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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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简报
6月11日,市政府召开了市长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李波市长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大气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集中开展好“六项重点工作”,即城市扬尘治理、黄标车淘汰、禁燃区内燃煤小锅炉淘汰、油气回收、重点工业源治理、夏季烧烤摊治理。禁燃区内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工作进展情况
市住建局开展建筑、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一是、要求新开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所有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车斗全部用篷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确保物料、渣土、垃圾等装载物不撒漏。
二是、要求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出设置密目式防尘网或防尘布,施工现场禁止露天搅拌混凝土,现场物料按文明工地要求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
三是、完成了两项裸露土地的绿化工程:哲阳河两岸景观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和北京路拆迁段绿化打造(面积3.65万平方米)。四是对道路清扫保洁严格要求,明确责任,加大清扫和督查力度,根据天气情况,一天至少洒水2次,确保为市民提供洁净的出行环境。
经济开发区召开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作会议。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保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讲解了采用热电蒸汽和改用天然气、电、轻质柴油、成型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的锅炉替代改造方法。会议要求各燃煤锅炉保有单位
一要、高度重视锅炉改造工作,这是硬指标,死任务,各责任单位没有退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
二要、全力推进。要立即制定改造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克服困难,全力推进, 2016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改造,淘汰原有燃煤设施。
篇二:2016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简报
【重点工作进展】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1月15日,副省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文华主持召开了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王东明的重要批示。听取了省大气办(环境保护厅)关于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初步建议汇报;省直参会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情况作了发言。讨论了2016年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会议指出,20xx年,我省PM10年均浓度76.1微克/立方米,比国务院确定的'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10%,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17年底全省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以上”目标任务。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明显,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95天,达标比例81%。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得益于全省开展的以“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2016年,各地要进一步突出治理重点,强化扬尘、工业燃煤等污染治理,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等,尤其要采取硬措施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重点加大不达标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淘汰力度。
会上,通报了环境保护部于20xx年12月14日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情况考核结果通报》,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对四川省人民政府考核结果为优。
我省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大气办于1月20日向各市(州)政府转发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同时提出了贯彻意见。通知指出,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时期。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大气污染物短时间内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下,更容易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一个重污染天气日均浓度的影响至少需要一二十个以上的良好天气才能消化。通知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专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监督,加大各项措施落实力度。同时,继续落实好省大气办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大气办〔20xx〕35号),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抓好关键季节、关键时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避免年终考核时算总账,追究相关责任。二是认真开展督查督办。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禁限放区域、禁限放时间等,对禁限放工作情况开展日常化、制度化督查检查。通过媒体曝光、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管控,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空气严重污染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切实发挥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地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防联控工作制度作用,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府作为区域牵头单位,应以组织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适当方式进行研究、部署,加强联防联控,联合打好“组合拳”。三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同时,省大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相关督导工作并进行通报。
我省通报20xx年全年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及资金激励和扣收情况。省大气办于1月13日印发了《关于20xx年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资金激励和扣收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20xx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为奖励额度的有: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巴中、雅安市和阿坝、甘孜、凉山州等17个市(州)。有4个市为扣收额度,分别是眉山市300万元、资阳市300万元、广安市200万元、达州市100万元。《通报》指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通报》强调,2016年是完成国务院下达省政府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关键年、攻坚年,省政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高度重视,近日专门强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时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对工作好的先进典型要宣传推广,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督促整改,确保全省大气质量不断改善。《通报》指出,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积极做好常态化管控,强力抓好扬尘和秸秆等生物质焚烧治理、涉气工业污染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工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严格督查考核。
【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
全省20xx年全年PM10平均浓度同比2013年同期不降反升情况:达州市上升29.6%、广安市上升28.1%、眉山市上升5.0%、资阳市上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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