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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合同

时间:2022-06-12 17:49:1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热】法律顾问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顾问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法律顾问合同

法律顾问合同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个人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周网龙律师提供对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可以通过电话咨询,XX信件,互联网,邮箱等方式(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为甲方的主要服务项目是:

  1、并不限次数的回答甲方的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

  2、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有关单位及个人交涉、谈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等个人合法权益;

  3、接受委托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监管,为当事人提供大型财产(如房屋、汽车等)购买、出租、抵押、转让、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4、代为起草、修改、审查涉及当事人个人权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

  5、协助当事人处理各种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纠纷(如需诉讼需要另行委托);

  6、为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质押等法律服务;

  7、协助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转让等法律手续;

  8、为当事人的个人保险提供法律帮助;

  9、每年甲方有权为个人事务委托乙方发函三次或就某项与当事人有关的法律事务发表法律意见书一份;

  10、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师是甲方的个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事务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约定XX的工作,但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其代理费用可按乙方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80%予以优惠;

  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三、甲方的义务:

  1、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理的安排时间,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

  2、如需上门服务提前预约,并安排好乙方律师的交通工具,紧急情况下乙方律师提供服务,甲方无条件承担乙方律师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3、承担乙方律师发函等的邮寄费用及其他乙方律师为甲方服务的合理费用及开支(限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餐饮费用);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甲方不应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同时保护和维护乙方的声誉;乙方也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种隐私(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为一个月,签订之日起____日XX甲方应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选择:1(推荐方式)XX汇款:____省____市司法局XX泰州XX周网龙律师收(邮编225500);2银行转帐:开户行:帐号:

  六、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乙方同样有权通知甲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如均没有通知不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期限也是________年。乙方在合同顺延之日起____日XX应当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处就发生法律效力,乙方无需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权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乙方负责对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保密(法律规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有损于乙方及律师声誉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乙方有权书面终止本合同(但要说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务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委托律师发生的律师费用)

  甲方:乙方:律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_____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法律顾问合同3

  聘x方:(下称甲方)

  受聘方:(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陈述和提供现有资料表明,甲方作为xx企业,依法对xx进行经营。根据xxx政府《xx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对xx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经甲方委托,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x月x日作出《xx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xx现甲方拟与第三方协商并协议,由甲方将xx企业整体资产的部分及转让与第三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对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产权交割等事宜作出约定。

  xx鉴于以上事实,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担任项目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指派律师xx律师作为甲方的项目法律顾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

  2、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2应要求就委托的事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2.3协调甲方在等各环节草拟、修改、审查、见证有关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2.4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与本项目有关谈判,制定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承办律师出具与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权委托书。

  4、承办律师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行为。

  5、承办律师必须忠于职守、仗义执言,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甲方必须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证据,不得故意隐瞒、提供伪证。

  7、甲方应向承办律师提供办案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确认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8、依照《xx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xx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规定,双方确认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xx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xxx元。律师办案所需车旅费及其他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结案时双方据实结算。

  9、因承办律师超越代理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预收的律师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0、甲方隐瞒事实、提供伪证,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或者未经乙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条规定预付律师代理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1、本合同内容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双方均有保密之责。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协议签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日

法律顾问合同4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顾问服务:

  1.解答公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关的律师信、催告信、见证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碍的建议(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协助进行重大纠纷的谈判及调解,担任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协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规章;

  6.应甲方要求,向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7.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条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4.在乙方律师从事第三条第4款规定的法律工作时,甲方需另行委托,与乙方签订有关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

  第五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联系、约定律师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3.乙方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附律师团队名单;

  4.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整,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支付元,在本合同履行结束时支付元。

  2.乙方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差旅、查询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律师出具律师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办法的标准减半收费。

  第七条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3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1.定期上门服务;

  2.甲方有事约请;

  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 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 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 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范围如下:

  (一)常规法律服务:

  1.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事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6.应政府要求,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政府进行法治宣传;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应政府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应政府要求,为政府招商引资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应政府要求,就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4.接受政府委托,就××县政府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由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5.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列入计划的bot项目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6.应政府要求,就政府林权制度改革,草场承包、出让,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等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或者提供法律咨询;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各部门(机构)所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的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及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法律顾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1、2、3、6项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不收取费用。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4、5项涉诉法律事务,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贰拾万圆整)(包括人民币××××××万元)的,乙方不收取费用;超过人民币×××××××元(大写:¥×××××××)的,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由双方协商收费事宜。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事项,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事宜。

  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当结清有关费用。涉及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的结算,由该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个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的。

  上述1、2项因甲方的过错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应经支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的赔偿范围以保险机构赔偿为限。不属于保险机构理赔范围或者超出保险机构理赔数额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师费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并支付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法律顾问合同7

  甲方:

  乙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李林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l、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收费

  1、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2-5万元/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独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委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xx)13号文件减半收费。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l、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李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章:安徽律师收费标准-皖价服13号

法律顾问合同8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个人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周网龙律师提供对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邮政信件,互联网qq,邮箱等方式(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为甲方的主要服务项目是:

  1、 免费并不限次数的回答甲方的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

  2、 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有关单位及个人交涉、谈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等个人合法权益;

  3、 接受委托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监管,为当事人提供大型财产(如房屋、汽车等)购买、出租、抵押、转让、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4、 代为起草、修改、审查涉及当事人个人权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

  5、 协助当事人处理各种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纠纷(如需诉讼需要另行委托);

  6、 为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质押等法律服务;

  7、协助 当事人办理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转让等法律手续;

  8、 为当事人的个人保险提供法律帮助;

  9、每年甲方有权为个人事务委托乙方发函三次或就某项与当事人有关的法律事务发表法律意见书一份;

  10、 为当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二、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师是甲方的个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事务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约定内的工作,但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其代理费用可按乙方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 80 %予以优惠;

  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三、甲方的义务:

  1、保证向乙方律师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理的安排时间,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

  2 、如需上门服务提前预约,并安排好乙方律师的交通工具,紧急情况下乙方律师提供服务,甲方无条件承担乙方律师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3、承担乙方律师发函等的邮寄费用及其他乙方律师为甲方服务的合理费用及开支(限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餐饮费用);

  四、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甲方不应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同时保护和维护乙方的声誉;乙方也应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种隐私(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为一个月,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选择:1(推荐方式)邮政汇款:江苏省姜堰市司法局内泰州鸿澄岭律师事务所 周网龙律师收(邮编225500);2银行转帐:开户行: 帐号:

  六、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乙方同样有权通知甲方变更或不续签合同,如均没有通知不续签合同,本合同自动顺延,合同期限也是一年。乙方在合同顺延之日起十日内应当支付法律服务费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处就发生法律效力,乙方无需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权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乙方负责对知悉甲方的有关情况保密(法律规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从事有损于乙方及律师声誉的活动或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乙方有权书面终止本合同(但要说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务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顾问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拟已进行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6、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7、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8、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9、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 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元,每 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濮阳**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濮阳市商业银行

  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濮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日期:

  乙方:

法律顾问合同10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钟;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

  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

  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

  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 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作为乙方无偿服务费用开支,并由乙方负责收取;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 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________年。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1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物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 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

法律顾问合同12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律师费用按年(季、月)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法律顾问合同13

  甲方(聘请个人):

  乙方(聘请单位):

  甲方因日常法律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其个人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并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一年内可进行六次以内的预约法律咨询。

  二、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依甲方另行委托为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代理甲方进行诉讼、仲裁等,律师费减按标准收费的80%收取。

  四、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年酬金为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的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第一年度的聘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的三日内支付)。

  五、乙方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给甲方办理有关事务所需之食宿差旅费等由甲方负责,甲方对乙方的.活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交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依该会之现行规则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甲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照付;如果乙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不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开户银行:

  联系方式:

  银行账号: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14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律师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二、聘期为一年。自起至日止。

  三、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一)、法律顾问费按聘用期内一年执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费用的支付

  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档案查询费、公告费、翻译费、复印费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费用;

  2.异地办案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3.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范围:

  (一)协助甲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1.应委托人要求,就委托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4.应甲方要求,参加经济项目磋商、谈判、审查,或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8.为甲方处理劳动纠纷、经营承包纠纷、经营租赁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9.为维护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管理权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五、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甲方随时向乙方咨询,甲方如遇急需办理的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律师进行处理。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聘方应就其所为的民事行为而提供的法律事实、证据及文件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3.为保证法律顾问职责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保障法律顾问应有的知情权。

  七、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应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不得超越委托权限;

  4.应对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机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5.指派的主协调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责任时,应当重新指派顾问律师,以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6.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照有关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避免利益冲突。

  八、顾问律师经甲方特别委托办理第四条以外的法律事务,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另行收费(优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变更、终止本合同,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获得有效裁决前,双方均不得做出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

  十、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律顾问合同15

  聘请方(甲方): 联系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丰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 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1,对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进行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应邀参与甲方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4,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5,应邀参与甲方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7,其他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的义务:

  1,提供有关事实证据材料,及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资料;

  2,承担法律顾问在办理法律事务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委托审计、鉴定、公证、查档及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等。

  三、乙方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保守甲方事务秘密。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聘请方: 受聘方: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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