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2017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2017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一】
各位股东:
20xx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切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xx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20xx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度报告全文及20xx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公司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xx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xx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xx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审议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公司20xx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增加佛山德联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3、20xx年 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xx年 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xx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长春骏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武汉鼎盛开耀投资中心分别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5、20xx年 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xx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xx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申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深圳中骏易华录德联汽车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6、20xx年 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尚颀德联汽车电子与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7、20xx年 10月28日在上海颖弈安亭皇冠假日酒店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20xx年 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上海德联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上海德化工有限公司申请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共8次、股东大会共4次,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20xx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20xx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xx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xx年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监事的内部培训学习,提高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2017企业监事会工作报告二】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xx年,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对公司20xx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xx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20xx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关于20xx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20xx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xx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xx年16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五)20xx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xx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进行了对唐山XX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宁XX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xx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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