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制作合同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制作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有关广告条例,甲方委托乙方摄制宣传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制作项目:
二、制作金额:人民币元整(¥000、00元)(含税)。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制作预付款,计¥000、00元(人民币千元整)。
2、交付成品并由甲方验收符合要求后,付清余款,计¥000、00元(人民币千元整)。
四、交货期限:----年---月--日。
五、制作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文本及合同所定内容周期完成各个阶段的拍摄制作,并按时交付甲方成品带,甲方负责验收。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制作,按时交付成品片(DVD光盘5盘)。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协助制作。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文字、文稿、标志、图片、影像素材等)。
4、宣传片后期制作初稿完成后,甲方审阅时应集中意见并及时提出明确修改方案,在不影响宣传片整体框架的情况下乙方可提供相关修改。
5、在履约过程中,如因甲方修改创意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未按时支付预付款等原因,影响交片日期,则交付日及制作周期顺延。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延误,甲乙双方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6、在甲方付清余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成品带,同时,该广告版权归甲方所有。
7、乙方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和甲方规章制度,并对宣传片的摄制全过程绝对保密,制作完成后须将所有内容归还甲方,不得保存、复制、翻版和挪用等,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为合同制作金额的20%。
八、附则:
1、如因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律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带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含(一)本次拍摄宣传片的创意文本;(二)本宣传片的费用明细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制作合同 篇2
定作人: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承揽人: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制作甲方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具体规格、尺寸等详见附件《制作清单》。
2、服装所需的原材料、颜色、工艺技术、规格尺寸及产品质量,由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款式、质地、材料以及本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和制作。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所有的服装定作物成品运送至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
每套 服装价格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从采购原材料、制作服装至将服装成品交付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止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上门量身费、印花制版费、运输费、各种税费、利润等。
2、价款支付: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服装成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元。
3、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等额合法发票提交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第四条 验收标准
1、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在双方确认的服装样板上签章确认。
2、在乙方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及本合同中其他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期间,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与样板不相符、加工质量或技术尺寸存在问题时,甲方自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由乙方负责无偿修改或重做,由此导致乙方
交货时间延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货后验收的时间不计入乙方的交货期限)。
3、甲方的验收合格以甲方授权的负责人: 签署的《验收合格确认书》为准。 第五条 特殊服务及追加订单
1、乙方应为甲方所有订做服装的人员提供免费上门量身服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但上门量身的时间不得迟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
2、如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有追加订单(数量不限),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追加订单服装的上门量身服务、交付及付款方式、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售后服务、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均与本合同的约定一致。
3、乙方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准备与样本相同的'材料,以满足甲方追加订单的需求,并按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所有服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衣服在洗涤过程中出现严重缩水、脱色现象或质量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要求等情况下,乙方应全部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期限内给予无偿重新修正或重新制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服装成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批服装成品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迟交货三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就该批服装支付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向甲方交货后,在甲方验收过程中,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全部或部分不合格的,经乙方更换或修改一次后,若甲方仍然发现有不合格服装成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甲方应依合同支付相应款项,若有违约,每迟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万分
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4、合同附件《服装制作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正文完】
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深圳市罗湖区
制作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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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 幅 条 幅 加 工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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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上虞市首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1)品名: 横幅直幅生产加工(横幅直幅印刷)
(2)规格:
(3)数量:
(4)价格:
二、交提货日期(交货方式):
三、质量标准:
四、验收方法及地点:
五、经济责任:
六、其他:
七、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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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
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日期:
负责人(签字盖章):张建全 联系方式:0575-82075333 乙方:上虞市首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日期:
制作合同 篇4
合同编号:HB20120228-01
需方(以下称甲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 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 2:信报箱 3:电梯门套
二、 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 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三、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四、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五、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 为指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 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
(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
(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网银结算,收款帐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七、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数量清点验收。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货款,否则每日按逾付金额的1‰偿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
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瘟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 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否则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及损失)。
3、因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不清楚,经乙方审查(须在收到图纸后二个工作日完成)书面通知仍不能修改,致使乙方无法生产的,乙方供货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货之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按甲方确定图纸或技术要求加工的,乙方须对此承担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工、施工措施、辅助材料、业主方索赔等费用(如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双方主要职责
(1) 甲方:提供所需铝板板的规格、尺寸、数量、并确定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货到现场后的验收、保管和按合同约定付款等。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尺寸清单、供货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不锈钢。
十二、产品的图纸变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品加工图纸变更需双方确认。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
十三、争议解决:基于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合同正文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相同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 表 人:(签章) 代 表 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制作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工 程 名 称: 金乡美凯龙商场LED屏及舞台制作
采购方(甲方):济宁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 济宁友成广告有限公司
运营方(丙方): 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供货及安装合同
(LED屏及舞台制作的供货及安装)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运营方(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 供货及安装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2.工程地点: 金乡美凯龙商场内
3.工程内容: 美凯龙商场LED显示屏及舞台制作与安装 、调试、验收、维保等。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及方式
1.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2.供货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调试、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 285000 元)。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LED屏及舞台的主材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装卸和现场搬运费、安装人工费、辅材费、验收检测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价款,还包括现场协调、配合、验收、调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保修、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除根据合同变更调整据实结算的合同价款外,乙方无权就本合同项下制作安装工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
2.本合同一经签订,本合同固定总价不随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做任何调整。
3.变更及调整
3.1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乙方应在接受甲方要求的5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未签证,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的材料设备清单,若实际没有进场安装或经甲方认可无需进场安装时,结算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3.3所有工程变更、签证按甲方变更、签证流程办理,只调整变更、签证及双方的其他约
定。增加的费用甲方另行支付。
3.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的预付款即114000 元;
2.舞台及显示屏的框架施工完成,LED屏的单元板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即再次支付 128250 元;
3. 全部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所有产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乙方向甲方全套合格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5%,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余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中第一年结束后15日内支付质保金的50%,三年质保期满15日内,无任何质量后无息支付剩余50%。
第五条:技术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使用要求。
第六条:交货、安装与验收
1.供货及安装地点:金乡红星美凯龙商场。
2.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5 天。
3.乙方将货物运至安装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及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及材料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
7.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与义务
1.1甲方项目代表:马兆彬电话:18766868096 。
1.2对采购进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
1.3乙方材料、设备进场时,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的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不代表最终验收合格。
1.4负责组织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参与签证确认;
1.5负责对乙方合同履行的认可,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验收、付款和结算;
1.6负责协调进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事宜。
2. 乙方责任与义务
2.1乙方项目代表: 胡广强电话: 18863766608 。
2.2按照合同约定的采购清单在合同工期内组织进场。
2.3负责所有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型号、产品规范、产地、质量等达到合同要求。
2.4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2.5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及设备的基本结构、基本原理、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维护,日常操作使用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维修保养等。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
2.6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48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工作不正常、损坏等;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2.7在设备调试及正式运行期间,发生下列事件,乙方应负责退货及退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及软件工作不正常、损坏等一月内出现5次以上;
② 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③ 经更换或维修后2个月内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易损件及音响、控制系统除外); ④ 经权威检测机构证明存在质量问题的。
第八条:质量标准、安全文明及检查、验收
1. 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3.包装标准:本合同所述货物均由乙方按适宜运输、存放的方式包装。如因包装不妥造成货物损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方式及标准:
①按合同要求、产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②货物进场前,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特
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甲方有权对货物的品种、规格等进行查验。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④当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进行复检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合同价款,工期予以顺延。
2.乙方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的,应当每日按逾期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未进场供货安装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进场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退、换后,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得到乙方的赔偿。
4. 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工期内未完成安装,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 %违约金;延期超过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
5. 乙方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违约金,并在限期内无偿换货或整改至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另行赔偿。
6.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或无任何 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 30 %违约金,同时承 担一切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保修与其它:
1.保修期限:自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3 年,保修过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①因乙方材料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对甲方或业
制作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就委托乙方制作播出《_________》电视栏目的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一集人物采访节目,并同意该节目在乙方已播出的电视台里播放该节目(具体名单附后)。注:该节目乙方录制播出范围不少于但不只限于该播出名单所规定的台频次。
2.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该集节目制作费及发行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签署合同时付第一笔款__________元,节目播出前付合同余款__________元
3.甲方有权对该集节目提出终审意见,在不影响节目本身定位及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该节目在播出前修改。
4.为了配合宣传推广,提高此项展播活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乙方完全拥有所制作栏目之内容的使用权及版权,并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总站及三十个省市分站及相关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及媒体中予以刊登,并在活动结束时出版发行相关音像及图书制品。
5.乙方同意向甲方配送五套《_________》的电子及印刷品(具体样品客户须经乙方确认)。其中配送所有上述货品中均会有本期节目内容。
6.甲方如需更多乙方该产品,甲方须以五折向乙方支付购买该产品费用。
7.该节目播出后的.三十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播出证明或监播报告,来证明乙方已对甲方履行完成了该合同。
8.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来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如遇非乙方可控制因素,如战争、停电、以及电视台特殊时期的宣传要求造成该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7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本着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十二台静电除焦器一事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标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12台静电除焦器,其中包括:主体的制作安装、直爬梯、平台制作,进出口法兰、电器供电部分(仅包括配电箱以内部分)以及防爆绝缘器部分的制作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制作安装地点为甲方所在地项目现场。
二、合同价款:每台除焦器包工包料人民币**圆整,共壹拾贰台,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圆整(¥**,00)
三、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为进场前期预付款(含外筒体钢板材料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人现金支付完结。
第二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由甲方于钢板材料到场后三日内向乙方指定人现款支付完结。
第三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15%,即人民币*,由甲方于外筒体制造完成后三日内向乙方指定人现金支付完结。
第四次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12%,即人民币*,由甲方于主体安装完成后三日内向乙方指定人现金支付完结。
剩余的3%即人民币*,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由甲方于五日内向乙方指定人一次性现金清付完结。
上述所有款项的支付由甲方直接一次性支付*或其本人指定的其它帐户。
三、双方责任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责任:
1.1保证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施工前的三通一平和基础交付使用。
1.2 以双方确认价格向乙方及时送达合格的筒体钢板材料。
1.3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所需水电供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维护和乙方物品的安全,以确保乙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1.4严格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项目进度款。
1.5保证乙方项目结束后,乙方自用携带的设备、工具以及剩余材料的顺利撤场。
1.6对因进度款项支付、材料提供、现场协调以及其它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拖期承担责任和乙方损失。
2、乙方责任:
2.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
2.2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甲方生产作业现场规章制度;
2.3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焦油处理效率达到97%以上。.
四、工程期限
合同执行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执行期顺延。
五、安全责任
乙方保证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负责任。(排除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事件)
六、其他约定
6.1本合同标的物中不含所有相关土建施工项目,本合同相关价款均为不含税价格。
6.2产品制造所需的外筒体钢板由乙方负责提供送达,据实结算,其价格不得超过当地同等产品的市场优惠价格,并经乙方确认同意。
6.3对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影响,乙方有权随时停工,必要时可单方终止合同执行,甲方因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6.4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异议,双方因友好协商解决,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订立。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个执二份,并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委托人:
(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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