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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进货合同

时间:2023-03-17 17:58:5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超市进货合同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进货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超市进货合同5篇

超市进货合同1

  供货商:(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校园超市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食 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 惠互利,依法经营的原则,特订此供货安全协议。

  一、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食品卫生

  二、甲方所供商品的价格,必须按本地同期一级

  三、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有正当的.渠道来源,能如实提供正规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日期、合格证、质检报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四、甲方在供货期间必须向乙方提示保质期短的商品,并指导其储存、销售等管理方法。

  五、甲方在供货期间,因运输等原因,导致商品破损,加工导致的不合格商品,校园超市在保质期内不能完全售出的商品。甲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 方的退货。

  六、若甲方提供的食品、副食品,造成乙方师生的食物中毒,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即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医疗责任等。

  七、乙方接受甲方供货后,有义务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商品,有义务告之甲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以便甲方及时退货处理。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商品过期、变质、损坏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甲方的销售,为甲方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 争议,则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解决 。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超市进货合同2

  甲: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向乙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参见甲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向乙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对乙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退换货,否则,甲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不予退换货。

  4.甲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乙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将根据乙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促销政策支持,对甲给予的促销政策,乙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承诺,对甲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无故拖延甲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无权单方面从甲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超市进货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商资料

  1、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乙方供货品牌为,进店单品数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商品质量

  1、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订货送货

  1、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QQ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销售损失的补偿。

  2、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起2日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4、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超市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退换货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六、货款对账结算

  1、甲乙双方对账以乙方系统打印的《销售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盖甲方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七、保证与承诺

  1、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贰万元,作为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政府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现金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4、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所有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3)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5)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6)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7)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8)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9)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

  10)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6、乙方所有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九、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xx年5月6日起至20xx年5月5日止。

  2、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3、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4、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5、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一般性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进货合同4

  甲方(供应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乙方(零售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本合同签订地点: 省 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 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 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 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 %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 %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 %,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 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 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拒绝退货:

  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 %。

超市进货合同5

  甲方:超市

  乙方:

  签约双方对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义务,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根据合同所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3、签约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索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其不会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礼品、小费、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4、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代理或代表甲方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促销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偷盗等不诚实的行为。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乙方自愿支付的违约金为所涉物品总价的50倍以上(但不低于3000元/次),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6、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希望继续交易但尚未签订新合同时,双方间交易均适用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连续签订的合同互相独立,后一合同不被认为是前一合同的延续或滚动。

  7、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之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8、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订的商品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场公开销售的货物。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利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作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假广告宣传;

  (5)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

  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进口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60%;国产商品的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70%;生鲜商品依该商品这特性而定。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 □专利证 □卫生质量评价书 □进口卫生证书 □关税证明 □外埠食品准销证□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4)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请求、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即使此类请求没有任何根据,含欺诈性或虚假的;

  a、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实际上或由他人主张的对人或对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地因售出商品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人员死亡或伤害,对财产的损坏,或对任何个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此类产品缺陷可以是明显的或潜在的,或包括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产品不适当的制造或设计,或该产品未达到标准,或违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C、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商品或其生产厂商对任何法律、法规、法令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的违反,而不管此违反是在生产、占有或使用该商品过程中发生,或卖方在安装本合同项下商品而引的。

  (5)对上述第(4)项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不得因甲方将明示或默示保证扩及于其顾客而受任何限制影响,但甲方给其顾客的保证明显地超越了乙方明示或默示保证条款范围者除外。双方约定,第(4)项规定的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全部适用于其商品包装及填充材料。

  (6)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乙方所提供资料对其所供商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接收,经验收通过产品,甲方保留提出质量异议的权利。

  二、订单

  1、根据本合同,乙方依据甲方的订单提供商品。订单注明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所下订单发货。乙方的发票或其它的书面文件与甲方订单不一致的,以甲方订单为准。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收到订单后,乙方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甲方可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订单,如乙方在收到修改后的订单两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其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因订单更改导致成本或交货日期变更,双方应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处理。

  5、订单终止

  (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没有履行订单,如甲方同意推迟履行,乙方在书面通知允许推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订单自动取消。

  (3)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授权甲方其每月货款中直接低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负毛利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商品价格调高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库存,而库存商品原进货价格高于新价格,在该商品新价格生效前,乙方授权甲方可在其货款中直接抵扣其库存调价差额。(简称“库存扣补”)

  四、商品退换货

  1、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滞销积压商品、残次、过期、包破损商品、超过有效使用期或保持期的积压商品、顾客退回的商品、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换货处理。

  3、退换货的商品,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用品七天内、保持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七天内、商品保质期半年以内的食品和冷冻生鲜商品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接到通知后不能及进办理退换货,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损金额。

  4、为确保双方权益,领取退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领取退货之授权委托书,且须载明受托人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受托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惯常签名样式和退货领取权限和期限。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乙方公司印章。

  五、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乙方声明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甲方收取乙方应缴费用后结算货款.

  2、双方约定,乙方送货并出具正式发票(或双方约定的其它形式)后,甲方按 付款方式在结算日进行付款。

  3、甲方对账日为每月日,结算日为每月日,逾期未能结算的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日。

  4、商品总金额人民币:

  5、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受款人,并全部实施银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规定的相应责任外,对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经济、信誉上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该存在质量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30倍上(最少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终止情形

  1、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2、因各级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实质履行成为不可能。

  3、任何一方违反本商品合同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终止本商品合同。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4、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xx月xx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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