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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的合同

时间:2022-06-24 15:40:32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仓储的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仓储的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仓储的合同

仓储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仓储的合同2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或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委员会_____(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_____、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保管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

  电话:

仓储的合同3

  甲方(保管人):(身份证号: )

  乙方(存货人):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仓储物:

  1.仓储物名称:

  2.品牌、规格、型号:

  3.数量:

  4.价值:

  实际保车辆名称、数量等情况以《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单》为准。

  二、仓储场所:

  三、保管方法:甲方提供停车位,停放乙方商品车辆。乙方的车辆不断周转,陆续交付甲方储存,陆续提走。

  四、仓储期限:自年月日自_年月日。

  五、车辆交付及提取的方法:车辆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向甲方出具一式二份《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单》(式样附后),甲方应当验收车辆是否完好无损,在确认完好无损后在该清单上签章确认(同时签一式二份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提取车辆时应当向甲方出具介绍信和出示提取车辆人员身份证原件,检查所提取的车辆是否完好无损,在确认完好无损后在《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单》上填写“已提取”并签名(同时签一式二份清单)。

  如乙方提车时不出具乙方介绍信甲方应当拒绝乙方提车,否则造成车辆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确定专人提取车辆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供该专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留笔迹)备案。如更换专人,应重新按上述约定办理手续。

  六、双方对储存车辆应定期(每月)盘点、对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七、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为乙方每天24小时提供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服务,乙方有权凭介绍信随时检查储存的车辆。

  2.甲方应妥善保管车辆,确保乙方车辆的安全和完好无损,防止火灾等各种灾害性事故;防止乙方车辆(零部件)被盗、丢失、缺件、损坏、损伤等发生。

  3.甲方不得将车辆交第三人保管,不得许可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触摸、移动、使用提取车辆。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仓储费。

  5.《车辆交付保管及提取清单》是双方交付和提取车辆的'凭证,双方应妥善保管。

  八、仓储费及支付

  每(月、季)按计算仓储费,每(月、季)仓储费合计:元(大写:)。乙方每个(月、季)向甲方支付仓储费;支付日期:。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发票,先开发票后付款。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妥善保管好乙方的车辆,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了车辆的被盗抢、丢失、缺件、损坏、损伤、损毁、等,不能保持车辆的完好无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损失计算方法:

  1)被盗抢、丢失、损毁,其损失计算为甲方在该车保管地的零售价;

  2)缺件、损坏、损伤,其损失计算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零件费、工时费、运输费、因新车出售前本瑕疵导致向客户折让的差价等。

  2.如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仓储费,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仍不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一方其他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起诉,由本合同签署地法院管辖,本合同签署地:重庆市渝中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仓储的合同4

  甲方(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大型货物描述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大型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等质量要求

  4、存放方式: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间;(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第二条、大型货物验收入库

  1、大型货物验收依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大型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大型货物清单对大型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大型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大型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大型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或清点件数),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大型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3、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4、甲方必须保证进入乙方库房产品的进货渠道,禁止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由于甲方经营非正规或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大型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1、大型货物出库:甲方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办理出库手续。乙方对每笔出库大型货物进行过磅计量(或清点件数)并做记录。

  2、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乙方应确保甲方大型货物及时出库,大型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1、甲方大型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大型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大型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甲方指定到站(或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3、遇大宗大型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均含税):仓储保管费:按______元/吨__月计算;装卸费按______元/吨计算;过磅费按______元/吨计算;运费按单议价,一单一价。

  2、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仓储协议时应根据计划代储大型货物数量,预先缴纳相关费用。

  2.1每月以乙方确定的结帐日为依据,确定结算周期。甲方应在当月月底前结清本月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乙方负责在当月月底(当月日历最后一天)前向甲方开具费用发票。甲方应按时领取发票并结算费用,否则产生的发票作废、停办业务等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2甲方费用未结清前,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仓储物,并停止办理甲方各项相关业务。甲方与乙方结算应为现金或现金支票。如无特殊原因甲方缴费逾期,乙方可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当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滞纳金。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注意安全,由于自身安全意识淡薄、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自行负完全责任。

  2、甲方大型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大型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应及时将每批产品的出、入库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

  5、甲方自提大型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

  6、甲方变更提货单据格式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证明文件。

  7、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9、甲方有权随时抽检保管大型货物。并随时依据库存台账提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不能提取台账应存库存量,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盗目的。

  2、在大型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大型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3、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4、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5、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通报产品库存情况。

  6、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7、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素

  1、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2、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方,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方承担违约损害责任。

  3、存货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方造成的损失。

  4、存货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

  5、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方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

  6、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仓储物的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_________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至本合同到期之日,如甲方大型货物仍有库存,仓储保管费执行下期合同价格。

  3、对于合同期满,甲方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发甲方的大型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所有附件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钢材装卸、入库仓储保管、出库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库管理

  1、钢材入库前,甲方需提前三天向乙方预报运输钢材船舶的船号,提前一天预报运输钢材车辆的车号,并详细提供钢材的品名、规格、数量(件/吨)、外包装等。以便乙方安排码头和仓库(场地)作业。

  2、钢材入库验收。乙方根据甲方随货同行的运单对已到港的钢材的品名、规格、数量(件/吨)进行验收。

  3、乙方对甲方入库的钢材每批次以抽检的方式进行数量检验,如抽检数量短缺、少支、散捆或有严重弯曲、变形等异状情况时,及时编制货运记录并经承运人(车、船)签字确认,随后电告和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向有关方进行索赔,乙方对抽检有问题的该批钢材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对甲方钢材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无标牌时,及时编制货运记录,并经承运人签字确认,随后电告或书面通知甲方。该批无标牌钢材的重量由乙方在入库三日后称重并将重量结果报甲方。乙方不承担钢材的重量责任。

  5、乙方验收完毕后,在入库单中注明验收结果,并将入库清单及时传真给甲方。

  二、仓储管理

  1、乙方对甲方的钢材单独列帐,分类保管,对已入库场的钢材按实际的发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入库日期、仓库保管人录入管理系统。

  2、保管约定,普通钢材的堆放根据乙方现有的露天库场堆放成标准垛。如甲方钢材有特殊仓储要求,另行协议。

  3、查库对账,乙方定于每月26日将甲方库存对账清单传真给甲方,并保证账实相符。

  三、出库管理

  1、甲方尽可能提前一天向乙方发出提货通知。并由提货人向乙方提供钢材运输工具的车船号、品名、数量。

  2、出库约定:乙方收到甲方发货通知(见样本),须对其有效期及与样本的一致性进行核对,若发货通知为传真件还须核对专线传真号码:______,同时乙方还需与专线电话:______专人:______,进行电话核对发货通知的真实性;验明提货单上提货人的身份情况,并收妥仓库费用后,方可给提货人办理提货手续。

  3、甲方钢材按件入库,乙方按件出库。

  4、甲方钢材出库需过磅时,乙方按标准收取过磅费。

  5、甲方在乙方的库存货价,必须大于甲方所欠乙方的装卸、仓储、运输等费用,甲方在没有结清所欠乙方的费用且库存货物小于或等于所欠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不按甲方发货通知单发货。甲方在乙方没有库存货物的,必须做到货清费清。

  四、委托运输

  1、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输(甲方提供委托书),乙方将运输工具的.车船号经专线传真号传真给甲方,经甲、乙双方专人核实后,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港口至甲方船厂车运_________________元/吨,船运_________________元/吨。

  五、费用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1、乙方收费标准:

  装卸包干费

  (1)_____元/吨,其中船—库场_____元/吨;库场—车_____元/吨。

  (2)_____元/吨,其中船—库场_____元/吨;库场—船_____/吨。

  (3)车船直取_____元/吨。

  (4)转户费_____元/吨(转户费由转入单位承担)。

  (5)过磅费_____元/吨。

  (6)仓储费免_____天,超过_____天每天每吨按_____元/吨计费。

  2、以每月_____号为止的当月总出库量为结算依据,一月一结。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履行,乙方赔偿甲方全额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金赔偿。

  甲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履行,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装卸作业和仓储等方面的经济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赔偿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合同效期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以履约方所在地为诉讼地点,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6

  保管人: 存货人:

  第一条 仓储物

  合同编号: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保险

   月 日。

  期限: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仓储的合同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仓储保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存货方和保管方为加速货物流通、妥善保管货物、提高经济效益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第二章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

  第七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第三章货物入库

  第九条入库计划的执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接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议定的品名(品类)、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货物入库交接:

  由存货方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送货到库的,或由保管方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港口等处提运的货物,必须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或国家有关规定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交接中发现问题,供货方在同一城镇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机场、邮局到货,保管方应予接货,妥善暂存,并在有效验收期内通知存货方和供货方处理;运输等有关方面应提供证明。暂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第四章货物验收

  第十一条保管方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须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第十二条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细则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合同议定按比例抽验的货物,保管方仅对抽验的那一部分货物的验收准确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存货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三条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五章货物保管

  第十四条保管方的责任:

  一、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

  二、货物在临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装或货物上标明了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应通知存货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发现货物有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方;

  三、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危险品和易腐货物。

  第十五条存货方的责任:

  一、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二、及时处理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货物。

  第十六条货物在储存期间,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保管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货物(含包装)本身的性质所发生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十七条货物在储存保管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无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货物发生盘盈盘亏均由保管方负责。

  第六章货物包装

  第十八条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第十九条货物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方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条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七章货物出库

  第二十一条货物出库须按照先进先出或易坏先出(易坏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货物外部显露出来的)原则发

  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由存货方或用户自提或保管方送货上门的责任划分:

  一、当面办理交接手续;

  二、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存货方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第二十三条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责任划分:

  一、由保管方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发货或发生错发到货地点、收货人等差错事故,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发生数量、质量异议时,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由保管方负责处理,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或货物上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时,除合同规定应开箱(拆捆)检验而未检验或验而不准者由保管方负责外,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处理。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三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三倍的劳务费,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六条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仓储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个体、集体经营户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或同法人之间,以及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城乡个体、集体户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均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钢材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地:

  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仓储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现甲方将位于大连盛世立商贸有限公司,单位院内场地垛位_______________个,厂房_______________m,出租给乙方使用,主要用于仓储、粮食加工。

  2、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厂房壹间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垛位_______________个,每个垛位租金_______________元,民房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如需增加,价格另算,租期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____日止。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将一年租金____________交给甲方,一次性付清。

  4、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因故停业租赁场地、房屋,甲方不退余下租金。

  5、自来水及电由甲方提供,水价____________元/吨,电价____________元/度,安装水电表,每月收取水电费。

  6、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商、税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经营国家禁止产品及违规违法活动。

  7、苫盖物资乙方自备,甲方不提供其它苫盖物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仓储的合同9

  存货方:合同编号:

  保管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的支付违约金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仓储的合同10

  一、仓储合同什么时间生效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的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合同主体在合同行为中不得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违背道德的行为。

  三、仓储合同注意事项

  (一)主体方面

  1.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2.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

  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仓储物

  1.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3.仓储物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

  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仓储物验收的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的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仓储物验收期限,自仓储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政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3)合同中还要约定仓储物在出库后是由存货人来运输还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若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要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铁路还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并且还可以约定出库后几日内送达目的地。

  4.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

  (三)保管条件

  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冷冻库里储存或是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都应通过合同订明。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明确操作要求储存条件和方法。原则上有国家规定操作程序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储存。

仓储的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和后勤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后勤人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等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后勤服务责任。

  门卫:出入人员、车辆的登记等日常工作

  巡逻:负责夜间的巡逻安保工作

  后勤:负责食堂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制定和完善便于操作的如《门卫巡逻、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人员出入登记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区内应有必要物防、技防等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入证、车辆停放证等,使乙方保安人员上岗后有章可循、有证可查。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人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甲方应按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把保安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程,指定一位专职领导具体分管单位保安工作及其生活。协助乙方做好驻勤保安人员和后勤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业务学习和指导。有权建议乙方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换和处罚。

  5.在履行协议中,保安人员担负防火、防盗及一切治安安全管理的特殊任务,甲方不得把保安纳入其它的日常繁杂事务。甲方如调用驻勤保安人员执行协议以外任务,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食宿及工作条件。

  7.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_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和________名后勤人员负责甲方的食堂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换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条 赔偿责任的划分

  乙方保安人员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在当班时间和责任范围内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若数额较小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认定;数额较大的,以公安机关认定的结论为准,划分和确定经济赔偿数额。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甲方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不健全、设施不完备、调配保安力量不合理至使保安队员无章可循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乙方或保安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未及时按要求整改导致事故发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非乙方职责范围内的事故损害,保安人员按协议要求在岗位上已尽职尽责奋力挽救,甲方仍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的。

  4.甲方财务部门的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存放,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门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5.乙方保安人员不负责甲方工作场所内的个人物品的保管。如发生盗窃,乙方不负责赔偿。

  6.甲方责任区内发生盗窃案,但无撬门扭锁等痕迹,经公安机关勘察认定是或可能是甲方内咳嗽彼为。

  7.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二)经公安机关认定,应属乙方责任的,按以下赔偿办法进行。

  1.经济损失数额较小的,甲方可在乙方保安人员当班直接责任人的服务费中扣除作抵。

  2.经济数额较大的,甲方可与乙方协商赔偿数额,赔偿最高数额不得超出年度服务费总额。

  第七条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相互协商另定。补充协议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办。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12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或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

  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的合同13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租赁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甲、乙双方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保卫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乙方指派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负责租赁区域内的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等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负责检查、监督、协调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双方指派人员须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二、甲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乙方在遵守__________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有关特种设备、二次装修、电气线路、动火作业等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督促乙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督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和有关消防、公安、环保、质检、安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

  4.督促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

  5.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的,拒不纠正或未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及上级安全部门报告。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

  6.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有权对乙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进行限期整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

  三、乙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

  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乙方法定代表人应具备安全管理资质,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岗位证上岗。

  3.乙方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服从甲方和_____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乙方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租赁区域的每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防盗、放工伤事故的安全意识。工作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备案,发生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6.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特种设备、各类生产工具,必须按规定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有效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7.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消防通道的畅通,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并处于应急状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明火管理,动用明火应遵循国家规定和相关规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并落实保护措施后,方可操作。

  8.乙方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设施、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或无牌、无证伪劣电器产品,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积极配合并服从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一年一度的电气线路验收工作。

  9.乙方落实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后或节假日内,关闭门窗,切断煤气,断开总电闸、水闸等。

  10.乙方对承租区域的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建筑结构,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核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不得进行“三合一”(生产、住宿、仓储在同一建筑空间内)生产经营活动。

  12.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应与次承租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特种设备等安全责任。乙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样适合用次承租人,乙方有责任监督和落实次承租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13.乙方应加强防汛、防台、防雷、防暑、防冻等灾害气候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14.乙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书,并送甲方备案。

  15.乙方不得从事或加重对租赁场所所以环境污染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不能随意倾倒危险废液、废渣等(由环保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在租赁地块内焚烧木屑等固体垃圾;不得偷排、乱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废气。新建、好、扩建、改建项目必须落实环保“三同时”,“三废”处理设备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记录。

  16.乙方必须在接收地区环保部门、_________电气(集团)总公司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承担监测费用,承担造成环境污染的超标排污费及罚款。不得拖延、隐瞒任何环境污染事故。

  1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

  18.甲方和_______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开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

  19.在乙方租赁区域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等事故,造成乙方所属人员以及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善后事宜。若甲方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有权全部向乙方追偿。

  20.法律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仓储的合同14

  保管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仓储物订立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后开标示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并随时注意查明保持该仓储物及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价目表(略)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但仓库内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灭失败仓库契约消灭的,甲方得就其已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数计算请求保管费,乙方决无异议。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仓储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仓储物有发生危险

  第七条本契约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应即返还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分,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田,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仓储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仓储物。

  第十二条甲方未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亦非习惯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仓储物,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仓储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但寄托物如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转使第三人代为保管的,得于仓储物的现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或就寄托物为假扣押假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对于仓库堆藏的仓储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虞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仓储物使其可查悉仓储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应由仓库簿填发仓库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前条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仓储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

  前项分割仓储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除寄托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给付不能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及撤销权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为的消灭原因而归于消灭外,在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值得随时终止契约而请求返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的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建立新型合作关系,加强双方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仓储、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及同城配送服务,合作初期以同城配送服务为主,双方合作期间内配送费和仓储费分别计算。

  二、服务、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将履行在“业务范围”所规定的服务,“业务范围”由双方共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1。

  2、乙方保证其在全国范围内替甲方进行服务的所有联合企业、加盟企业、合作企业等相关企业应当拥有和乙方相同的服务资质或高于乙方资质。保证全国范围内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一致且达到甲方要求。如甲方发现其它企业资质低于乙方或服务水平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应将省内外合作企业的所有基本情况(包括:资质、注

  4、除非任何一方根据协议解除条款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协议期限自 年 月____日 起,期限 年。协议到期终止日前的60天,双方另行协商签约或者续约问题。

  5、双方所约定的物流、仓储费用费用支付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为本协议附件2。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费用进行结算。

  三、仓储

  1、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并根据甲方货物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供干货、冷鲜货物的专门储存仓库。仓库必须达到甲方物品存储条件和存储要求,并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乙方所提供仓储场所达不到必要存储条件及存储要求要求所造成的甲方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统

  3、仓库内所有软硬件设施的更换、修缮及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防盗等保卫工作。

  5、中途如乙方更换仓储场所必须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

  6、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7、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 是 否 相 符,与 送 货 人 员 办 理交 接 手 续 。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货物性质、货物包装、保质期等。如 发 现 货 物 异 常(包 括 破 损、损 坏 货物减少、货物超过保质期等)乙方因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行动。如乙方未尽到验收货物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验收后按货物情况妥善装卸。在装卸时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货距一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9、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10、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11、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四、配送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第三方指定收货地点。未能按时送到,乙方将承担甲方对第三方收货人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因第三方临时改变收货地址所造成的延误除外。

  2、乙方在货物配送前有义务对将要配送货物的进行确认,在确认货物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配送。

  3、配送过程中货物如出现丢失、损坏、损毁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货物配送时必须根据货物实际情况按照干货及生鲜货物的冷链配送分开进行。在配送过程中选择适合货物的配送方式,对冷鲜物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车辆进行配送。如因配送方式不当引起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在货物配送中需为货物提供必要包装材料或其它特殊材

  6、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物配送费。

  五、保险

  在协议期内,如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库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投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乙方对库存货物、配送货物有义务提醒甲方购买保险。最终决定权在甲方。

  六、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与其他物流公司形成合作关系,乙方不得与甲方的货物提供商进行私下联系或形成任何形式的合作。

  七、任何一方对从另一方处获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从另一方处获得商业资料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如一方违约向第三方泄露从另一方处获得的商业信息,违约方将承担因商业信息泄露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由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

  九、甲方仓储的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十、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需另行支付提货费用。

  十一、协议解除

  一方对于另一方根本违约或可以预见对方无法履行合约内容,在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该协议。由于解约对双方造成的损失,过失方负有赔偿义务。

  十二、违约

  一方在履行本协议条款时,有实质性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可以解除本协议。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

  十三、纠纷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争端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日 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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