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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理合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监理合同管理制度 1
1、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部进行合同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规划时即组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资料员负责保管合同。
2、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应及时收集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并与业主联系,掌握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分包商数量、分包专业项目、项目合同标段的划分等),编制合同管理台帐,详见附表《合同管理台帐》。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熟悉和研究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合同内条款,对合同中有明显违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内容及明显不合理之处,书面向合同签订双方予以指出,提醒注意修改。
4、根据合同内容检查项目部的工作制度,重点关注与合同内容联系较为密切的工程变更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索赔处理、合同争议等工作制度。
5、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状况(附表《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6、根据合同进行工程管理,处理合同争议和索赔事项,按照合同规定审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计量、工程支付事项。
7、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合同文件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8、在监理过程中,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不向无关方泄漏合同内容,以免损害合同签订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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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解决本工程施工进展中的问题,确保本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工程管理制度和相关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会议基本规定
第三条:监理及安全例会每周五上午9:00召开一次。会议由甲方委托合同关系的项目监理部根据甲方授权的范围组织、主持。
第四条:召开的地点除特殊情况外均在建设单位会议室召开。
第五条:会议参加人员
1、 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
2、 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3、 建设单位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会议实行签到记录,不得代签
第七条:施工单位项目部须提前一天将周进度计划汇报资料简明扼要的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部甲方各一份。
第三章:会议内容
第八条:会议开始后,首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一周来的工程施工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目标项目,做出客观分析。
第九条:汇报发生的具体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十条:施工单位下周目标、计划情况汇报,对上周没有完成的目标项目采取如何弥补措施。
第十一条:监理项目部汇报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及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具体制约工程计划目标完成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会议讨论,甲方拿出最后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此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监理及安全例会由监理项目部整理会议纪要,经各参见会议单位负责人会签后发至各参加会议单位,并遵照执行和备查。
第四章 会议纪律
第十六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和早退。
第十七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打在振动上或者关机。
第十八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第十九条:对客观真实的纪要,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在会议栏上拒签和拒收会议纪要。
第二十条: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例会的必须提前请假。由特殊情况早退的必须征的主持人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24小时请假,但会议的内容和精神也要在第一时间去落实。
第五章 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征得建设单位得同意后发至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2013年3月26日起执行,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监理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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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规范监理例会中参加人员、会议议题、会议罚则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二、例会制度的内容:
1、参加人员:
业主方:工程部经理、现场各专业工程师监理方:总监或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安全员
2、会议内容
(1)、由施工方汇报本周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度情况等,提出下周施工计划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2)、由建设方回复施工方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提出进度要求。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情况提出评价和对下步工作做出要求。
(4)、总监总结本周工作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5)、建设方工程师对项目的管理情况做评价和提出要求。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交底;
(6)、工程部经理总结。
3、会议要求:
(1)、本会定于每周一下午3点召开,会议地点定于工地会议室。
(2)、要求的参会人员必须到场,否则按照罚则进行处罚,会议按照主持人安排的发言顺序进行发言,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调至震动或无声、参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对于议而不决的问题会后单独处理以不占用过长的`会议时间。
(3)、施工单位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安全员的委托报监理和业主,以便进行人员的考核。并将以上人员的联系方式报业主单位及监理公司。人员或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
(4)、因事急需处理而不能参会的人员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或总监请假且告知委托参会的人员姓名及职务。,否则按照罚则进行处罚。
4、罚则:
(1)、对于无故未按照参会要求到会的单位处以200元/人。次的处罚;
(2)、对于无故迟到单位处以100元/人。次的处罚。
(3)、会议中手机出现铃声或会议内接电话处以100元/人。次的处罚;
(4)、对于参会人员到位情况由监理部负责进行考核,下发处罚通知。罚款原则上缴纳现金,如不交现金者将处罚通知交建设单位财务部从形象进度付款中扣除。如拒收或拒签,将处以5倍的罚款交财务部从形象进度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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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由专人负责各项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合同签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经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条文清楚完整,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恪守合同。避免违约行为,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实现合同预期目标。
四:合同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分析一次,并同时送到业主、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在监理月应予以反应。 。
五:由于水利工程耗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多变,又具有不可逆转的质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措施,协调约束各方行为,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基本途径。因此应完善合同咨询、定期检查和协商制度,以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
六:当发生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有利于施工的正常进行,不损害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协商调解。
七:管理好监理委托合同:每月总监主持月度工作总结时,应检查分析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每个专业工程师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达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标。
八:对于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事项,总监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由监理单位主管领导出面进一步与合同双方协商,以求得争议及时解决。 。
九:合同管理人员应保守机密。做好合同归档和借阅工作,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十:认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档案应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合同档案需专业人员保管,避免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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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例会分为定期例会和专题例会,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各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参加。
2、定期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3、专题例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提议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
4、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业主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
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到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能够代表所属单位,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做出承诺,并能调配资源。
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指定的代表与本项目部建设有关且与建设单位有直接合同关系的项目负责人。
临时指定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人员
5、会议纪律
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和早退,必须请假的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由特殊情况早退的必须征的主持人的同意。
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在振动上或者关机。
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频繁出入。
在会议期间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小声交谈。
6、首次工程例会
首次工程例会必须在开工之前进行。
首次工程例会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建设单位工程部全体人员,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施工单位全体管理人员。
介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
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准备的各项事宜(现场临建、临时施工用水电、施工道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卫生等)。
检查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工地移交、图纸提供等)。
检查监理部准备情况(资料、表格准备,监理细则制定情况等)
监理工作程序交底,包括进度计划申报、审批流程、专项方案审批流程、工程验收流程(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中间验收等)、材料进场验收、工程签证和零星工程委托流程、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监理表格的.使用、往来文件的格式要求、公司的相关制度等。
明确工程例会地点、时间、参加人员、议程、签到名单等。
明确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书面有关报表的时间和内容。
明确本项目所采取的监理手段。
7、定期工程例会
工程例会纪要视同合同文件,施工单位(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例会。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上周来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回报上次例会落实情况及本次例会需要解决问题;对未完成目标项目,做出客观分析,并明确对上次例会没完成工作采取的补救措施、完成的时间(完成时间不得滞后于计划中关键线路的节点)。汇报施工单位下周目标、
计划情况。
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汇报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
监理项目部汇报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总体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对本周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纠正措施。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做出客观评述并提出要求。
与会各方就存在问题讨论、落实解决问题措施和解决时间,明确各方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总结本次例会。
8、监理例会由监理项目部整理会议纪要,并与24小时内下发到各参加会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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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管理机构必须明确负责人。
第三章资产
第三条资产是指公司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第四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五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在途资金等。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备用金、预付款和待摊费用等。
第二节固定资产
第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仪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用具等。
第七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量:
一、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照国家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三、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本公司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六、在构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与其有关借款利息支出及其他费用,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七、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帐价值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换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八、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双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帐价值。
第八条折旧范围、方法和折旧率。
一、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即一般设备采用平均年限法;交通运输设备采用工作量和平均年限相结合的方法,以平均年限确定每年最低折旧额,当按行驶里程计算折旧额小于最低折旧额时,以最低折旧额计提;当按行驶里程计算的折旧额大于最低折旧额时,以按行驶里程计算的折旧额计提折旧。
三、固定资产折旧率
1、电子设备5年,年折旧率20%;
2、运输工具5年,年折旧率20%;
3、其他设备10年,年折旧率10%;
第九条固定资产按月提取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成本或者费用。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时,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
第十条对固定资产应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处置
(一)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以及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第四章负债
第十二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内部单位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等。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第十三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单位净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第六章收入
第十四条收入的确认应根据不同收入类别,按月确认收入实现。
一、收入确认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
(一)与收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第十五条经营收入是指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第十六条公司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由财务部门核算,统一管理。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
第十七条成本是指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耗费。费用是指公司为从事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等。
第十八条按规定提取工资附加费和坏帐准备。
第八章节约与收益及其分配
第十九条节余与收益总额包括经营收益、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一、经营收益为经营收入减去经营成本,再减去经营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余额。经营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受到减免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销售税金处理。
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公益救济性捐款、经济性财产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二十条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收益弥补,下一年度税前收益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收益弥补。
第二十一条经营活动实现的经营收益,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二条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的年度亏损;
二、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
三、根据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
第九章财务报表
第二十三条财务报表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节余与收益及其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第十章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监理合同管理制度 7
一、财务管理模式:
计划(预算)管理与承包经营相结合。
公司直接承担的监理工程根据中标合同编制支出预算,财务人员根据已审批的预算,严格按预算开支。对上年度遗留工程,根据当前工程进展情况编制支出预算。
承包经营的监理工程项目,在保证按合同价提取一定管理费后,由公司内部人员公开竟标经营。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会计机构,财务部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处理会计事务,各种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位财务会计机构以外的其他部门,不得代理财务会计机构行使会计工作职能。
2、选配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相适应的会计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会计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建立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公司财务设主管会计和出纳会计。根据会计牵制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银行预留的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主管会计保管财务公章,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的个人印鉴。
4、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和反映财务收支和单位经济活动的情况,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6、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单位领导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及时收集各种财务信息,利用电算化手段,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会计报表。
7、要定期进行财产清查,通过财产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如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及时或报请领导处理,杜绝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8、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三、财务报销制度
1、严格按计划(预算)管理,财务支出严格实行财务会审审批的财务报销制度。
2、严格财务报销手续,报销必须取得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行业发票,并且购货单位名称与本单位名称相符,品名、型号、数量、金额齐全,大小写相符。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应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所有报销都必须先由经办人签字,设计院负责人签字后,由财务审核,最后处长签字后报销。
3、要严格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杜绝大额现金的支付,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通过银行支付。同城使用转账支票支付,异地使用转账支票支付电汇、信汇、汇票等形式支付。
4、要严格备用金的管理,因公出差借款,必须在出差归来三日内报清。设计院借款只允许借平常办公费、生活费、当月施工津贴及临时工工资,当月借款,次月初报清,原借款不报清的,不再允许新的借款。车辆使用费等应通过银行支付。
5、低值易耗品和劳保用品应严格标准发放,购置应编制预算,经处领导同意由财务审核、有处办公室统一办理。
6、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机具、办公家俱等财物的购置,由设计院根据需要统一列出计划,报处长同意后由处办公室统一购置实施。办公用品应爱惜使用,如有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7、对数额较大的特殊支出(如购置车辆、设备、大型仪器等),必须经处领导审批。
8、杜绝公务活动中的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来客就餐由处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定点用餐,控制用餐标准。如遇特殊情况到非定点酒店、宾馆用餐,需经处领导批准,由处办公室负责安排。公司人员一律不予报销餐票。
9、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控制住宿标准,控制带旅游性质的学习培训,出差期间,除事先经处领导批准同意招待外,一律不得报销餐费、食品等费用。
四、财务开支标准
1、公司直接承担的监理项目:
公司直接承担的监理项目,在项目开始实施前,由财务部门依据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编制支出预算,并严格按预算进行管理。
监理人员补助:总监、总监代表按每人每月900元发放岗位津贴,驻地监理、试验检测人员按每人每月800元发放岗位津贴,其他人员按每人每月600元发放岗位津贴。各代表处人员按实际驻工地时间核发。
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0元包干,包干后不再报销招待费。具体执行时作为加班费在财务上进行报销。
通讯费:为方便工作,便于和施工单位的沟通与管理,总监与总监代表每人每月报销200元话费。
车辆使用费:车辆使用根据工作需要配置,车辆加油费实行包干,加油费每辆每月2000元。租用普通轿车按每辆每月不超过3000元标准执行,其他车辆按每辆每月不超过2000元标准执行。租用车辆负担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租车费,修车等费用由车主承担。
外聘人员: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月不超过2000元,有省交通厅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月不超过1800元,有省交通厅颁发的监理员(含省交通厅颁发的试验员)资格证书的每月不超过1200元,有监理培训证每月不超过800元,其他人员600元/月。
2、承包经营的监理项目
承包经营的监理项目,由公司内部人员公开竟标承包经营。中标者与公司签定承包合同,交纳相应风险抵押金。
处安排的项目,公司按提取合同价30%管理费后的价格作竞标底价;自己联系的项目,公司按合同价格的15%提取管理费。承包合同签订后,公司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向业主及时催要监理服务费。根据评定合格的工程量,按比例支付承包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费全部到位后,最后结算工程监理承包费用。结算时,承包者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开具的合法发票。质量不合格的除追究承包者有关行政责任外,并给以经济处罚。
监理合同管理制度 8
1监理培训包括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监理培训班、监理研讨会、公司内部组织的监理培训等;
2监理培训工作由公司主管监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
3监理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按培训计划进行安排,但鼓励个人自学。
4凡经过监理业务培训者,应该掌握监理基本理论、基本法规,熟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要求在实践中会操作,能正确编制各种监理文件,填写监理报表。
5凡经监理专业培训班培训并取得监理学习结业证者,应将结业证复印件交公司统一存档。
6公司内部可举办各种专题或其他形式的监理业务研讨、交流活动,以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7凡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者,均有义务在公司内部培训时讲课。
8监理业务培训需要的费用,由委托单位负责。
9监理培训教材应交公管理,借阅使用。
10未经监理培训者不得上岗。
11五十周岁以下从事监理工作者均应分批进行微机操作培训,微机培训由公司统一安排,力争扩大监理工作计算机应用和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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