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大全

林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3-06-19 18:04:45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林权转让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林权转让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林权转让合同15篇

林权转让合同1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xx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盖章)

  乙方:xx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林权转让合同2

  专利申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申请维持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况登记簿)。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日同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申请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申请的,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可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并免交使用费等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____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____%(¥____元)汇至转让方的账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____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____元),____个月内支付(¥____元),____个月内支付(¥____)元,最后在____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优先权的处理办法国外优先权的`处理:

  1、不转让优先权,优先权属原专利申请人,即本合同的转让方。

  2、转让优先权,转让方式同专利申请权转让,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本国优先权的处理:

  本国优先权必须与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3、转让优先权的,需提供有关优先权的证明(优先权申请文件,要求优先权证明,优先权有效证明等)。

  第六条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对于转让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元。

  对转让方未充分公开自己的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转让费。

  对其他情况,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

  本合同登记公告后,由受让方负责对专利局的有关通知进行答复,并缴纳有关费用,登记公告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由受让方承担权利与义务。

  双方还可约定其他情况。

  第七条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维持费、申请、实质审查请求费,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

  (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申请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九条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___,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元。

  2、受让方延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____。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一条其他前十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被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20_)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山场四至:

  东:构木底农地;

  南:何家农地;

  西:甘家坟至小学马路;

  北:甘家坟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按期按时付款;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_年9月1日

林权转让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或住所:

  鉴于:

  甲方拟参与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进行的限售法人股转让,认购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若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则甲方向乙方转让其中的 万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转让标的

  1、本合同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成功认购的标的股权对应的的股权收益权。若甲方未能认购成功,则参照本合同第四条处理。

  2、转让期限内,乙方享有的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范围包括:

  1.依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享有标的股权产生的股息、红利等的权利;

  2.若公司依法解散,则享有公司解散清算后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剩余产的权利;

  3.若甲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或经乙方书面同意,依法对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 臵标的股权,依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享有处 臵标的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权利。

  3、标的股权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权利亦归入标的股权的股权,乙方同样根据本条第2款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的股权收益权。

  4、转让期间若标的股权发生配股的,有关配股资金、收益等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约定。

  5、在转让期间,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将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押于受让人名下。

  2.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3.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乙方在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后,成为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人。

  4.定金、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全额定金 元。

  若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 万股,则该定金自动转化为转让价款,乙方自甲方成功认购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之日起享有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该日即为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若甲方未能认购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法人股转让股票,则甲方应于 年 月 日退还乙方全额定金 元,并向乙方支付按年化 %计算的资金利息。

  定金应支付至甲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5.甲方回购权及回购义务

  若甲方认购成功且乙方成功受让标的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则甲方有权在转让期 年期限届满前拾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下款约定的回购总价款,从而回购全部股权收益权。

  回购总价款按照以下模式计算:

  回购款=

  乙方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6.甲方回购违约的后果

  甲方未在回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回购权,回购全部股权收益权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责任,或者通过法律手段处分质押的标的股权。

  7.转让期限

  1、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转让期限自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起算。

  2、转让期限于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处 臵股权收益权而获得全部收入的当日届满。

  3、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之日起到转让期限届满期间为转让期间。

  8.标的股权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1、股权收益权转让生效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将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质押于受让人名下。转让人承诺未经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运用和处分标的股权,且不对标的股权设臵其他他项物权

  2、在转让期间,甲方未行使回购权前,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指令行使标的股权的股东权利。甲方承诺将对标的股权视同自有资金投资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和指令行事。

  3、在转让期间,标的股权可公开市场交易后,甲方未行使回购权,甲方应按照受让人的书面指令进行操作:

  4、甲方按照受让人的书面指令进行运用所产生的资金(下称处 臵资金)及转让期限内标的股权产生的所有股息红利(下称股息红利)应按如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a.甲方履行回购义务的,因送股、公积金转赠、股份拆分等而形成的股息红利归甲方所有;

  b. 甲方未履行回购义务的,处 臵资金、股息红利在扣除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回购款后,余额归甲方所有;处 臵资金、股息红利不足支付回购款的,处 臵资金、股息红利全部归乙方所有。

  5、转让期届满,标的股权质押权限解除。

  9.乙方应负担的其它费用

  1、乙方以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乙方以该信托财产为限承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项下的信托费用。

  2、乙方应承担的信托费用种类包括: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信托报酬;

  (3)律师费、保管费、审计费、财务顾问费等中介费用;

  (4)文件和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5)信息披露费用;

  (6)转让标的买卖的费用;

  (7)信托账户保管划转的费用;

  (8)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9)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10. 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能以自身名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以自有资产独立对外承担责任,且甲方的本次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转让已通过了本公司(或同级主管部门)批准;

  2.甲方是标的股权的唯一合法所有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自由处 臵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上没有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取得标的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标的股权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瑕疵;

  4.甲方保证,本合同签署时及转让期限内乙方为标的股权的唯一股权收益权人,除乙方外,未存在任何第三方对标的股权的股权享有股权收益权;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及转让期限内不得将标的股权对外转让、质押,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标的股权,不得在标的股权上设定其它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及其他第三人权利或采取其它限制、影响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的行为;

  6.甲方目前没有任何正在进行的或威胁到乙方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可能对乙方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7.如因甲方的行为导致乙方丧失全部或部分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2.乙方向甲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能以自身名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2.受让标的股权的股权收益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11. 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或陈述与保证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守约方停止履行本合同;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提起诉讼等维护其合法权利的任何措施。如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则合同应自书面通知送达违约方时解除。

  12. 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且受让人拟受让标的股权股权收益权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该信托未成立,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转让人回购标的股权全部收益权的,本合同终止。

  1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申明条款

  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 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

  __年__月__日

林权转让合同5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 流转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转方式: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 流转期限:月日止)

  4、 流转林地座落:

  5、 流转林地林权证号:

  6、 流转林地、地块、四至、面积:东:南___北。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包括种植中草药等)。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仍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是甲方经大家商定后确定、而且后代子孙无争议,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有权无偿使用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予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5)尊重并确保乙方自主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协助乙方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登记、备案,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和采伐林木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直至办理完毕、变更林权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乙方种植林所有权。

  (2)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方合作,将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从事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5)受让方人亡故,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驾家林用途。

  (2)落实农林种植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一切费用。

  (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向县林权管理机构申请林地转备案登记,或持原“林权证”共同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2、流转期限届满,甲方林地转让同等价格归乙方继续受让,若乙方不再受让经营本合同项下的林地,则山上的油茶树等林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无偿赠给甲方经营。

  3、林地流转期限内,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政策项目补助金、补助费。

  4、林地流转期内,若国家或有关部门征用该块地时,地上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农自己办手续采伐,不能延误乙方的整地时间,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时间限定为___。

  四、 林地使用转移

  1、 甲方确认其对该林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置。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该林得符合林业生产用地规划。

  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证权》

  五、 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合同约定林地转让价格款按40年每亩___元计算,转让面积亩,共计元(大写:)。乙方支付每笔款项,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作为凭证。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及林木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含林权变更事宜)。

  3、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进行管理生产,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相关损失(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甲方应承担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若因道路通行证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疪,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7、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置扣赔相应的金额。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成的提请镇人民政府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关方、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权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监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注:自然人签字的同时,加按手印)

林权转让合同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可持续开发鸡笼山生态资源,落实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规划,好望角林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鸡笼山腹地进行种植、畜牧、旅游休闲深层次开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永久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约亩(附详细资料为附件)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___亩,实际面积以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该宗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卫星航拍图),其地理经纬度坐标分别为___。

  二、甲方先期提供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资料给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双方订下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万元作为订金。全部林地过户完毕,甲方要为乙方申领新林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待全部手续办结,相关证件交给乙方,双方即行结算全部转让费用,扣除前述订金转为转让林权款后,乙方应在60工作日内将余款付清给甲方。

  四、甲方与该林地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转让所涉的林地经营权等情形而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因开发该林地与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或需要承包、租赁相邻属于其他集体的林地,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与周边林地集体协调解决矛盾或承包、租赁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碍,影响乙方的开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付相应的补偿。

  六、林区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区路如须从未流转给乙方的地面上通过,甲方保证从中协调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时,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甲方应提供该宗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查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权登记申请表等等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由县林业局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双方根据上述相关林地资料另行编制面积、边界的勘查、确认工作进度表;如有必要,双方还应会同编制工作进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乙方因深度开发该宗林地,需要丙方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丙方须积极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业厅办理好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为乙方争取相关的政策、财政扶持资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___年___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万元订金,故自当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名下与本宗转让有涉的任何林权,否则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相关权益即转移给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享有经营权益。乙方对本宗林权进行再流转、砍伐、林木结构调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补偿费归乙方享有;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___20万元违约金。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另行商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经丙方见证后,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送一份给县林业局备案。

  甲方___乙方:

  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年___月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______________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______________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______元支付,并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xx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xx元(xx元),余下的xx万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权证编号为:xx,宗地号:326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_________ __________该林地性质为:_________,该林地、林权面积为:_________亩,林种为:_________,苗木约_________株,林权证号为:_________;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_________立方米。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

  东起: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南起: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期限:该林地林权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以(现金/转账)式支付给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立即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林地、权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及其家属、亲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转让费的三倍价格赔偿守约方。

  2、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3、本合同约定为林地、林权经营权彻底、永久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林地、林权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承包关系,有关林地、林权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4、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属于国家允许转让的林地、林权,该林地、林权上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负责。

  5、如上述林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6、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1)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

  (2)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

  (3)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

  (4)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

  (5)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

  (6)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7、若乙方需要办理所有权确权手续时,甲方须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8、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9、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10、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11、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12、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3、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纠纷),修路费用由乙方负责。详细情况为:_________;

  14、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林地转让后,除现有可砍伐林木(经济林木蓝桉树及部分松树木材)由甲方所有外,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括但不仅限于进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在转让期限内,如遇到集体或国家政策对林地进行调整,林地的增值或贬值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上述进行干涉。因林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种植、使用等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林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等,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6、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林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该林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林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乙方向甲方交付转让金后______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转让金,且在日内支付完毕。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由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3、双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当事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10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将持有公司的股份与乙方就股份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___%的股份共___元出资额,以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3、甲方应承担股权权利无瑕疵的保证义务,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5、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6、甲、乙双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合同,经公司股东会股东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后,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7、因股份转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税费等)由承担。

  8、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10、公司股东会关于甲、乙双方股份转让的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内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11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1、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臵的座落在 乡 村 组,小地名: 。面积 亩,成材林面积 亩,灌木 亩,疏林 亩,荒山 亩。四至界线: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农地上所有可以采伐的栖楠桦、水冬瓜木、红木荷以及杂木等有偿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转让年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树木采伐完为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转让有权处臵的农地上的树木。

  (2)按照合同的约定取得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流转树木期限,在期满后收回转让树木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进行转让的农地的树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树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树木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让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它方式流转树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流转期间内依法享有树木使用、收益和对树木承包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树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树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受让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管护措施。树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树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转让树的转让费。 (4)、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

  (三)、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树木转让价款为: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五 、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协调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村公所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权转让合同12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 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

  原林地承包合同编号: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积: 。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 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3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随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已于签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 甲方确认收到乙方上述款项。

  五、 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 通知与送达

  双方约定以下通讯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对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 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签证单位)备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权转让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0____年,甲方从20____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____年12月30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林权转让合同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林权转让合同15

  ___县(市、区)___镇(乡)___村委会

  合同编号:___村___组林地流字[___]第___号

  签订日期:二O___年___月___日

  广___东___省___林___业___局___监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林地流转(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为,维护林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___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___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___(承包再流转形式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租赁、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形式出资或条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的方式,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流转期限共___年,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___。

  第二条 林地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一)林地流转价款采取以下第___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___为___元,面积___亩,共计为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按每年每亩___元,共计___元,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___期,每期___年,每

  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___%。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___元,共___元。以后每___年于当年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

  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___天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地

  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

  2.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原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流转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5、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流转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四)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___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___。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___。

  第五条___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或流转价款的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___。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原发包方和镇(乡)政府以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身份证号码: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二O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流转林地四至范围附图(万分之一地形图);3.甲方《林权证》复印件;4.属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体统一经营林地对本村、组外承包的应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对外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和镇(乡)政府批准意见书;5.属承包再流转的,转出方应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和发包方书面同意(或方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终止原有的承包关系。

  甲方(如属集体发包的由村委会主任或村民小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林权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林权转让合同09-29

转让林权合同11-24

林权转让协议03-13

林权转让合同集锦03-23

林权转让合同通用01-13

山地林权承包转让合同01-07

林权林地转让合同02-10

林权转让协议15篇04-18

林权转让协议书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