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买卖合同范本
石材买卖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研究协商,为按时按质完成位于 互相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由甲方提供适合石材安装施工的.场地,配套设施(如水、电、脚手架、斗车、水泥、沙等),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按甲方设计方案,乙方提供材料以及人工安装,提供经验进行施工。
三、安装范围:
(1)正面走廊墙身采用角码离逢干挂方式施工。石材材料采用虾红荔枝面;
(2)正面走廊地板、步级采用水泥、沙混合方式施工,石材采用芝麻灰、火烧面;
(3)一楼电梯间墙身采用角码抽坑角码干挂方式施工,石材材料采用金碧米黄光面加厚板(16-18mm);
(4)一楼电梯间地板采用水泥沙混合施工,石材材料采用幻彩红光面(正常板);
(5)电梯间门口架空层地板采用水泥沙混合施工,石材材料采用芝麻灰、火烧面。
四、结算方式:
(1)正面走廊墙身390元/m2(乙方包工包料);
(2)正面走廊地板215元/m2(乙方包石材、工人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
(3)一楼电梯间墙身490元/m2,抽坑磨边10元/m(乙方包工包料,不包含电梯门套线);
(4)一楼电梯间地板450元/m2(乙方包石材、人工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
(5)一楼电梯间门外架空层地板215元/m2(乙方包石材,工人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以上按安装面积结算。
五、付款方式:自定本协议后,甲方支付叁万元作定金,乙方按甲方提供现场进行量度,适合石材尺寸开料、采购,乙方货到工地甲方支付该货款70%,每月30日结算当月的90%进度款,剩余部份待工程完工后五天付清。
六、如有其它不详部分,由甲乙双方再议。
七、如有违反以上协议,双方有权追究对方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望各自履行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注:以上采用纯天然石材精心加工,如有颜色、花纹的瑕庛、差异,属正常现象。
石材买卖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 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 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石材买卖合同范本3
甲 方:
乙 方: 上海远泰建筑石材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上海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以实际面积结算,单价如上。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本合同产品乙方均按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甲方要求的产品等级见上表中产品等级,乙方所有产品的质量等级、颜色、厚度等均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 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及时调换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4、如甲方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应提前20天通知乙方。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合同产品在交货前的一切损耗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本合同产品在交货之前或之时均应有与之质量相符的妥善包装,且因包装本合同产品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本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款第一条约定的内容为准,验收方法以实现合同目的所采用的通常方法为准。
八、随即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第一款中约定的工程数量均为暂估工程数量,结算时以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本合同与之相对应的产品单价结算。
2、 本合同第一款中约定的暂估工程数量如少于工程实际使用数量时,乙方应负责补足实际用量。 3、 付款方式:
(1) 每月20日提交当月形象进度,次月5日审核完毕,次月25日支付核定进度款的80%,累积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停止支付。
(2) 在符合预期质量工期目标及竣工资料正确移交后,根据审价报告,累计付至最终结算
总金额的95%。预留5%保修金,(预留保修金不计利息)。
4、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贰年。
5、本工程提供: 工程款 发票。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一、违约责任:按 合 同 法 办 理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甲方与乙方已就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已将本合同及对应的主合同相关条款逐条向乙方作了解释, 现甲、乙双方已全面掌握本合同及主合同所确定的各方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签署该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和法律后果也有了充分认识。
依据甲方与业主(或总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简称主合同),甲方将主合同内部分劳务工程施工分包给乙方,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并确认本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十三﹑工程工期
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开始进行准备
2. 进场时间发生延缓时乙方应不定期主动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络,了解进场时间做好进场施工准备,并应于甲方通知开始24小时内组织施工人员及机具设备、设施进场施工。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整体工程工期总控计划及现场特定要求(如有)分期或全部完成分包工程,无条件且绝对配合甲方的整体工程工期总控计划要求。
4. 因考虑项目的规模,乙方必须在承接的所有施工楼面根据不同的工程量同时间合理按排人力。十四﹑工程图纸
甲方应在分包工作开工1天前,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图纸一套,同 时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图纸深化。 十五﹑双方约定
1.甲方按业主(或总承包商)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到的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
2.甲方按业主(或总承包商)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到的乙方分包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十六﹑施工安全
1. 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力,在接到甲方发出的通知及警告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纠正及改正,乙方因任何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2.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甲、乙 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 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均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
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七﹑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
十八﹑工地保险
1.乙方应为自身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2. 如需由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及支付费用时,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
十九﹑工地清洁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能做到落手清并根据甲方规定要求完成其分包工程的每 日场地清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甲方、业主(或总承包商)对此等工作不满意时, 乙方在甲方指令及规定时间内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重 新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甲方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二十﹑成品保护
1.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其自身及他人完成的任何工作成果,且有义务和责任保护至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到业主(或总承包商)接收为止。
2. 所有施工必须遵守工程施工规范,且必须被甲方、业主(或总承包商)及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认可。
二十一﹑工程资料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 二十二﹑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办理。 二十三﹑疑义申诉
1.乙方因保留相应资料,在甲方根据主合同向业主(或总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出示相应资料。
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主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时,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业主(或总承包商)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
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4.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出现时,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 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报告及有关资料;
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1 天内,向甲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5.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二十四﹑争议解决
1.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或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包括委派的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和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不允许有违抗和任何争吵的事情发生。
3.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4.乙方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罚款。
6. 乙方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7.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 在签定完合同后叁日内,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信息,乙方所现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供总包单位办理综合保险。 二十五﹑质量要求
1.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甲方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工程施工验
收规范和标准,和主合同有关质量要求及标准的约定. 二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产品采用分批供应,每批产品的供货日期、数量及品种以甲方通知为准,但应
给乙方合理的准备时间,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按时交货。 2、 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天
内派人完成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有乙方负责。
3﹑当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内供货和施工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追索乙方赔偿的权利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交施工的专项方案并接受甲方项目部的监管。
5﹑乙方供货到交货地点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对该产品进行验收,只有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才能作为本合同产品的结算依据。
6﹑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有同等效力。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
石材买卖合同范本4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承包。
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场地中所滞留的陈设物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4、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材料费甲方承担)。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总额的15%( 元)。
2、工程进度50%时,甲方按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50% (元)。
3、工程进度80%时,甲方按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80%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请尾款。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及设备,(见附件清单),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见附件清单),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 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石材价格清单、甲乙双方所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工程地点:办公地点:
开户行: 电话:
帐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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