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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范文(精选20篇)
在广播站锻炼的同学们,我们广播前一般都会提前准备好广播稿,漂亮的广播稿会带来更好的节目效果,那么广播稿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2
各位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日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多谢大家!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在又一个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我想与诸位谈谈法制。
管子讲:“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成,以法教治民则安。”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正以肃静,敛以心神;在环境保护,关爱自然方面,《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都是我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作为学生,每日奔波在上学,下学途中的我们,是否明确《道路交通法》我们行为的限制;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告知我们正确的所行;当网络的世界愈发奇幻迷离,引人留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拱卫着我们的'心灵。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愿君冶学于校,以法修身,行事于人,经法研性,他日匡世于国,鸿鹄天地。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xx班的xxx。
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以法律己,以德驭思》。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箴言,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其实,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
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权利的武器,道德是规范我们行为的社会标准。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做出格的事,就不会触犯法律,更不会违法。”其实不然。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无论你是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权利在法律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美丽在道德中拥有。同学们,让我携手一起学法、懂法,一起守法、护法,让丑恶远离,让文明长驻,共同创建美丽的校园环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5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己防范?
(一)增强辩别是非和自己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己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6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7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四四班的吴骏逸,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是“法制在我心中”。作为小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如何使我们在美好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呢,除了好好学习之外,我们还应该如何加强自己防卫能力呢,有以下两点希望同学们多多学习: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掌握基本的求生技巧和安全意识:遇到侵害,学会报警。如果遇到坏人打哪个电话呢:110;如果遇到有同学或家人受伤严重呢120;如果遇到火灾呢、119。那我们打了报警电话又如何正确报案呢:拨通报警号码,电话通了以后:要说清楚你的姓名,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什么事情,将你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说清楚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为啥发生这个事,什么原因;结果怎么样。这些简单的情况一定要讲清楚,以便于我们的民警或是救援人员迅速准确的找到你、帮助你。同时提醒大家的是报警电话是紧急情况下才使用的,不要随意或是没事了就打报警电话。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特别重要,和我们息息相关,平时我们要做到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掌握的常识,也是关键时刻救命的稻草。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希望我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8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己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己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己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9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2、切莫虚荣攀比。各位同学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3、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同学,如果不是自己的家人敲门就不要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坚决不要接受。
4、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和朋友。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0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对,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xx个法制宣传教育日,所以,今天星期一,我们要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广播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要求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举起右手,握拳,跟我宣誓:“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1
甲: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中午好。
乙:我是xx
甲:我是xx
乙: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重点是第三部分。
甲: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乙: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己保护意识和自己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下面简单地介绍几个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
甲: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宪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标志。”国家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代表和象征,我们要爱护国旗和国徽。同时,我们国家还有一部《国旗法》,对国旗的升挂、使用和制作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和国徽的,是要受到处罚的。
乙: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甲: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第一要熟悉交通信号灯,这个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和家长就都告诉过大家了,红灯停、绿灯行。第二要熟悉交通标志,主要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等。(指示标志有方圆,蓝色做底白图案,按着标志向前行,带你顺利到终点;禁令标志是圆形,白底红圈黑图案,车辆行人要遵守,确保安全不违反;警告标志三角形,黄底黑边黑图案,司机见它要小心,危险路段在前面)。第三要听从交警叔叔的指挥。如果信号灯、交通标志等与交警叔叔的指挥不一致时,车辆和行人要服从交警的指挥。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折磨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
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
乙:现在校园里有这样一些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吗?进了监狱的人失去的主要是什么?)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甲:其次,要加强对坏人的自己防范、保护和应对意识。如果在遭到绑架或不法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乙:要分析、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逃跑,在人多的地方,可以喊叫救命、或用牙咬、用脚踢等办法自卫;如果正处在偏僻的地方,那么就要以静制动,要保存体力,可以表现出很害怕他样子,求他不要伤害自己,或假意讨好他,让坏人放松警惕,从而伺机逃跑。假如已遭劫持,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切记不可辱骂对方,以免激怒歹徒,做出过激行为。
甲:当歹徒问起家中情况,无须刻意欺骗,因为基本上他已对你的家庭有初步认识,所以可以适当告知父母姓名、电话等,若问到家庭经济情况,则以不知道,没听说搪塞。
4、耐心等待机会,设法逃至人多的地方,想办法以电话向警方或父母求助。
5、记住歹徒的特征、容貌、衣着等,作为警方办案参考。
乙: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己保护。也就是说,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沉着冷静,不要害怕,其实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心里也很害怕,因为是他们在做坏事;如果犯罪分子比较强,也不要逞英雄,如可以适当示弱,就是可以表现出自己很害怕,但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找机会报警或伺机逃跑。关于小学生如何预防被侵害,我们的专家已经研究出了六条法宝,同学们只要照做,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平安了。
甲:第一,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早回家。马路上车多人多,不要猛跑,不要翻越马路护栏或者是横穿马路,要注意马路边工地上的杂物掉落、注意马路上丢失的井盖等。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也不要偷偷跑去游戏厅玩,去河边玩,就在这些地方最容易出事。大家记住,以后如果要去外面玩,要等节假日由爸爸妈妈或者家里的大人带去玩,不要自己偷偷去。
乙:第二,不和陌生人说话。陌生人指的是不认识和不熟悉的人。这个法宝的口诀是这样的:小白兔,上学校;见生人,有礼貌;不说话,笑一笑;蹦蹦跳跳快走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求同学们在遇到陌生人和你搭讪的时候,不要理他,并且尽快离开那个陌生人。
甲:第三,不跟陌生人出去。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学校,还是在学校外面,遇到陌生人叫你出去,无论是说带你去买东西吃,还是带你去玩,或者说带你去找你爸爸妈妈,你都不要跟他去。如果是在学校,就一定要通过老师同意,才能出校门。
乙:第四,不给陌生人开门。如果爸爸妈妈把你们单独留在家里。这个时候,遇到有陌生人来家里敲门,一定不要轻易开门,如果发现有可能有危险,你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大人。
甲:第五,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同学们在上学途中或校园里遇到坏孩子拦路索要财物,或抢夺你们的个人用品时,怎么办?不要去跟他斗,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过度反抗,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实在躲不过,财物可以给他,但要及时向老师、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在这种情况下,你放弃了财物,父母也不会责怪你的。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尽量记住坏人的特征,过后再和老师、父母说,便于警方尽快抓住坏人。在这一条中,大家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是保护生命。找机会就报警(报警电话:匪警110,火警119,交通事故122,急救中心120)。
乙:第六,遇到困难挫折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要经常跟老师或家长聊聊天,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他们一定能帮助你解决困难的。
甲: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乙: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同学也不例外。
马同学,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如果马同学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3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九(1)班的xxx。今天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知法、学法、守法……生活处处有法。那么,什么才是“法”呢?
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
法律是春,带给我们光明与希望;法律是夏,带给我们保护和绿荫;法律是秋,公平正义是它的准则;法律是冬,铁面无私,毫不留情。法律是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标准。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但是,你可曾知道,因为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像大海中迷失航向的一叶小舟,漫无目的的乱闯,遇到一点风雨,就很容易被大海吞没。
6月9日凌晨,成都的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了解过法律吗?他们想到过事情的后果吗?
悲剧总是不断发生着。同年,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又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同学们,是什么造成了这些悲剧?是什么夺去了这些鲜活的生命?
对!是这些人对法律的无知,才使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是这些孩子霎时的冲动才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一切,正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一朵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才在瞬间凋谢。
我们完全有能力战胜自己!我们完全有能力主宰自己!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遵守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请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4
尊敬的老师和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己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5
主播:给你的天空划一道绚丽的亮色;给你的世界奏一曲动听的欢歌;
合:同学们,老师们,大家下午好,
主播:小蜜蜂广播台开播了,我是今天的主播xxx,我是今天的播音员xxx,今天,我们为您准备的栏目有:
1、《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2、好书推荐;
甲:xxx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3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接下来是好书推荐栏目:
甲:......
主播:时间过的真快,到了和您说再见的时候了,欢迎您周二同一时间继续收听我们的栏目,再见!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6
一、此项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学习推广肃宁经验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根本,以贴近群众,服务百姓,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为宗旨,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把服务送到乡村,送到农村百姓身边,使农村群众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幸福辛集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我们主要做法
我们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作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夯实司法工作基层基础、提升司法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抓住机遇,借势而为,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迅速组织学习。9月4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王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结合辛集实际,明确目标任务,为工作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坚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切实摆上位、牢牢抓在手,成立了“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领导小组,局长赵玉杰任组长,副局长李萍、张永辉、冯丽丁、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保银等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孙广、基层科长李曼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逐级分解责任,切实做到目标清、思路明、责任实。三是争取领导支持。为确保“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扎实推进,我们积极主动向我市市级分管领导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志勇、副市长张立明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与我市开展的“五城同创”(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国家级卫生城、国家级文明城、国家级生态旅游城、国家级环境友好城)和幸福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信访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与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优化生态环境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统一布置,真正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融入到了中心工作之中。
三、活动中克服的困难及取得的成效
在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中,我们不等不靠,开动脑筋,努力克服各种工作困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一是克服资金困难。针对制作安装经费多的问题,我们积极主动与辛集联通公司联系,达成制作安装合作协议,由联通公司出资,按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公示牌”内容要求进行制作,既解决了资金问题,又使提示牌符合要求,方便群众观看。二是克服场地困难。针对安装场地多、小区乡村情况不一等问题,我们深入各个安装点现场察看,逐个制定安装方案,在市区广场游园、各个小区社区,与物业管理部门、先前设置橱窗的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合作设立司法宣传橱窗;在各乡村,与村委会公示栏等橱窗合作设立司法宣传橱窗,促进了司法橱窗安装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中,搭建平台畅渠道,整合资源提动力,解决问题强效果,让广大社区群众及时更好的享受法治阳光,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能力逐步提高,社区幸福指数、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一是积极搭建工作平台,畅通普法渠道。在社区人口密集、规模较大的居民社区醒目位置设置“司法行政进社区服务橱窗”、在规模较小、人口较少的居民楼宇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服务提示牌”,将司法行政主要服务职能及联系方式公示于众。我单位集中人力物力,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工作初见成效。一是提示牌安装到位500个。按照市局《关于实施“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的`意见》提出的提示牌内容要求,制作完成500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公示牌”,已全部安装到位。安装区域分别为,市区22个居住社区、辛集镇34个村安装300个;新垒头镇、田家庄乡、和睦井乡、经济开发区等市区周边乡村安装200个。二是宣传橱窗安装正加紧推进。目前,已经安装宣传橱窗5个,安装区域为市区内的部分居住社区、广场游园等。同时,正在制作5个,预计12月份安装到位。畅通普法渠道,将法律送到千家万户,方便社区群众学法问法,由此使普法工作开展的更广泛、更深入,群众也更得实惠。二是整合资源提动力。我们组织司法所长、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由局主管副局长亲自培训,提高认识,提高素质,加强纪律,电话必接,态度诚恳,服务完善,增强效果。组织动员社区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更好地为群众搞好法律服务。三是解决问题强效果。利用“节点日”宣传专门法律等,广泛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社区居委会组织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加强社区干部、物业人员、流动人口、青少年、退休居民、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深化了社区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法律咨询活动。由律师、公证处、司法局工作人员参与的“司法行政服务进社区”活动截至目前在社区已经组织各种法律咨询活动10余场,共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真正在让司法行政走到群众身边,让群众信任司法行政服务,让司法行政与法律服务扎根社区、扎根百姓。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7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亲爱的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在我心中》。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制?我相信大多数人会觉得法制就是法律,其实不然。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进程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有健全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来完善社会主义体系。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刚入路的铁路职工,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的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央视《今日说法》有一期栏目叫“冰冻的花季”,讲的是一名体育老师因为疏忽大意,将花季少女介绍给一位自称是某某知名中学选拔“体育特长生”的老师,被这位冒牌老师带走了多名女学生后,这名老师才明白。同样的事情也在当地三所中学发生,时间长达1年之久。这个案例中,犯罪人当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对于这名体育老师,从表面上看,她是疏忽大意,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她的法制观念淡薄,面对外校的招生人员,未核实对方身份,就将学生介绍出去,学生基于对老师的信任,陷入了罪恶的泥潭。
有了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社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繁荣昌盛。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的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中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就要求人们必须知法、懂法、守法。作为一名刚入路的新职工,我们要将法制意识带入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以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自己,以“治山斗水,坚毅致远”的西工精神来鼓励自己,努力争做一名新时代优秀的铁路人
法制在我心,快乐就在身边。
法制在我心,生活就会一片晴天。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8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反悔《调解协议书》难获法院支持。
案例:
为创建法治化社会,把小额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近年来上海各地相继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积极调处化解纠纷。若纠纷双方一旦在该调解委员会达成了调解,该调解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日前,上海XX区法院对一起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方受伤而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再反悔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杨先生支付受害者彭先生各类赔偿款9476元。
2012年5月29日20时30分许,50岁的杨某驾驶一辆江苏牌照的小客车,由本市镇宁路驶入长乐路时,与彭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彭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彭某治愈后,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彭某“腰2左侧横突骨折。”该起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由杨某赔偿彭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车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9476元,应于2012年11月30日前付清。交警部门也向杨某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但杨某并未按约支付上述赔偿款。2013年初,彭某起诉至法院称双方就赔偿事宜,已于2012年11月1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现杨某逾期不履行给付赔偿款,请求法院依照上述协议书,判令杨某予以支付。
法庭上,杨某辩称虽然《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他本人签名,但认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未能真实反映事故客观情况,对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有异议;《人民调解协议书》确认的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计算有误,现不同意上述赔偿金额。
法院认为,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案的杨某对交警部门就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未提出异议,自愿同意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与彭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字,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按照该调解协议约定,杨某未按协议赔付实属违约。日前,法院作出判决,杨某败诉。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19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己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同学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己。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在这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谢谢大家!
以法制为主题的广播稿 篇20
A:亲爱的少先队员们,红领巾广播站又与大家见面了。
B:本期广播,我们要和大家谈谈安全。
A: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是安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是安全在维护我们生存的利益;是安全在为我们注入无限的力量。
B: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加强交通安全的自己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更加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A:在学校,上课间操、参加升旗仪式、下课、放学以及集会等,大家也要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推拥,前后要保持一定距离,都要靠右行走。
B:上体育课时,同学们要按照规定穿着衣服、鞋子,不能穿皮鞋、有跟鞋,天气热了以后不能穿凉鞋,女同学不要穿裙子。衣服上不佩戴胸针、校徽、发卡及其它金属或者玻璃装饰品,在口袋中不装钥匙、小刀等坚硬或者尖锐锋利的'物品,以免伤害到我们的身体。同学们在活动中,相互督促,要提高自己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A:在此我们给全体同学送上祝福:祝全体同学天天开心,开心时也不要忘记安全,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红领巾广播站通过歌曲《祝你平安》把这份祝福传递给大家。
B:也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自己的头等大事,去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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