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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合同

时间:2022-07-31 19:35:52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关于策划合同4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策划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策划合同4篇

策划合同 篇1

  一、建筑工程合同策划概述

  (一)合同策划及要考虑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初始阶段必须进行相关合同的策划,策划的目标是通过合同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战略和企业战略,反映企业的经营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

  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项目应分解成几个独立合同及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采用何种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合同的种类、形式和条件;合同重要条款的确定;合同签订和实施时重大问题的决策;各个合同的内容、组织、技术、时间上的协调。

  (二)合同策划的意义

  (1)合同的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力和工作的划分,所以对整个项目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业主通过合同委托项目任务,并通过合同实现对项目的目标控制。

  (2)合同是实施工程项目的手段,通过策划确定各方面的重大关系,无论对业主还是对承包商,完善的合同策划可以保证合同圆满地履行,克服关系的不协调,减少矛盾和争议,顺利地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

  (三)合同策划的依据

  (1)业主方面:业主的资信、资金供应能力、管理水平和具有的管理力量,业主的目标以及目标的确定性,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业主对工程师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业主的管理风格,业主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2)承包商方面: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风格和水平、在本项目中的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长期动机、承受和抗御风险的能力等。

  (3)工程方面:工程的类型、规模、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工程技术设计准确程度、工程质量要求和工程范围的确定性、计划程度,招标时间和工期的限制,项目的盈利性,工程风险程序,工程资源(如资金、材料、设备等)供应及限制条件等。

  (4)环境方面:工程所处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地质、气候、自然、现场条件的确定性,资源供应的保证程度,获得额外资源的可能性。

  (四)合同策划的程序

  (1)研究企业战略和项目战略,确定企业及项目对合同的要求。

  (2)确定合同的总体原则和目标。

  (3)分层次、分对象对合同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列出各种可能的选择,按照上述策划的依据,综合分析各种选择的利弊得失。

  (4)对合同的各个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安排,提出履行合同的措施。在合同策划中有时要采用各种预测、决策方法,风险分析方法,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在开始准备每一个合同招标和准备签订每一份合同时都应对合同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二、业主的建筑工程合同策划

  (一)分散平行承包和全包

  (1)分散平行承包,即业主将设计、设备供应、土建、电器安装、机械安装、装饰等工程施工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各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其特点是:

  1)业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许多次招标,需作比较精细的计划及控制,因此项目前期需要比较充裕的时间。

  2)业主负责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对各承包商由于互相干扰所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由于不确性因素的影响及协调难度大,因而这种承包方式的合同争执较多,工期长、索赔多。

  3)该承包方式要求业主管理和控制较细,业主必须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4)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该承包方式使业主面对众多承包商,管理跨度大,协调困难,易造成混乱和失控,且业主管理费用增加,导致总投资增加和工期延长。

  5)采用这种承包方式,业主可以分阶段进行招标,可以通过协调和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的干预。同时承包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制衡。

  6)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项目的计划和设计必须周全、准确、细致。这样各承包商的工程范围容易确定,责任界限比较清楚。

  (2)全包(又称统包,一揽子承包,设计一建造及交钥匙工程)合同,即由一个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包括设计、供应、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后的运营管理。该承包方式的特点是:

  1)减少业主面对的承包商数量和事务性管理工作。业主提出工程总体要求,进行宏观控制、验收成果,通常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因而合同纠纷和索赔较少。

  2)方便协调和控制,减少大量的重复性的管理工作,信息沟通方便、快捷、准确。有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从而可减少费用和缩短工期。

  3)业主的责任体系完备,避免各种干扰,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利,工程整体效益高。

  4)业主必须选择资信度高、实力强,适宜全方位工作的承包商,他不仅需具备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力量,而且尚需很强的设计、管理、供应,乃至项目策划和融资能力。

  (3)采用上述二者之间的中间形式,即将工程委托给几个承包商,如设计、施工、供应等承包商。

  (二)招标方式的选择

  国

  际上经常采用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有关刊物上,或电视、广播上发布招标广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数量不受限制。

  这种招标方式,招标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但由于参与竞争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也使招标费用支出较多。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已沿用了很长时间,也是我国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招标方式。但这种方式业主管理工作量大,要准备很多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进行资格预审、评标、举行澄清会议等。虽可降低报价、提高工程质量,但招标期较长。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不发布广告,由招标单位向预先选择的数目有限的承包商发出邀请信,邀请他们参加某项工程的投标竞争。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一般可以保证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有此项工程经验,信誉可靠,有能力完成该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可以减少招标工作量,节省招标费用,也能增加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但这种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后起之秀。

  邀请招标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特殊情况下,工程规模大,招标单位认为中、小型施工企业不可能胜任,因而选定几家大公司参加投标。

  (2)工程复杂、专业性强,招标单位认为只有某些企业才能承担。

  (3)工程规模小,为节约招标开支没有必要公开招标。

  (4)公开招标后,无人投标,招标单位只好邀请少数单位投标。

  (5)由于工期紧迫或保密的要求等原因而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

  邀请的投标单位一般5~10家,不能少于3家。

  3.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议标。这种方式是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这家承包商去完成。若谈不成,可另邀请一家,直到达成协议为止。

  议标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的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尚不能清楚详尽地确定其中若干技术细节和近似的工程量。

  (2)采用某种新技术,需施工单位从设计阶段就开始参加合作。

  (3)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未能产生中标单位。

  (4)工程规模不大,工期紧张,需边设计边施工等。

  这种招标方式易于处理一些问题,使双方紧密配合,但竞争性差,可能会使承包价格偏高。因此,无特殊情况,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应严格限制议标方式。

  (三)合同种类的选择

  合同的计价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时合同双方的风险也不同,应依具体情况选择合同类型。目前,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四种。

  1.单价合同

  这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这一类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等形式。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业主给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合同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报的单价计算。虽然在投标报价、评标、签订合同中,人们常常注重合同总价格,但在工程款结算中单价优先,所以单价是不能错的。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再评标。

  2.固定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这种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

  ①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

  ②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不能根除索赔)。通常可以免除业主由于要追加合同价款、追加投资带来的需上级,如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审批的麻烦。

  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在这种合同的实施中,由于业主没有风险,所以他干预工程的权力较小,只管总的目标和要求。

  (2)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前提

  在以前很长时间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范围很小:

  ①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

  真复核。

  ②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

  ③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④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⑤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

  ⑥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3)固定总价合同的计价方式

  ①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必须复核。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

  ②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而由承包商制定,则工程量表仅作为付款文件,不属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合同价款总额由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已包括在整个合同的总价中。

  (4)固定总价合同的确定

  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在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时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5)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的风险

  ①价格风险: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实施中物价和人工费涨价风险。

  ②工作量风险:工作量计算错误;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由于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工程量计算误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类型。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间接费)计算。在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结算,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而业主承担了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没有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常常不仅不愿意压缩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经济效益。这样会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所以这类合同的使用应受到严格限制,通常应用于如下情况:

  (1)投标阶段依据不准,工程的范围无法界定,无法准确估价,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

  (2)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它们可能按工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确定。

  (3)时间特别紧急,要求尽快开工。如抢救、抢险工程,人们无法详细地计划和商谈?<br>为了克服该种合同的缺点,调动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可对上述合同予以改进:事先确定目标成本,实际成本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按比例支付酬金,超过目标成本部分不再增加酬金;若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则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酬金外,另给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奖励;成本加固定额度的酬金,不随实际成本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4.目标合同

  这是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结合的形式,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工业项目、研究和开发项目、军事工程项目中。

  目标合同以全包形式承包工程,通常合同规定承包商对工程建成后的生产能力或功能、工程总成本、工期目标承担责任。若工程投产后的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预定生产能力,则按一定的比例扣减合同价款;若工期拖延,则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违约金;若实际总成本低于预定总成本,则节约的部分按预定比例奖励承包商,反之,则由承包商按比例承担。

  (四)重要合同条款的确定

  业主应正确地对待合同,对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应苛求。业主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由其起草招标文件,并确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主要有:

  (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

  (2)付款方式。如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由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决定。让承包商在工程上过多地垫资,会对承包商的风险、财务状况、报价和履约积极性有直接影响。当然如果业主超过实际进度预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没有出具保函的情况下,又会给业主带来风险。

  (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海关税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

  (4)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即将工程风险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理分配。基本原则是,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控制风险,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

  (6)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中必须设计完备的控制措施,以保证对工程的控制,如变更工程的权力;对计划的审批和监督权力;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当施工进度拖延时,令其加速的权力;当承包商不履行合同责任时,业主的处理权等。

  三、承包商的合同策划

  承包商的合同策划服从于承包商的基本目标和企业经营战略。

  (一)投标的'选择

  承包商必须就投标方向做出战略决策,其决策取决于市场情况,主要有:

  (1)承包市场状况及竞争的形势。

  (2)该工程竞争者的数量以及竞争对手状况,

  以确定自己投标的竞争力和中标的可能性。

  (3)工程及业主状况。包括工程的技术难度,施工所需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对施工工期的要求及工程的影响程度;业主对承包方式、合同种类、招标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等的规定和要求;业主的资信情况,是否不守信用、不付款的历史,业主建设资金的准备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4)承包商自身状况。包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的经验、现有工程数量等。

  承包商投标方向的确定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符合其经营战略,不要企图承包超过自己施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的工程及没有竞争力的工程。

  (二)合同风险的评价

  通常若工程存在下述问题,则工程风险大:

  (1)工程规模大,工期长,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2)业主仅给出初步设计文件让承包商做标,图纸不详细、不完备,工程量不准确、范围不清楚,或合同中的工程变更赔偿条款对承包商很不利,但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业主将做标期压缩得很短,承包商没有时间详细分析招标文件,而且招标文件为外文,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条件。

  (4)工程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多,且业主要求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三)承包方式的选择

  任何一个承包商都不可能独立完成全部工程,不仅是能力所限,还由于这样做也不经济。在总承包投标前,他就必须考虑与其他承包商的合作方式,以便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管理和财力上的优势,并共担风险。

  1.分包

  分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技术上需要。总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必具备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通过分包的形式可以弥补总承包商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时总承包商又可通过这种形式扩大经营范围,承接自己不能独立承担的工程。

  (2)经济上的目的。对有些分项工程,如果总承包商自己承担会亏本,而将它分包出去,让报价低同时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不仅可以避免损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转嫁或减少风险。通过分包,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分包商。这样,大家共同承担总承包合同风险,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4)业主的要求。业主指令总承包商将一些分项工程分包出去。通常有如下两种情况:

  1)对于某些特殊专业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业主仅对某专业承包商信任和放心,可要求或建议总承包商将这些工程分包给该专业承包商,即业主指定分包商。

  2)在国际工程中,一些国家规定,外国总承包商承接工程后必须将一定量的工程分包给本国承包商;或工程只能由本国承包商承接,外国承包商只能分包。这是对本国企业的一种保护措施。

  业主对分包商有较高的要求,也要对分包商作资格审查。没有工程师(业主代表)的同意,承包商不得随便分包工程。由于承包商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分包商出现任何问题都由总包负责,所以分包商的选择要十分慎重。一般在总承包合同报价前就要确定分包商的报价,商谈分包合同的主要条件,甚至签订分包意向书。

  2.联营承包

  联营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见的为设计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联合投标,共同承接工程。其优点是:

  (1)承包商可通过联营进行联合,以承接工程量大、技术复杂、风险大、难以独家承揽的工程,使经营范围扩大。

  (2)在投标中发挥联营各方技术和经济的优势,珠联璧合,使报价有竞争力。而且联营通常都以全包的形式承接工程,各联营成员具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业主比较欢迎和放心,容易中标。

  (3)在国际工程中,国外的承包商如果与当地的承包商联营投标,可以获得价格上的优惠。这样更能增加报价的竞争力。

  (4)在合同实施中,联营各方互相支持,取长补短,进行技术和经济的总合作。这样可以减少工程风险,增强承包商的应变能力,能取得较好的工程经济效果。

  (5)通常联营仅在某一工程中进行,该工程结束,联营体解散,无其他牵挂。如果愿意,各方还可以继续寻求新的合作机会。所以它比合营、合资有更大的灵活性。合资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新公司通常费用较高,运行形式复杂,母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业主不信任。

  (四)合同执行战略

  合同执行战略是承包商按企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的执行合同的基本方针。

  (1)企业必须考虑该工程在企业同期许多工程中的地位、重要性,确定优先等级。对重要的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如对企业信誉有重大影响的创牌子工程,大型、特大型工程,对企业准备发展业务的地区的工程,必须全力保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考虑。

  (2)承包商必须以积极合作的态度热情圆满地履行合同。在工程中,特别在遇到重大问题时积极与业主合作,以赢得业主的信赖,赢得信誉。例如在中东,有些合同在签订后,或在执行中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动乱

  ),按规定可以撕毁合同,但有些承包商理解业主的困难,暂停施工,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降低业主损失。待干扰事件结束后,继续履行合同。这样不仅保住了合同,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

  (3)对明显导致亏损的工程,特别是企业难以承受的亏损,或业主资信不好,难以继续合作,有时不惜以撕毁合同来解决问题。有时承包商主动地中止合同,比继续执行一份合同的损失要小。特别当承包商已跌入“陷阱”中,合同不利,而且风险已经发生时。

  (4)在工程施工中,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引起承包商费用增加和工期拖延,承包商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但业主不予解决。承包商在合同执行中可以通过控制进度,通过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履约热情和积极性,向业主施加压力和影响以求得合理的解决。

策划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范围及工作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执行举办于年月日的“活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活动实施细化方案制定、活动执行、活动现场布置、道具设计及制作、安装等事宜(具体事项以项目活动策划方案为准)。

  1.2工作内容

  1.2.1策划活动流程、设计布展方案、舞台灯光设计方案、场地推荐、摄影摄像、主持人及演出人员的选择、互动游戏及道具的设计、抽奖活动安排等;

  1.2.2活动策划方案、主持人稿件、致词及其他文字稿件的撰写;

  1.2.3活动方案所涉及合作单位、媒体的邀约、沟通;

  1.2.4活动现场执行及应急处理;

  1.2.5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活动资料的保存与保密;

  1.2.6本委托执行活动涉及的其他需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2.1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2.2本次活动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产品或增加活动内容,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书面进行确认,最终费用按书面确认单为准。

  2.3本合同签订后2个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即人民币:元整(小写:)】作为首期款,剩余款项在“活动”结束,乙方向甲

  方提供合法等额完税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实施

  3.1活动立项→活动基本信息确认及场地勘测→提供策划初稿→正式提案→甲方及甲方策划代理公司审定→甲方书面签字确认提案→活动筹备→活动预演→活动现场执行→相关媒体宣传→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等。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4.1甲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获得活动布置项目,并对布置要求提供意见;

  4.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承揽任务;

  4.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

  4.4甲方应如约向乙方支付承办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5.1乙方应从甲方布置要求及要达到的效果出发;

  5.2提供专项服务方案,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5.3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更改;

  5.4乙方应保证工作的质量及工作的进度;

  5.6如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5.7乙方为完成承办活动而采购、摆设的各种物品、搭设的各种构筑物必须稳固、安全,无潜在风险和隐患。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承担维修、维护、管理责任;

  六、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因素:因水灾,火灾,地震等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6.2因国家政策或政治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有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待不利原因消除后另签补充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合同生效后,若一方单方违约终止,守约方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甲方如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对逾期额每天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额贷款利率15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八、其他

  8.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达成一致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策划合同 篇3

  营销策划顾问委托合同书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酒店项目进行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

  一、服务内容:

  乙方进行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销策划、销售顾问等,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1】。

  二、服务范围:

  乙方服务范围主要为 酒店的项目定位、销售策略、推广策略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期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

  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服务结束并款项结清失效;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续签:双方于本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前二个月协商是否续签,续签合同另行签订。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项目合法性、真实性,同时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各项策划任务说明,以便乙方可清楚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

  3、甲方同意在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上乙方“营销策划顾问”字样。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营销策划顾问人员。

  5、甲方指定本项目相关对接人员,此人员有权审核、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提交的营销策划方案以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的文件,并要求乙方进行完善、调整或补充。

  6、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发生的变化,要求乙方及时调整营销策划方案等并要求乙方采用切实、可行的调整措施。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相关策划工作,如因甲方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时提供给相关乙方所需资料,则乙方策划工作时间顺延。

  8、对于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甲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工作。如因确认工作引起的延误,乙方策划设计时间可相应顺延。

  9、甲方在各阶段整体方案确定后,有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

  10、若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重新修改,相关修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中。

  11、在项目服务中,甲方有权对所有乙方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双方认可的期限内进行修改、调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修改、调整工作的延误,乙方可延长工作期限。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以及项目推广步骤,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策划方案及实施计划、细则,以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内。

  2、乙方需组建本项目的服务小组,见本合同【附件2】,同时乙方保证:

  (1)乙方人员的招聘、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福利、保险、办公经费、以及其它待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服务期间乙方指定客户工作人员实行负责,服务小组资深专业人士与甲方相关负责人保持良好的沟通。

  3、甲方支付费用后,乙方需开具合法的服务业发票,如不能提供有效发票或提供其它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根据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

  4、乙方对本项目的各种营销策划方案、措施等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实施。

  5、乙方须及时完善、调整、补充甲方要求修改的营销方案、专案项目执行方案等,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营销策划方案等进行调整,并采用切实、可行的调整措施予以落实。

  6、本合同未明确,但是属于与营销顾问服务相关的工作(非本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在不影响合同内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本合同服务内容不包括项目所需物料(如产品画册等)的VI设计类、电视广告制作类,如需服务,甲方需另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第四条 服务费和结算方式

  考虑到甲方委托项目销售时间以及产品特性,双方同意以年度为合作形式,即年度策划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圆整(¥ ),即每个月服务费为元/月。年度费用服务内容涵盖营销策划及行销顾问等本合同项下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培训费、调研费、加班工资、各种福利、保险、税金等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不涵盖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外的第三方费用,不含项目执行费用。营销策划顾问费首期款 元(占年度服务费用30%)需在合同签约后的一周内支付,其余款项按每个季度前一周内支付。

  第五条 附加条款

  1、因项目需要,及甲方要求乙方至非项目所在地之其它城市出差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差旅费、差旅补助及工作所需费用;相关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情况以发票为准,实报实销。

  2、项目管理作业流程

  1、甲方通过“工作委托单”提出书面的作业要求(包括工作背景、目的、工作内容、必要元素、特别要求等相关资料,并预留合理之工作时间);

  2、项目服务小组检查资料之完整性,确定工作步骤、安排工作进度和分工;

  3、项目服务小组消化资料并制定相应策略,与甲方达成共识后开始相关广告创意工作;

  4、向甲方提案后若有修正,则检讨原因之所在并作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双方可重新协商确定有关条款。

  2、若乙方负责制订的营销策划方案、建议等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就擅自实施,视为乙方违约(但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批准视为批准的除外),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4、如甲方超逾合同约定的付费期限仍未清付的'金额,乙方保留按当时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向甲方主张利息的权利。在双方同意的付款期过后,如费用仍未获清付,乙方保留权利给予甲方7天书面通知,即甲方需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起算7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之款项。如甲方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相关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服务费。

  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除向乙方支付当季度服务费。

  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无权取得当季度服务费。

  第七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 章) 乙方: (盖 章)

  地址: 地址: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附件一:

  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内容

  营削策划及行销顾问内容

  主要包括:市场定位、目标客户定位、定价策略和建议、营销销售策略的制订、销售系统优化完善、行销诊断及销售指导等。

  共分三部分:

  一)营销总体策划部分

  二)营销推广期间营销方案实施策划及动态调整

  三)广告推广实施效果掌控及策略调整

  一)营销总体策划部分

  1、产权销售市场分析跟踪更新

  2、项目对比分析,确定营销难点

  3、项目营销目标

  4、营销总战略

  4.1产品包装策略

  4.2市场启动策略

  4.3项目卖点营造

  5、项目分期推广策略

  8、项目产品价格策略

  9、广告推广策略及年度预算

  10、不同阶段营销策略

  二)营销期间营销方案实施策划

  1、总体营销工作计划

  3、售楼处及样板间建议

  4、销售管理及控制

  4.1项目推广手法与技巧

  4.2各销售阶段及销售人员职称的成交折扣建议

  4.3案场操作流程

  

策划合同 篇4

  宣传设计策划合同书

  单 位:(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 单位名称 )宣传广告设计策划项目。

  第二条: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制作、宣传的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资料印刷、、大型户外LED广告牌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宣传车沿街游行宣传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

  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设计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传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⑴、活动策划方案;⑵、项目各种展板设计制作、宣传资料印刷、LED大型户外电子屏播放、广告宣传车沿县城主要路段游行、广播等宣传策略。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为: 20xx年xx月xx日。

  第七条:项目宣传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宣传策划费含活动策划、平面设计及资料印刷及设备租用费共计¥xxxxx.00元(大写xxxxxxx元整)。

  2、活动结束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x.00元(大写:xxxxxx元整)广告宣传设计策划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宣传内容资料、活动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宣传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签 章)代表人:(签 章)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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