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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时间:2022-03-18 15:24:07 工作简报 我要投稿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通用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简报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简报一般都有固定的报头,包括简报的名称、期号、编发单位、发行日期、保密等级和编号。那什么样的简报才具有启发意义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通用6篇)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1

  3月15日,我县市场监管局在信合商厦门前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近年来的典型维权案例向群众讲解了如何识假、辨假以及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知识。各参与企业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进行了公示,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2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盘县消费者协会、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盘县电信局、县邮政局等部门开展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利用展板、条幅、实物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辨别问题商品的方法,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同时,向广大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倡导各类企业严格自律、诚实、守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心、放心、舒心。

  县市场监管局、红果分局还对价值近40万元的假冒劣质烟、酒和生活日常用品等商品进行销毁。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3

  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3月15日,贞丰县市监、公安、农业、烟草、消协、盐业、移动等部门在县城集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受理投诉台、咨询服务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讲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识假辨假、网购无理由7日退货等方面的知识,并通过实物展示,向群众介绍如何安全选购食品、农资、家电等的知识和方法。

  此次打假维权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性,为自觉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据悉,当天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7000余份、宣传手册600余本,消费维权联系卡3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4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3月13日上午,2015年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萝岗街道文化广场(主会场)开幕,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讲解真假商品鉴别知识,受理消费投诉。当天,活动还在夏港、东区、永和、联和、九龙镇等地设立分会场。

  活动由区政府主办,区消委会、工商分局承办,区法院等17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区内19家知名企业参加。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想消费”。结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周年及将于今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活动宣传了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展示了全区各职能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号召广大经营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当天,区工商分局、质监局等单位在主会场搭起了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有奖问答、业务咨询等互动活动。当天活动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受投诉举报2件,接受群众咨询近146人次。

  据悉,去年区消委会及下属七个分会共处理各类申(投)诉1103宗,调解成功969宗,调解成功率约为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60万元,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商店”和“消费者满意店档”评选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5

  为增强学校内全体师生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本协会于3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趣味性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遏制手机吸费,打击无形诈骗”,其中具体分为两个流程:

  一,我们对参加的同学先做一个调查,问卷纸上列着一些手机诈骗的常见手段,让他们选择哪些是他们经历过的,然后,我们对其进行统计;

  二,参与者可以抽取一个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答对就有精美小礼品相送。整个活动氛围一直很好,同学们都很积极,首先,其中很大原因是我们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而且大多协会成员都表现得很积极在活动前几天,我们就已经把海报,礼物,问答卷等一系列物品筹备好。值得一提的是,因为预想到当天肯定有很多部门会举办活动,为了占据有利地形,我们在吃早饭之前就将桌椅搬到活动地点,为顺利举办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另外,我们在有奖竞猜环节花了很多心思,发挥了我们的想象力,这些小礼品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是都很受大家的欢迎,那么来参与的人自然就会很多。

  在此次活动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在活动中,因为参加的同学很多,都争着答题,抽奖,这是先前没预想到的,而我们没有将每个细节的工作分配给干事,以导致当时的状况比较混乱,不是很有秩序。还有一个问题,是参与的同学告诉我们的:“为什么没答对的人就连个鼓励奖都没有”,这会导致有些没答对的同学很失望,有可能减弱了我们的宣传力度。这些都是我们的一些错误,在以后的活动中一定会吸取教训。

  整个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活动对于广大师生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也是对于自身素质的一次提升。此外,通过此次“3.15”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能够在游戏的同时,对手机诈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继而让更多的人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篇6

  20xx年是“3·15”活动确立的第xx周年,作为一个以法学为特色专业的大学,为了宣传和展示二十年来的普法成就,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的服务广大消费者、维护其自身权益,推进消费者维权意识,民商法学院决定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号召,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开展“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下面我将对我们这次活动进行总结。

  我们这次活动是我们民商经济法学院成立以来第一次活动,从活动的效果来看我们这次活动的预期目的达到了。我们这次活动主要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实践部承办,由宣传部、公关部配合完成。在安宁区工商局的配合下我们在陪黎广场进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作为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学法、普法的目的达到了,在对公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位干事都很认真,既发扬了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普法奉献的精神,也体现了我们新一代大学生的素质。在学校我们进行宣传的时候,得到了我们广大同学的支持,对于我们组织者来说有这样的成果,我们很欣慰!在活动中有什么做的不到位为的地方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在巩书记、李老师的指导下,在我们每一位学生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在此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将我们的每次活动都搞出特色,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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