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设备订购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订购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订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约地点: 长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的订货单、乙方的报价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设备产品(见附件一《ktv音响设备产品报价单》)
注意:本合同设备产品报价不含税,不含异地运费,为长沙本地出货价格。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二、 合同总价及单价有效期
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捌拾陆万贰仟柒佰肆拾壹元整,即rmb¥862741.00 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由于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乙方提供产品单价以签订合同当时定价为准,如果甲方在其他时间再行订货,价格亦以当时双方商定为准。本供货合同设备产品单价有效期为甲方提完全部货物为止。
三、 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设备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
2、 乙方须按照给甲方提供的设备产品成品样板为依据,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板后,乙方按样板供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标准。
3、 设备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 货到现场后(甲方提货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甲方负担。
四、 订货周期及交货
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为乙方厂家的设备产品生产周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乙方可以从生产厂家发货到长沙。
2、 从生产厂发货到长沙需要4~10个日历天。
3、 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乙方送货到甲方现场。
五、 付款方式
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即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定金:¥ 431371.00元,
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壹仟叁佰柒拾壹元整。
2、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六个月后的壹周内即支付合同尾款 50%,¥431370.00 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壹仟叁佰柒拾元整。
六、 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免费质保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设备产品由于出现生产质量问题而导致故障或损坏,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以不影响甲方营业使用为前提,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提供与故障设备产品相同型号的替补设备产品供甲方使用,并将故障设备产品在2个星期内检测维修完毕(返厂维修以及运输),再和替补设备产品进行互换。乙方承担检测维修及相关的其他运输费用。
2、 话筒音头、话筒手柄外壳、话筒线均属于易损消耗产品,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列。
3、 乙方在壹年免费保修期后长期成本价提供甲方售后服务用的'备品和备件。备品备件价格见合同附件《主要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参考》。
5、 壹年免费质保期过后的售后服务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售后服务原则上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
6、 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售后服务联系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产品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无权要求退回定金。
设备订购合同 篇2
买 受 人:xx(以下简称甲方)
出 卖 人:xx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商、交货期
2 付款方式
2.1 设备总价包括设备造价、运输费、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
2.2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款30%,乙方安排生产。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生产完成,乙方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60%。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货款10%后,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乙方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安装人员不得撤离安装现场。
2.3 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结算:
①银行电汇 ②现金 ③支票
3 交货及运输
3.1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请填写安装地点:河南辉县
3.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基础施工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3日内发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4 货物验收
4.1 甲方收货后按照国家制造计量法规定的出厂标准进行验收。
4.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原装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等常规资料各一份。
4.3 交货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安排上述货物的验收。
5 产品质量
5.1 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 24 个月。
5.2 设备如使用非原装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6 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6.1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6.2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6.3 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
6.4 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6.5 在保修期内及时无偿提供备用机。
7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15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接收该产品,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 15 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部分设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责任和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 无论甲方是否提出异议,乙方作为设备的供货单位,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提供的设备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需要。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1.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2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4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本合同内的产品,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8.2 乙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2.1 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千分之一/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3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少交的部分甲方仍然需要,则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如数补齐;如乙方仍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 乙方的设备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5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 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本合同签订地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0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11 补充约定
11.1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则须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最终用户无须为本合同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1.2 卖方须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全部和部分专用技术和/或专利的合法所有人和/或拥有者,而且能保证自己有权许可最终用户使用。
11.3 最终用户如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而被诉和/或裁定侵犯知识产权,则卖方须进行解决,并须承担最终用户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1.4 货款未付清前,产权归乙方所有。
12 附则
12.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
12.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12.3 技术附件及其它约定/协议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全称):(盖章)xx
乙方(全称):(盖章) xx
签字日期:20xx年5月15日
设备订购合同 篇3
甲方(买方):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西安市 兹有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约,以期共同遵守:
一、 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
二、 合同价格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价30%,大写:伍万贰仟伍佰元整;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对甲方人员培训合格后,甲方支付总价65%,大写:壹拾壹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质量保证金为总价5%,大写:捌仟柒佰伍拾元整,壹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付款以 银行转账 方式进行,乙方应在每一付款阶段给予甲方 5 个工作日的合理期限,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全额合法增值税发票。 五、交货、包装与运输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月25日前。
2.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甲方收货地点:,联系人: ,电话:。
3.乙方应在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产品说明书提供。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6.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按照该设备技术质量标准进行,并且由甲方签署验收报告单。如设备按照该设备技术质量标准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在7天(日历天)内,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金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7.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8.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以出厂技术指标验收,验收合格后7天以内。
9.如果本产品有控制编程系统在交货时需向甲方提供所有模块数据(三级保护密码),不得在后续售后服务中向甲方提出任何有偿解码或等同服务。
六、 安装调试、保修条款与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2.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甲方。
3.质保期限:整机实行壹年包修终身服务的原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费用全免(甲方人为损坏除外);质保期后,酌情收取相关零配件和材料费。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及质保证书应随产品一同交付甲方。
七、责任与义务
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3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给予乙方3个工作日的`合理期限,超过合理期限的乙方向甲方每日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
4.乙方在合理期限之外逾期10(日历天)天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九、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不同意变更。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并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设备订购合同 篇4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设备供货范围的审定及供应方法
1、供货范围及服务范围见附件一、附件二,包括减速机电机等。
2、上述设备的组成部件、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清单(含名称、规格、数量)需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三日内,由乙方提交予甲方,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上述设备的组成部件、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与上述设备同时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与设备同时移交予甲方。
第二章 交货时间及地点
1、工期:60天(含设计、制造),运输7天,安装调试工期15天。
2、交货时间:20xx年6月30日之前到现场,或接到甲方另行指定的发货时间通知后10日内到现场。
3、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卸货至***项目现场。
第三章 原材料的提供方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实际资料进行图纸设计,设计图纸需经甲方确认。乙方按照确认后的图纸要求和技术附件要求订购原材料并加工制造及配套,并接受甲方的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或配套部件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成品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者退货。
第四章 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的方法
1、本合同签定之时进行再一次的技术交底和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加工设备的总图(含基础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后5日之内提供给甲方,其他主要部件图在本合同签定10日之内提供。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图纸后,需在5日内确认回复。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图纸需电子版一份,印刷版4份。
2、乙方负责设备的相关的出厂前检验,并配有检验合格证
3、乙方需提供所用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设备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关健点检测报告,有关技术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第五章 包装运输
1、包装必须牢固可靠,适合于长途远距离运输,严禁野蛮装卸,保证设备安全完整地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由于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任何锈蚀、损伤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根据受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收,并有权采取一切可能的补救措施直至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退货,乙方应退回预付款,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诉讼及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每份包装箱内应付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工程设备、材料运输中的运输和装卸费用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每一工程设备、材料和包装箱的两处以上位置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工程设备、材料名称、品目号/箱数;毛重/净重(千克);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记)
5、如工程设备、材料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作出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6、根据工程设备、材料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它有利于工程设备、材料运输的标志。针对乙方超宽、超重设备的进场运输问题,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沟通、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六章 交货方式及相关规定
1、乙方应自本合同规定的设备交货期前10天,以传真的形式向甲方寄送《发货通知单》一式四份。该通知单必须列明: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物形式及件数、每件包装物毛重及尺寸、预计发货时间及方式,预计运输周期、该设备所需的安装工机具及安装条件、现场仓储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乙方未有(或延误)向甲方寄送《发货通知单》,或通知单未标明清楚,而由此引起的接收、仓储及安装准备问题,则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设备到达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时,乙方应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一式四套的技术资料,包含装箱清单、图纸、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安装方案、调试方案、维护/养护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承诺书、产品合格证明(包括其中的单体设备、组件)等。
3、若乙方延迟交货,则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0.5%违约金。如果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10日内,乙方仍没有交货,违约金则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支付。最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的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诉讼及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七章 设备检测、验收及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1、加工成品的制造质量、安装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验收。符合要求的,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即视为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合格。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甲方可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加工过程监督。监督人员将根据加工计划、质量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督和验收,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存在问题或加工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或缺陷,均可向乙方提出停工,并提出进行改进或者返工或重新加工的要求。
3、乙方应在完成加工前五天通知甲方进行成品验收。加工成品出厂前,乙方应提供加工成品的出厂合格证。
4、双方对加工成品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加工成品,双方协商按如下方式处理:在质保期内,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有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免费修复或退货;非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费用。在质保期内,当乙方收到甲方对设备提出设备质量方面问题的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在3日内派相关人员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原则解释。
第八章 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设备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业主代表签发移交证书后,设备质保期立即开始,时间为2年。
2、乙方必须对本合同包含的所有设备的制造、安装建立质量保证计划, 并通过甲方批准,作为合同附件, 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提供一个从事质量控制的乙方工作人员的名单.
4、对各种设备应进行的试验项目,不管是破坏性的或非破坏性的,应证实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 质保计划应在设备开始制造之前建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
6、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如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甲乙双方同意或由甲方提出的合理的限定时间内,经乙方维修后仍不能达到使用要求,或乙方无法保障售后服务,则质保金即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并有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九章 不可抗力
1、 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适当延长,其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电话通知另一方相关人员,并随即以电报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在事故发生后14日内,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送至另一方。
3、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履行方式。
第十章 结算方式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
2、设备主体设备制造完毕(包括:拖轮、轮带、筒体、大齿轮光坯),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为进度款。
3、设备制造完毕,发运前的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设备发运到工程现场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设备现场安装,单机调试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6、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7日内一次付清。
7、以电汇的方式结算,乙方提供普通发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及索赔
1、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违约责任的界定及索赔依据为:
2、本合同各项条款的规定。
3、本合同技术附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4、各项验收表及其它相关单据、凭证等。
第十二章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若合同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调解的争议,则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5、合同执行履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按合同总额的双倍赔偿对方。如有其它损失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3、欲对本合同进行任何修改,均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进行确认,否则无效。
4、未尽事宜,当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修改或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法律审定人: 法律审定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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