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策划合同四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策划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策划合同 篇1
一、建筑工程合同策划概述
(一)合同策划及要考虑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初始阶段必须进行相关合同的策划,策划的目标是通过合同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战略和企业战略,反映企业的经营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
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项目应分解成几个独立合同及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采用何种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合同的种类、形式和条件;合同重要条款的确定;合同签订和实施时重大问题的决策;各个合同的内容、组织、技术、时间上的协调。
(二)合同策划的意义
(1)合同的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力和工作的划分,所以对整个项目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业主通过合同委托项目任务,并通过合同实现对项目的目标控制。
(2)合同是实施工程项目的手段,通过策划确定各方面的重大关系,无论对业主还是对承包商,完善的合同策划可以保证合同圆满地履行,克服关系的不协调,减少矛盾和争议,顺利地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
(三)合同策划的依据
(1)业主方面:业主的资信、资金供应能力、管理水平和具有的管理力量,业主的目标以及目标的确定性,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业主对工程师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业主的管理风格,业主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2)承包商方面: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风格和水平、在本项目中的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长期动机、承受和抗御风险的能力等。
(3)工程方面:工程的类型、规模、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工程技术设计准确程度、工程质量要求和工程范围的确定性、计划程度,招标时间和工期的限制,项目的盈利性,工程风险程序,工程资源(如资金、材料、设备等)供应及限制条件等。
(4)环境方面:工程所处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地质、气候、自然、现场条件的确定性,资源供应的保证程度,获得额外资源的可能性。
(四)合同策划的程序
(1)研究企业战略和项目战略,确定企业及项目对合同的要求。
(2)确定合同的总体原则和目标。
(3)分层次、分对象对合同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列出各种可能的选择,按照上述策划的依据,综合分析各种选择的利弊得失。
(4)对合同的各个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安排,提出履行合同的措施。在合同策划中有时要采用各种预测、决策方法,风险分析方法,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在开始准备每一个合同招标和准备签订每一份合同时都应对合同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二、业主的建筑工程合同策划
(一)分散平行承包和全包
(1)分散平行承包,即业主将设计、设备供应、土建、电器安装、机械安装、装饰等工程施工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各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其特点是:
1)业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许多次招标,需作比较精细的计划及控制,因此项目前期需要比较充裕的时间。
2)业主负责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对各承包商由于互相干扰所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由于不确性因素的影响及协调难度大,因而这种承包方式的合同争执较多,工期长、索赔多。
3)该承包方式要求业主管理和控制较细,业主必须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4)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该承包方式使业主面对众多承包商,管理跨度大,协调困难,易造成混乱和失控,且业主管理费用增加,导致总投资增加和工期延长。
5)采用这种承包方式,业主可以分阶段进行招标,可以通过协调和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的干预。同时承包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制衡。
6)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项目的计划和设计必须周全、准确、细致。这样各承包商的工程范围容易确定,责任界限比较清楚。
(2)全包(又称统包,一揽子承包,设计一建造及交钥匙工程)合同,即由一个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包括设计、供应、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后的运营管理。该承包方式的特点是:
1)减少业主面对的承包商数量和事务性管理工作。业主提出工程总体要求,进行宏观控制、验收成果,通常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因而合同纠纷和索赔较少。
2)方便协调和控制,减少大量的重复性的管理工作,信息沟通方便、快捷、准确。有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从而可减少费用和缩短工期。
3)业主的责任体系完备,避免各种干扰,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利,工程整体效益高。
4)业主必须选择资信度高、实力强,适宜全方位工作的承包商,他不仅需具备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力量,而且尚需很强的设计、管理、供应,乃至项目策划和融资能力。
(3)采用上述二者之间的中间形式,即将工程委托给几个承包商,如设计、施工、供应等承包商。
(二)招标方式的选择
国
际上经常采用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有关刊物上,或电视、广播上发布招标广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数量不受限制。
这种招标方式,招标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但由于参与竞争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也使招标费用支出较多。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已沿用了很长时间,也是我国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招标方式。但这种方式业主管理工作量大,要准备很多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进行资格预审、评标、举行澄清会议等。虽可降低报价、提高工程质量,但招标期较长。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不发布广告,由招标单位向预先选择的数目有限的承包商发出邀请信,邀请他们参加某项工程的投标竞争。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一般可以保证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有此项工程经验,信誉可靠,有能力完成该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可以减少招标工作量,节省招标费用,也能增加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但这种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后起之秀。
邀请招标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特殊情况下,工程规模大,招标单位认为中、小型施工企业不可能胜任,因而选定几家大公司参加投标。
(2)工程复杂、专业性强,招标单位认为只有某些企业才能承担。
(3)工程规模小,为节约招标开支没有必要公开招标。
(4)公开招标后,无人投标,招标单位只好邀请少数单位投标。
(5)由于工期紧迫或保密的要求等原因而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
邀请的投标单位一般5~10家,不能少于3家。
3.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议标。这种方式是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这家承包商去完成。若谈不成,可另邀请一家,直到达成协议为止。
议标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的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尚不能清楚详尽地确定其中若干技术细节和近似的工程量。
(2)采用某种新技术,需施工单位从设计阶段就开始参加合作。
(3)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未能产生中标单位。
(4)工程规模不大,工期紧张,需边设计边施工等。
这种招标方式易于处理一些问题,使双方紧密配合,但竞争性差,可能会使承包价格偏高。因此,无特殊情况,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应严格限制议标方式。
(三)合同种类的选择
合同的计价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时合同双方的风险也不同,应依具体情况选择合同类型。目前,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四种。
1.单价合同
这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这一类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等形式。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业主给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合同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报的单价计算。虽然在投标报价、评标、签订合同中,人们常常注重合同总价格,但在工程款结算中单价优先,所以单价是不能错的。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再评标。
2.固定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这种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
①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
②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不能根除索赔)。通常可以免除业主由于要追加合同价款、追加投资带来的需上级,如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审批的麻烦。
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在这种合同的实施中,由于业主没有风险,所以他干预工程的权力较小,只管总的目标和要求。
(2)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前提
在以前很长时间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范围很小:
①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
真复核。
②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
③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④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⑤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
⑥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3)固定总价合同的计价方式
①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必须复核。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
②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而由承包商制定,则工程量表仅作为付款文件,不属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合同价款总额由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已包括在整个合同的总价中。
(4)固定总价合同的确定
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在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时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5)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的风险
①价格风险: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实施中物价和人工费涨价风险。
②工作量风险:工作量计算错误;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由于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工程量计算误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类型。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间接费)计算。在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结算,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而业主承担了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没有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常常不仅不愿意压缩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经济效益。这样会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所以这类合同的使用应受到严格限制,通常应用于如下情况:
(1)投标阶段依据不准,工程的范围无法界定,无法准确估价,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
(2)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它们可能按工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确定。
(3)时间特别紧急,要求尽快开工。如抢救、抢险工程,人们无法详细地计划和商谈?<br>为了克服该种合同的缺点,调动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可对上述合同予以改进:事先确定目标成本,实际成本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按比例支付酬金,超过目标成本部分不再增加酬金;若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则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酬金外,另给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奖励;成本加固定额度的酬金,不随实际成本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4.目标合同
这是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结合的形式,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工业项目、研究和开发项目、军事工程项目中。
目标合同以全包形式承包工程,通常合同规定承包商对工程建成后的生产能力或功能、工程总成本、工期目标承担责任。若工程投产后的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预定生产能力,则按一定的比例扣减合同价款;若工期拖延,则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违约金;若实际总成本低于预定总成本,则节约的部分按预定比例奖励承包商,反之,则由承包商按比例承担。
(四)重要合同条款的确定
业主应正确地对待合同,对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应苛求。业主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由其起草招标文件,并确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主要有:
(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
(2)付款方式。如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由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决定。让承包商在工程上过多地垫资,会对承包商的风险、财务状况、报价和履约积极性有直接影响。当然如果业主超过实际进度预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没有出具保函的情况下,又会给业主带来风险。
(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海关税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
(4)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即将工程风险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理分配。基本原则是,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控制风险,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
(6)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中必须设计完备的控制措施,以保证对工程的控制,如变更工程的权力;对计划的审批和监督权力;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当施工进度拖延时,令其加速的权力;当承包商不履行合同责任时,业主的处理权等。
三、承包商的合同策划
承包商的合同策划服从于承包商的基本目标和企业经营战略。
(一)投标的选择
承包商必须就投标方向做出战略决策,其决策取决于市场情况,主要有:
(1)承包市场状况及竞争的形势。
(2)该工程竞争者的数量以及竞争对手状况,
以确定自己投标的竞争力和中标的可能性。
(3)工程及业主状况。包括工程的技术难度,施工所需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对施工工期的要求及工程的影响程度;业主对承包方式、合同种类、招标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等的规定和要求;业主的资信情况,是否不守信用、不付款的历史,业主建设资金的准备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4)承包商自身状况。包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的经验、现有工程数量等。
承包商投标方向的确定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符合其经营战略,不要企图承包超过自己施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的工程及没有竞争力的工程。
(二)合同风险的评价
通常若工程存在下述问题,则工程风险大:
(1)工程规模大,工期长,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2)业主仅给出初步设计文件让承包商做标,图纸不详细、不完备,工程量不准确、范围不清楚,或合同中的工程变更赔偿条款对承包商很不利,但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业主将做标期压缩得很短,承包商没有时间详细分析招标文件,而且招标文件为外文,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条件。
(4)工程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多,且业主要求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三)承包方式的选择
任何一个承包商都不可能独立完成全部工程,不仅是能力所限,还由于这样做也不经济。在总承包投标前,他就必须考虑与其他承包商的合作方式,以便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管理和财力上的优势,并共担风险。
1.分包
分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技术上需要。总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必具备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通过分包的形式可以弥补总承包商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时总承包商又可通过这种形式扩大经营范围,承接自己不能独立承担的工程。
(2)经济上的目的。对有些分项工程,如果总承包商自己承担会亏本,而将它分包出去,让报价低同时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不仅可以避免损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转嫁或减少风险。通过分包,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分包商。这样,大家共同承担总承包合同风险,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4)业主的要求。业主指令总承包商将一些分项工程分包出去。通常有如下两种情况:
1)对于某些特殊专业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业主仅对某专业承包商信任和放心,可要求或建议总承包商将这些工程分包给该专业承包商,即业主指定分包商。
2)在国际工程中,一些国家规定,外国总承包商承接工程后必须将一定量的工程分包给本国承包商;或工程只能由本国承包商承接,外国承包商只能分包。这是对本国企业的一种保护措施。
业主对分包商有较高的要求,也要对分包商作资格审查。没有工程师(业主代表)的同意,承包商不得随便分包工程。由于承包商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分包商出现任何问题都由总包负责,所以分包商的选择要十分慎重。一般在总承包合同报价前就要确定分包商的报价,商谈分包合同的主要条件,甚至签订分包意向书。
2.联营承包
联营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见的为设计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联合投标,共同承接工程。其优点是:
(1)承包商可通过联营进行联合,以承接工程量大、技术复杂、风险大、难以独家承揽的工程,使经营范围扩大。
(2)在投标中发挥联营各方技术和经济的优势,珠联璧合,使报价有竞争力。而且联营通常都以全包的形式承接工程,各联营成员具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业主比较欢迎和放心,容易中标。
(3)在国际工程中,国外的承包商如果与当地的承包商联营投标,可以获得价格上的优惠。这样更能增加报价的竞争力。
(4)在合同实施中,联营各方互相支持,取长补短,进行技术和经济的总合作。这样可以减少工程风险,增强承包商的应变能力,能取得较好的工程经济效果。
(5)通常联营仅在某一工程中进行,该工程结束,联营体解散,无其他牵挂。如果愿意,各方还可以继续寻求新的合作机会。所以它比合营、合资有更大的灵活性。合资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新公司通常费用较高,运行形式复杂,母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业主不信任。
(四)合同执行战略
合同执行战略是承包商按企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的执行合同的基本方针。
(1)企业必须考虑该工程在企业同期许多工程中的地位、重要性,确定优先等级。对重要的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如对企业信誉有重大影响的创牌子工程,大型、特大型工程,对企业准备发展业务的地区的工程,必须全力保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考虑。
(2)承包商必须以积极合作的态度热情圆满地履行合同。在工程中,特别在遇到重大问题时积极与业主合作,以赢得业主的信赖,赢得信誉。例如在中东,有些合同在签订后,或在执行中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动乱
),按规定可以撕毁合同,但有些承包商理解业主的困难,暂停施工,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降低业主损失。待干扰事件结束后,继续履行合同。这样不仅保住了合同,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
(3)对明显导致亏损的工程,特别是企业难以承受的亏损,或业主资信不好,难以继续合作,有时不惜以撕毁合同来解决问题。有时承包商主动地中止合同,比继续执行一份合同的损失要小。特别当承包商已跌入“陷阱”中,合同不利,而且风险已经发生时。
(4)在工程施工中,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引起承包商费用增加和工期拖延,承包商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但业主不予解决。承包商在合同执行中可以通过控制进度,通过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履约热情和积极性,向业主施加压力和影响以求得合理的解决。
策划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马鞍山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富阳物业咨询有限公司
马鞍山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常看重“ 上海富阳物业咨询有限公司 ”的品牌及信誉,本着诚信务实,互惠互利的态度,我司开发建设的“马鞍山雨山湖二期”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与贵司合作,承担项目独家全程营销策划、代理销售事宜,项目相关商务合作条件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乙方对甲方位于 马鞍山雨山湖 物业(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与独家代理销售与独家代理招商。暂计总建面积约为 60000 平方米。(具体数据按照确定的规划方案执行,并制定附件一作为双方确认依据)
第二条 合作原则、组织与相关制度
1、声明、承诺与保证:
甲方声明:其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甲方承诺,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应尽义务;甲方保证,当其发生违约行为时,将依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声明:其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与招商服务;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原则,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应尽义务;乙方保证,当其发生违约行为时,将依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诚实、信用、合法原则
甲、乙双方据此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将在合作中严格遵守。乙方提供独家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服务
乙方将发挥其自身公司多个专业部门的整合优势,就本项目的市场推广定位、产品规划设计、环境设计、建筑方案筛选等各方面提供顾问参考服务,对于本项目的品牌宣传、形象设计、市场推广、公关活动、广告策划、营销策划、销售策划、销售执行、招商执行等各个环节提供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与招商服务,并提供各项服务的整合应用。
3、项目小组,双方确定项目小组并确定项目负责人各1名,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自项目小组日常工作,处理本合同履行的各项具体事宜,并对合同履行期间日常往来文件、方案、资料、稿件等进行签字确认。
4、执行制度
(1)例会制度:
A. 项目前期策划阶段:根据项目及开发商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会议时间;
B. 项目营销阶段:双方沟通采取例会制度,例会的召开定为每月一次,具体地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
定,双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项目组成员根据需要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如甲方参展、大型活动期间),可随时调整会议时间,乙方全力配合;
(2)阶段工作计划:乙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阶段推广计划、销售计划制定每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应于每次阶段工作会议前向甲方提交该一阶段的工作计划,由甲方进行补充修改确认;甲方确认工作计划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计划内容。
(3)阶段工作会议:双方定期召开阶段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拟定下阶段工作计划,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进行创意沟通。该会议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必须参加;
(4)会议纪要:每次会议乙方有指定专人对会议详情进行纪要,对会议过程中所讨论的内容进行详细纪录,并于会议后两日内整理完成相关会议纪要,交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会议纪要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以作为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依据;
(5)阶段工作总结:甲、乙双方每次阶段工作会议之前,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阶段工作总结”,就上一阶段的策划方案执行情况、广告创意表现成果等进行分析总结。
第三条 委托期限
1、代理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xx 年6 月1 日 起至 _20xx 年 6 月 1日止。
2、合作期限根据上述条件结束时,若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则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前期产品策划定位、全程营销策划及营销代理整合服务。(乙方工作内容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雨山湖项目服务内容及成果》附件一为依据,)
2、在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之任何代理公司为“该项目”代理销售,同时乙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独家代理与销售。
第五条代理指标
1、 委托代理销售均价底价:委托代理均价底价按一房一价表进行,具体价格在乙方进场后甲方双方协商制定。
2、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主以低于底价的价格和变更价格对外销售本项目,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第六条 营销推广费用及使用
1、 营销及广告、制作、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设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项目总体推广费用按销售总额1.0%比例范围内。
2、 营销推广包括:广告、推广、制作及发布;楼书和资料、制作和印刷;销售道具制作;促销活动费用;会展费用;异地推广活动费用等与销售活动相关的费用。
3、 乙方提交营销推广的详细使用方案,报甲方确认后执行。
4、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时间节点,制定各销售期具体时间节点和广告推广的初步方案。如因甲方原因变更工程时间节点,乙方可作相应调整。
5、 乙方策划制作全套广告方案,报甲方确认,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实施。
6、 推广计划、宣传计划由乙方在签订相应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供初案,报甲方确认。如在实施过程中有变动,另报甲方确认。
7、乙方负责组建营销策划团队并承担全部团队各项费用。
第七条 项目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费
前期全额策划费: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结算方式:分四次支付第一阶段前期策划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乙方提交《服务工作计划》、《市场调研成果》和《项目业态定位报告》,甲方确认后一周内支付乙方第一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作为乙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 第二阶段前期策划费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三十日内,协助甲方及其建筑设计公司提交《项目规划建议报告》),甲方确
认后即支付乙方第二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 第三阶段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二十日内,配合甲方及其建筑设计公司形成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通过政府审
批,审批通过后即支付乙方第三阶段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作为乙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 第四阶段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自甲方下达书面任务书后二十日内,乙方提交《项目营销策略报告》,甲方确认后即支付乙方第四阶段
前期策划费计人民币伍万元整万元整(小写:(¥50,000元),
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费为返还费用,当销售代理阶段销售率达到30%阶段全额返还甲方。
2、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为项目销售总额的1.0%;
结算方式:销售期内,每月的 1 日,甲乙双方根据上月已签约的套数金额,在到账为准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每月的 10 日前甲方将上月应结的项目销售佣金全额支付给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第八条 溢价分成及结算方式
1、 溢价约定:溢价以根据委托代理均价底价制定的一房一价之底价表之单价为计算依据,乙方最终实现超过委托代理均价底价(一房一价之底价表)之单价以上部分,溢价必须得甲方同意,已方无自主溢价权利。
2、 溢价分成比例:溢价部分甲方占 85 % ,乙方占 15 %
3、 溢价结算:自正式销售开始,每月的 1 日,甲乙双方对帐按签约并资金到账为标准并且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下个月的 5 日之前甲方将上月应支付的溢价分成支付给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第九条 成功销售与招商的界定
甲乙双方确认,满足下列约定的,视为该房屋成功销售。
房屋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购房者签署《马鞍山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并且其余款项到账则该房屋在项目结案汇总时视为成功销售。
第十条 购房者退房
1. 由于乙方的原因(如销售说辞不实、销售文件处理错误等),造成购房者退房,或者签署的正式销售合同无法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或者购房者无法办理按揭手续,该房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
2. 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要求退房,该房屋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购房者支付的违约金中提取100%作为乙方服务费用计入溢价比例分配。
3. 购房者所退房屋,不计入成功销售总量,由乙方另行销售。
第十一条:销售计划的执行
1、 已方制定合理销售计划书,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销售执行依据,本项目在开盘前具体确认。
2、 乙方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计划方可按约定比例结算销售提成,否则仅按应结金额60%结算,乙方在次月完成销售指标后方可结算上月按应结金额费用。
3、 该项目甲方部分物业作为持有,持有部分不作为乙方销售代理销售范围。
第十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法律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经甲方核准符合甲方要求后,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上乙方营销代理字样,以利于销售活动的开展;
3、甲方提供项目销售中心及销售中心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承担售楼处内的水、电、煤、电话等费用(乙方提供具体数额甲方签字确认);
4、甲方负责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的相关合同;
5、代理期间,由甲方派出的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买方的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并开具甲方的收据或发票;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代理佣金、招商租金、溢价分成;
7、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需由甲方签定,任何个人或单位签定均属无效;
8、乙方未能按照提供给甲方工作计划内容完成工作或乙方工作不符合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继续履行并且保有最终解释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承担本项目的前期产品策划定位服务及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服务;
2、乙方应派销售团队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并指定团队负责人与甲方对接;团队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考核确认,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至甲方满意为止,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应为代理销售单位的价格表、付款方式、优惠措施等提供专业性意见,甲方享有决定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表、付款方式等相关销售资料执行,不得任意改变
策划合同 篇3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合同管理实施策划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xx年12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 1 -
二、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及责任 ............................................................. - 3 -
1、项目合同管理机构 ................................................................... - 3 -
2、合同管理原则 ........................................................................... - 4 -
3、项目合同管理职责分工 ........................................................... - 4 -
三、合同实施策划管理 ......................................................................... - 5 -
1、合同实施策划的程序 ............................................................... - 5 -
2、分包的合同策划 ....................................................................... - 5 -
(1)分包的必要性 ....................................................................... - 5 -
(2)分包商要求 ........................................................................... - 6 -
(3)项目部分包策划情况 ........................................................... - 6 -
3、合同执行战略 ........................................................................... - 7 -
四、合同签订、履行与考核 ................................................................. - 8 -
1、合同评审与签订 ....................................................................... - 8 -
2、合同履约 ................................................................................... - 9 -
3、例外管理 ................................................................................. - 11 -
4、考核与奖罚 ............................................................................. - 11 -
五、合同交底管理 ............................................................................... - 12 -
1、合同交底目的 ......................................................................... - 12 -
2、交底范围 ................................................................................. - 13 -
3、合同交底程序 ......................................................................... - 13 -
4、交底的`主要内容 ..................................................................... - 14 -
5、其它要求 ................................................................................. - 14 -
六、变更索赔的合同约定 ................................................................... - 15 -
1、变更、索赔、违约管理及价格调整约定 ............................. - 15 -
(1)工程变更 ............................................................................. - 15 -
(2)变更计价 ............................................................................. - 17 -
(3)索赔 ..................................................................................... - 18 -
(4)索赔报告 ............................................................................. - 18 -
(5)合同价格调整 ..................................................................... - 19 -
2、工程数量变化预测分析 ......................................................... - 21 -
3、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趋势分析 ................................................. - 21 -
七、潜在风险因素辨识及因素 ........................................................... - 22 -
1、合同实施阶段,潜在的主要风险一般包括: ..................... - 22 -
2、合同实施过程中潜在的管理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24 -
八、项目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 ........................................................... - 24 -
×××地铁××号线土建施工××合同段
合同实施策划书
一、工程概况
我项目部承建的×土建施工××合同段范围:×××,包括1站2区间,即××站、××××区间(以下简称××区间)、××区间(以下简称××区间)。
×××站:在后厂村路与永丰路两交口之间,沿永丰路南北向布置于路下,该站为地下岛式车站,标准段为双层三跨结构,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右BK+13+187.500,车站有效站台右线中心轨顶高程为29.23m。标准段宽度为21.1m,车站长为236m,高约14.55m,车站标准段顶覆土4.2m,标准段基坑开挖深度约19.1 ~20.0m,盾构井处深约20.5~21.7m,共有2个风道,3个出入口,1个消防专用口。A、D出入口红线内部分采用暗挖法施工,车站主体和其余附属结构均采用明挖法施工。
车站两端连接盾构区间,南端提供盾构始发条件,北端提供盾构接收条件。
×××站~×××站区间:起讫里程为右K11+181.300~右
K13+046.798,区间总长为1865.5m。本段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设有附属结构三处:包括联络通道两处(分别位于里程右K11+700.000和右K12+750.000),中间风道兼泵房一处(里程为右K12+278.403),均采用暗挖法施工。
×××站~××区间风井(不含)区间:起讫里程为右K13+292.800~
右K14+320,区间总长为1021.8m。本段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设有联络通道一处(位于里程右K13+870.000),采用暗挖法施工。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车站工程:地连墙105幅;土方120000m3;车站236m,风道2座(1#风道、2#风道);出入口4座(A、B、C、D出入口)。
2、×××站-×××站地下区间:盾构区间掘进长3731.00m;中间风井1座、联络通道2座。
3、×××站-马连洼北路站区间:盾构区间掘进长20xx.6m;联络通道1座。
4、降水工程:车站降水、×××站-×××地下区间降水
5、区间变电所
6、站前广场
建设单位:×××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有限公司
×××设计研究总院
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土建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
策划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20xx___年__02___月__3__日__11__时__00__分
举行地点:___杨湾镇丰裕圩__厅婚宴:共___20___桌
新人喜欢的色调_紫色_以及风格:___欢快喜庆___
第二条: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前打□)
总体策划价款:人民币__4000.00_元
其中包括的服务有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以下条款:
第三条: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肆仟元整___元(小写:¥4000.00元)。
第四条:付款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25%即人民币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2.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0%即人民币___0___元;
3.完成所有的现场布置,主持人到场,婚礼开场前付清余款总价款的75%即人民币__3000__元,
4.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束后乙方应统一交还甲方
5.其他特定约定: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1200.00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酒店入场费:因每家酒店的入场费用不同,此费用需由甲方负责支付,甲方需提前一天到酒店办理婚庆入场费的手续,如特殊情况甲方可让乙方代办,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报销。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十五条: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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