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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1-01-06 17:02:47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2020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着一些问题,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自查报告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0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区20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我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所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就不断探索适合社区矫正人员的新方法,截至目前,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人,累计解除18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无再犯罪现象。目前在矫19人,其中缓刑1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1人。我所截止目前为止暂无脱管漏虚管现象。

  二、我所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信息表、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材料,形成一套完整的基础性台账。

  三、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是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的一种有效方式,因此我所每月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八个小时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确保他们在思想上、行为上进行改造。

  四、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在掌握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现下,将矫正对象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进行管理。对重点管理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加强管理监督。对非重点管理对象,只要适时的报告其生活情况,定时参加公益活动,按时报到。

  五、我所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不足,为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的规范化。档案的建立应将矫正工作中监督、管理、教育等各方面情况记录在案,突出每各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上的表现,同时,尽量避免重复记录的情况发生,做到档案简洁,内容充分。

  2、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为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信息,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平时的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还是罪犯,要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3、加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对矫正对象实行检查是否做笔记的方法,检查矫正对象是否有认真进行学习,必须在思想上深刻的认识。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2

  20xx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在有条不紊中稳步推进。现将我县社区矫正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社区工作开展,健全领导机制。

  20xx年我县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建立、健全了县、乡两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逐步健全,目前我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9人,占社区矫正人员的比例为15%。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乡镇覆盖面已达100%,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刑人员接收率达到100%。截止今年9月,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1人,解除122人,在册人数为59人。

  二、社区矫正活动手续健全,程序完善。

  通过制定档案管理规定,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卷的要求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法手续、档案,每个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活动(法制和思想教育、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走访、公益劳动等)载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并录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系统和全国社区矫正系统,加强对司法所录入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法院、公安、监狱等部门做到按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办理交接手续,社区矫正人员10日内按时报到率99%。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衔接工作。

  三、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执法规范。

  我县严格按《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全县累计开展委托调查评估31人。我县建立了分类分级管理、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宣告、建立矫正小组,每月开展“8小时”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开展居住地变更、奖罚,按时办理解除手续等执法管理活动,确保不脱管、不失控,无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在执法管理活动中,监管人员无打骂体罚虐待、吃拿卡要、乱收费、弄虚作假或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等问题发生。

  四、创新管理,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

  一是社区矫正监管人防和技防相结合。8月,我县全面启动社区矫正人员GPS跟踪定位系统,实现社区矫正监管步入网络化信息化管理轨道。二是建立长效考核新机制。自20xx年起,每半年,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组成联合执法考核组,深入基层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开展半年、年终考核。三是建立检矫、法矫、公矫对接的新模式。公、检、法、司四家单位不定期召开联席会,在矫正人员、制度、信息、管理上进行对接,实现全县范围内全部矫正对象无缝接收管理。

  五、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通过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3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人员、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采取“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村委会、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同时,密切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在矫正工作中,我们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

  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了社区、配合公安派出所、综治部门为主的工作机构,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了解矫正对象最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掌握他们的改造效果和改造中存在着的问题。二是通过自查自纠,严格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查找矫正执行期间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三是针对以上不足,切实整改,通过开展活动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和矫正质量。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4

  为全面落实市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各项规定,更好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根据乐清市司法局通报的《乐清市社区矫正协理员第一季度考核成绩统计表》,结合分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5月7日,分局召开协理员教育整顿暨自查自纠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各级文件精神,部署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的工作任务。分局重点从七个方面规范自查整改。

  一、规范调查评估。分局指定一名司法助理员与一名协理员专门负责实施审前调查评估,采取面谈、走访等方式,做实做细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笔录、被调查人签名、盖章或捺手印等内容完整、规范。

  二、规范报到接收。严格接收程序,新增矫正人员必须经规范流程予以接受,一次性告知报到所需的法律文书,有效解决矫正人员多次奔波和材料不全问题。在接收中,为避免见法律文书不见人现象的发生,及时校对,对未按时到分局办理入矫手续的社区矫正人员,协调社区和派出所组织查找,杜绝脱、漏管。

  三、规范入矫衔接。社区矫正人员到分局报到,在分局负责人主持下办理入矫手续,进行入矫宣告,确定矫正小组和签订矫正责任书,同时对新增人员由司法助理员开展初次谈话教育工作。

  四、规范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须达到每月8小时,分局每季度制定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方案计划,对矫正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并限期补足。

  五、规范走访制度。根据《温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组织走访,了解矫正对象实际表现情况,走访谈话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反馈并现场进行适当的教育,并要求矫正对象鉴字确认。加强协理员谈话技巧,提高谈话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规范档案管理。组织协理员对自己管辖内全体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纸质档案开展全面自查,对缺件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分局组织复查和评比。

  七、规范登记统计。各社区协理员根据社区的工作规律与实际,每月要制定工作计划,每日登记工作日记。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自查报告5

  在20xx年5月13日区司法局召开的《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各家所在下周的任务之一是自查自纠目前所里的社区矫正三大措施。以下为我所通过梳理、走访、自查自纠总结出来目前我所在社区矫正请销假、公益劳动和书面汇报三大措施的工作情况:

  一、请销假

  目前我所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人,其中长期在外务工的有三人,分别是在盐城的矫正对象王某、在新疆的矫正对象蔡某和在无锡的矫正对象詹某。这三名矫正对象都办理了长期在外务工的手续,有其社区、家属签署的保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还有矫正对象本人写的保证书。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请销假手续的履行率达到了100%。另外,我所目前24人有稳定的工作,其中因为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出差的矫正对象有两人,司法所专门在个别谈话教育课上对这二人反复重申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和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有违规乱纪的行为,司法所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日常考核办法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近期,我所还将再次印制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手册,确保发放到每一位矫正对象手中,强化矫正对象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概念,同时让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公益劳动

  我所目前的公益劳动基地已有两个,分别是组织交通协勤活动的迈皋桥地铁站华电路口,和组织为老人献爱心关爱老年人生活的迈皋桥真善美敬老院,目前即将新增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有区司法局与区市容局联合建立的迈皋桥华电北路环境保洁公益劳动基地。可以说,迈皋桥所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是很丰富的,结合迈皋桥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犯罪类型复杂、年龄差距大等众多特点,丰富的公益劳动基地为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提供了合适的公益活动平台。

  我所目前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其他因为年纪大、脑疾病或躯体性疾病的矫正对象虽然不能参加司法所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但大多都能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或住家附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并拍下照片交到司法所来。

  三、书面汇报

  书面情况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要交到司法所的一份反映其近期矫正改造,生活、学习、工作、家庭、思想状态等多方面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我所的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一人因为精神性疾病没有书写能力以外,其他人都能够按照规定完成书面汇报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矫正对象写的书面情况汇报内容简单,字迹潦草,完全是应付差事。就这个问题,我所已经多次对个别写书面汇报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辅导和教育,或者向其发放法制宣传书籍、报刊,但仍然收效甚微。矫正对象说,到司法所来写的时候就能写好,回家后事情很多,忙这忙那的,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写书面汇报,所以写不好。下一步,我所还将继续就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的有关问题做一步探索和研究,也会多多学习和借鉴其他司法所好的工作经验和办法,希望能够完善和改进我所在社区矫正书面汇报工作上的薄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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