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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代理销售合同

时间:2022-07-22 16:41:12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服装代理销售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装代理销售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装代理销售合同

服装代理销售合同1

  甲方:**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Le Papillon 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艾菲”服装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十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Le Papillon ”服装系列产品。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上海代理“Le Papillon ”服装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所有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 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 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 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Le Papillon 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3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10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15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

  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Le Papillon ”服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Le Papillon ”服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 甲方拥有“Le Papillon ”服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 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Le Papillon ”服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 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 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 为了严格贯彻“Le Papillon ”服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假冒“Le Papillon ”服装商标和侵犯“Le Papillon ”服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 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 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 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 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 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200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 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 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 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 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 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进行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其它

  1、 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 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3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200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2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5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500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5 %为广告支持。

  A、 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 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服装代理销售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服装代理销售合同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协 议 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代理销售合同4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_____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账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账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_________%,追加商品换货率_________%。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_____。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货、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账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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