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书【热门】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合同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担保合同书1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
甲方(抵押权人): XX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担保合同书2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丙方:担保公司
甲方因向乙方购买位于的价值元的房产而向丙方申请二手房交易过户担保,现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丙方根据甲乙双方的申请,协助办理将该房产从乙方名下安全过户到甲方名下(涉及到过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如契税、中介费用等)。若因非丙方原因而造成房产不能过户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为其办理房屋过户事宜及甲方向银行再贷款事宜(具体委托事宜以不可撤销的委托公证书为准)。若因非丙方原因而造成房产不能抵押贷款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按照乙方的要求,丙方为在银行的贷款进行代垫偿还,代垫金额为人民币约万元正,以实际代垫金额为准。(涉及到贷款的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如公证、抵押、评估等)。
4.丙方收取的费用为,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丙方。若非丙方原因而发生交易不能或抵押不能的,丙方不退还所收的费用。
5.甲乙双方应当保证该房产的交易安全及再贷款之抵押安全。若在以银行为债权人的《房屋他项权证》取件以前,发生任何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而不能过户或者不能抵押的风险,甲乙双方应当在风险发生的次日共同归还丙方先行垫付的款项,若不能按时归还,则自逾期时开始计算逾期未还部分代垫款的利息,利息按每日万分之八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即以逾期未还部分代垫款的罚息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同时甲乙双方还需要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
6.甲方保证在新贷款放款的当天将丙方代垫的款项归还丙方,若不能按时归还,则自逾期时开始计算逾期未还部分代垫款的利息,利息按每日万分之八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即以逾期未还部分代垫款的罚息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同时甲方还需要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
7.本合同一式三份,于200年月日在签订,发生纠纷时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担保合同书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
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协议通过仲裁解决。
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合同书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委托人)为引进_________(设备名称)_________(数量),总价格_________,已向_________(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该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由受托银行出具担保金额度为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_________元保证金,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按结算进度存入保证金,直至存足保函额度百分之百的保证金,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如因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尚未下达,资金未拨付到委托人,委托人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书面承诺,为委托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存入不少于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并在_________至_________期限内按结算进度存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如委托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证金,则由建设银行从其主管部门_________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中扣抵。
三、“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的存款限于保函项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要求受托银行划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资金时,受托银行应通知委托人,并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受托银行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
四、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时,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五、委托人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__‰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清。
六、委托人提供受托银行需要的文件和资料,为受托银行审查与开立保函有关的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七、保函额度随结算进度自然减额,直至结清注销。
八、保函格式由受托银行决定。
九、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担保合同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________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合同书6
(_________)_________银借合字第_________号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 分 期 还 款 计 划 │
├───┬─────────────┼───┬────────────┤
│日 期 │ 金 额 │日 期 │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 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 │ │
│ │ │
│借款单位 公 章 │贷款单位 公 章 │
│ (或合同专用章) │ (或合同专用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章 │负责人 章 │
│ │ │
│ │ │
│经办人 章 │经办人 章 │
│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 │ │
└────────────────┴─────────────────┘
担保合同书7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地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以下简称贷款银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和方式
1、乙方向贷款银行借款人民币,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甲方愿意就上述贷款向贷款银行为乙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为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保证。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和期限
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是:甲方补偿乙方的全部款项;上述赔偿金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费用(律师费、律师费等。)实现追索权。
3、丙方的保证期为自甲方赔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应向甲方提供有权处分的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或第三人)应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索权
1、如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甲方在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代表乙方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2、在乙方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且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贷款的按期偿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偿还银行未偿还贷款本息,无论贷款是否到期;甲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前补偿未偿贷款本息,并在补偿后向乙方和丙方索赔。
3、追索权的范围包括:甲方补偿乙方的全部款项;上述赔偿金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实现追索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签订《借款合同》后三天内将《借款合同》原件一份交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并向甲方提供还款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在贷款银行查询乙方的所有贷款及还款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和诉讼的;
(三)破产、停业、解散、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和撤销;
(四)法定代表人、住所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经营状况恶化,或者效益严重下降的;
(六)经营中有违法行为的。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的贷款本金的2‰(月),在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前一次性足额支付。
5、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支付违约保证金人民币,如乙方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银行贷款,押金将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结清追偿费用/赔偿金/违约金/赔偿金。
6、如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导致甲方无法解除担保责任,甲方应自贷款到期之日起按原担保费收取标准收取逾期担保费。
7、如有甲方赔偿,乙方应支付甲方赔偿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如乙方和丙方未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宣布其违约和信用低下,公告费用由乙方和丙方承担,不得提出异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担保合同书8
担保人(甲方):
担保人(乙方):
一、甲方因经营需要(为家庭),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所借款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借期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借款利率:利息按月息 计算。
二、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按月利率百分之四支付逾期利息,直至还清借款时止,并按甲方未还款部分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通过诉讼方式催讨借款的,甲方还应支付乙方为诉讼事项支付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拍卖费等费用。
三、上列担保人以全部财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协议借款期
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乙方因追索借款本息所支付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拍卖费等费用。保证人同意:即便本借款协议被确认为无效,上述保证条款仍效。
四、特别协定: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
金;本借款协议书中担保人的保证是不可撤消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后来对借款事宜是否再作出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保证人仍在本协议书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五、因本借款发生纠纷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书借款人、出借人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 (甲方):
出借人(乙方):
收款人: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书9
保函编号:(工投字)第号
(招标人):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保证范围及方式: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本保证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前未经贵方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如果投标人未中标,本保证人在贵方确定投标人未中标时即解除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以选择项为准,在选项前的括号内填写“Y”表示选择项,填写“N”表示非选择项):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次低标中标,本保证人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与次低标价之间的差额,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________元;
()3、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保证人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________元。
三、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签发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四、代偿时间:本保证人在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后日内,按照本保证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五、保函生效:自本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免责条款
1、如贵方未经保证人同意修改招标文件,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本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
七、争议的解决:如因上述担保发生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八、附则:本保函一式两份,招标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担保合同书10
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保底助学贷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本协议是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根据上述合同和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
3.在自愿的前提下,乙方授权甲方接受乙方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毕业时,甲方在接受乙方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需再次提前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在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甲方助学贷款时,将贷款金额的______%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用账户,作为助学贷款的'保证金,由甲方和乙方所在院校共同保管和使用(具体保管和使用方式以甲乙双方所在院校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5.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以上述保证金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________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结清后,甲方将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退还给乙方。
6.储蓄存款活期利息按上述保证金账户的存款余额计算,甲方按助学贷款结算日将保证金本息全部退还乙方。丙方作为担保人,对上述协议的内容没有任何疑问。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并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书11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元,丙方自愿为乙方贷款提供担保,直至还清。
二、贷款期限为_________ (自___________________起)。
三、贷款利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果乙方违约,丙方有责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偿还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乙方夫妻及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五、上述条款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夫妻(签字):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
签署日期:__年____月_____日
担保合同书12
诉讼保全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深圳市鼎泰担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
鉴于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纠纷
一案,甲方向深圳市 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
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为甲方配备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处置权的担保财产,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规
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 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
2、
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和解和调解终结的案件),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如管辖权争议、公告、鉴定、中止等情形延长审理期限,甲方须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纳担保费用。)若担保时间超出6个月,以人民币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应承担此次担保所产生的财产评估费,计人民币。
3、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财产所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证据材料。担保发生之后及时提供查封的裁定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解封的裁定(复印件即可)。
2、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受到损失。
3、甲方与被告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告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4、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担保事宜,被申请人向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索赔,甲方将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该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赔款违约金罚金)。
2、甲方必须无条件在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索赔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已向被申请人赔偿的全部款项。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4、若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回。.如果甲方变更查封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约定的担保到期三日内,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跟踪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担保裁定书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6、双方约定的担保期间到期三日内,甲方不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同时申请解封担保财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两倍的担保费,并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的责任。
第七条 如果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约定。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补充、修改、变更、解除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书13
接收方(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_____ 贷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经审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房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抵押物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2、抵押物:_______________自有车辆。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车辆登记证、、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被宣告解散和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5、如乙方未按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甲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6、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有形证明,该抵押物为乙方合法所有,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无关。如以后发生任何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可归咎于借款合同中的抵押物提供人或连带保证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如果该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8、抵押期限:从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9、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收件人(签名和盖章): 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
担保合同书14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担保合同书15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担保合同书】相关文章:
担保的合同书11-18
担保合同书10-18
担保的合同书03-22
担保合同书08-25
担保合同书11-19
个人担保合同书03-01
担保借款合同书02-02
担保合同书【荐】11-19
反担保合同书01-21
质押担保合同书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