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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合同

时间:2022-06-21 13:41:1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顾问合同汇编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顾问合同汇编6篇

顾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减少甲方法律风险,使其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李振兴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的法律服务内容:

  1、搜集行业法律、法规,关注相关立法动态,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培训等途径提升甲方员工法律意识;

  2、依据甲方业务经营范围,依法起草、修改、审核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提供相关修订意见;

  3、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其相关诉讼、非诉讼活动等法律事务;

  4、参与甲方重大经营管理、投资事项决策的有关会议或谈判,向甲方提供决策的法律依据或咨询意见;

  5、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6、涉及委托事项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就其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及时处理(一般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了解,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的材料,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全面,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等便利条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3)乙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造成损失严重程度,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顾问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四、工作安排:

  1、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并配合乙方的工作,乙方在法律事务上应与甲方人员充分协商,尊重甲方人员的意见;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与甲方商定工作时间,甲方若有临时性法律事务,可及时与乙方联系,由其及时处理。

  五、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时间为: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为甲方免费处理 起甲方作为被告之诉讼案件(若作为原告,则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两起被告案件),对超过约定数量案件代理费用,按《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标准优惠50%另行收取费用(见附件)。

  2、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文印费等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郑州市区内全免)。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需要可在报刊上公告聘请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聘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招聘乙方为房地产销售置业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 年月日至日起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签订本协议的前三个月。

  二、用工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在试用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可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本协议约定实际日工计酬);

  2、本协议期满,甲方根据乙方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留用乙方,如留用则续签协议。甲方如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三、工作职责:

  1、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工作中应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做到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4、乙方自行辞职或被开除的在本项目结束前不得从事本地区本行业相同工作(试用期内除外);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因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6、如乙方需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解除本协议,乙方无故离职的视为违反本合同处理。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工作期间,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工作制,由甲方安排可轮休或调休。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4天/月,凡超过者,按当月实际日均工资扣除。

  4、女工产假为3个月,产假期间领取月薪的50%。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薪酬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为底薪加提成;

  2、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 1000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 1200 元∕月;

  3、销售提成为个人总销售额的1.5‰;其中0.9‰为个人提成,0.6‰为公金(同期公司所有项目的置业顾问均分),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税率以同期税务局核定为准)。

  4、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销售提成按甲方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待开发商按比例支付给甲方时,甲方按同等比例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的税费后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5、乙方工作期满两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2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乙方工作期满三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3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如乙方入职前有自行缴纳记录的,可书面申请甲方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金额,交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2、保证为乙方提供的销售房源有完善的销售手续;

  3、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

  4、不指派乙方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乙方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并影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顾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聘用合同

  就甲方和乙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劳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以及试用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自xx 年1月1日起至 1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0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xx公司设备科以及生在车间所在地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业务范围内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2、甲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之需要安排乙方到生产部设备科部门,从事设备科科长工作,乙方须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分配的工作任务;

  3、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依据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健康〕和工作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内部调动或跨地域调动)。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劳动条件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2、甲方可视乙方岗位之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对乙方的职位实行8小时工时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应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加班费用。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30日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圆。

  2、试用期内,乙方基本工资按上述全额基本工资的 80%计发;

  3、甲方如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但不得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税后)工资,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

  5、甲方实行变岗变薪制度,甲方可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甲方制定的工资规则审定并调整乙方的工资;

  6、甲方还可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经济效益、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国家以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乙方个人依法应该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依法在乙方工资中进行扣缴;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北京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在国家规定有效时间以及医疗期内按圆/日的标准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七条劳动纪律奖惩办法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

  3、甲方可以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按规定予以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按规定予以处罚。

  4、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与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3、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本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其履行。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如下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调整服务内容或变更经营目的;

  (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或解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教育培训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甲方将与乙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该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此需延长合同期限的,由甲乙双方另签订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在培训期间及规定的服务期内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或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甲方规定或培训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在合同期间因执行甲方分配的任务或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所进行的与业务有关的发明、发现及改进等,无论其是否是个人单独进行的,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的,都必须立即向甲方作出报告,无论其是否申请专利、进行登记,其发明或发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是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不得主张自己为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并且乙方有保守该项秘密的义务;

  2、如果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示放弃对乙方所作出的发明、发现及改进的专利权或所有权,乙方可以提出专利申请保护这种发明,并可自由处置该项专利权,但甲方仍保留其业务中永远无偿使用该项发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保守秘密

  1、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能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泄露甲方或甲方关联商业实体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或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技术信息),乙方亦不得将其用以与甲方进行竞争或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任

  何其他用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2、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得的、与甲方业务和工作有关的记录及获得的有关资料或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取得的图纸、蓝图、生产计划、技术资料、备忘录、客户名单、配方、财务报表、销售资料等)。乙方在合同期满或离职前必须将上述属于甲方的资料及文件交还甲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若泄露甲方秘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与甲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兼职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本行业类似的有偿或无偿之兼职工作,如经查实有所违反,则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之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且乙方应将其因此所得的全部收入交给甲方,并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之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收录用员工的支出、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的,都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发生违反培训、提供住房、保密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而另行签订的协议的,甲方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3、甲乙双方同意,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利将乙方的违约情况、争议的具体情况(包括仲裁机构仲裁、法院判决等情况)告知乙方新的单位,并有权利在相关媒体上依法披露。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悖时,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一致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更新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果合同期

  满,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之规定,办理好包括工作交接、费用清缴

  在内的各项离职前手续;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协议的,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双方:

  甲方:(盖章)

  乙方:(签)乙方右手大拇指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签订日期:年月日

  驾驶员劳动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青at4578专职白班司机,作息时间为早7点到晚7点,逢停运日休息。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二、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交付壹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作为风险押金,一直到离职为止,如乙方没有任何违章或事故处理,甲方予以退还乙方。

  五、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若保证人是自然人,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按乙方完成任务的百分之30提成计算,奖金另计。(完成任务的多少按每日营运现金计算)

  七、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和出租车行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车主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尽忠职守,维护甲方利益。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检查机油、检查轮子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甲方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甲方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一、乙方在职营运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十二、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

  为了确保行车的安全,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频率,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责任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甲方交通法规教育,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服从甲方管理。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3、自觉遵守运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合理收费,车容整洁,标志明显,计价器有效,各种服务证齐全有效。

  4、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车主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5、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机良好。

  6、积极配合甲方和车经营者做好其它各项安全工作。

  二、甲方责任

  1、行使职权,加强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

  2、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三、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甲方财物,否则,一经发现予以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乙方: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聘用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合同协议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六、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顾问合同 篇4

  顾字()第号

  聘请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编:

  订立合同日期:年月

  聘请方与受聘方双方本着诚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由聘请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经聘请、受聘双方协商一致,受聘方委派律师担任聘请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为聘请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为聘请方的重大决策、民商事行为、行政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2.协助聘请方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聘请方重大决策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研、谈判活动;

  3.草拟、修改、审查聘请方在依法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4.代理聘请方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受聘请方所属机构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6.指导和协助聘请方及聘请方所属机构的法规工作,向聘请方工作人员宣传法制、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活动,提供法律、法规信息。

  法律顾问应确切及审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应确切及审慎履行一切由法律、惯例及传统使其对聘请方所承担的义务,而不以上列1.2.3.4.5.6.为限。

  三、服务时间和方式

  受聘方委派律师接受聘请方通知随请随到。

  法律顾问提供服务除本合同的约定外,以知悉聘请方的请求为准,不以时间为限。

  法律顾问直接与聘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工作联系。

  四、聘请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法律顾问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对不称职的法律顾问,有权要求受聘方更换。

  五、聘请方应向法律顾问提供本系统行业、部门和单位制订的有关法规、政策性文件、资料,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会议,应邀请法律顾问列席。

  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后,基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任何直接或间接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负有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该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及于法律顾问的助理、雇员或任何在提供职业服务上的协助人。

  职业保密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顾问应依法律及正当程序,使用其一切经验、知识及业务上的资源尽力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就聘请方所提出的权利或主张是否可行,向聘请方认真提供意见;对于受托处理的事务应谨慎研究,并热心处理,不得无故延宕,并应及时告知关于受托处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六、聘请方应为法律顾问及其助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用品,为律师及其助理人员提供食宿等。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八、聘请方每年法律顾问费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贵阳市城区以外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在征得聘请方同意后实报实销。

  九、法律顾问受任的聘请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重大专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收购、资产置换、破产,以及诉讼、仲裁,于本合同外另行签订专项合同并按不高于80%的比例优惠收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聘请、受聘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补充完善。如果需要变更、终止、延长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照新签订的合同履行。

  十一、本合同在聘请、受聘双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全面认真地履行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聘请方:应聘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顾问合同 篇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个人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周网龙律师提供对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邮政信件,互联网qq,邮箱等方式(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为甲方的主要服务项目是:

  1、 免费并不限次数的回答甲方的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

  2、 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有关单位及个人交涉、谈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等个人合法权益;

  3、 接受委托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监管,为当事人提供大型财产(如房屋、汽车等)购买、出租、抵押、转让、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4、 代为起草、修改、审查涉及当事人个人权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

  5、 协助当事人处理各种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纠纷(如需诉讼需要另行委托);

  6、 为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质押等法律服务;

  7、协助 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转让等法律手续;

  8、 为当事人的个人保险提供法律帮助;

  9、每年甲方有权为个人事务委托乙方发函三次或就某项与当事人有关的法律事务发表法律意见书一份;

  10、 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师是甲方的个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事务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约定内的.工作,但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其代理费用可按乙方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 80 %予以优惠;

  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三、甲方的义务:

  1、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理的安排时间,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

  2 、如需上门服务提前预约,并安排好乙方律师的交通工具,紧急情况下乙方律师提供服务,甲方无条件承担乙方律师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3、承担乙方律师发函等的邮寄费用及其他乙方律师为甲方服务的合理费用及开支(限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餐饮费用);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甲方不应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同时保护和维护乙方的声誉;乙方也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种隐私(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为一个月,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选择:1(推荐方式)邮政汇款:江苏省姜堰市司法局内泰州鸿澄岭律师事务所 周网龙律师收(邮编225500);2银行转帐:开户行: 帐号:

  六、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乙方同样有权通知甲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如均没有通知不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期限也是一年。乙方在合同顺延之日起十日内应当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处就发生法律效力,乙方无需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权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乙方负责对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保密(法律规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有损于乙方及律师声誉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乙方有权书面终止本合同(但要说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务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顾问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聘请及期限

  1.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之聘请。

  1.2聘用期半年,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

  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

  2.2日常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政策法规咨询、财务咨询、投融资咨询、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财务人员的招聘与培训、财务审核、税务工作等。

  2.3专项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企业资产重组顾问、兼并收购顾问、投资理财、管理咨询等。

  第三条乙方服务方式

  3.1日常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每周一天时间在甲方办公地点开展财务顾问工作。

  3.2对于乙方在前款当天来不及完成的工作,以及其他不必要与当天完成的工作,乙方可以在甲方办公地点之外完成。

  3.3对于特别紧急、重大事项,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临时前往甲方公司办公地点处理。

  3.4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通过网络方式,与乙方联系财务顾问的相关工作。

  3.5乙方提供的财务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但应尽量以书面形式。

  第四条服务报酬

  4.1就乙方提供的'日常顾问服务,甲方愿意每月支付一定报酬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方式为每月第一个周一,以现金形式打入乙方银行卡(乙方银行卡开户行:,卡号)

  4.2对于专项顾问服务,如果属于任务量特别大的工作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5.1甲方的义务

  5.1.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5.1.2向乙方提供全面的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5.1.3乙方前往甲方办公地点工作当天,甲方应派专车负责接送。

  5.1.4甲方财务人员应主动向乙方汇报甲方财务状况,对于特殊、紧急或重大财务决策事项,必须事先向乙方咨询和请示。

  5.2乙方的义务

  5.2.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勤勉地履行本合同。

  5.2.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不利于甲方的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2.3乙方应对甲方的财务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保密

  6.1乙方应对其所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加以保密,只有在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或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该保密义务才可解除。

  6.2乙方应与甲方签订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双方应维护对方的合法利益,任何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8.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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