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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11-06 07:49:4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经典)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经典)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现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安琪儿原装进口有机奶粉系列购销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单位

  合计人民币:叁拾玖萬玖仟陆佰元整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2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上述报价表之定价执行。如因产品之生产成本及运输费用等发生变化,导致价格出现变动时,应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再定。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按上附第一条之价格执行。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采用纸箱包装及进行保护处理。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0_年04月10日。

  2.交货地点:珠海。

  3.运输方式:船运。(如有其它状况将采用适合运输方式,期间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验收方法:采用抽检,由甲方抽样送国家认证合法机构检测,期间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20%之订金于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付清,65%剩余货款于送货完成当天付清,15%剩余货款90天内付清。

  第八条 运输费:甲方承担一次从香港到珠海的船运费用及珠海码头到乙方指定地点的汽车运输费用。

  第九条 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购买相关保险及承担交货前的所有风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乙方延付货款,或者乙方付款后甲方无法按时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就此批货定金2倍的金额缴付违约金。

  2.甲方如出现提前交货,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的情况,甲方应赔付乙方此批货定金2倍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定金2倍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变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及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书面要求乙方代为处理不合格产品,乙方应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具体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4.由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能履行合同之证明,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经济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附页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天津市博世水泥制品厂

  订购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单位金额数量合计

  水泥砖

  一、供收货地点、时间及运输

  1.供货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博世水泥砖厂

  2.收货地点:

  3.供货时间: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提供海陆空等运输方式。最终的运输方式,根据买家实际情况采用其运输方式。运费一般由供方提供。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每十万块水泥砖结算一次,当月不够十万砖的于下月10号前对帐付款。现金收款收据必须以盖有供方有效财务章的`收据为准。需方以转帐方式或其它支票支付货款的以该款项到供方帐户为准。

  三、责任及权利

  1.供方对其供应的水泥砖产品质量负责,并有责任协助需方提供运输、使用服务。

  2.买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对水泥砖的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两天内通知供方,会同供方到现场分析研究,并由供需双方对有关质量进行确认。

  3.买方应协助供方提供水泥砖产品使用技术资料反馈。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

  1.如有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2.解决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名: 供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GB-XXXX),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甲方包退包换。

  三、 运输方式及承担费用: 公路运输,甲方承担运费。

  四、 供货方式及期限: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购单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把交货计划7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按乙方要求的日期交货。

  五、 交货地点、方式: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仓库,

  六、 结算方式:货到付款(具体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见双方商议的附件)。

  七、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逾

  期付款,应向甲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延迟总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甲方逾期交货,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延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5%)。

  八.合同终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

  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生效。

  十一、备注: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2.甲方只保证油漆本身的质量,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施工方面导致的问题>恕不负责。乙方选择油漆品种时尽可能向甲方或有关权威机构咨询。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设备的交付期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3.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3.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3.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 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3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4验收标准:①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 技术资料及标书文件一致;②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产品批号、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据。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4.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付货款的______%计__ ____,余款在 个月内付清。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

  5.2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6.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0%以上(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6.3报修响应时间。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产品名称:橡子,数量公斤,单价元/公斤,合计金额元。

  二、质量标准:必须是当年新种,净度要求95%以上;饱满度达到90%以上;含水率达到国家标准、无病虫害,用保水济。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乡镇中德项目规划组人员验收。

  四、检验及检疫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全部自找车辆运输到需方指定的'地点。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所供数量不超过所需数量的±5%。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包装自备,费用供方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待年度施工结束后,两个月内供方持本合同、种子验收单、正式发票结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工程所用种子不付定金。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严格遵守以上条款,若违犯需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有效期限:本合同付款结束后自行作废。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局财务室一份。

  供方(盖章):

  代表(签字):

  需方(签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

  乙:

购销合同 篇7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相关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合同编号:MNTSJS20xxRL******

  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

  合同购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合同销方:************

  2、数量及供货期限

  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3、质量

  3.1、煤种:烟煤;品种:原煤;粒度100mm。

  3.2、质量: 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8.82 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全硫(St, ad)灰分(Aad)挥发分(Vad)灰熔点软化温度(ST) 1300℃。

  3.3、上述质量指标中,低位发热量低于要求值时,按本合同第4.2条执行,其他指标中,如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购方可停止进煤,如经过整顿仍达不到入厂煤质量要求,购方可终止执行合同。

  4、价格

  4.1、一票结算,煤价380元/吨(含煤费、运费、装车费及17%增值税)。如遇市场调整,双方协商此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4.2、质价挂钩办法:如Qnet,ar ≧17.98 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奖0.09元/吨;16.31MJ/kg(3900千卡/千克)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吨;热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 ,厂方拒收,已卸入煤场按150元/吨进行结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煤炭市场价格大幅调整,双方协商后,对供货价格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签定调整价格的补充协议或合同。

  5、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5.1、由销方安排车辆拉运,交货地点:热电厂煤场。

  5.2、拉运煤矿及运距:*******煤矿,******公里。

  5.3、在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销方承担。

  6、验收

  6.1、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金山热电厂过衡、化验结果为准。购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入厂煤车车采样、按批化验,每月对当月各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依据本合同第4.1条、4.2条进行结算。

  6.2、销方在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到购方索取化验结果,若5个工作日内未取,购方视为销方对化验结果认同。

  6.3、购方应保存销方备查煤样一个月,如销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用备查煤样到当地煤质检验机构重新化验,化验结果双方认可。

  6.4、如销方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水份大、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车,购方可酌情扣吨,情节严重的`,拒绝入厂、卸车,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

  6.5、销方拉煤必须为合同约定矿煤,窜矿拉煤、以近顶远、途中换煤、掺杂使假等行为,均属销方责任,购方除酌情扣吨外,罚款5000~10000元/车,且要求销方立即停止供煤进行整顿,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者中止合同。

  7.结算

  7.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7.2、销方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销方到购方核对入厂数量和质量后,购方出具结算手续。

  7.3、购方原则上在次月结算上月煤款,如遇资金困难,可适当延长结算期。

  8、计划

  8.1、销方根据发电厂月度调运计划组织供煤。购销双方应合理安排供煤计划,保持均衡进煤,如因发电厂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予以增补,如因销方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不予以增补。

  9、本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执行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购销双方各执四份。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呈报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后仍不能解决,则应将纠纷提交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10.3、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诉讼费用由败方支付,除非判决书中另有说明。

  10.5、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诉讼的部分,双方应继续执行。

  11、违约责任:

  11.1、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对购销双方具有法律约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除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12.2、如销方在签订合同后,两月内没有与购方联系,视销方单方终止合同。 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内,进煤时间和进煤量服从购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购销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13、签章

  购 方 :

  单位名称:*****电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热电厂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销 方: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日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其经销的 有限公司燃气炉具事宜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价款

  1.1产品名称﹑型号及价格。

  税金、保修金、主辅材料等,甲方不再负担上列价款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1.3合同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二﹑交货方式﹑地点及运输

  2.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完成,乙方收到甲方50%合同预付款后,十五个日历天内需将符合

  本合同约定要求的2台定制炒炉送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前乙方需提前1天通知甲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以便安排后续卸车,初步验收等工作。

  2.2交货地点

  甲方项目所在地,。

  2.3原炒炉需甲方物业公司工程部负责拆卸,原炒炉移位及迁出厨房和新购

  炒炉卸车移位至厨房安装地点等辅助工作由甲方物业公司负责。

  三、安装时间

  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最迟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并达到

  甲方使用要求。

  四﹑货款支付

  3.1合同签订完成后预付50%合同价款作为定金,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5个

  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5%质保金保修两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

  付清。

  3.2付款形式:电汇或支票。乙方需先行提供等值发票。

  五﹑货物验收

  4.1乙方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对货物进行数量﹑规

  格﹑外观等的初步验收﹐并由双方在初步验收单(或乙方送货单)上签字后﹐货物

  仅算交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安装及调试工作)甲方。乙方应按甲方对该货物的.

  具体安装和调试时间要求在初步验收后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

  4.2乙方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朮标准。该定制货物还

  应符合甲方的定制要求:炉灶面板1.5mm采用304不锈钢拉丝板,侧板1.0mm,炉

  体骨架用40*40*4mm的角铁,黑铁炉膛结构用t=2.0mm钢板,炉通脚用直径

  51*1.0mm不锈钢管,炉通脚内含支撑炉身的钢柱及可调节炉身高度的不锈钢子弹

  脚,炉膛内采用最新式硅砖耐火热材料。每个炉头安装鼓风机燃烧器一套,同时配

  备风挚,风行管芯相应的水管等配套部件,每个炉头装有节能摇摆水龙头,尾管等

  辅助设备,每个炉头发热量为47kw/h,采用节能燃烧器,电压220v功率550w。自

  控系统要求电动打火,风气联动,带安全制(熄火停气功能)。

  4.3 该货物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与上述约定不符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方

  已付给乙方所有款项并追加上述款项100%的违约金。

  六﹑售后服务

  5.1请勿擅自对产品进行安装及改装﹐否则乙方不在承担保修及维修等工作。

  5.2乙方所供产品保修两年。此保修期从货物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安

  装竣工验收单》详见附件一)

  5.3保修期过后﹐乙方应保持良好的售后服务﹐服务联系人及电话: 电话:﹐

  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6小时内派人员前往安装地点进行技朮指导﹑检查及维修等

  工作。

  5.4按国家规定炉具使用期为八年﹐超过使用期限的﹐对此炉具乙方不负任何

  2

  责任﹐建议用户更新。

  七、违约责任

  6.1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货款总额的1‰计罚违约

  金给乙方

  6.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的约定时间交货,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货款总额的

  1‰计罚给甲方。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验收人

  甲方: 乙方: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电 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一: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乙方

  竣工时间: 合同编号:

  乙方签字:甲方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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