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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3-05-11 12:56:50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精选】公司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公司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购方): 徐州龙福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销方): 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顺意广告设计工作室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货物基本情况

  二、付款及交货条款

  乙方按照甲方样稿要求订制产品并签订本购销合同后,乙方开始制作。在签订合同 工作日内完工,签订合同后甲方先付总款的'50% 18000元作为定金,完成后甲方应将本合同总价款剩余余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售后服务条款

  甲方所购产品安装完成时,甲方派专人进行验收确认。

  ①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广告产品进行维护或维修。

  ②免费保修期内维修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保修期内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内的损坏,乙方收取人工费及材料工本费。

  ③免费保修期内,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维修中的运费由乙方承担,若不属于保修范围或人为损坏,运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就综合楼室外供水预埋管道维修改造工程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路东、路北,工程内容为综合楼东北侧供水预埋管破裂维修、封堵、更换。

  二、承包方式:甲方采用采用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承包方式把本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

  三、施工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天。

  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8月27日,工期每延期一天甲方对乙方罚款3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暴雨、暴雪等天气原因除外)

  四、施工图纸(工程量):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计,设计标准及条件要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五、工程造价及拨款方式:本工程由乙方全额垫资,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委托具备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进行审计,最终工程造价按照现行基价规范定额,并依据图纸内容、现场施工签证单及施工工艺据实决算,材料价格按照驻马店市定额站20xx年第

  三季度8月份发布价格执行。待工程决算造价结果出来及手续办理完备后,甲方在15日内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决算总价的9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六、验收标准:合格。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在开工前3日内为乙方提供水电路三通一平施工条件。并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环境,协调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消防工作,甲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对工程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做好组织与协调。对乙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出现的安全及质量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罚。

  2.乙方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在工程材料上偷工减料;严格规范施工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监督与管理;如出现安全及质量事故,除返工外,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处罚;并愿承担因此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同时对其他专业已完成的工程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待工程竣工后把现场卫生清理干净,并把施工垃圾清运出现场。

  八、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 如果乙方违约,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未以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有关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告解除。

  九、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并补充;如甲乙双方发生重大争议,甲乙双方先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节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履行自质保期结束、工程款及质保金拨付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公司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结婚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

  (新郎)和

  (新娘)的结婚典礼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结婚典礼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三、结婚典礼举行地点:

  市 区(县) 路(街) 号。

  四、结婚服务项目

  □ 策划服务 □ 主持服务 □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

  □ 化妆服务 □ 鲜花服务 □

  □ 乐队服务 □ 场地服务 □

  □ 推荐婚车服务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4、余款 元,应在 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

  □ 策划服务

  (1)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验收合格,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

  □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结婚典礼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 推荐婚车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汽车运营管理规定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婚车租赁服务。

  (2)甲方应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签约。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1)乙方应保证婚车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DB11/T475-20xx)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

  (3)代租服务费是乙方提供婚车代租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婚车租赁费是甲方所应支付的婚车租用费用,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

  □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对乙方提供的化妆师均不满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结婚典礼配备合格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4)除署名权外,乙方对于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结婚典礼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于结婚典礼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于结婚典礼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按该项目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结婚典礼举行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 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约定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

  3、在结婚典礼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

  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身份证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住所:(新郎) 住所:

  (新娘)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质量要求:

  2、质量要求:

  3、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策划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策划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策划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策划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策划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策划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日期:

公司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汕头市永龙贸易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借用车事宜达成如本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为甲方提供 东方货车 ,车牌号为 DSH219 (以下称[借用车辆]),供甲方作为工作用车,借用车期间为 20xx 年 03月 09 日起至 20xx 年 03 月 08 日止,于[借用期间]内,[借用车辆]由甲方直接调度。

  2、本协议需经双方有效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始为有效。

  3、于[借用期间],借用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使用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 车辆的保险

  甲方须为借用车辆购买全面全额保险,保险范围及最低保险额包括:第三责任险30万,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营业税、车辆维修保养费及司机的工资等。

  ① 乙方因[租赁车辆]故障、车辆缺油而不能及时补充或驾驶员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务时,须另行安排同等条件的'车辆向甲方提

  乙方应确保其驾驶员安全驾驶,以保证甲方员工每天用车行驶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驶中出现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员工的人身及财务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② 乙方应承担甲方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损失、费用和损坏,并同意补偿甲方因保险索赔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赔、诉讼(包括因而产生的费用和律师费)、或由执行本合约所引起的可导致任何人受伤、死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任何个人或其财务损失)的有关索偿所引致甲方的损失。

  ③ 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而造成班车无法按时按规定线路行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详细说明原因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谅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条款,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租车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守约方并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提前通知违约方。

  2、甲方不得在[租赁车辆]上设置任何抵押权,否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损失及应得的预期利润。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间]内,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观条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视同违约,违约方需缴纳相应短缺天数的租金作为代通知金。

  2、 本合同于[租用期间]界满后自行终止,如需续签,甲乙双方可于[租用期间]界满前一个月进行商议。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国法律。

  2、如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

  甲 方: 甲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手 机: 手 机: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雇请人):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雇请乙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其中生活费,房租,水电费每月____元)。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时要进休息换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甲方执行本市中等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当年规定的中等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按 元/月,试用期满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表现在位认证由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十五日如期发放工资,(逾期未发工资的`,从超过发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五、社会福利待遇

  1、退职费,凡在本单位连续鉴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年限发一次性退职费,满三年的发给人民币800元,满五年的发给人民币1500元,满八年的发给人民工币20____元,满十年的发给人民币3500元。

  2、探亲休假,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两年以上者,分别可享受探亲假待遇,休假其间发给基本工资,路费自理。工作满两年可享受七天假期,满三年可享受十天假期,满四年以上者可享受十四天假期。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试用期不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

  (3)、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4)、甲方连续二个月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5)、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的。

  (6)、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辞退:

  (1)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3、如在合同其内提出辞工没有得到批准离开的甲方有权不退还给乙方压金和当月工资。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甲方开除的,甲方不退还压金和当月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合同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订立国内合同,均适用本办法。涉外合同适用相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事活动规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油田分公司生产和市场的要求,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合同签订及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接受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分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

  综合管理部门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合同管理部门为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

  第六条 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职责

  (一) 审议通过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 领导合同管理办公室和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工作;

  (三) 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做出奖惩决定;

  (四) 审批重大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立项报告;

  第七条 合同管理办公室(企管与法规处)是合同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经济及合同法律、法规;

  (二)负责起草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三)组织和参与油田分公司所实施项目的合同洽谈和签约;

  (四)向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合同签订与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油田分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六)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七)对合同进行鉴审,并统一管理和负责使用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委托代表人印章。

  (八)提供法律咨询。

  (九)负责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归档管理。

  第八条 油田分公司直属各单位是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 依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根据授权范围,组织本单位立项合同的洽谈;

  (三) 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及时向合同主管部门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 建立本单位合同台帐,每月10日前向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五) 及时将本单位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三章 合同管理授权

  第九条 根据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统分结合的原则,授权以下单位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合同谈判、履行与监督(除合同签订、鉴审和盖章):

  勘探事业部:勘探项目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生产科研、物探(采集、处理、解释)、探井钻前、钻井、试油工程和测井、测试、录井、固井、泥浆、下套管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勘探成本中列支的技术开发、科学实验和新技术推广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生活服务合同等。 开发事业部:油气开发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开发井钻前、钻井、试采、采油(气)和试油、测井、测试、固井、泥浆、下套管等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修井作业;油田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开发成本中列支的技术研究和科学实验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油田道路、井场维护、生活服务合同等。

  技术发展处:成套设备、装置及相关技术的国外引进合同;国外物资、技术的引进合同;股份公司xx分公司统管的科学实验、新技术开发、咨询合同等。

  销售事业部:石油、天然气及其轻烃、液化石油气等附属产品的储运销售,成品油采购、供应合同。

  规划中心:油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合同。

  油建项目管理部:油田建设项目的勘查、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道路、管道铺设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和监理合同(?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国内外物资设备采购统一由采办中心组织或委托采购),大型维修项目合同。

  勘探开发研究院: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勘探开发技术研究、科学实验、技术服务合同。

  物资采办中心:对于国内物资(装备)、石油专用管材、板材、化工原料等国外物资采购合同,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负责组织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对于生活、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华油公司负责合同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华油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依据油田分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签订相关的生产经营、油田基本建设、产品储运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生活服务等合同。

  第十条 上述授权范围以外的合同,统一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谈判、签订和监督履行。

  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非经公司招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对外洽谈、签订对外投资、合资、合作;资产转让、租赁;购置不动产;合伙、联营;行政性承包、经营;资金(产)借贷、财产保险、融资租赁;土地征用、使用权转让;特许权、知识产权的使用、转让;

  大型项目承揽、服务、咨询;对外委托、居间、行纪、保管、仓储、劳务等合同。

  第十一条 除以上授权单位外,其他各单位均不得自行洽谈和签订合同。

  第四章 合同立项

  第十二条 已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它投资项目,为已立项项目。

  第十三条 未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油田分公司的财务计划管理程序上报审批,并由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编制计划、落实资金,最后以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下达的财务计划通知书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四条 属于各单位的不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和技术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的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报告,经本单位领导会议讨论通过、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落实资金渠道,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对于以上项目费用或年费用总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上述项目,以及所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批后才能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五条 对于科研合同的立项,属中油股份公司下达并落实资金渠道的计划项目和油田分公司科委下达的年度科研计划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对于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自筹资金提出的科研项目,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最终报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下达立项批复后方可立项。 对于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列入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油田分公司机关或单位临时需购置非安装设备的由该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后作为立项依据。

  第十六条 对于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非常规合同,各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立项报告时必须附上该单位经营、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的费用测算依据,一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计划财务处(规划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调研、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论证后,上报油田分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并以领导办公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八条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及其附产品购销储运合同,以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或上级下达的计划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计划外的由主管领导批示作为签订合同的立项依据。

  第十九条 基建工程合同价款以计划财务处(造价中心)审定

  的概算包干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依据,不得超额;特殊情况下,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对暂时无审定的概预算,又需提前施工的工程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预算价60%确定合同暂定价,待审定预算后或施工决算后办理补充合同。

  第五章 合同签订

  第二十条 合同立项手续完备后,应根据《xx分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采用招投标形式组织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 需直接采取洽谈方式签订合同的,在组织合同洽谈前,必须严格审查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已具备订立合同条件。

  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的完整性及可行性;立项报告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立项报告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审查谈判对方的当事人资格,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市场准入证》。基建工程施工类和油田工程服务类企业必须具备质量(HSE)保证体系。

  第二十二条 合同订立地点原则上以油田分公司所在地库尔勒市为主,需外出订立合同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书面同意(外事合同除外)。

  第二十三条 合同洽谈应依照油田分公司的有关定额、标价,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应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并参照同类市场价进行费用测算,测算费用要体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项目涉及复杂技术内容的,合同洽谈时,必须邀请油田分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

  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专家应对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内容负相应责任。

  技术专家提供的技术意见和技术资料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签订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履行期限较长、涉及不动产的合同,应当邀请油田分公司专业法律人员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专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审查,并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招标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载体表达以签订合同为目的的要约和承诺的,必须与谈判对方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以规范的合同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和人员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技术协议、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变相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凡不经过招标程序的项目,各合同专业主管单位在

  组织合同洽谈时,应当通知企管与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参加洽谈。

  第三十条 合同文本应做到内容合法,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对等,责任分明,文字表达准确。油田分公司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第三十一条 签订合同必须在合法的合同主体之间进行。合同文本上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必须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合同设立了担保条款的,或者规定了其他第三人承担权利义务的,担保人或第三人应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加盖公章。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变相担保。

  第三十三条 如合同约定需油田分公司提供预付款,则必须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查同意;预付款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预付款20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定。

  第三十四条 油田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除油气产品销售合同外的所有合同均以油田分公司为合同当事人(主体),统一由企管与法规处加盖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除原油、天然气销售合同外,各专业合同管理单位必须将合同文本与项目立项报告、技术文件、比价资料、合作方资格审查资料、油田分公司的各种批件、参加合同谈判人员名单(本人署名)等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依据材料送审计监察处和企管与法规处进行合同费用审计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不经审计程序,企管与法规处不得进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

  第三十五条 所有项目必须先签合同后实施,对于抢险、水毁、火灾等突发事件,因不能事前办理合同的,事后应及时补签合同。

  第三十六条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收集并档案化管理。合同文本及合同签订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五年。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油田分公司签订的已生效的合同,由合同立项单位或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履行。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所有条款,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对合同履行过程做好履行记录,并对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档案化保管。 第三十八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生效合同,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第三十九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的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合同签订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基建工程合同在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6%以上的,应申报变更计划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不得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由对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四十二条 如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先向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咨询,经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四条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执行单位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明材料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

  第四十五条 如果合同执行单位和人员,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由企管与法规处决定是否中止履行合同或者是否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合同履行的各阶段和履行完毕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当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

  第四十七条 合同价款结算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部门必须对乙方持有的合同正本、合同履行情况验收资料、费用结算通知单、结算发票验证后方可办理结算。

  第四十八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由企管与法规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在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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