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集合六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口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口加工区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在敬业、诚信的基础上,以互相信任为前提,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项目在________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事宜达成协,签订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占地约____平方米。其中独自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_______平方米,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所在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
二、甲方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初步确定以____万元人民币/平方米的.优惠价格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价值差额计____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开工条件为: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到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剃度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五、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行建设,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竣工。
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30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出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七、其他
1.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年
5.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乙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甲、乙双方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行为。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自行与境外供货商确认进口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所有内容。
2.乙方不承担甲方委托进口产品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关商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符合归国家对 (地区名称)小额商品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将商品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境外卖方发货期前5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商品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签订外贸合同。在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处置。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6.本委托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为货值的 ,不包括办理外贸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任何费用,及码头、船务、商检、仓储、运输等其他费用。
7.乙方代理甲方从 进口( )一批。数量( )吨,价值 ( )美元。
8.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出口商品特点,经协商,供需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
货物描述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 交货时间:见电汇底单传真后5日内送货到加工厂。
交货地点:供方自费将货物送到加工厂。
三、 结算方式,供方须凭真实、合法、有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证的要求按国家税务局有关政策执行)及时进行结算。以上及相关一切票证在需方向银行办理付款或向供方支付票据前交付需方,供方所提供票证若有虚假或非法、无效的,应依法向需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货款期限,带款提货。
四、 检验、验收:在需方对货物检验并接受货物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费用由供方承担,发生不可抗力应即时通知需方。需方凭供方办理检验报告、码单和供方提供的其他验收所必须的能够证明货物品质状况的.技术资料、证明等货到后验货。必要时应根据需方要求凭供方办理提供的由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需方、外商的验收标准和方式验货。如合同货物的出口外商、需方的检验与供方所办理提供的检验标准、方式或检验结果有差异时,以前者为准。需方的检验、验收不在任何意义上解除供方所依法应该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五、 为保证需方出口履约,供方所交货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外商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鉴于需方出口远途运输的实际情况,需方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为货到需方和外商指定地点、港口且需方和外商验收之日起六个月。
六、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须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供方违约,需方有权自行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供方承担。
七、 合同一经订立,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对供需双方的各项规定和义务均规定有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有多项违约,违约金累计计算。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八、 需方支付定壹万元。需方不履行合同,相应部分定金不再返还;供方违约,除双倍返还全部定金,引起需方的外商索赔的,还必须接受索赔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方已结清货款,供方在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或任一规定义务履行时,供方应双倍返还全部定金。供方向需方提供担保时,则担保方与供方一起向需方连带承担本合同责任和义务。担保书(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无论供需双方是否提供担保,不影响本条款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九、 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带来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 本合同字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字的,视为合同正本签字。
十一、 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出口合同 篇4
合同号码: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4.总值包装:小捆______~______千克及/或大捆______~______千克卖方有权在______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 按______值计算
5.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_____%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____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
出口合同 篇5
甲方:__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等报关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条规定的出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实施出口代理行为
3、如乙方有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资金流等有偿供应链服务。物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货物代采购、通关、境内外运输、仓储、配送等;资金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货款、代收货款、代缴关税、代缴(退)增值税及或预先垫付前述资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标的: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从口岸出口等产品。出口货物的价格必须符合海关对完税价格的规定。
2、乙方应在货物出口前3个工作日将《委托出口确认单》、发票和箱单交给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收货方名称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报关运作方式为:一般贸易方式,报关为单抬头方式,即出口经营单位、发货单位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及《委托出口确认单》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及与乙方指定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签订并不改变双方的委托关系,且甲方有权与乙方指定客户修改或变更销售合同。
第三条出口报关
1、乙方负责将每批货物的出货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出口前3个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办理货物出口的审批手续和做出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2、乙方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应赔偿甲方的任何损失和遭受的处罚。
3、如出口货物属法定商检产品,则在货物出运前,乙方须在当地商检部门自行办理出口商检手续。或委托甲方协助办理。
4、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出口产品所需的相关信息。乙方须如实提供与合同所述标的一致的货物及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货物交付甲方后25日内,乙方应将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交给甲方。乙方保证不得多开、重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及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又将发票作废等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各项款项及应提供的报关所需的资料、文件、信息后,即开始办理产品出口的审批手续和报关。货物清关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户及时安排接货。
7、货物出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如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物运输、仓储
1、乙方负责将货物发运至由甲方指定的仓库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给甲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货物后,甲方负责安排出口货物的仓储、装船等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出口货物收汇及出口退税
1、乙方保证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收款资料中收款方为甲方,且在货物出口后(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45天内,甲方收妥境外客户应付的全部外汇货款。甲方在收到全额外汇货款后即按本条第5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货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不出货给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户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户收到货后不给乙方货款,或外汇在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核销期限内没及时收回等情形,则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的费用,且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提供的退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退税资料引起的全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4、经双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出口退税款。但甲方应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税款等额款项。
5、a.如在甲方报关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户汇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银行结汇当天汇率结算后,扣除全额代理费后,可根据乙方指示将余额全数打入乙方指定账户。b.在甲方报关出口后,乙方凭开具的符合当批货物报关情况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如品名,数量等必须于报关单信息相符,增值税发票原件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经甲方核对无误,同时乙方境外客户全额货款到位,且报关核销单已退回甲方后,于5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当批货物货款及垫付出口退税款;前述应付款项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付货款余额=汇率x外汇货款+出口退税款-(代理费+费用+税款)
c.若应付货款余额部分,乙方无法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者任何可抵扣发票情况下,甲方扣除对应金额6%后,将剩余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正常进行退税的(双方确定在本合同下,退税申报的正常期限为自货物出口报关日起45天内,如国家有新的规定且时间较前述期间短的,则以国家的新规定为准),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垫付的税额,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暂扣后期出口货物的税款,待甲方实际收到相应出口退税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间,涉及汇率结算时,双方协商汇率为:美金货款结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乙方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汇率变动风险。
8、如果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较双方签订合同时及乙方委托甲方出口货物时出现变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变,且对于退税率发生变化后收到的外汇款项,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税率标准支付人民币款项给乙方。
9、如已退税款因各种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退回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内将应退回金额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汇率结算
1、代理服务费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0.1x出口美元报关金额数(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货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费为0.1元人民币);
代理费不包括报关费,每单出口货物代理服务费的最低收费不低于人民币150元。乙方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内陆运输费用、提货费、装卸费、商检费、文件费、通关查车费用等,前述费用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代理服务费用、税款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的支付
代理服务费用、甲方代垫付的税款(如有)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约定支付。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无法于货物出口后45日内收取外汇货款及办理出口退税的资料等的,乙方应于前述时间届满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3、如下费用,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1)若货物出口后,出现海关对乙方货物的商品编号重新归类和货价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出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相关款项均由乙方承担。
(2)在通关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货物的任何责任造成压车、退港等情况发生,压车、退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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