽,和个人公正、客观性的自清之前,业委会不会就泛泛的小区存在问题回复联名业主的质疑。夏虫不可语冰,心有成见者恒不信,任何解释都是浪费时间。业委会成员会将各自手头正在处理和所知小区问题慢慢梳理出脉络,存放在贾桥居委会,敬请客观关心其中的业主前往咨询。

  四、对全体业主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呼吁:

  物业公司相对业主的强势,有客观存在的法律法规根源,根源性问题未除,再换物业公司也于事无补。如按某些联名业主代表设想:要自己经营小区,收支物业费用,并且对业委会成员进行有偿服务,试问如将业委会志愿无偿服务变成有价互换的工作,让管理者涉及金钱,那岂不又是另一个物业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何保证自己的客观公正性?在此业委会全体成员恳请广大业主仔细甄别、思考。

  业委会在此有一倡议,若小区业主观察到与我们小区相同条件的小区物业管理有可借鉴之处,以及小区管理服务方面行之有效的方法,可向业委会提出建议,由业委会有的放矢地对物业进行监督实施,有目标、有量化指标地不断提高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我业委会希望通过与广大业主良好的沟通互动进一步提升业委会服务公众的能力,让广大业主拥有一个温馨、整洁、和谐的家园。

【业委会致广大业主的公开信】相关文章:

致广大业主的公开信01-06

致广大业主的公开信三篇12-12

小区物业公司致广大业主公开信12-31

致业主的公开信01-01

致业主的公开信07-13

致广大车主的公开信10-17

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10-11

致广大网民的公开信11-19

致业主公开信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