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金合同汇编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定金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定金合同 篇1
一、合同定金条款
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合同的含义、特征、生效
1、定金合同定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
2、定金合同特征
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
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3、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担保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合同 篇2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一、双方交易的房地产基本情况:(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1。2交易房屋坐落于区路弄号室以及其附属的号车位;
1。3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户型:室厅卫;
1。4权利人;
1。5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字()第号;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室内装修情况:;
1。7附属设施、设备:;
1。8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利人:;贷款余额:约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乙方首期房价款由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乙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否□是
1。10其他约定事项:;
二、乙方为表示对甲方所有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三、买房条件:
3。1房价款:人民币元整。
3。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3。2。1首期房价款为元(其中包括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元)。
如需用于偿还贷款的,乙方应与买卖合同签订后且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替甲方支付至甲方的抵押房款还款账号,如有剩余转付甲方,如果不足甲方自行补足,并应该由甲方办妥该房屋的抵押解除手续。
如甲方自行筹款还清贷款的`,乙方应当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内直接支付给甲方,在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甲方自行筹款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办妥相关手续。
如该房屋没有抵押,首付款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日支付支付给甲方。
3。2。2第二期房价款元。
a乙方自筹资金支付的: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收到收件收据回执当日,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b乙方银行贷款需要支付的,由乙方的贷款银行支付,房款期限以银行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前办妥,否则视为申请贷款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乙方应当于过户当日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或者向甲方补足贷款不足部分。
3。2。3尾款计人民币元,应当于办妥交房手续当日支付给甲方,如需担保户口迁移的,应当于约定的户口迁出日付清尾款。
3。3其他:
3。3。1、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若有)、管理费押金(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煤气初装费(若有)、有限电视申请费(若有)、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要名费由乙方承担。
3。3。2、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并随该房地产交付同时一并转让乙方。
3。3。3、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3。4、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引发公证的原因方承担,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3。5、如3。2。2款b项所述乙方的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于送件当日将其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签订正式《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可,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
五、双方约定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日内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六、双方约定应当与过户后日内办理交房手续并应当办妥该房屋的维修基金、水电煤气以及有限电视的过户手续。
七、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盖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买卖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日期:日期:
定金收款收据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
是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产权人,兹收到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立此为据。
收款人: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3
甲方(出让方): 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编号 :;房屋成交价格为 元,甲方收取乙方定金 元整。该房
二、甲方明确确公司债务情况,公司财产的所有权是其本人的合法所有,无权益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签定地点为 ,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公司债务不清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或有任何欺骗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
2、如甲方没有任何不清晰、不合法产权问题,乙方不得随意改变主意,不购买其房屋,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或所属公司有债务纠纷问题或公司财产产权不清晰,乙方有权拒绝购买,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的5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乙方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六、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中介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定金合同 篇4
房屋代码: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预订方):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商量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区街(路)号《》项目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商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商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商量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第八条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第十条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量解决;商量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5
甲方:(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守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批准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批准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0份,甲乙双方各持0份,
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6
甲方:(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的;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的,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0份,甲乙双方各持0份,
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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