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简报
2011年12月29日下午,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欣在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太原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陪同下,率领省卫生、农业、工商、质监食药、商务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省城“两节”食品安全进行实地检查,
食品安全工作简报。张建欣副省长一行先后现场检查了河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尝山姆士超市学府店、芙蓉酒楼三部和山西崇康食品集团,听取食品安全保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监管部门和食品企业采取的保障措施,仔细询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张建欣副省长在检查中要求,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企业要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把食品安全关,认真落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有效监管,严把各个环节关,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要紧密结合本地域、本领域的实际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在食品安全整顿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品、可疑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北京市加大对高风险食品重点整顿力度北京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大了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力度。针对腐竹、散装豆制品、熟肉制品、血豆腐、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凉拌菜、散装糕点、油炸食品、饮料、现场加工主食等10类高风险食品进行了统一监测工作,并依据《食品安全法》办理案件,本着批发严于零售、理化指标超标严于卫生指标超标、严重超标高限处罚的原则,目前已对此次符合立案条件的销售不合格“10类高风险食品”行为立案158起,处罚额59万元,
同时,北京市工商局与许昌市人民政府以“构建首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机制”为主题,加强产销衔接,促进首都食品安全消费,组织河南省许昌市的一些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展示,并与北京市销售企业进行商务对接活动。
为贯彻全国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本市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形势和近年来的监管实际工作当中发现的问题,市药监局于2008年12月29日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2011年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为主要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青海省部署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实施全覆盖专项整治活动为加强节前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从2011年12月25开始,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两节”和“两会”期间消费的食品为重点,根据《青海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品种为:大米、面、食用油、酱、醋、边销茶、豆制品、水果、肉类、酒类、乳制品、儿童食品等节日食品。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场所21160余户,出动执法人员8442人次,监督车辆2115台次,对无证经营或卫生状况不符合规定的餐饮企业给予取缔处理;对存在卫生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同时向社会公布节假日期间的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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