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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25 08:13:3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精品]工程合同4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工程合同4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xxxx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公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xx、xxxx

  3、工程性质:以奖代补

  4、工程范围:xxx公里(以交通局验收里程为准)。

  5、工程承包标准:xxx万元/公里。

  6、工程技术标准:以现有道路为基础,不高挖深填,路基改造xxx米,特殊路段需要降低标准时,必须事先报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路面厚度为20厘米,强度为C25。每200米必须加设错车道(错车道有效路面宽不低于5米,长不低于20米)。根据设计要求埋置涵洞、安砌挡土墙等人工构造物。

  第二条:合同工程于20xx年5月__日开工,工期240天,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工,按时完工。

  第三条:本工程属全额垫资包干工程。乙方不因自身原因造成应满足通畅工程的有关技术要求;水泥砼路面宽度不小于工程量的增加、物价、材料、人工等价格上涨而提出调价,所提出的一切要求甲方概不受理。如因人为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由甲、乙双方到现场确认后协商解决。一切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水泥、民爆物资及其他一切开支,均由乙方全额垫资解决,中途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项目所在行政村只负责解决工程占地,联系砂石料场,解决与工程有关的各种矛盾纠纷,为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

  l、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县交通局提出验收申请,甲方会同交通技术主管部门、项目所在行政村在三十天之内共同验收。

  2、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在做好工程竣工和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到县交通局拨付交通部门所承担的工程款项,结算时间及标准以县交通局下达指标、计划及通知为准;配套部分资金甲方以审计结算金额于20xx年2月前到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办理结清。

  3、工程没有竣工完成,甲方不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工程资金结算手续。

  4、xxxx生产道路按交通部门设计1。5公里范围内施工,经交通技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甲方于20xx年2月前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结清。

  第六条:质量要求、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图纸和技术要求规范施工,做到线形规范,路面平整,强度达标,排水畅通。不得自行其事偷工减料,否则,造成返工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按规章制度办事,遵守当地风俗习惯,不准违法乱纪,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高度注意安全,必须办好施工人员安全保险及其他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危爆物质,不准随意买卖。凡在施工合同期内出现伤亡事故(包括他人意外伤亡)及其它一切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4、工程验收结算时扣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以上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交通主管部门、项目所在行政村各执一份,各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 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

  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作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绿化种植工程:(3) 喷泉、喷灌工程:(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

  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

  送达

  备注

  时间

  地点

  总价合计

工程合同 篇3

  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因素;防范措施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9年12月就颁布实施了经重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简称“合同范本”),并已在国内建筑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众所周知,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以法律形式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合同范本必然是用合同条款在签约双方之间进行风险的合理分配。承包人应分析并识别合同中明示和暗示的风险因素,通过对合同风险识别,承包人可以在合同谈判到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对风险采取慎重而有效的措施加以审视和防范,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合同价款的不同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中规定了三种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可见,按固定价格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此,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风险:

  (1)在签合同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用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就会使该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更清晰;明确了风险界面,可使承包人清楚自己应承担哪些无费用补偿的风险,进而加以防范,同时还可以使承包人预防因风险范围界定模糊而承担更多其他风险。

  (2)在签合同时,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也应明确并细化,以免日后双方因理解不同而发生争执。

  (3)承包人根据调研并结合以往的工程实践经验,将风险按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并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相对而言,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使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对可调价合同,承包人在合同谈判中应争取采用比较有利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 对合同文件不同解释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之间可能会出现矛盾,因此而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对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句地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的如下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的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慎重地对待与发包人及其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性的东西,尽量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而发生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要知道此类教训是很多的。

  3 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承包人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按时开工,因为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等调配计划的变更带来的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的风险和物价上涨带来的风险等。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防范因工期延误带来的风险:

  (1)在工程进度计划中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的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者、供货商等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尽量消除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尤其是应努力避免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工作的停工现象。

  (3)当工期延误不可避免时,承包人应收集对已有利的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延误工期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合同中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4 发包人对承包人认可检查权引发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中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并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为止。防范措施: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应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要对国内当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该“约定标准”是否含糊不清、有否可操作性,以免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发生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约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约定标准不明确就会增大承包人的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5 工程变更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而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且不顺延工期,即使承包人自认为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理的、优化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掌握所提出的设计更改或材料设备换用必须经发包人同意这个关键程序,否则会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在结算时不予计量。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施工是承包人规避风险的基本原则。

  6 分包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分包一直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个既复杂又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对发包人来讲,一方面分包可能使投标报价趋低、分工更专业化,但另一方面,发包人对分包人的资质不了解,担心管理环节增多和责任的分散对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利;对承包人来讲,也有类似的问题:合理使用分包可以优化总包的资源配置,比如使用机电专业分包,可以弥补土建总包在机电安装方面的专业不足,既降低成本又保证工期;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人转嫁风险,这也是总包企业规避风险的常用策略。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分包也会给总承包人带来风险,比如分包的管理问题:一个工程的分包过多,易造成工序搭接、配合困难,引发许多干扰或连锁反应。防范措施: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首先必须在遵守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与分包方制订分包合同,比如在机电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机电设备采购及其安装的技术要求和进度应符合总承包合同相关要求,以避免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矛盾给各方带来风险,要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包合同挂钩;分包人也要认真研究总包合同,以利于工程总体质量控制和管理。

  7 索赔事件和不可抗拒力事件受害情况通报期限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通用条款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应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该条款还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费用。防范措施:承包人应清楚类似上述条款的期限规定,防止发包人以超出期限为由,不受理承包人的补偿要求,以减少风险。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南宁市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祥见附表1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单价和甲方代表签证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参照相近项目单价或双方议价进行结算。

  二、合同工期:

  于20xx年 月日至20xx年月日,总工期为天。

  三、质量要求:

  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四、合同造价:

  工程预算总造价:

  (一)、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的一切有关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好,施工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2、甲方应协调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单位,尽快清理施工场地,确保施工顺利进展。

  3、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图纸及签证要求,保质、保量施工。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最好安全生产工作,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一)、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二)、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不能施工。

  (三)、乙方原因经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六、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报告和主要材料产品合格证,甲方5天内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

  七、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工程结束:

  (一)、工程预算造价:依照合同单价(附表1)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合同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参照相近项目单价或双方议价进行结算。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后,乙方进场施工2天内,甲方预付工程款金额为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工程余款。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则按合同价的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时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业主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价的1%/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4、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对方。

  九、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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