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签合同汇编七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续签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续签合同 篇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有补偿吗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第五款规定,如果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什么情况下才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并不是双方当事人一签字就能生效的。合同的效力分为三种,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有效合同。其中的效力待定合同,是需要权利人追认之后才会产生效力。究竟什么情况下才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呢?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关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时,无论是丧失权利或负担义务,纵使其在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亦不属于能获得法律上的利益。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尽管缺乏代理权,存在着主体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
中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依新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续签合同 篇2
护士工作的自我评在院级领导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以及在各科的密切配合支持下,在护士长的团结协作努力完成护理工作任务,对我自己的自我评价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增高护理质量,确保医疗的安全。1.遵守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明确了各类岗位责任制和护理工作制度,如责任护士、巡回护士各尽其职,杜绝了病人自换吊瓶,自拔针的`不良现象。2.认真落实骨科护理常规及显微外科护理常规,坚持填写了各种信息数据登记本,配备五种操作处置盘。
二、坚持了查对制度(1)要求医嘱班班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1-2次,并有记录;(2)护理操作时要求三查七对;(3)坚持填写输液卡,从未发生大的护理差错。
三、加强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制度,认真检查。护理部每周一次不定期检查、同质检科密切配合,每月一次护理工作全面检查,并及时反馈信息,每周一次科室工作质量检查并记录。四、较出色的完成护理工作1、坚持了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深入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的健康教育。2、在三病区开展整体护理模式病房,除了向病人讲授疾病的防治及康复知识外,还深入病房与病人谈心。3、陪病人办入院手续,送病人到手术室,三个病区固定了责任护士、巡回护士,使病员得到了周到的服务。在这短暂的XX年上一阶段中,在岁月的长河里它渐行渐远,新的一年一种崭新的姿态出现在我们面前,新病房大楼正在规划实施中.面对新的阶段我充满了信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在意识上还应该大胆创新,持之以恒。
续签合同 篇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年__月__日续签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原劳动合同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续签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 罗湖区龙园山庄13栋808 室的房屋租借給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 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 住宿 所用
三、 租期: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 租金:每月 元RMB,大写: 仟 佰元整
五、 租房押金:本次合同不再另外支付押金,按上次的协议继承租房押金,租房终止后,凭甲方所开具的`押金收据,将上次的租房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六、 付款方式:乙方每一个月通过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的方式支付一次租金,共支付 元RMB,大写: 仟 佰元整
七、 补充条约与之前一致。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续签合同 篇5
您的合同即将于年月公司拟与您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 年,请收到意向书后将本人意见签署在意向书上,并于七个工作日递交行政办,若七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您的'书面回复,视为合同到期终止,公司将在十个工作日内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您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是 □否
您不同意续签的理由是:
员工签名:
XXXXXX公司
日 期:
续签合同 篇6
在日常房屋租赁中,大多数租客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往往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没有与出租人续签租赁合同。那么,如何看待房屋租赁合同过期但未续签的问题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没有搬出,仍然继续使用房屋且支付租金,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反对且也接受租金,即可以推定双方有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合意。那么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二、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由原来的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
三、承租人与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在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因承租人在搬出租赁房屋之前,还有寻找住处、搬家等事宜需要另行处理。因此,法律同时对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作了一些限制,要求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于合理期限,应该看原租赁合同是否已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习惯确定。实践中一般为10天至30天。
例如,原租赁合同约定,房东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前要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那么在原租赁合同届满后继续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要解除租赁的,依然要依照原有合同的'约定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
据此,过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即使没有续签也依然是有效的,但是双方在任何时间都能解除合同,不过解除合同需按照原有租赁合同的约定对租客进行通知。如果您在租赁方面有疑惑的,小编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续签合同 篇7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进行补偿又下面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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