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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合同

时间:2023-04-24 19:31:41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实用】就业合同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就业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就业合同3篇

就业合同 篇1

  甲方:乙方:学生家长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并提供相应的学习、生活条件;

  2、负责教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考试成绩、操行鉴定全部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国家承认的中专、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为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3、负责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专业学生参加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4、负责为毕业时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推荐就业;

  5、负责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日语、韩语等级考试;

  6、负责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7、负责为在参加工作一年内,因工作单位解体而下岗的学生再次推荐就业;

  8、按照XX市教育局及物价局规定收取乙方在青岛学习期间的费用;

  9、负责对参加报关员、报检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及格但分数不低于总成绩50%,且获得毕业证书的`未受过法律纪律处分(曾受处分但已经解除者视同未受处分)的学生实施“毕业生招回制”,免学费继续培训一年,其它有关食宿等费用须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学生在校期间要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按时交纳学杂费、住宿费;

  3、学生应当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学生自理,受益人为学生;、

  4、学生应当参加入学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

  三、乙方有下列情节之一,甲方不予推荐就业:

  1、未取得相应中专、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者;

  2、不参加本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3、报关英语、报关日语、报关韩语专业学生不参加全国英语、日语、韩语等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4、不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5、违纪受处分,毕业时未解除者;

  6、推荐工作后,无正当理由不就业者;

  7、由于学生健康原因,无法就业者;

  8、在待推荐期间婚、育或因个人原因而无法正常从业者;

  9、毕业时,男生身高达不到170cm,女生身高达不到160cm或体重达不到入学面试标准者。

  四、自行就业的学生,视同已经推荐。

  五、若乙方患有不适合在校学习的传染博先天性心脏博夜游症、遗传性疾病(如癫痫、神经病等),面试时应如实向甲方告知,学院不予录醛否则,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并有权不退回已经收取的费用。

  六、若乙方在校学习期间退学:甲方按XX市教育局及物价局规定执行,本协议同时作废。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毕业后一年内有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出现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学生(签字):

  家长

就业合同 篇2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过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鉴证机关(人事部门)参与。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详细。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另外还有一些简单条款。

  (4)适用的人员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5)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二、签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的三种形式:

  (1)与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山东

  省内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

  (2)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山东省内单位签订纸质协议书

  (3)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外省用人单位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

  1、网上签约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个人信息,制作个人简历,牢记个人帐户、密码。

  如果忘记用户名、密码可以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设置密码"的方式,设置一个新密码,新密码与用户名相同。

  (2)用人单位(包括省外单位)登陆"信息网"注册发布招聘信息。

  (3)毕业生网上向意向单位投递个人简历(普通会员可投递50份),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出网上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完成网上签约操作。

  (4)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5)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6)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流程图

  毕业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

  ↓↓

  创建简历发布招聘信息

  ↓↓

  投递简历发送签约邀请

  KL

  签约

  ↓

  打印协议书→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搜索职位信息

  1)搜索方法(重要功能)

  智能搜索:综合搜索:快速搜索,通过以上搜索把感兴趣的职位加入收职位藏库便于集中处理

  2)与单位的交流

  可以接收单位发来的面试通知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留言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简历

  第二步---应约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左侧的"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应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用人单位发送来的签约邀请列表,毕业生点击"应约"按钮,则网上签约成立,点击"拒绝"按钮,则签约失败。

  毕业生网上签约注意事项: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后,在有效期内(系统默认是5天),应约之前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内容一定要看。里边有补充条款内容涉及到学生的利益问题。

  如果选择"应约",表示被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双方认同的网上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同时系统也锁定了该毕业生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功能。只有与该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毕业生才能重新获得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权限。而该协议书也是向毕业生发放报到证的唯一依据。

  第三步---协议书管理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应约后,就可以在协议书管理栏目中看到已签协议书的信息了,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协议书号、就业状态等信息。

  第四步---协议书存档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签约后,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2)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保存。

  (3)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生成的协议书样(例图略)

  2、签订纸质协议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用人单位相关信息

  (3)下载打印四份纸质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网上鉴证并加盖相关公章

  (4)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签订纸质协议书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

  录入省内就业协议

  ↓

  打印就业协议书

  ↓

  人事局网上鉴证

  ↓

  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录入用人单位信息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为毕业生与省内暂时没注册的单位签约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后你将无法与其他单位在网上签约。

  第二步---打印协议书

  确认没有问题后毕业生将协议书进行打印,一式四份。毕业生本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第三步---网上鉴证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进行网上审核鉴证,并留一份协议书备案。

  第四步---学校审核存档

  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鉴证通过后,学校审核通过,签约信息转入就业方案库。

  手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样本(例图略)

  3、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流程

  接收单位:未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省外单位

  操作流程:

  ①毕业生本人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申请省外就业;

  ②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锁定省内网上签约功能;

  ③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④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后直接将协议书上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审核、存档;

  ⑤将协议书相关信息准确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作为派遣依据。

  省外就业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

  申请省外就业

  ↓

  领取纸质协议书

  ↓

  签订就业协议

  ↓

  网上录入协议书→学校审核存档

  第一步---提交省外就业申请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击"业务申请"下面的"省外就业申请"栏目,右侧显示省外就业申请界面,毕业生填写原因后,点击"发送申请"发送申请,等待学校审核。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登录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栏目,右侧显示就业协议书录入界面。

  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

  2、签订就业协议书前,与用人单位协商以下几个问题:是否解决当地户口、接管档案,到单位工作后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的年限,是否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几个月,薪酬、违约金等问题。

  3、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内容都可以写到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或附加条款中,双方签字盖章,作为书面依据。

  4、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解决当地户口,则不必将就业协议书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作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使用,不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毕业生可以选择档案户口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

  三、派遣规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学校就业办公室备案,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山东省人事厅依据学校编制的就业方案编制派遣方案,发放《报到证》。

  (1)学校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2)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已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按《报到证》的报到去向派遣毕业生。

  (3)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尚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未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派回生源所在地,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帮助其继续落实工作单位。

  四、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

  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一次性就业

  ①签订协议---网上、纸质(跟用人单位)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用人单位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用人单位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解决落户等问题

  ①签订协议---网上(跟人事代理机构)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人事代理的内容

  1.负责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等工作。

  2.负责办理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服务,并为其代办住房公积金。

  3.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4.开展代理人员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

  5.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6.办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中,委托人事代理可划分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两个类别。各级人才流动机构与委托人事代理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服务事宜。

  人事代理实行契约化管理,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承担的责任与期限。

就业合同 篇3

  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算不算劳动合同?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对一宗医学院毕业生冯某与文昌市某医院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上述问题依法作出了裁判。

  就业协议书可视为劳动合同

  个人档案被扣,她起诉医院

  冯某系吉林医药学院毕业生,20xx年4月24日冯某与文昌市某医院及吉林医药学院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年7月12日,冯某与医院签订了《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其中规定“冯某跟班期满并获得执业资格后,必须在医院连续服务5年以上”“跟班学习期间医院暂不负责冯某的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

  双方签订协议书的当月,冯某进入医院工作。20xx年9月冯某参加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之后冯某离开医院。但医院以冯某未达5年服务年项为由,扣留了冯某的个人档案,也未给冯某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冯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为劳动合同;《协议》中的上述2条规定无效;判令解除合同,医院归还档案,并赔偿因此给冯某造成的财产损失。

  医院辩称医疗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每位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我国医疗规范要求医院提供培训机会,发放补助。冯某仅在医院进行培训学习,她没有医师资格,不可能与医院形成劳动关系,双方是培训关系。

  她和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经审理后分析,医院与冯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本案裁判的关键。根据原、被告及吉林医药学院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原、被告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以及冯某在医院的活动看,冯某在医院的.管理下协助医师开展工作,虽然也参加各种培训,但主要目的是工作,同时由医院支付工资。因此,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医院以学习为主抗辩,缺乏证据。

  由于冯某与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双方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从其性质和内容看属于劳动合同。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中关于服务年限的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是有效的。医院未给冯某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违反相关规定,冯某以此主张解除合同,理由充分,于法有据。

  医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而收取并保管冯某的个人档案资料,因该协议书的解除,医院应当将个人档案资料返还给冯某。冯某主张医院赔偿其财产损失,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该项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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