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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

时间:2023-05-28 10:32:4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关于房租合同模板合集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租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房租合同模板合集6篇

房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_____广场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

  该房屋位于 市____路__号_____广场产权标识 __层 号房(实际标识 座 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__ 个月,即自 _ 年 月 日起至 ____年 月 日止。免租装修期为 _ 个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_____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

  3.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上浮则不超过原租金的 __ %.

  四、租金:

  4.1该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__ 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

  4.2乙方采取按每 __ 个月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在每一期到期____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的租金应于 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

  4.3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帐户支付租金给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按壹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5.2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 _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计: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装修:

  6.1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乙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装修。

  6.2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3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7.1甲方确保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有抵押或债务纠纷应向乙方明示。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国土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应出示购房合同原件。

  7.2甲方应于_ __年 __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7.5甲方委托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8.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8.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8.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8.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8.5甲方或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8.8.2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10.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该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壹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并追收所欠费用。

  10.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4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5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10.6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

  (1)专人递送;

  (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

  (3)通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

  (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

  (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邮件,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

  (3)通报过电传、电报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文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三、其他约定:

  甲方签定本协议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则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保证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若由于甲方未能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证件号码: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房租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租赁给乙方经营 使用(经营项目要列明细),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厂房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厂房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四、保证金及租金

  1、保证金。

  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存放在甲方处。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继续租赁的,甲方对厂房及公用配套设施检查无损并在乙方未拖欠租金且结清所有费用(水电费、租金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及有关部门应收取的费用等)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如乙方造成甲方厂房及公用配套设施损毁的,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不能维修的,乙方要照价赔偿,该部分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余下款项由甲方归还给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赔偿费用,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2、租金计算。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建议年增幅应不低于3%,或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应不低于10%)。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年度

  租赁单价(元/平方)

  月租金(元)

  年租金(元)

  3、租金缴交。

  乙方须在每月 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村的收款收据。如延期未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 %滞纳金。经甲方催收,超过当月 号乙方仍未足额缴交租金的,视乙方单方违约。

  五、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厂房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附属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厂房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厂房附属物件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租赁期间,乙方要确保甲方的财产安全并购买房产保险,厂房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厂房,因乙方使用期间造成厂房损坏而无法进行维修的,乙方要赔偿该厂房造价 元给甲方(自然损坏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六、环保、消防及生产安全

  1、乙方租赁物业所经营产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从事国家限制类或当地镇政府不鼓励的产业。

  2、乙方租赁物业所经营产业必须符合环评要求,从事生产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及安全生产制度,负责厂房内的防火及生产安全,积极做好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检查厂房的消防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七、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厂房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厂房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厂房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厂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厂房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八、装修条款

  1、甲方按现状的厂房结构及现有完好的设施(包括现有用电负荷)提供水电设施到厂房门口(即表前),而表后的一切设施(包括一切的.厂内外水电线路等)由乙方自行出资建设,到租约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厂房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厂房结构、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装修、改建增加的固定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九、有关税费及经营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租赁厂房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租赁税及其他工商税收等政府部门收费,以及其他各种社会摊派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要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法律、经济、安全、劳资纠纷及一切不可预见事件等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甲方交回厂房;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偿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满,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满前搬迁,并将厂房返还甲方。乙方安装在甲方厂房的一切水、电、消防固定设施以及一切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3、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厂房毁损及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需要征用厂房的,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其赔偿问题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签订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导致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乙方单方违约: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将承租的厂房转租、分租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厂房用途的。

  3、逾期 天仍未缴交租金的。

  4、乙方中途停租的。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并退还自违约日起乙方已缴交部份的租金,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厂房,没收保证金,乙方已缴交的租金不予退回。同时,甲方有权对该厂房进行 处理,乙方也自愿及同意甲方该处理方法。如乙方未缴清租赁厂房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厂房内的财产,并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一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法定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上海得

  劳斯活动房有限公司承租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就得劳斯集装箱租赁一事, 订立本合同, 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宿舍型集装箱租给乙方使用, 如下表格:

  二、乙方交租方式:甲方按集装箱及附件的价值收取押金,乙方退箱时租金在押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自 年 月日起至无限期,最低租期120 天。

  四、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承担集装箱的'出厂和回厂运输吊装费用,并负责将集装箱放置地平整或做好基础。

  六、严禁用勾机吊装集装箱,如果集装箱箱体及吊头处变形损坏,可按乙方购买处理,甲方有权不予退

  箱。

  七、租赁期间,集装箱内外设施,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窗户、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损坏的,

  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

  八、退箱时箱体编号必须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并持合同、押金单原件回甲方公司办理退箱手续。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 ¥: 元并

  开押金收据给乙方,乙方退箱时需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方可办理退箱手续。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据后、甲方将剩余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要求开租赁发票,需向甲方另交8%的税金。 十、吊、运费由乙方承担。起步费每只箱子600元(20公里内,超过每公里1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 电话: 负责人: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出租目的地:

房租合同 篇4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月租金额(币种:)元

  租 赁 期 限小 写大 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6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 月 日

房租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目的地: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 就得劳斯集装箱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集装箱式活动房租给乙方使用, 如下表格:

  二、退箱时箱体编号必须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并持合同、押金单原件回甲方公司办理退箱 手续。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 ¥: 元 并开押金收据给乙方,乙方退箱时需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方可办理退箱手续。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据后,甲方将剩余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要求开租赁发票,需向甲方另交8%的税金;

  四、吊、运费来回由乙方承担。每只箱子吊、运费单程合计600元,单程600元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租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

  房屋面积

  建筑面积(M2)

  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

  计租面积(M2)

  租金标准(元/M2)

  月租金(元/月)

  配租标准

  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

  支付方式

  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

  租赁期限

  其他事项

  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 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 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 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 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 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 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 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 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 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 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 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 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 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 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 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 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 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 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 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 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 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 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 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 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 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 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 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 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2、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 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 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 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新华街16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30012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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