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

时间:2022-12-20 12:00:38 合作开发合同 我要投稿

【精】合作开发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作开发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合作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1

  甲方:

  乙方:云南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云南xxx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为调剂资金余缺,增加资金流动性,更好的开展相关业务,就甲方向乙方投资控股的丙方即云南x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开展冶炼、采矿等经营业务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控股的丙方投资人民币共计x元正(¥:x元),所投资资金用于丙方开展冶炼、采矿等经营业务。

  第二条该甲方所投资资金为长期投资,甲方不得无故抽回投资资金。如甲方欲抽回投资资金,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丙方。

  第三条无论乙方、丙方是否能正常开展冶炼、采矿业务,乙方、丙方均保证按月固定投资回报率百分之x作为甲方投资回报支付给甲方,每半年结算投资回报一次。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丙方投资资金用于开展冶炼、采矿业务,乙方、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准许的用途使用,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诚信达成,意思表示真实,三方必须以“睿智诚信,诚信勤勉”的心志,共同遵守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为本投资协议的履行有保证,乙方同意将云南三鑫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资产及云南三鑫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个人资产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若乙、丙方不能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甲方投资及投资回报,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公司的所有资产及乙方公司股东个人资产赔还投资本金及投资回报。

  第七条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云南xx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云南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鉴于:

  1、甲方已于20xx年11月8日与某某铁矿(投资人:某某)签署《铁矿转让协议》,并如期交付全部转让价款,取得某某铁矿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矿山附属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以及矿山经营权等一切权益。

  2、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日达成开发某某铁矿。

  3、甲、乙双方因扩大生产规模之需要,拟引入丙方资金及管理人员。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合作开采上述河北省某某铁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矿山地址及开采地界

  本铁矿矿址位于河北省某某地区,经纬度范围:,北纬,矿区面积0。81平方公里,暂以原某某铁矿获发的编号为号的《矿产资源勘察许可证》所圈定的范围为准。待《采矿许可证》办妥后,以《采矿许可证》所圈定范围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合作各方出资方式: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包括本铁矿探矿权、采矿权,矿山现有设备及

  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含已开采的叁万余吨铁矿石)等权益及资产在内,本矿山的协议价值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在甲、乙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基础上,以人民币贰仟万元为总股本,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佰万元并向本矿山提供两台干选设备(设备出资合计作价人民币壹佰万元),取得原甲方名下本矿山30%的股权。

  丙方入资后,本矿山股权结构为:甲方占股45%,乙方占股25%,丙方占股30%。

  2、合作经营主体:

  鉴于:甲方已经全权收购某某铁矿(注册号:)并已办理投资人变更手续,甲方独资成铁矿(注册号:);甲方已以某某铁矿名义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及相关部门报审申办采矿权相关手续,且已获批通过。

  因此,甲、乙、丙三方不再设立独立的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三方一致同意,暂以某某铁矿及/或甲方名下其他矿业企业作为铁矿石开采、加工、铁精粉销售经营主体,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合作经营原则: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矿山经营盈余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债务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余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代偿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逾期须依照代偿总额每日向代偿方支付1%的滞纳金。

  4、合作经营标的:

  合作期内,上述某某铁矿探矿权、采矿权及选厂、尾矿库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经营权,以及该矿矿区周边地界新设探矿权、采矿权等权益为合作各方共同所有。

  5、矿山的经营管理:

  矿山的经营管理由甲、乙、丙三方派驻矿山人员共同负责,统一核算。矿长、选厂厂长、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由合作三方共同推选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中,矿长、选厂厂长应在20年月日之内到位。各方派

  驻矿山人员薪资计入矿山经营成本。矿山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矿山及矿山经营主体在经营中所涉及一切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后,由矿山经营主体法人具体实施。

  6、出资到位时限:

  本协议一经签署,丙方出资资金须在在十五日内到位并支付给甲方。

  7、合作前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协议签署之前,本铁矿转让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承担;本铁矿原投资人、股东以及其他关系人以本铁矿(含探矿权、采矿权,矿山现有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权益及资产)为标的设置的抵押权、质押权等他项权利由甲、乙双方负责消除,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

  8、后续投资原则:

  经三方协商一致,丙方入资后,三方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合计出资人民币伍佰万元,用于建设生产规模为日产200吨铁精粉的选厂及其附属设施,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丙方出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该投资所需资金根据矿山及选厂建设的实际需要,由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资比例,于实际资金需求产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到位。

  本投资预计于20年月日之前完成,矿山及选厂规划于20xx年7月1日起实际投入生产。

  在上述投资规划基础上,实际投资资金需求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的,超出部分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追加投资。任何一方不能足额追加投资的,可由其他两方之一替代出资,但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铁矿价值(人民币贰仟万元),将替代出资额对应的股权转让给替代出资方(其计算方式如下:转让股权份额=替代出资额÷铁矿协议价值×100%)。

  本矿山后续投资规划由合作三方另行制定,遵照上述投资规划原则执行。

  第三条、合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作经营不设定终止期限。

  第四条、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及第8款之规定,提供上述矿山探矿权、采矿权、经营权相关证照、手续,提供现有矿山及选厂全部设备及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固定、流动资产(甲方负责提供详细资产清单、财务明细账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按时提供足额资金投入。

  上述证照包括:《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采水证》、《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许可证》及当地环保机关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等。

  办理上述证照、手续所需费用,除采矿权价款外,其他部分由甲方承担。采矿权价款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担,列入上述第二条第8款规定的投资规划中进行支付,并由甲方负责争取分批支付采矿权价款的优惠政策。

  2、甲方负责协调与某某铁矿原投资人及股东的关系,保证该铁矿探矿权、采矿权及其他一切经营权利全部转入甲方名下。因上述铁矿原投资人及股东异议造成铁矿无法正常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协调矿山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及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及时取得选厂、尾矿库、排毛沟及其他经营场地所需征地手续,及时取得水源、电力供应手续,保证矿山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选厂、尾矿库、排毛沟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所需征地费用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担,列入上述第二条第8款规定的投资规划中进行支付。

  4、甲方负责协调与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关系,在未办妥上述证照的情况下,保证矿山各项设施建设的顺利完成及铁矿石开采、加工及铁精粉销售的顺利进行。

  5、甲方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合作企业经营产生的盈利,并负担合作企业产生的债务。

  6、甲方有权向矿山派驻人员,进行矿山生产经营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投入。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矿山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及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及时办理完成矿山经营场地征地及水源、电力供应、选厂建设等相关手续,保证矿山在未办妥上述证照的情况下其建设、经营进程顺利进行。

  3、乙方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合作企业经营产生的盈利,并负担合作企业产生的债务。

  4、乙方有权向矿山派驻人员,进行矿山生产经营管理。

  (三)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丙方须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及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及相关设备投入。

  2、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矿山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配合办理完成矿山经营场地征地及水源、电力供应、选厂建设等相关手续,保证矿山建设、经营进程顺利进行。

  3、丙方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合作企业经营产生的盈利,并负担合作企业产生的债务。

  4、丙方有权向矿山派驻人员,进行矿山生产经营管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办妥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1则所约定证照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贰拾壹个月期限内,甲方须保证本矿山完成期限为壹拾个月的正常生产和铁精粉销售;本矿山无法在期限内正常运营满壹拾个月的,甲方须100%退还丙方其实际已出资金额(含矿山股权投资额人民币陆佰万元及后续出资额),并根据丙方实际出资金额,自各笔资金到位之日起,至上述贰拾壹个月期限届满之日,按照3‰/日计算,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应退丙方出资金额及应付违约金须在上述贰拾壹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丙方支付;甲方履行赔付责任后,丙方所占出资比例不变。

  违约除外条款:①在上述贰拾壹个月期限内,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第1

  则所约定的证照已经办妥,则甲方不再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二)、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三)、丙方违约责任;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及第8款之规定,按;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有关各方应;七、出现

  则所约定的证照已经办妥,则甲方不再承担违约责任;②因矿山及选厂自身运营问题导致其无法在期限内正常运营满壹拾个月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③因国家政策变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矿山无法在期限内正常运营满壹拾个月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不能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及第8款之规定,按时提供足额资金及相关设备投入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署地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1、合作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整体出售、转让本矿山及选厂,本协议终止。本矿山整体出售、转让所得净收益,由合作三方根据出资比例共同分享;

  2、合作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随时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已经洽购但尚未交付安装、使用的设备,若不符合矿山及选厂规划需求的,由甲、乙双方负责办理退货手续,并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经济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陆份,合作三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保证爱客电子商务、快乐农场平台和双方战略合作服务行为的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服务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委托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乙方双方就在农场(⑴菜园、现代农业基地、绿色农业基地⑵果园、现代园艺场⑶养殖场、现代养殖场,如养鸡、养猪、养羊、养牛、养鱼、养鸽等养殖场)分包种植合作服务上达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承诺选择乙方作为甲方快乐农场赣南脐橙园艺场包种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和分包商之一;乙方承诺为甲方分包的脐橙项目提供最优惠、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和最优质的代种代养代管技术服务,并且为快乐农场提供脐橙代种代管外包服务的交钥匙技术服务。

  2、若乙方在自身的市场业务开发中含有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现代农业基地、果园基地等项目,乙方承诺首选甲方作为乙方项目的主要电子商务服务商并建立长期业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乙方承诺可以拿出颗脐橙或亩脐橙场作为甲方网上包种和预购回购业务进行战略合作;乙方同时承诺为甲方会员提供标准化、规范化、高品质的种植技术服务、采摘服务、配送服务、摄像拍摄、会员上门采摘接待服务等。

  4、乙方委托甲方在赣南脐橙园艺场包种业务项目中担任乙方合作服务商及宣传服务提供商。具体包括:甲方在所经营服务的包、种、养等快乐农场服务项目中向愿意使用赣南脐橙园艺场包种业务的相关会员、企业推荐使用乙方的赣南脐橙园艺场包种业务与产品。推荐项目的具体种植技术服务、采摘服务、配送服务、摄像拍摄、会员上门采摘接待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对快乐农场的会员或企业用户提供服务及技术配合。

  二、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公司概况、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与项目有关的必要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及内容是真实、有效及合法的。

  2、甲方应积极推荐乙方参与甲方快乐农场会员发展和宣传推广活动。

  3、甲、乙双方应指定胜任相关业务的代表人员保持联系,甲方指定的代表是,乙方指定的代表是;乙方应及时与甲方交流探讨,以促进包种业务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提供全程种植外包服务。

  4、在种植外包商务服务中,甲、乙双方对对方的有关商业机密信息及本协议涉及的所有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5、本协议确定的项目(上述第一条,下同),在未另定书面协议更改之前,视为甲方受托服务项目,乙方不得单方面变更。

  6、如果甲方快乐农场会员或企业用户选择分包分种乙方的脐橙园艺场果树成功,即以甲方快乐农场会员或企业用户签署合同或接受协议为标志,乙方应在甲方会员或企业用户接受协议或签署分包种植合同后,依据会员接受协议条款,甲方与乙方签署正式的分包分种外包种植协议。

  7、乙方应在与甲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后日内告知与甲方快乐农场合作的脐橙园艺场进行分区分块标志管理、按甲方要求对果树进行会员标签识别管理、摄像照相图片采集上传管理服务等。

  8、甲方确认乙方参与甲方快乐农场合作的脐橙园艺场符合要求后,按照甲方会员发展和包种业务数量要求,将按照有关甲方预购回购乙方果树分包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定金。中途施肥、灌溉、松土等服务甲方不支付任何人工费用,统一等待果树果实成熟进入采摘完成后,整个果树分包分种业务年度结束,甲方按分包分种预购合同条款和果树果实实际重量和数量按照原始合同约定回购价格将剩余90%果实回购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将甲方采摘下来的果实按照标准化包装纸箱打包装箱,统一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

  9、双方了解,乙方的权利取决于甲方与会员客户签署合同或接受协议的信息,甲方亦了解,由于乙方极可能须对所签署相关分包分种外包合同的内容负保密义务,因此,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其与客户签署的合同或用户接受协议,甲方同时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所披露合同内容的保密责任。

  三、协议变更

  1、本协议经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的第一阶段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有效期为五年,甲、乙双方均可在第一阶段合作期限到期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合作期限的请求,双方经协商之后可延长合作期限,并订立补充协议。

  3、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快乐农场会员提供所需的包种分包技术服务,甲方除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外,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四、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甲、乙双方均同意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开发合同4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促进*域经济的发展,加快以*为龙头的山水旅游资源的统一开发与利用,推动仙游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前提下,共同达成*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如下:

  第一章 合作开发模式

  第一条 甲方授权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 )与乙方以股份合作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共同成立**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甲方以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作为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入股。

  第二条 目标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人员出任,其中甲方出任两名董事,乙方出任三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董事会依照董事会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资、经营、管理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条 目标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由五名人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二人,乙方推荐三人。董事会成员和目标公司的高层人员原则上不兼任监事,监事会章程和监管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第二章 股权比例与投融资

  第四条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08万元人民币。乙方在3年内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65%;甲方以*景区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35%,股权比例(以下简称股比)原则上不变。目标公司在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今后,目标公司可根据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筹措,甲乙双方股比不变。

  乙方所投股份资金原则上根据用款计划按三年分期到位,到位资金均进入目标公司帐户。第一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在正式协议生效日一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正式协议生效日起六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在正式协议生效日起一年内到位);第二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二年内到位;第三期资金20xx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三年内到位。

  第五条 为了加快景区的建设,在下列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由目标公司在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六年内负责筹措或融资2亿元人民币,用于景区的建设投资(不含房地产。如遇政策性调整,另行协商),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所需利息经董事会集体研究批准由目标公司承担,但不作为乙方股份资金,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

  5.1 景区约15-20平方公里的规划,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最后批准实施;

  5.2 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条件下,完成征地400亩以上,并办理完相关的用地审批手续;

  5.3 由甲方负责的历史遗留问题(见附件)已全部解决;

  5.4 目标公司在融资、贷款时可以将公司的资产和门票收入作为抵押、担保;

  5.5 目标公司承担向个人、企业或机构的融资利息,原则上融资成本不高于12%的年利息,银行融资以银行利率执行;

  5.6 如果甲方董事不同意或甲方不批准融资或贷款,其责任不在乙方。

  第六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标公司成立8年后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第三方,甲方有优先权。

  第三章 合作开发范围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风景区(包括何岭公路、何岭古道自然景区)合作开发的总面积确定为15-20平方公里左右,具体范围及面积,以有权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章 合作开发目标

  第八条 通过股份合作引进资金,施行现代旅游发展理念和经营机制,扩大景区范围,加大景区特色化建设,努力把*风景区开发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健疗养、娱乐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过旅游景区的影响力,提升仙游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大力推动和改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第五章 经营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 目标公司在景区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有权按景区规划,自主选定法律许可的旅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地产、酒店、餐饮、娱乐、会议、演出、体育、展览、购物、园林等。

  第十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40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50年 月 日止。若双方同意,合作经营期限可酌情延长。

  第六章 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 甲方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调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股份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11.2 甲方须对目标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树木、农作物补偿费用制定同类土地优惠标准,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确保征、租迁移补偿工作顺利推进。尤其在土地使用、税金费征收方面依照 省、 市以及*等各级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除房地产开发相关税收外,在目标公司成立起5年内按照“先征后返”方式全额返还目标公司所缴的其它地方级税金费收入,返回金额全部用于目标公司投入景区开发建设。

  11.3 *景区的遗留问题(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及期限由本协议附件约定),由目标公司提供人民币2200万元,由甲方负责包干解决,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景区规划范围勘界立碑、农保地调整、生态林调整、项目立项报批及目标公司审批手续协调等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事宜;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旅游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工作,并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造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11.4 甲方配合目标公司做好*旅游开发所需要的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及相关经营性策划的编制工作,并派人全程参与、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甲方已委托 旅游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景区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自本协议签订后整体移交目标公司,所有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所有规划经论证后报甲方审批。

  11.5 甲方按照控规要求对规划区内的溪流、水库、田地、林地加以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在景区规划区域内的水源周边及上游新办可能污染水源的养殖、加工企业,以确保水源的清洁无污染;禁止在通往景区的何岭公路、古道两旁一重山的生态林、山地中违章开山采石或违规搭盖建筑物、修建坟墓、陵园,以保持优美的自然景观,并负责监督目标公司按*景区开发的相关规划进行实施。

  11.6 甲方为目标公司招聘的相关人员的子女提供必要的就学便利条件。

  11.7 甲方负责做好从 高速公路互通口到景区的道路规划建设,争取在5年内建成通车。景区内新建和修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利、农业、林业、道路或旧村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甲方应负责将其列入本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以政府的名义或支持以目标公司名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低息、贴息贷款或者补助资金。

  11.8 甲方负责将*景区内道观庙宇等宗教场所的建设纳入景区的统一规划中,并理顺宗教管理体制,确保*道教祈梦文化得以延续和发扬光大并成为景区的主流宗教文化,积极申请省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甲方负责根据宗教政策协商制定道观寺庙等宗教场所管理办法,并尽量促使*宗教收入大部分用在景区内与宗教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上。

  11.9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景区开发建设所需的用电需求。

  第十二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2.1 乙方负责在正式协议生效后3年内按上述第四条约定向景区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6年内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筹措或通过目标公司融资2.0亿元以上人民币(不包括入股的8000万元),用于景区开发建设、旅游地产(不含房地产)和运营管理等。

  12.2 乙方负责在目标公司成立3年内争取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12.3 乙方应优先从*景区现有工作人员中聘用所需合格员工,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含工资、奖金、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具体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12.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审批的*景区开发相关规划进行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景区资源和景观的行为或活动,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将核心景区(以有权部门审批的规划为准)内的建设项目或经营性项目转包第三方经营。为加快景区建设,乙方负责引进有实力的公司与目标公司合作对核心景区外的经营性项目共同投资开发,具体合作方式须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全体同意。

  12.5 乙方负责对景区内原有及后续投资所产生的所有资源和资产进行妥善保护、维护和经营管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并须积极配合甲方理顺与寺庙、景区周边居民的关系,互利互惠,共同努力促进景区的建设和经营顺利开展。

  12.6 乙方保证前8年所有门票以及景区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全部投入到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中,股东不得挪用或分红。第8年后目标公司方可开始对公司产生的利润按股比进行分红。第2年起以景区综合营业收入的10%以上金额(不足100万元以100万计)投入景区的宣传营销上。

  12.7 乙方负责配合目标公司在3年内首先解决基础设施改善和景观形象建设项目(包括第1年内完成规划设计和开工建设景区内环线步行栈道、景区入口综合服务区、景区绿化改造、旅游标识系统等;第2年内修建*瀑布扩水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2个蓄水设施、 2个停车场、规划并动工建设300个床位以上四星级酒店1家;第3年内建设景区标志性建筑、文化广场等),开发相关经营性项目,完善景区接待条件建设项目(修建餐饮购物场所等)。具体项目在*风景区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中确认。

  12.8 为加快景区建设,乙方在确保按协议约定当年度股份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可将景区资产用于抵押贷款,融资所得全额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但抵押融资所得不得作为乙方股份资金投资额度,且抵押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

  12.9 乙方负责引进人才,组建强有力的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完成目标公司制定的总目标。经过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争取在目标公司成立的5至7年内整合其他配套项目包装上市。

  第七章 景区的管理

  第十三条 在双方签订正式协议生效日起,目标公司拥有*旅游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碳排林补权等,同时按照法律所允许的经营范围进行独立自主经营。甲方对*旅游区行使资源、门票、水利、林政、环保、民居等监督管理权。

  13.1 甲方委派相关人员和目标公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共同收取景区门票,相关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由目标公司承担,门票价格由乙方提议报上级物价部门批准。8年内门票所得收入全额转入目标公司用以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营销活动。

  13.2 风景区所在地群众可凭目标公司统一制作的证件,进出景区从事生产或生活活动。*境内居民可凭有效证件享受不高于5折的门票或年票优惠;具体实施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13.3 目标公司应尊重景区内宗教场所的自主性和宗教活动,每年提供1300张免费券给九仙祠用于宗教活动(仅限宗教活动使用),非本景区内的人员进入景区参加宗教活动可给予购买优惠门票待遇,具体优惠办法由甲方牵头与乙方和道观寺庙另行商定。

  13.4 目标公司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景区安全、升级、达标、创优等工作。

  13.5 乙方在完全采取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对于经营所需人员,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

  13.6 *风景区旅游开发所需山地、林地及农田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征租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第八章 景区现有资产、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景区与乙方合作之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有关合约、协议、租约、承诺书等,若有损害乙方利益的,甲方应负责在双方签约之前自行妥善处理,具体处理方案经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 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负责将*旅游景区与银行等相关单位所形成的债务、担保、抵押进行剥离和处理,确保*景区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的状况交由甲方指定单位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

  第十六条 凡属于*景区资源、资产的证件或与双方合作经营有关的文件(甲方确认已征用土地3处,即*现停车场后侧10亩,*南北侧150亩,承璜公园东西两侧30亩),甲方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其全部移交给目标公司,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转至目标公司名下。

  第九章 合作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委托土地收储中心与目标公司合作,进行前期土地合作开发,并给予目标公司开发收益回报。甲方协助目标公司在5年内根据已批准的*景区总体规划在景区内按需分期征用土地不少于800亩(其中水田200亩,山地600亩,第1、2、3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200亩以上,第4、5年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100亩以上),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征地费用给予优惠,所征土地应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应严格按照政府审批的规划实施,经营性土地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公开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出让地块的出让金高于挂拍底价部分可作为目标公司受益,受益资金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支出规定纳入土地出让金预算和列支,由目标公司负责全额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章 其它相关项目的投资

  第十八条 为了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考虑经营本身的需要,甲乙双方将着手研究在可行条件下(有权部门批准),争取在*景区规划范围内或邻近地区提供约1300亩的山地,由目标公司租用,截止日期与本协议同步,用以修建体育运动休闲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由甲方协助目标公司征用土地300亩(不含十七条中的800亩)用于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九条 甲方以麦斜岩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左右(范围以红线图界定为准)内现有基础设施和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乙方须追加投资20xx万元(不含原*股份合作的8000万元),乙方投资款到位时一并纳入目标公司开发,甲乙双方股比不变,合作方式和条件原则上与*景区合作模式相同。乙方投资款未到位前, 景区仍由甲方管理,乙方及目标公司均不得干预。乙方20xx万元投资款到位后, 景区开发管理以及相关文件由目标公司接管(具体条款另行约定)。若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生效后2年内全额到位追加20xx万元的投资款或未能签约,甲方对麦斜岩景区的开发建设有权另找投资方。

  第二十条 为了连线开发*山区旅游资源,壮大旅游产业并以其发挥经济拉动作用,甲方同意金钟水库温泉开发项目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等条件下,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考虑与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为了扩大*景区的宣传,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仙港大道的部分广告位跟标交由目标公司使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交缴本协议约定的投入股本金,按应支付金额的0.35‰的比例乘以实际逾期天数向目标公司支付滞纳金,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乙方20xx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3个月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乙方已投入资金不予退还;本协议生效3年内乙方8000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6个月的,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承担1000万元的逾期赔偿金,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资金在抵扣该赔偿金后不计利息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本协议生效后六年内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通过筹措和融资手段完成累计2亿元的总投资额(不含入股的8000万元、不含房地产),且逾期超过6个月的,则乙方应向目标公司赔偿相当于所缺投资额的15%的损失用于景区的建设。

  第二十三条 因甲方违约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如逾期解决遗留问题、土地征租用延期落实,无法制止其他单位或个人在规划内违章建筑或擅自开发旅游项目等,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损害乙方利益的,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实际评估的经济损失额度予以赔偿)。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继续合作时,或协议终止公司清算时,目标公司合作期间形成的所有经营性资产(有政府审批,确定产权的资产,具体为食、住、购、娱类资产)按股比进行清算处置。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等(包括寺庙、祈梦等宗教设施)以及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景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等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无偿收归甲方。

  第二十五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继续合作时,目标公司应提前半年对合作期间所形成的所有经营性资产进行统计与评估,提前2个月确定资产处置方案,并确保所有资产处于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对未经甲方许可而转让或抵押资产/资源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资产处置行为,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相应的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双方合作经营期满或协议终止当日,目标公司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等全部移交甲方,处置后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合作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以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经营,双方可再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项目的合作经营权,但应依法与甲方重新签订协议。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协议,未尽未定事宜将在正式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中明确。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即组成工作协调小组,由甲方任组长,负责正式合作协议前所需的工作,包括对景区范围的界定、总体规划的确定、遗留问题的解决期限等。

  第二十八条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任何一方将争议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或省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委为终局。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八份,正本四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甲方所属相关部门各执副本一份。

  甲方:*人民政府(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项目事宜,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

  为避免双方理解上的分歧,双方对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_______________

  1.1"技术开发"指项属于 (请选择填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2"合作开发"指甲乙双方为完成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共享成果,并且共担风险。

  1.3"技术开发成果"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可行性研究"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

  1.5"新技术开发"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6"新产品开发"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7"新工艺开发"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8"新技术系统开发"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术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权利。

  1.9"技术指标和参数"指研究开发的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第二条 技术开发项目

  2.1本合同的技术开发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2本合同的技术开发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开发。其技术开发项目的内容和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

  2.3本技术开发项目要求达到的目标、技术指标和参数:_______________

  2.4技术方法和路线:_______________

  2.5本合同的技术成果形式

  第三条研究开发的分工

  3.1双方商定,本合同双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承担的工作: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______。

  工作进度: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承担的工作: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______。

  工作进度: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协作事项

  4.1双方确定,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条件:______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

  4.2双方确定,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乙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条件:______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

  4.3其它约定

  第五条 协调和配合

  5.1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双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研究开发经费及支付方式

  双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6.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

  6.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

  6.3其它约定

  第七条税费承担

  7.1现行法律对执行本合同的相关税费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现行法律未规定具体承担方的,税费承担方式为

  第八条 风险承担

  8.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方式认定。

  8.2当事人一方发现因无法克服的困难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目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

  第九条保密事项

  9.1甲方对本项合作开发工作及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

  9.2乙方对本项合作开发工作及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

  9.3甲乙双方约定,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9.4任何一方基于司法或其它国家机构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内容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以书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它国家机构注意保密。

  第十条验收标准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双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_______________

  (1)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

  (3)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

  (4)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

  10.2甲乙双方约定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

  10.3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10.4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成果归属

  11.1甲乙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专利申请权:_______________

  11.2甲乙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专利权:_______________

  11.3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11.4甲乙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_______________

  11.5非专利技术相关利益的分配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维护

  12.1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___为甲方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_为乙方的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联系人的职责是对对方履行合同各项义务予以书面签字确认,双方相互沟通协调,其它职责

  未及时通知或示履行职责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没有达到本合同第二、第九条款约定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1)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2)赔偿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赔偿的范围____________ ,损失的计算方法

  (3)其它约定____________。

  13.2合作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完成协作事项或者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1)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2)赔偿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赔偿的范围____________,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3)其它约定

  13.3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保密义务,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1)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2)赔偿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赔偿的范围____________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

  (3)其它约定

  13.4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的_______%;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

  (1)向有管辖权的______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16.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7.2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8.1本合同经甲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需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补充,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8.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 日通知其他合同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18.4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18.5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 ________月进行商谈。

  18.6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19.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乙方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用于备案______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地和签订日期

  20.1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本合同签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此日期应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日期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合作开发合同6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经甲乙丙三方平等且充分友好协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囯城乡规划法》等法规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政策,为推动本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变和改善龙场村群众的居住环境条件、发展地方经济,本着诚信、受益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建设项目概况:

  乙方位于老凹坝乡政府东北面10公里处,因建设村庄规划和整治需求、群众承诺、政府诚信,将自己的承包土地《集体所有土地、“长700米、宽60至80米,共计77亩”》与丙方合作建设开发新农村集镇。为广场1个、街新建一条《长650米左右,人行道宽共计4米、街宽硬化16米、下水道、电和水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丙方投资承建给甲方统筹安排给乙方使用。

  第二、合作方式及范围:

  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群众诚诺将自的承包地《集体所有77亩》土地与丙方共同新建村庄开发建设,丙方负责前期集镇“街道”主干道路、地下管网、绿化配套资金的投入建设。

  第三、合作费用及收益分配:

  1、丙方承建后免费偿还甲方77间门面,统筹安排给乙方“每间4、5X12、5米”宅地基作为迁居群众居住用房,房物由群众自行修建,但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要求。

  2、剩佘宅基地:归丙方所有,由丙方全权进行该项目的销售,甲、乙双方和当地群众没权参与销售等事由。

  第四、合作期限:

  项目工程甲、乙、丙签协议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运作周期结朿。

  第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村委会及村民群众工作的协调,保证该项目运转正常。

  2、所涉及民事纠纷均有甲方和乙方出面协调解决,丙方进入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协调解决所及项目内地界的电杆、光缆线、树苗和青苗的清理。

  3、在建设过程中,如涉及供水、供电、石料场,由甲方和乙方负责协调解决,确保丙方该项目顺利实施。

  4、在规划、拆迁及建设过程中,提供所需的资料,不得无故拖延。

  5、本协议签订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必须由村民委会讨论通过;群众参与,政府貝体落实。

  2、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各种拆迁工作,并做好拆迁群众的各项安置工作,拆迁过程中,做好群众思想教育、群众性事件等的处理工作落实。

  3、年月日之前,乙方确保丙方顺利进场,做好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4、本协议签订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本协议签订后不得与他人洽谈,签订协议后,将本协议约定共同开发的土地交由他人开发或其他人合作开发。

  6、承建后期工作中的水、电设施,由乙方指向定位,丙方把“管网、线网”安装落实。

  第七、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丙方负责建筑方案,建设施工图及其他基础设施施工图的设计。

  2、丙方负责工程施工,组建工程队的选定和工程队的施工管理及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销售工作。

  3、丙方负责工程资金的投资和工程项目的建设的一切工作,确保工程按预定工期结朿,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项目建成后,丙方可依照城乡房地产价格来定价,力求做到及照顾农民利益,又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效益,使新村建设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5、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宗地范围内的建设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丙方根据详规设计新村建设施工方案和户型,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详细规划实施,力求做到设计新颖,美观实用,符合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6、丙方负责新村建设内的道路、绿化、供电和排水设施建设,并纳入建设成本核算;

  7、配合甲方完成合作拆迁及合作建设的各项文件报批工作。

  8、本协议签订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本协议签定后,丙方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规。

  第八、其他约定

  1、本项目不涉及拆迁,无任何拆迁费用、任何赔偿费用;

  2、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按照协议规**期丙方进场施工,任何人或其成员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权利要求。甲方及乙方的成员“包括村民中的全部或部分”,不得无故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阻挠开发过程的实旄。

  3、本协议内容经乙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决议,上报乡政府备案和批复,符合法律规定。

  第九、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和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未尽事宜:

  1、本协议属于框架协议,甲、乙、丙双方履行本协议后,对本框架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有约定且补充协议未另行补充事宜,依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及国家政策的规定执行;法律及政策均无规定的,依行业通常惯例执行。

  第十一、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

  甲方单位: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

  乙方单位: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

  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7

  甲方:

  乙方:

  丙方:

  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__旅游走廊,充实、丰富、提高这一黄金旅游线路,可以推动全省旅游业的发展。__位于省市发展要求的核心地带,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经济基础较好,有条件发展旅游业及相关配套产业。

  甲乙双方为了落实省、市的发展要求,加快__区及__镇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增加当地群众收入和就业机会,决定合作对___这一世界地质名山进行综合性保护开发,建设__地质公园风景区。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5.6亿元(含单体项目招商引资),年总收入1.2亿元,年利税5000万元,为当地增加1000个劳动就业机会,可以带动__镇经济、社会和谐全面发展。双方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名称:

  __地质公园风景区

  二、合作内容及地域范围:

  ㈠、__地质公园风景区分为以下五个主要内容:

  1、__地质公园;(含世界及国内地质展馆及科普区)

  2、大学学者、科研专家生活服务区;

  3、省土矿厅__地质示范区;

  4、__民俗文化村;

  5、__镇城镇改造;

  6、__河__段综合治理。

  ㈡、项目地域范围:

  __地质公园风景区总占地约6平方公里,以__主峰为核心,北至__镇驻地,西至京福高速,南至小刘村南山,东至莲台山风景区(详见附图)。其中:

  1、__地质公园,以__主峰为核心内容,占地约1.3平方公里,其中,地质展馆、科普区,北起104国道,东临大学学者、科研专家生活服务区,南至馒头山,西接二期别墅区,占地约350亩(详见附图);

  2、大学学者、科研专家生活服务区:第一期北起104国道,东临大沙河,南靠__,西接地质展馆、科普区,占地约600亩;第二期,北靠__,东至104国道,南到小刘村南山,西至京福高速公路,占地约2000亩(详见附图)。

  三、合作方式:

  __区__镇人民政府作为土地供应方,__集团作为规划投资方,对上述合作地域范围内土地进行策划、规划,并进行基础设施开发。待现状地块变为具备开发条件的建设用地后,由甲乙双方进行项目招商,并将土地向市场进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双方自招拍挂的土地收益中获得直接收益,并带动当地经济的全面发展。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用地规划设计之后,由甲方办理该项目用地由一般农田向规划建设用地的转变,甲乙双方共同报批项目立项。

  2、乙方拿出规划设计后,甲方报批规划。

  3、协助用地单位为合作范围内内的各具体项目,办理立项等手续。

  4、与乙方共同对项目内土地进行转让招标、拍卖或挂牌。

  5、负责协调当地各方关系,解决各种行业纠纷,确保乙方对项目正常运作。

  6、通过对土地的`招、拍、挂获取收益。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合作地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规划,聘请国内外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对各具体项目策划、包装、宣传和招商,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对合作地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包括道路、桥、管网、临水、临电等。

  3、招商后,与甲方共同对合作地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招拍挂,并从中获取收益。他公路)。

  六、项目实施步骤:

  1、由乙方撰写立项报告,甲方配合立项。

  2、由乙方聘请日本大阪大学等国内外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对合作地域范围内土地进行一次性全面规划并报批。

  3、甲方对土地性质由一般农田向规划建设用地转变。

  4、规划批准后,乙方对合作地域范围内土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由生地变为具有建设条件的土地。

  5、由乙方对具体项目策划包装宣传并对国内外招商,双方通过对项目用地的转让,从中获得收益。

  七、土地转让(含出让)收益:

  双方约定,土地招拍挂后,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收益分配。

  1、扣除济南市级(含)以上收取的征地成本费。

  2、扣除乙方基础设施投入及规划费。

  3、全部土地收益扣除上述两项规定费用后,甲乙双方按3:7的比例进行分配。

  八、对项目土地转让(含出让),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方可进行。

  若土地转让后乙方所得收益达不到乙方基础设施投入及规划等费用,由甲方财政补足,并保证乙方投入总额10%的投资收益; 或者甲方保证乙方在长清城区范围内以基准地价获得与乙方投资总额相当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

  九、丙方对甲乙双方的合作予以全面认可,并有责任监督和支持甲方对本合同的履行。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十二份,三方各执四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购买)方式取得位于_准格尔旗沙圪堵__、编号为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商住_____、容积率为_2.2__、计划建筑面积为_28__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资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属工程。

  第二条合作建房

  1.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约__28__万平米的办公(或商业、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价以国家预算计算(不降点),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条建房资金

  1.工程建设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2.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1.工程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但需经得乙方通过设计方案,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

  2.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15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内开工,并在第1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利益分成

  1.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价格交由乙方销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资金,乙方找差价补足甲方每个建筑平米4200元。

  2.超出每平米4200元销售以外的溢价,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销售税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销售房款所得,除保证正常施工外优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价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内开工、或在第_10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1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开发合同9

  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有以下区别: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平行的,即当事人都承担类似的义务,又都有权请求和监督另一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这与一般的双务合同相同,即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也就是研究开发人的主要权利;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

  2、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具体表现为,合作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

  委托开发合同,则是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另一方从事研究开发。

  与此相联系,二者的合同主体也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各方大多为专门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科研单位,而委托开发合同,则一般是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合作。

  3、合同当事人签约目的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是一致的,通过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

  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人提供投资供另一方研究开发,其目的是为获得研究开发成果,用于其生产领域,获取经济效益;研究开发人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报酬。委托开发合同的成果所有权依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4、合同当事人分担风险的原则不同

  合作开发合同,研究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通常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委托开发合同,其开发风险则一般由委托人承担,也可依合同约定由双方分担。

合作开发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 土地使用权人为: 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沈国用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商住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

  第四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沈国用号)作价人民币 元,工程价款为 元,乙方负责建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10日内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币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4)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成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乙方负责开发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安全等事项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

  2、利润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比例承担。

  第九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本协议下的房产在验收合格后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进程中,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11

  研究开发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研究开发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双方均具备研发 项目的能力。为共同完成 项目的技术开发,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开发项目名称:

  二、合作开发要求:(视具体情况列明)

  1、 开发目的

  2、 使用范围及方式

  3、 合作开发的内容、形式、标准

  4、 合作开发研究的地点、地域

  5、 合作开发的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作开发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开发项目完成止,预计完成期限为 年 月 日。

  6、 合作开发的完成

  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等)。

  三、合作开发的投资:

  投资总额为:

  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 %;乙方占 %。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双方投资的时间为:

  双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内共同设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的管理。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确认,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该投资资金。

  四、甲方主要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 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 完成 的研发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向乙方支付补偿。

  五、乙方主要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 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 完成 的研发工作

  六、工作配合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八、风险承担:

  1、因作为本合作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获知该情况的,应当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开发项目部分失败或全部失败的,对于该失败的部分,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确认该部分失败之日起十日内就失败部分进行结算。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九、技术开发成果的归属: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费取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

  2、 甲方应当就取得完全的专利权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3、 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的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转让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权的取得,甲方应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10%的违约金;造成开发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3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的,每延迟给付一日,甲方按延迟给付部分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该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 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全部损失据实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开发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12

  甲方: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两方的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方所属地块项目建设(该项目暂定名:大厦,最终项目名称以政府立项文件批复为准),甲、乙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两方共同信守。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1.1.1项目所在地:北京市,西侧,土地用途为____商业_____,附《土地使用权证》。

  1.1.2项目规划条件:

  A.总用地面积:约_____平方米

  B.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文件批复为准。

  2、项目合作内容

  2.1甲方提供项目土地,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房屋按面积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两方拥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2.2项目设计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的前提下,

  设计方案应便于两方各自独立使用和管理工作,减少两方使用过程中交叉、干扰;项目设计只要求毛坯交房条件,预留装修做法,房屋的精装修设计、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托;建筑外观设计应简洁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质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设计方案应征询甲方意见。

  3、甲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负责办理项目立项、设计、规划、招标、开工等各项审批工作,正常费用由乙方支付,发票、收据等缴费依据由乙方收存。

  3.2甲方办理各项勘察、设计、招标、审批等各项涉及费用、工程价款等工作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权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工期、质量标准等完成施工任务。

  3.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扰民问题,乙方按有关文件标准支付费用。

  3.5甲方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地块周边单位、个人关系,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6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按两方另行商定的物业收费标准缴纳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业费和水、电、气等费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应在租、售合同签订同时要求使用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7甲方负责协调项目用水、电、燃气、供热、通信、通邮、交通等问题,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费用。

  3.8甲方应连续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审批工作,6个月内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件,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有权参与合作项目各项审批、申报工作,承担正常费用,在保证项目正常申报、施工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意见。

  4.2乙方以甲方名义管理工程建设,按项目施工合同保证工期和质量,维护甲方权益。

  4.3乙方应按照施工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4乙方有权对在项目中分得房屋使用权独立进行租售工作,甲方给予必要的支持。

  4.5乙方主持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集约、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尽可能建设更多的房屋,通过合理、合法的设计等手段,如果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超出_____平方米,并经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同意,超出面积部分全部由乙方独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持、配合甲方或委托方的物业管理工作。

  4.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项目供水、电、燃气、热、排污、通信等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以便于后期维修管理。

  5项目物业管理

  5.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5.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并由甲方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5.3乙方不参与房屋物业管理,不对房屋物业管理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4本合作项目由乙方命名,并在建筑外立面明示,项目外立面及屋顶广告收益归乙方所有。

  6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7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7.1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两方

  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贰种方式解决。

  7.1.1提交

  7.1.2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8其他

  8.1本协议经甲、乙两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2经协商一致,两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

  事宜进行补充,并经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8.4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

  甲方(章):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开发合同13

  甲方:

  所在地:

  乙方:

  所在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合作开发_________________设备项目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开发

  1、由甲方牵头,乙方参加,组成项目组共同负责参与对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开发工作。

  2、合作方式:

  二、设备采购

  1、本协议同时为第一台套设备的采购合同,经双方认可,第一台套设备的采购单价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协议签订后支付__________%,经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__%,余款作为质保金半年后支付。如经验收不合格,按后附本条第5款处理。

  2、后续采购

  (1)第一台套设备开发成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后续的需求按照其设备添置流程向乙方继续采购该设备。

  (2)第一台套采购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第2~____台内,采购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___-台,采购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3、设备交付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至甲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处;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交货的,按设备采购款的__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________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除须返还已收取的预付款外,还需承担此次开发的一切费用及甲方损失。

  4、保修:乙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若乙方提供的设备达不到技术要求,经调换或修理后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按原价退货,并由乙方承担此次开发的一切费用及甲方损失;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2个月之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3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负责技术培训并长期提供技术支持。

  5、甲乙双方未达成该设备采购协议的(包括设备开发失败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1)甲方承担设备总价的___________%费用。

  (2)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预付款,在扣除甲方应承担部分后,乙方应立即予以返还甲方。

  三、知识产权

  双方按上述方式完成的设备开发,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研发成果和知识产权归__________单独享有,____________需使用该项权利的,需___________书面同意。

  四、保密及限制

  1、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承诺保守对方技术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开发成功的设备向任何第三方进行出售。

  3、在设备开发成功,并经验收合格,且不存在乙方违约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定制或采购该设备。

  五、其他

  1、因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3、附件:技术规格书、设计方案、报价单。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开发合同14

  鉴于 公司与 公司、 公司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地块转让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了促进市建设、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两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 项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为:

  厦门 公司(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章 合作项目概况

  第二条 合作项目名称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地块面积亩,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按控规指标确定。

  第三章 成立合作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就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为 ,(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合作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收益和利益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方式和合作公司的清算均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该项目地块将于 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

  第四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资金筹措

  第七条 项目总建设期约五年,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万元,甲、乙双方按75:25的出资比例投入。首期投资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首期投资出资方式:

  (一)双方共同成立合作公司,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 ,出资比例为75%;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 ,出资比例为25%。

  (二)首期投资余额部分:甲、乙双方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计划或股东会决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同步足额汇入合作公司帐户。

  第九条 后续投入资金:由合作公司自行筹措,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补足。

  第十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合作公司出资的,必须经对方同意;对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盈亏分配比例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盈利和亏损。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 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2 名董事人选,乙方有权提名 1 名董事人选,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设一名监事,监事由甲方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人选由乙方提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提名。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合作双方应当依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合作双方有义务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述责任外,双方还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立项变更、项目更名、规划许可证变更等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各种批文的变更(至合作公司名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合作公司承担;

  (2) 负责协调与项目用地转让方的关系;

  (3) 甲方应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维护合作公司及乙方的合法权益;

  (4)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权益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若甲方以自身名义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

  2、乙方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本条第1款所述的相关手续,及时提房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版本提要: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供所需相关文件。

  第八章 劳动管理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应设立专门管理部门负责所有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第九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建立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两方均可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合作公司每年度财务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提出审计要求的一方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如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首期出资义务,另一方可代为履行出资义务,若另一方代为履行出资义务的,则未履行出资义务方应按未履行部分金额以每日 (待定)向代为履行出资义务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清偿;

  第二十四条 若一方逾期履行首期出资义务或逾期返还另一方代为履行的首期出资超过九十天,则守约方有权要求根据双方实际投入资金的比例调整出资比例,违约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第二十五条 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而使另一方或合作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合同终止:

  1、合同经营期限届满;

  2、合作项目开发完毕;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

  4、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组织人员进行清算,清算后财产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由双方按实际投资比例分配。一方无正当理由阻扰清算的,另一方可聘请独立机构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对双方均有效。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和不能依约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视为违约。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延期履行义务。

  第十三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三十一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需以书面方式发送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未能送达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十二条 一切由专人送达的通知、文件均视为当天收到,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为收到日。

  第十六章 文本及生效条件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市县乡村位于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_________________亩,其地理坐标为:X:_________________ Y:_________________ X:_________________ 。 Y: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合约_________________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矿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_________________进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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