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采购合同汇编8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负责组织农户种植萝卜_________亩,所产萝卜加工成条、丝后交售给甲方。
二、甲方负责有偿提供萝卜种子每亩_________克,价格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由乙方分期付萝卜种款给甲方。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15日内付给甲方每亩_________元的种子款,余下的_________元种子款在回收产品时扣回。
三、甲方保证籽种发芽率达85%以上,达不到85%由甲方补给籽种,籽种发芽率以室内实验为标准。
四、因市场所需规格变化,甲方应及时提出新的收购规格,即条丝的比例,但价格不变。
五、萝卜条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如下:
(一)一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5公分以上,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二)二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泥土、无黑点,长度30-35公分,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三)三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25-30公分,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四)四级规格要求为:干、无泡心、颜色偏黄、无霉变、无穿衣、无杂质、无泥土,长度25公分以下,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六、萝卜丝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如下:分三个等级,干品含水不超过15%.
一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二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微黄,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三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颜色偏黄,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七、甲方负责全部收购乙方产品。
八、甲方协助乙方萝卜的种植、加工技术培训、指导。
九、加工收购时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按时收购,过时乙方自负。收购结束,乙方须付清甲方全部籽种款,每推迟一天按总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甲方负责按合同价格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负责发动宣传、协调、技术指导及收回全部籽种款。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结算方式:籽种款按所签的合同面积计算。
十三、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保存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产品明细:
合同细则:
一、全款提货
二、付款方式:甲方支付货款总额20%即人民币250000(贰拾伍万元)整作为定金,定金
到达乙方帐面(或凭汇款传真件),乙方第二日起开始安排生产,产品生产加工完毕,甲方付清余款1000000(壹佰万元整)后,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
收款账户:北京安达顺泰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商行崇文支行永定门分理处
收款账号:0200001509000152520.
三、质量要求: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样品以及IS9002认证体系进行验收。如收到的产品品种
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一面要妥善保管好产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内书面异议。如甲方 未在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以传真件为准),则视为所交货品合格。
四、交货期:乙方收全部货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递。
五、售后服务: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及更换。终身维护,成本价提供零配件。24
小时热线服务,随时为您解决在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任何疑难问题。
六、此价格不含税、不包括电池、不包括安装及调试。如需乙方派人上门指导安装,则费用
另议。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和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深圳分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采购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办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办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材料名称及规格(毫米):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花色及型号:
技术指标: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乙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标的
货物名称、生产厂家、产地、质量标准、包装方式、数量、单价详见附件一《货物采购清单》。
二、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货物总价款(含税):¥。 该价款为固定不变价,包含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
三、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完毕。
□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安排如下: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收货时提供货物验收确认单交由甲方签章确认,该确认单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交货义务的.唯一凭证。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乙方自行组织运输送货到交货地点。
四、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预付货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预付全部货款。
(2)货到付款: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
2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
3全部货物质保期满且经无任何争议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
4)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方式: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票据□现金□支票
3、 发票提供: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五、货物验收
1、甲方应在每次收到货物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提供的该批次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序列号、数量、单价、外包装等进行验收。
2、 如货物验收合格,甲方签发货物验收合格确认单。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的行为仅系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的初步确认,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有质量瑕疵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
3、 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后的【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异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货物、补齐短缺货物或其他补救措施。
六、质保期
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质保期内,乙方按照货物生产厂家质保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免费提供质保维修服务。
3、 若乙方收到甲方质保维修通知后3日内或甲方发出质保维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较短者为准),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相应扣除;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货物总价款xx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一:货物采购清单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 工作内容:甲方将绿化栽植部分及养护承包给乙方。
二、 苗木名称:朴树或黄连木,规格见附表。
三、 苗木到场质量要求:土球完整,根据国家要求确定土球大小,无病虫害,保证90%冠幅,分枝点2.5-4m。
四、 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自身经验和苗木生长情况进行栽植,栽植完后做好养护工作。
五、苗木的养护期满 天,乙方保证苗木成活率满100%。
六、付款方式:栽植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栽植费的 ,即人民币: 。达到成活率100%,甲方一次性支付清乙方苗木栽植费的'余款 。
七、施工及养护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若因操作不当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养护期间,乙方应加强成品保护,若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约则支付守约方总额 的违约费。乙方苗木到场后经甲方验收后开始栽植,甲方应按时支付苗木款。
九、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付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采购方(简称甲方):
供货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为确保采购物品质量、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内容: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内容为:在体育公园东侧主入口处,装设两部由中间开关的电动伸缩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供货方应考虑如何保证正常运行的问题)、南北长度30米。电动门南北两侧需固定牢靠,且应具备坚固耐用、防风、防跑偏、耐腐蚀、易维修等特点。
二、合同金额: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及保险费、聘请第三方检验费等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其中备品备件费包括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影响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时间。金额为(大写)(小写)元,(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工。
四、质量、尺寸
1、材质为不锈钢,主料厚度不低于1.0,副料厚度不低于0.6,双电机无轨机器人机芯、电机及主控系统采用国内一线品牌产品,带内外显示屏。采购型号为:银钢323L——A,门高1.6米,每套长17.5米。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项目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国标或行业标准)。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非因人为或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货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供货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单位的电话后,在8小时以内到现场,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无偿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使用。
3、免费质保期为3年,门体三年保修,电机及主控系统三年保换,换后质保期顺延。
五、调试和验收: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安装及调试。采购人或其委托的质检部门负责验收。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根据合同进行验收,在安装、调试正常、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争议的解决:如发现供货方违反谈判响应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因服务质量和售后等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提请仲裁或诉讼。
八、其它:本合同经采购方、供货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于20xx年5月20日签订了《智能化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DFFZC/GC-20xx-005,下称主合同),约定由乙方供应甲方开发的智能化设备。现因甲方需要,增加停车场管理设备的`采购,停车场管理设备由乙方提供。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停车场管理设备价格
本协议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本协议范围内的停车场管理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以上价格为一价全包,含安装、调试、保修等一系列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清单及报价表
三、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密。
2、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应按主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是对主合同的补充,如主合同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按主合同执行。
4、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篇
采购合同 篇8
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
本法第四十四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立法目的
确定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立法强调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当事人决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别限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含义非常明确,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无效的。
2.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具体采用何种书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确,有待国务院及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书面形式,一般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如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本法第四十五条对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立法目的
明确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同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随意确定,其主要内容必须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特殊规定,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含义比较明确,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其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本法的规定,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并会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法目的
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就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包括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由采购人负责签订或者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即使是自行采购,采购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工作,并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因此,无论是代理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这样,客观上就需要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本法对此应当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对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都需要有一段准备时间,特别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更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采购代理机构送交的有关采购文件进行研究、熟悉。当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也不能没有限制。根据本法的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只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书面确认,有关事项在采购文件中都已具体确定,因此,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执行什么样的采购程序,最后都必须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因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具有十分严肃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应当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采购人授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采购人就不能改变中标、成交结果,只能按照中标、成交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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