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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合同

时间:2023-07-14 11:35:27 蔼媚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期货交易合同范本(精选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期货交易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期货交易合同范本(精选10篇)

  期货交易合同 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合同法》以及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居间人,为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期货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四、居间报酬

  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打入资金后,即视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按照该客户上月向甲方所交纳的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执行。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居间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如果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这甲方有权适当扣减乙方的报酬。

  五、如果客户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15%作为风险金,风险金交纳满一年后逐月返还,客户经理人离任时经离任结算后统一返还给该客户经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令下达人,则由此产生的相关结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每月10日前将全部所属客户亲自签收的上月交易结算单交付甲方市场部(或营业部),如逾期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的居间报酬,直至乙方将所有客户签收后的结算单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介绍到客户签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浙江金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诺认真遵照执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期货交易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 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 强行平仓

  第八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 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 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 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 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 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

  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 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 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 费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 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

  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 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 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 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 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期货交易合同 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_________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_____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期货交易合同 4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居间人,为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期货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四、居间报酬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打入资金后,即视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按照该客户上月向甲方所交纳的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执行。该报酬包括乙方进行居间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如果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适当扣减乙方的报酬。

  五、如果客户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_____%作为风险金,风险金交纳满一年后逐月返还,客户经理人离任时经离任结算后统一返还给该客户经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户委托,成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令下达人,则由此产生的`相关结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将全部所属客户亲自签收的上月交易结算单交付至甲方市场部(或营业部),如逾期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的居间报酬,直至乙方将所有客户签收后的结算单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月内不能介绍客户签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诺认真遵照行。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____________

  期货交易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网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远程终端交易和互联网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网上期货交易系统委托期货买卖业务时,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出于自愿申请使用_________网上期货交易系统,乙方阅读理解并已签署了本公司的《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交易软件及其它安装、操作说明,并为乙方提供适当的指导。

  第三条 乙方安装好甲方的网上交易系统后,必须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户登录,并自已重新在交易终端上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建议乙方经常、不定期地变换密码,由于密码泄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损失。

  第四条 乙方通过网上交易方式进行期货交易,输入客户码和交易密码后,方可进行网上交易。乙方的客户码和交易密码是甲方验证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签,乙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凡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具有同书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对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网上交易结果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的交易正常进行,在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下单方式。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网上交易的所有规则,凡因违反甲方上述规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网上交易软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软件及文档资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拷贝,保证除用于网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证不做影响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使用网上交易。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和各种不可预测因素(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停电、系统故障和通讯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将自动终止。

  1.如遇与国家有关部门或国家证监会出台的政策或规定相抵触而无法继续履行此协议内容。

  2.公司网上主站或服务器受到严重攻击而陷入瘫痪,无法进行期货交易时。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期货交易合同 6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提供_________期货投资账户_________与资金,委托乙方进行交易与操作。

  二、为了确保甲方的账户与资金安全,乙方在交易前必须向甲方交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提供给乙方所交保证金的5倍资金的帐户操作,乙方须付每个月甲方提供资本金的1分的利息。

  三、帐户交易赢利后双方开始提取利润,甲方提取3成,乙方提取7成,同样乙方承担全部交易风险,甲方不承担交易风险。乙方交易如果产生亏损,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里扣除。

  四、甲方只收取交易手续费(附表如下),不收取其他费用。

  五、交易场地:乙方选择在家操作,或者现场操作。

  六、乙方须注重资金操作风险,在风险保证金亏损达到70%时应主动减仓和止损,否则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强行平仓,如果乙方产生亏损超过所交保证金,甲方有对乙方资金的追溯权。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独立帐户操作。

  八、由于网络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在乙方出现这些情况或者其它意外导致无法平仓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较短的时间内采取平仓措施,避免乙方亏损持续扩大。

  九、终止合作时甲方应该及时退还乙方此时所剩有的风险保证金和赢利。盈亏以每天结算后甲方给乙方所发电子邮件对帐单确认为准,乙方当日签收后不持异议是为生效。

  十、签定合同时候,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当面签定。

  十一、甲方提供帐户的'密码乙方无权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码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地收回帐户,所余保证金不退,停止合作。

  十二、交易细则:

  1、所有品种做隔夜(只能在自有资金2倍以内)。

  2、所有持仓在下午2:55分后,甲方有权平仓处理,我们强平不符规定的持仓后再开新仓的赢利扣除。

  2、入金制度:乙方按计划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汇入交易的保证金,汇出后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在入金后2小时之内,甲方提供帐户密码操作。

  3、结算制度:根据账户盈利结算一次,双方一起通知期货公司放开权限出金汇入乙方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亏损到自有资金只有20%时,账户终止合作,把剩余资金汇入乙方账户。

  4、乙方交易过程中盘中节余保证金不得少于总交保证金的20%(最大亏损不得大于80%),少于20%甲方有权进行强平。

  5、如果交易中乙方资金风险达到警戒线以下,乙方应该主动平仓后休息或者及时追加保证金后方可继续交易,如果甲方强行平仓后乙方在没有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再行继续开仓,赢利部分将全部扣除(该笔交易),亏损自行负责;

  十三、甲方对乙方有责任与义务按约定时间与按结算金额出金,如果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保证金的一倍。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期货交易合同 7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受托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第1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获取投资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资产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甲方所委托乙方管理的账户开户经纪公司为 期货有限公司,开立的期货交易账户(以下简称:该账户)账户名为 徐 ,账号为888888,甲方自愿将其资金放入此账户,该账户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伍十 万元整,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之前,不再另行委托他人为该账户管理人。

  第三条 特别声明: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账户管理人,全权负责该账户资金的投资管理和经营。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乙方承诺该账户的最大投资风险不超过资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

  第四条 甲方向期货经纪公司书面声明将该账户的指令下达权授予乙方。

  第五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2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对该账户有管理权,决定甲方买卖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和方向等,乙方在期货经纪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甲方均予以承认。

  第七条 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

  第八条 甲方与乙方特别约定: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擅自变更账户的指令下达人。

  第九条 每3个月进行一次账户清算,规则如下:如果亏损,则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

  将亏损金额的50%汇入甲方期货账户;如果盈利,则转出盈利金额到甲方对应银行账户,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盈利金额的50%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十条账户发生亏损的处理措施:当日结算后账户的损失额一旦达到账户初始资金额的50 %,即账户内资金权益不足2.5万元整,乙方平掉所有持仓,停止任何交易,并在3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总亏损金额的'50%,作为共同承担的亏损,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本账户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第3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 委托管理期限届满;

  2、 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账户进行清算,并根据约定及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不得泄露该账户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等商业机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约定时限内未能按时支付对方盈利金额或者亏损金额的,应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0.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5章 本合同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账户”,除特别声明外,均指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并委托乙方管理的账户。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盈利”指委托管理账户当前资金权益减去此账户的初始资金额后的正值;负值即为“亏损”。

  第7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约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

  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期货交易合同 8

  转让方:_____

  经营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指定联系人:_____

  联系方式:_____

  受让方:_____

  经营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指定联系人:_____

  联系方式: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注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直至甲方商标完成注册。

  第二条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申请事宜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

  日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和类别、指定的商品/服务明细)和指定项目联系人,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

  3、甲方将符合申请标准的已盖章申请文件交付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官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制作商标申请文件并提供给甲方确认及加盖公章。

  2、乙方在收到前款所述盖章的.文件及费用后,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甲方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向甲方提供申请文件复印件。

  3、乙方确保按照中国商标法律规定的申请程序办理甲方商标的申请事宜,将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商标局的相关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至甲方。

  4、在申请过程中,商标局如有各种审查文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报甲方,并帮助甲方进行相应修改。

  5、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及相关的注册税费。

  6、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将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并交还相关的注册申请材料及申请商标相关的注册权证。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将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并支付代理费(不包含注册申请相关的费用)用合计元/件。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号:账号:;账户名称:;开户行:。

  2、如果在申请过程中,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对官方下发的商标审查意见进行答辩、提出异议、复审、转让、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等事项,甲方需要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费用以实际支付价款为准。

  3、在申请过程中,如因商标局正常审查后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甲方已缴款项(包括代理费和相关税费)均不退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规定的代理业务。

  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该方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不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履行协议,均应按合同约定价款的二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未能及时提供商标代理工作所需资料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获得预期合法权益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工作迟延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致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解除合同。

  第五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为保密协议,乙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向与本协议约定商标代理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甲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信息。

  第六条纠纷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签于:签于:

  期货交易合同 9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期货委托合同二兹委托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交易及相关业务,并愿意遵守以下规定:

  1、对于委托期货交易,你公司会代其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你公司会委托代理人与对方订立合同。

  2、合同在中国境内订立的,按照国内有关法律法规订立;在国外的,应当按照所在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订立。代表我签订的任何合同对我完全有效,我不会持有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同签订后,在我签署另一份授权后,贵公司将正式执行我账户中的交易。所有交易在我签字后立即生效,我承担我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除非我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授权,否则该授权将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同,或因贸易及相关业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运输、仓储、管理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本人全额承担。

  5、委托销售货物的名称、商标、规格、数量、价格、合同日期、交货付款等内容,应单独填写“订单”,由本人或本人指定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贵公司核实后实施。如果货物的价格不是本人或授权人指定或约定的,即以贵司当天或当时公布的价格为准,贵司在订单中记录。我同意,不反对。

  6、我可以保证委托买卖的货物是以现金和实物的形式交付和接收的`,我有责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我应该提前在你们公司存一笔固定金额的保证金(金额要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办理),这样如果我有我应该负责的钱而没有及时支付,你们公司全权办理,你们公司事后通知我,我对此没有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金额由贵公司根据我委托买卖的货物的实际情况增减。如果保证金金额不能按规定调整,你公司可以代我停止买卖,必要时也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账目。如果有短少,可以依法索赔,或者把我所有的货物留下来处置。如果我有其他违约行为,你们公司也可以。

  8、如果我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不能交付或接受实物,请在贵公司成交后计算账面价值,损失或收益由我负责。

  9、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时,所需的通讯和业务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准则(按照交易规则)计算,所有费用由本人支付。

  10、我委托贵公司办理货物进出口和所有其他手续,以及信用证的签发。

  11、我在贵公司保留了我的签名式样和印章,供您核实。

  12、我将在贵公司注册我同意的联系信息和我的邮寄地址,请根据使用。我对任何不正确的结果负责。如果邮寄地址和约定的联系方式需要更改,我应该在贵公司重新注册。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我负责,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发送给我的订单执行报表和账单应被视为正确,除非我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在邮寄后三天内对其进行修改,否则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印鉴卡、登记簿、账簿和相关文件的格式由贵公司订购和使用。

  15、如果本委托书中约定的内容有任何不完善之处,贵公司可以自行修改或补充,并通知我批准后生效。

  16、如发生法律纠纷,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在中国进行法律诉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自行承担。

  17、本授权委托书的条款对我今后委托给贵公司的所有商品及相关业务均有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为止。我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我签署并执行我账户中的交易。

  18、我所有买卖指令的发生,都可以看作是我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仅供我参考,并不是交易利润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视为本委托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应遵守。签署本委托合同时,我接受一份您的交易规则。

  20、我在此声明,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委托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并在此签名如下。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名称: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名称: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期货交易合同 10

  委托方(甲方):_____

  居间方(乙方):_____

  第一条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期货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2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的独立机构。

  1.3 乙方是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甲方规定从事期货居间业务条件的自然人。

  第二条 居间事项

  2.1本合同所称居间业务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介绍甲方和期货市场的基本情况、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研究报告及与期货投资有关的信息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可以委托机构从事的其他活动。

  2.2 乙方开展期货居间业务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

  第三条 委托期限

  3.1 本合同委托期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对乙方的资质、行为进行检查和审定;

  (2)有权对乙方介绍的客户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户不予受理;

  (3)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进行统一客户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等对乙方身份进行公示,包括乙方姓名、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信息、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自律规则要求的其他信息;

  (5)有权对乙方居间行为进行管理、调查、质询和风险评估,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乙方应积极配合。当乙方发生违约或侵权行为时,有权暂缓、扣除部分或全部居间报酬的发放、解除本合同并向协会通报等;

  (6)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变动情况,对本合同进行相应修改或调整;

  (7)为乙方开发的客户提供开户、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保证金管理等服务;

  (8)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发放居间报酬,乙方从事居间行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居间报酬,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税费;

  (2)保证提供各项材料真实无虚假,自愿接受证监会、期货业协会等主管机关监管,如基本情况及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发生调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不得以期货公司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或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以期货公司名义招聘人员、印制名片或宣传资料,代表期货公司与客户签署协议等;

  (4)不得代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资料变更、密码重置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5)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或者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6)不得故意隐瞒期货投资的风险或夸大期货投资的收益,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诱骗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或以获取佣金为目的唆使客户频繁交易;

  (7)不得提供期货行情信息或提供其他咨询服务,但机构已获得监管部门相应业务许可资质的除外;

  (8)不得对客户期货交易的收益作出承诺,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共担风险;

  (9)不得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10)不得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11)不得同时与两家(含)以上期货公司存在受托开展介绍业务关系,或将同一客户向多家期货公司介绍;

  (12)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居间报酬、风险管理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条所称居间报酬仅指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居间的报酬,如乙方提供其他期货业务居间服务的,相关报酬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5.2 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并入金后,可以认定乙方提供的'期货经纪居间服务成功,从乙方介绍客户发生实际交易起,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3 甲方根据乙方介绍客户创造净手续费收入(剔除成本后)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具体以甲方实际支付的居间报酬为准;

  5.4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支付的居间报酬均为含税价,乙方按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其所得的报酬中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代扣代缴;

  5.5 甲方每月从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提取10%作为风险管理金,用于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违约、违规行为或乙方介绍客户发生风险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损失总额超过风险管理金的,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5.6 当提取风险管理金达到时,将不再提取;

  5.7 若居间合同终止后满六个月,乙方未发生任何业务风险或损害甲方利益情形的,甲方应在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合同期内提取的全部风险管理金,但不支付相应的利息。

  5.8 甲方每次为乙方办理居间报酬划转的最低限额为元,如乙方当月应付报酬不足上述标准的,则由甲方暂代为保管,累计至以后月份达到最低限额或合同终止时划付。

  5.9 居间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扣除风险管理金后,甲方在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10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支付居间报酬账户及账号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本合同任何条款、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文件。

  7.2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3 乙方若从事合同约定的禁止情形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账号:_____

  8.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给客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 本合同附件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附件中双方所留的地址即为法定通讯地址,一方按此地址寄出的函件,即视为对方已收到;一方地址如有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在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已经交寄的函件仍为有效。

  11.3 本合同如与国家法津、法规和规章以及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等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的规定为准。

  11.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方(甲方):_____

  居间方(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

  盖章: _____地址: _____联系方式:_____

  签署日期: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签署日期: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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