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合同模板合集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发包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发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结合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协作,确定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对本工程确定以下内容: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本工程采用单价形式,后附单价清单。
五、付款方式:施工材料进场三天后支付生活费20xx元,施工进行完成60%时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后支付工程款85%,余款待甲方最终决算后付95%,5%作为工程保证金。
六、工期:
七、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交叉施工单位之间关系及施工顺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八、安全责任: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如施工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医疗费由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后,至工程完工后验收及竣工结算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另行通知,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但施工天数不能超期,若超期,每超一天承包人自愿被处 元违约金;需要夜间加班施工时,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服从发包人的安排。
三.质量标准
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的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达到验收要求,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及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执行。
3、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自费修复至原状,非乙方原因损坏除外。
4、每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 施工完毕且工完场清后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作为付款的前提。
6、其他约定 :
四、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
1. 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单价:
实方单价/M3。
运土总量按回填前实测体积计算,土方体积以土方夯实后体积计量,。夯实土1m3折合虚土1.465m3。
2. 结算及付款:
回填土工程完成后,经 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共同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30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全部工程款。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回填土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2.乙方负责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出现安全及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工程部 为现场施工代表,对工程技术、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源接驳点。
(3)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给乙方使用。
2、乙方责任:
(1) 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承担。乙方自行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发现有转包行为,立即终止合同。
(3)劳务合同一旦签定,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加价行为或中途其他原因自行停工或无故不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勒令其退场并不予结算。
(4)在现场的塔吊必须在甲方、施工方的统一指挥下提供给乙方使用。
(5)乙方必须于开工前2日内将相关的 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报予甲方、监理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6)乙方负责对现场存在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工程的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损坏,必须无条件修复,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和施工管理,并接受甲方对乙方违规施工及管理的处罚。
(10)乙方必须配合其他配套专业施工单位的工作。
(11)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处理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甲方。
(12)甲方对乙方施工过程随时监督和抽查工程质量,所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修。
七、其他事项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应达成新的谅解协议,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诉讼途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合同 篇3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形式
2.1 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本项目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甲方以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说明
3.1 承包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和甲方景观部确认的招标图纸(绿化景观、土方购买及回填等)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3.2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均应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文件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本工程按人民币(大写)元 (即:¥元)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含苗木、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与总包的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购买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费、种植费、养护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建安税金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含税包干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
4.2 合同签订后,因甲方调整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合同总价应作相应调整。
4.3 因设计变更或者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对于设计变更及调整部分工程的价款按照如下方式计价:(下浮率= 1-合同包干总价÷最后一次投标工程预算书中预算总价= %)
4.3.1工程预算书中已体现的项目,按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2工程预算书中有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的,按照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调整,同比下浮。
4.3.3更换主材的项目单价只调整工程预算书中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他费用不变,同比下浮。
4.3.4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双方根据施工当期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按工程预算书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5工程预算书中注明为暂定价的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定价签证,结算时按实调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4.4涉及本工程造价的经济签证必须由甲方的造价管理部门和景观管理部门的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意见,并报公司领导签字盖章认可后生效。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5.1 付款方式:
⑴乔灌木进场并种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该部分工程款的70%;
⑵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款;
⑶甲方对乙方的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85%;
⑷预留结算总价的15%作为保修金,如果乙方在保活期内已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 甲方应在保活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苗木在保活期内如出现死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清理死亡苗木,7个日历天内种植新苗木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保修金。
5.2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的建安发票,双方结算完毕后,在甲方支付除保修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修金在内的建安发票(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
5.3结算办法:
5.3.1 苗木种植完成并竣工验收后15日历天内,乙方应按照第5.3.3条之约定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定后结算完成。
5.3.2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才纳入工程结算,乙方不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
5.3.3 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按附:2:《结算资料送审标准》执行。
5.3.4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任务所发生的水电费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代为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安装的独立水表、电表体现的实际用水、用电量及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水电费开支,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3.5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或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经合同双方确认后,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追加工程结算造价的要求。
第六条 工期要求及调整约定
6.1 工期要求:
6.1.1 合同工期:共 天,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日期不迟于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本合同项下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6.1.2 乔木应在 年 月 日前种植到位,地被及草皮应结合硬景铺装工程穿插进行,并应于
月日前全部施工完成;
6.1.3 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与整个项目工程范围内其他分项工程的交接施工界面的部位或改造节点,乙方必须在开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或者按照乙方与相关专业承包人协商确定的具体衔接标准及时间内完成,但均不得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开展及施工收口工作,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导致甲方或其他专业承包人的全部损失。(如乙方与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完成时间超出本条款第⑴、⑵项约定的工期要求,应当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反合同工期要求,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
7.1 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地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及经审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全面实现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当有多种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时,以甲方确定使用的施工验收标准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无条件、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报验程序。
7.2 材料要求:
7.2.1 为保证工程品质及景观效果,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中所列苗木的规格大小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进行更换。
7.2.2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须满足环保标准,每批次苗木进场前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检验,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
7.2.3 如乙方所进苗木不符合上述本合同第7.2.1及7.2.2条规定之要求,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违约责任。
7.2.4 苗木种植后须一次成形并达到即时外观效果,所有乔灌木要求树冠匀称、造型美观且保持全冠进场,2CM以上树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以及生长衰弱枝等不良枝条,其余均不做修剪,在苗木运输时也不可折断。假植苗断根时间最少在1年以上,土球直径至少是胸径的7倍以上。乙方应自行考虑苗木特征加强管养和采取必要保活措施,确保苗木成活。
7.2.5 甲方有权利根据情况调整苗木的品种及大小,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于苗木的变化带来的总价的变动,按照本合同第4.3条约定计价。
7.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选苗,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种植在场地内的苗木,一旦发现其品种、规格(高度、胸径/头径、冠幅等)、效果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一律无条件退场并重新补种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7.4 绿化部分的施工前准备、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土面整理及堆坡、施肥、种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以及工程验收等,应满足设计要求、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种栽以及验收均要接受全程监督。
7.5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不含杂草籽、草根,并适宜园林植物生长的土
壤。种植土基层必须清除至所要求的'标高后再填种植土。若基层有建筑垃圾的土壤、重粘土、粉沙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分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施工种植前必须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施足基肥,弥补绿化地瘦瘠对植物生长的不良影响,以使绿化尽快见效。
7.6 为确保草坪平整美观和生长,施工前在种植土表面覆盖4cm混合土(河沙:种植土:营养土=8:1:1拌匀,混合土分两次覆完酒水,第二次作为找平层),然后再铺上草皮,待草皮施工完约1个月后修剪一次再补1cm河沙找平。
7.7 为达到进场苗木种植的最佳效果,除了按图施工外,地形堆土及苗木种植位置需事先放样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查确认,甲方代表可对现场堆坡效果及种植苗木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效果为止,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7.8 乙方应在申报验收前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核验。若经甲方核验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第八条 安全施工
8.1 乙方须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遵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人员及第三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所有法律责任及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为抢救伤员所发生任何紧急开支,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8.2 乙方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施工人员一切安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破坏现象,甲方有权按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处罚,若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作面及小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地下管网和建筑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8.5乙方必须在人员进场或人员变动前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相应费用(办理工伤保险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及时向甲方办理交接备案手续。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
9.2 乙方施工中本工种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9.3 甲方检查中若发现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驻地有乙方人员家属、随地大小便等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每发现一人次对乙方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4 施工班组人员禁止在工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如有发生,除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外,每发生一起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工地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作职责
10.1甲方责任
10.1.1 甲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协调、联系、安排等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负责配合苗木采购及苗木质量控制工作。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效力从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10.1.2 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2 份。
10.1.3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现场必要的水源、电源,并向乙方提供水电驳口各一处。 10.1.4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10.1.5 负责将工程建筑物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10.1.6 在工程施工期间,如需设计变更等事项,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施工。 10.1.7 负责及时对乙方进场的材料组织验收工作。
10.1.8 组织工程验收,按合同约定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10.1.9 严格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关规定和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控制,合同履约管理和信息管理。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督促乙方在项目开工之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乙方购入的苗木的品种、规格及成活率进行监督,对乙方投入本工程作业班组数量和素质、施工设备、设施、材料的性能进行评价,作好现场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申报并配合。
10.1.10 需要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才能生效的情形:
⑴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调换苗木的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变更以及涉及工期顺延的事项;
⑵涉及本工程造价增加、工程延期的签证必须经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的签证程序确认后生效。 10.2 乙方责任
10.2.1 乙方在本工程必须体现公司、项目部的两级管理,且以企业的实力、技术管理能力、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管理优势,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在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并按照工程实际进展调整好本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充分体现公司对项目施工的管理力度,跟踪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全过程的品质监控,并实现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等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并如期竣工,通过验收交付给甲方。
10.2.2 乙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代表上报苗木进场计划,由甲方代表根据现场施工节点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严格执行,以避免与其它工序互相交叉干扰施工。
10.2.3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协调,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合同确定的乙方施工现场管理及签证所有事宜,乙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后生效。
发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结合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协作,确定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对本工程确定以下内容: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本工程采用单价形式,后附单价清单。
五、付款方式:施工材料进场三天后支付生活费元,施工进行完成60%时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后支付工程款85%,余款待甲方最终决算后付95%,5%作为工程保证金。
六、工期:
七、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交叉施工单位之间关系及施工顺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八、安全责任: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如施工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医疗费由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后,至工程完工后验收及竣工结算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合同 篇5
1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这种模式下,发包人投资项目真正实现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通过招标承包制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获得工程参建权,并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合同,通过合同确立相互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的关系及其实现完全依靠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保障,而不是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或调解。因此,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参建各方的合同意识,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中分配的风险责任,才能保证建设市场依法、有序的正常运行,保证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双方各自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效益。
2施工期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包人和承包人已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并确定了工期、质量和投资3大目标。但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项程序中,施工阶段一般历时较长,发生的不确定因素也多,此时完善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2.1工程开工前的合同管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xx版)相关条款约定,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因此,开工前的合同管理也很关键。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2.1.1提供施工用地
能否按时提供施工用地是发包人开工前的重点工作,也是造成承包人索赔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征占地工作需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土地所有者打交道,不确定因素多,发包人应做好充分的调研和思想准备,比如征地补偿费用经常会超出计划标准,个别单位或个人对补偿结果不认可而干扰施工,甚至还会出现因补偿标准要求过高而不得不修改设计的情况。
2.1.2提供施工图纸
施工图设计一般由发包人负责,为此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及其配套资料提供给承包人,以保证承包人及时编制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否则承包人有权进行索赔。
2.1.3其他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发包人通常还要做好如下工作: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手续;及时开通施工现场公共道路;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等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有关资料;将施工电源接引到合同中约定的位置;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计划落实情况同意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等。
2.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应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为中心、施工进度为主线、投资效益为目标,正确处理各个目标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并将其控制得恰到好处,促使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3大目标的矛盾向统一转化,进而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发包人具有对工程建设中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2.2.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工程开工前,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工程开工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同时要求监理人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
2.2.2施工质量目标管理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至关重要。发包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就已确立了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施工人员队伍建设,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规范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2.2.2.1承包人人员管理
检查承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指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职,是否向施工场地派遣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2.2.2.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应把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关。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提前交货的发包人还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2)把好材料设备的检验关。材料、工程设备等的试验和检验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监理人复核。
3)把好材料设备的使用关。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2.2.3施工质量管理
发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文件,可以采取奖罚并举的措施,督促监理人和承包人重视工程质量管理。监理人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等方法,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和检验。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不合格则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对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在自评合格基础上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质量符合隐蔽要求的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重新检查。承包人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重新检查。
2.2.3施工进度目标管理
发包人为使项目提前发挥投资效益而盲目地缩短工期,就可能对施工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或者需要增加无谓的工程投资。在工程进度与工程投资的关系中,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线形关系,而是存在着一个合理工期,在合理工期范围内,工程投资会较低,而高于或低于合理工期都将导致投资的增加。科学而合理的进度安排,将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与工程投资成本。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详细的审查。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被称为合同进度计划,将做为控制整个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据此还应编制更为详细的年度计划、月计划,或者分阶段计划、单位工程计划等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月定期召开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报监理人审批。
2.2.4施工投资目标管理
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是发包人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其核心任务就是工程量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变更与索赔的管理。在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计量的方法、支付的方式,发包人工程部门应注意对监理人审核的工程量结果认真复核,合同部门复核支付的价格,建立合同支付台帐,对照合同清单实行动态监控,严禁超支超付。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或支持性证明文件不全的项目坚决不予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
2.3工程完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全部结束后进入合同履行的另一个重要阶段———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此阶段验收包括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承包人应完成验收的配合工作。当具备验收条件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验收,承包人及时完成应由其处理的遗留问题。当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就标志着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对工程中存在的缺陷应负责修复,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3结语
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包人通过与各部门、单位间的通力合作,加强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正确解决工期、质量和投资间互相矛盾、互相制约的关系,不但可以节省投资,还能够按时得到合格的工程,最终实现投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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