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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购销合同

时间:2022-08-08 17:44:20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生猪购销合同7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猪购销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猪购销合同7篇

生猪购销合同1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为了满足生猪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 ;

  2、数量: ;

  3、单位: ;

  4、计量方法: 。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验方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要求: ;

  2、产品的检验检疫方法: 。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和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 ;

  2、总货款: ;

  3、结算方式: 。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 ;

  2、交货地点: ;

  3、交货方式: 。

  第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 %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 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价值的 %,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偿付 元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应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 %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支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 %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约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履行期间因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应及时向阳花对方通报相关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经相关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履行要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约定事项: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购销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03月01日至______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1.5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xxx日

生猪购销合同3

  合同编号:

  订购方(甲方): 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生猪购销合同。

  第一条 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

  毛色

  第二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 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 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 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 (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 (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范本《生猪购销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买受人(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乡 村

  组

  联系电话:

  备案机关: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生猪购销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___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签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购销合同的变更,还应报下达该计划的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随意变更计划、调度失当、非法干预等错误,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按规定先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之后再要求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生猪购销合同5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南部县金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南部县嘉陵路136号)的生猪头蹄销售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年宰生猪约10余万头,平均月宰量约9000余头,其头、蹄全部销售给乙方,若甲方的生产量不能保证乙方的需求,乙方可另行外购,甲方不得干预。

  二、产品质量:甲方所提供生猪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过检疫检验并出具相关有效票据。

  三、甲方每日所产生的`头蹄乙方自行组织人员收集、归类过磅,结清当日货款(其中:运费、人工、卸装车等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否则,甲方将从定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合同期限:自二O一 年 月 日至二O一 年 月 日止,若需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五、资金流量预算:300套/日×18.50㎏/套×10.50元/㎏×30天=1.748.250.00元。因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甲、乙双方每10日议价一次,达成共识后执行。

  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货源定金伍拾万元人民币。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增补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购销合同6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疫。)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5%~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5%~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

生猪购销合同7

  甲方(需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供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了促进生猪、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2.产品的数量:。(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于 在签订;有效期限至 。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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