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1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工作站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
工作站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今年以来,
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金集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本册470余份,摆放展板16块,张贴标语、横1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切实的提高法律援助在我镇的影响力。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2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业务开展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结案27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件,办结34件;受理民事案件294件,办结240件。涉及农民工171件,妇女104件,未成年人9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1件。20xx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2144人/次,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95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50余万元。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20xx年中心利用布洛陀民俗文化节和各乡镇歌圩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十个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广西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方面的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管理,使法律援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我中心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援助案件审查、受理办理工作。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六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录入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归档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四、降低门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受援面
大力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我中心受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9件,为民工讨薪90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三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对工作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3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4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5
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1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工作站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
工作站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今年以来,
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金集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本册470余份,摆放展板16块,张贴标语、横1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切实的提高法律援助在我镇的影响力。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6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7
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实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执业律师援助向协调、指派、购买社会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转换。重点为妇女权益家庭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重点将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劳动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问题、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事项。我中心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8件,其中刑事45件,民事395件;代书30余份,认罪认罚168件。
二、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律师值班工作。
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资源,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xxx所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顾问团成员。顾问团内设12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应12个乡镇(街道),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各乡、镇、街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本级工作站的联系人,负责协调本工作站的相关事宜。通过微信、电话咨询,现场解答,法律文书审查等方式为各乡镇(街道)及村屯(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持续发挥“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xxx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工作站”的作用。律师值班方式采取比较灵活的.现场值班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从而更方便贫困、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服务,能够更及时的为贫困、弱势群体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法律代书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全年两个值班律师工作站共解答各类咨询50余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68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8
20xx年罗湖区法律援助处在市法律援助处的精心指导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30宗,其中民事行政案件346宗,刑事案件184宗,提供咨询 4200 人次,为370宗认罪认罚案件和70 宗刑事速裁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一、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一月份顺利通过法律援助窗口标准化建设验收。根据省司法厅要求,法援处购买电脑、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提高设备保障能力。制作统一的路边指示牌,使用统一的法律援助标识,建立标准化的窗口工作流程,公开网上办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推进援务公开,提升服务形象。规范咨询接待行为,完善值班制度,提高服务能力。
二、全面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简化申请手续。将低收入群体、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共同犯罪案件中唯一没有委托辩护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可能无罪、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犯罪、恐怖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等情形纳入援助范围。对低收入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或工伤待遇等十五种情形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约80%的民事案件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简化其申请手续,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三、改革政务服务模式,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一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核及因申请终止法律援助等三个服务事项均实行网上受理和审批,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咨询、查询事项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二是结合法援处工作特点,设立行政服务大厅专业分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并按专业分厅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四、参与刑事诉讼改革工作,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和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继20xx年试点刑事速裁工作,今年6月份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托已设立的看守所和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值班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帮助,8月份在检察院检务大厅设立律师值班点,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是配合检察院在逮捕环节试点公开审查制度,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提供辩护。
五、参与涉访涉诉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在法院信访大厅设立律师值班点,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并参与涉访涉诉案件的调解工作。
二是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访涉诉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力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9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xxxx益保障法》、《未成年xxxx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xxxx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xxxx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
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
一是注重各镇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
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
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
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
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0
20xx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构筑三条保障线,强化四项建设,增强五种能力。即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中心;以推动政府责任落实和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重点;构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经费三条保障线;强化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机构规范四项建设;提高我省法律援助的组织建设、物资保障、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力五大能力。具体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清形势,切实把握好法律援助事业的历史发展机遇
省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府字[20xx]12号)决定,把“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充分表明法律援助已作为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不仅为法律援助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充分认识并把握好这次机遇,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取得实效,努力为我省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贡献。
二、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为确保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省、市、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2、层层落实责任,分步组织实施。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式,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任务分解到基层,逐级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3、突出重点,务求抓出实效。加大推进政府责任落实,在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确保法律援助经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加大办案力度,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做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30%以上,确保1.8万件,力争达到2万件;其它法律援助事项(咨询、接访、代书)提高40%以上,达到15万件(次)。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
三、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更好服务民生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1、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放宽至2倍。
2、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把《*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范围落到实处。同时,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等情形,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大力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法律援助“三条保障线”
1、抓住实施民生工程这一契机,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程。通过规范达标,理顺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体制,妥善解决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人员、必要的业务经费、独立办公和临街、一层接待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三年内,全省法律援助机构都要达到规范标准。
2、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乡村延伸。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整合农村法律援助资源。力争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达100%,依托村(居)委会调解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达100%。构架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方便群众快捷便利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与水平。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法律援助业务规程》、《法律援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请省政府修改《*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关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案件范围,从制度层面解决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问题。
4、加强调研,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司法部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研究加强我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对策,为促进农村改革和基层稳定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调研,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会同省财政厅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进行调研,研究修订《*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5、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省厅将在今年上半年分别举办申领法律援助工作者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培训班,组织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分批外出学习考察。各市、县(区)也应开展相应的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村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人员的培训,使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法律援助工作要求。
五、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
1、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推广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为全省外出农民工发放便民联系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保人群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发放法律援助证。
2、改进为残疾人服务方式。全方位开辟无障碍法律援助通道,通过提供上门服务、印发法律援助盲文版资料、提供手语翻译等方式,确保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获得无障碍法律援助。
3、科学整合“148法律服务热线”为“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充分发挥其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作用。
4、充分发挥非诉讼方式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降低法律援助成本,探索法律援助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与其他执法调处手段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以更加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疏缓社会矛盾。
5、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重点指导建立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
6、进一步推进全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及远程查询方式,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7、加强和改进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到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和审计范围,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法律援助经费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法援经费检查制度,探索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检查及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的工作机制。
8、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场所下楼办公。每个法律援助机构必须在临街一层设立独立的接待咨询室,有条件的应建立和改善便利残疾人的办公场所和无障碍服务设施。
9、为迎接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召开,各地要认真总结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检查《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总结并推广各自的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1、紧密围绕民生工程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结合先进典型和案例,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大造声势,扩大影响。
2、开展“百优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和召开第二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双先表彰会。
3、利用重阳节、妇女节、儿童节、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农民工返乡期间以及《法律援助条例》和《若干规定》颁布实施日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
4、深入法律援助需求最为迫切的基层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编辑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以及盲文版法律援助宣传读物,免费发放基层群众。
5、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20xx年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的开局之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1
20xx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精神, 以“降门槛、扩范围、促规范、保质量、强保障、创品牌”为目标,扎实实施便民惠民举措,着力打造“爱心法援、温馨法援、民生法援”。让法律援助更公平,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截至xx月底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xx件,接待群众咨询xxxx人次,来电xxxx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xxxx万元。
一是强化援务公开,方便群众求援。
在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公示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通讯方式、法律援助受理条件、事项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最大限度地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二是放宽援助标准,坚持应援尽援。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x倍执行。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突出重点人群。
对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工伤、交通、医疗、产品质量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因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涉及民生案件的,均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加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
四是建立特殊人群基础信息库,简化审批程序。
与民政、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协商建立了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重度残疾人、五保困难群众、精准扶贫确定的贫困户、义务兵法律援助信息库,对于这类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
五是规范站点建设,畅通申请渠道。
充分发挥基层法援服务网络——乡镇工作站及村(社区)联络点职能作用,在全县四个基层法庭、检察院检务大厅,配备了值班律师,规范了日常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范围,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使困难群众能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六是创新援助形式,合理配置资源。
对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维权难度不大的案件,重点提供代书服务,引导受援人尽量采用调解方式解决,减轻受援人讼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注重法援服务效果。对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基础的来访人,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条文适用讲解、维权路径指引、主张分析梳理、证据取得指导、诉讼(仲裁)程序告知等方式。指导xxx多名当事人自行完成维权工作。
七是适时跟踪,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推行重大复杂疑难和群体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面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估,重点量化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听庭、评查等质量监管指标,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办理,有效促进办案质量提高,受援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xxxx年,上报优秀案例x篇。
八是严守办案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要求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和清白办事的底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查处办案过程中收受钱物的行为,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者廉洁奉公、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2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xx、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xx项新的法律制度,是xx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xx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xx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年月日——月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xx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xx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xx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xx”,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xx援助案件标准、统xx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xx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xx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xx是注重各镇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xx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xx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xx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3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视、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做到六个强化,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尽心竭力让困难群众平等享用法律服务资源,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我市发展大局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
如下:
一、强化统筹发展观念,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队伍和网络建设。
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近年来,我市相继在市工会、妇联、残联、社区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借助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依托全市24个司法所建立了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了联络员。到今年年底全市已建立工作站24个,46个联络点,律师事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已基本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自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形成了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为民理念,大力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还采取法律援助值班电话与随身携带的小灵通手机并网的方法,不分节假日,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话率达到100%。接待群众来访1850人次,解决纠纷20多起,发放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卡、跟踪卡收集完整,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创新意识,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为了保障农民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措施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接待和办理群体性案件,放宽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保证了在24小时内受理,无条件法律援助。成立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工会维权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明确了农民工应急服务队工作职责。依托“惠民行动”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活动,为参加“惠民活动”的上千名农民工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了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益冲突,积极为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例如:今年3月下旬邛崃市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互相配合共同为刘汉玉等14个农民工维权讨回拖欠工资后,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4月3日,邛崃检察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农民工代表在检察院联合召开了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经验。
邛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鹏就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作了发言。司法局局长罗家铭就法律援助的内容、方式、范围、申请和审查、实施、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解释说明,并向农民工赠送了成都市“五五”普法读物《农民工法律知识教育读本》。农民工代表结合自身经历畅谈了打工的情况和感受。对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邀请他们参加座谈会,进一步理解了合法维权的方式和渠道表示了感谢。随后,工作人员当场向刘汉玉等农民工发还了日前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他们追讨回的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部门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更加坚定了勤劳打工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最后,邛崃市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就今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和优势,相互协调配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和承办督办农民工维权案,有效地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和程序化解矛盾和冲突。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的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充分履行政府责任;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威性和信任感;只有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法律援助才有生机活力。因此我们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执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禁止法律援助有偿服务,加强办案监督来提高办案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缩短政府和群众之间距离,取得了群众的信赖。通过倾心交流,畅所欲言,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掌握了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及时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四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上报;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了全面收集证据,认真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完整,材料齐全,服务质量好;案卷归档做到了一案一卷,分类归档,案卷材料齐全;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胜诉率达100%;建立了受援农民工花名册,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时报送统计表,统计分析报告。
五、强化法制宣传,广泛为社会提供服务
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同时还加强了横向协调配合,与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在邛崃报刊设立专栏等,同时,我们还利用农民工技能培训向广大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印制法律援助便民卡和法律援助服务便民手册,将法律援助内容、申请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办公地址和电话等印在卡片上,通过各镇乡政府、村委会、社区、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六、强化后勤保障,做到廉洁办案
今年由于我们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为政府树立了良好形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肯定。今年,市财政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拨了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办公经费。由于我市财力有限,专项经费由市司法局统一建账,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细致规范各种经费的使用程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新的一年,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红星社区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4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一、完善机构,健全网络,搭建平台服务民生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紧扣主题宣传民生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三、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办证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四、规范流程,做好衔接,整合力量倾向民生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5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xxx区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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