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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1-12 09:13:37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锦集[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锦集[7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发包方单位名称(章):

  承包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工程合同 篇2

  公路工程交通系统中重要构成,推动着交通快速地发展。而公路建设中,对于其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在管理期间,不仅要将招投标的工作做好,还要管理好相应的合同。只有两项工作同时得到完善,才能保证公路工程高效运行。

  1招投标作用

  公路工程建设期间都要进行招投标,这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促进行业市场规范化,还能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在以往公路工程中,主要采用任务分配式的交易方式,由于该方式更多地采用机械化操作,因此不能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不断实践和进步,在工程建设中招投标方式被广泛接受。这种交易方式的中心是市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具有市场性和商品化属性,促进了该行业在规范化市场中参与竞争,保证行业的良性发展。

  2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过程中其内容和施工合同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招投标工作进程,实施监控合同签订和实践过程,充分发挥其作用。招投标期间,要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谈判,待双方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后,签订合同。从这种交易模式来看,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待交易行为完全达成后,双方分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制约。在招投标实践中,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让招投标工作在规范程序中进行[2]。参与其中的人员,对于招投标和合同之间的关系也要有一个清晰认识,在工作中协调好它们的关系。只有在工作中将合同和招投标的重点把握好,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展开。

  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方法

  公路工程中协调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工作,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施工得以顺利展开。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操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程建设的管理不到位、对合同的重视不够,甚至发生假中标和假投标现象。针对这些情况,相关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检查。

  3.1健全招标体制

  对于招标体制,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市场环境,做出相应改革。不仅要有完善的招标文件,对财政、招投标及建设等各个部门,分别明确制定工作内容,并结合各自不同特性,完善招投标体制,保障招投标及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要将招投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区域和行业相互融合,提升招投标完善体制的效果[3]。消除区域的限制性因素,把招投标制度统一起来,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充分协调,实现公路建设的顺利完成。

  3.2加强过程管理

  管理人员通过评估招投标单位,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应用其中。对于有诚信缺失行为的单位,将其记录档案中,防止违规行为出现。如有违规行为出现,就对其进行信用等级降低处理。后期进行招投标期间,诚信档案就作为参考依据。对此工程企业应该拟定完善合同,对相应合同进行完善和管理,并组织好相应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工程管理,促使工作人员对相应工作流程更加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专业技能,并配有专家,对整个过程能够规范地进行考核和评价。

  3.3投标组织机构

  结合招投标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上相应投标机构。在相关机构正常运行中,确保招标的内容符合工程标准。在投标机构设置中,既要保证其原则性,又要保证其精简结构,使得分工更加合理。企业单位对各个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进行明确分工。同时各个工作人员应明确投标机构目的,组建起一支高水平队伍,提升竞争力,便于获取标的。因此在进行投标时要严格规范流程。比如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清晰掌握施工图纸以及合同条款。

  3.4加强风险防范

  公路工程中的风险主要从招投标的投资投资价,控制工程的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合同进行更合理的管理,并将他们有效融合,形成有机整体,使得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预测和分析招投标的情况。在此期间对于招投标风险要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拟定文件,了解与投标单位相关情况以及参与其中其他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掌握好相应报价技能,科学制定企业造价标准,将其中的风险有效转移或分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3.5合同文本管理

  如果在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不合理,就会带来合同风险。因此企业可采用严格评审制度,使得合同文本风险得以防范。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必须严格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还要结合工程特点及相关工程建设的经验等,在立足本工程实际情况上,建立标准的合同文本。并在这个基础上,充分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充分关注国外发展趋势,确保合同管理朝着更为规范化方向发展。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应的文本体系,使得各个环节能和企业的实际运行和管理性适应,将合同管理作用更大程度发挥出来。

  3.6信息化管理

  在当前信息技术发展下,在合同管理中也能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比如,借助互联网能促使各个单位和部门更好地沟通和联系。当网内数据得以更新后,能够实现合同更规范化地管理。通过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避免传统管理出现的数据错误等问题,大大提升管理效率,避免更多的人为干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的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管理,受政策影响较大,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也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保证招投标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在遵守相应法规的同时,应在不断实践中对其进行完善,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迎辉,苪捷.浅析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问题[J].公路,20xx(3):220~224.

  [2]陈雪莲.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xx(13):137~139.

  [3]侯志刚.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有关问题浅析[J].交通企业管理,20xx,30(6):46~47.

  作者:赵希萌 单位: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合同 篇3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有限公司 承包人:``````````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

  承包人式为: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及开工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规范合格标准

  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工程质量 验收规范》(GB50210-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等现行标准验收规范的要求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及其他相配套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 大写:万元。小写:元。

  最终合同价款的确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该通用条款为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详《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EF-20xx-0203)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定义

  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无。

  2同文件及解释

  2.1 文件及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专用条款;

  (5)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6)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施工图纸;

  (9) 工程量清单;

  (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通知、文件、电传等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技术核定书面确认单等书面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另行签订的文件与前述文件关于同一内容有不同的表述,则应当以签署时间较后的文件的相关内容为准;但除非有特别的新规定,前述文件的其他内容仍然完全有效。图纸范围外的增加变更工程施工内容,经监理人审核并由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承包人方可施工。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1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的国家、湖北省、襄阳市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3.2 适用标准、规范(待与装饰办对接)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建 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xx)、装饰工程现行各类强制性标准,各类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要求、与工程相配套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验收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另行商定。

  4发包人

  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4)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

  (5)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 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7)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临时设施、环保、环卫等与施工有关的相关 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协助,所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有其他需要,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另行委托。

工程合同 篇4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

  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

  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

  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

  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

  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

  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

  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

  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

  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

  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_________张。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甲方所签__________ 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部分工程施工名称: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

  (注:内容描述应当详细、准确)

  1.4 分包工程范围:

  (注:分包项目的边界条件描述应当准确清晰)

  1.5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1.6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1.7 阶段性工期及单项工程完工时间: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1.8工程质量标准:

  (不低于主合同标准)

  第二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

  2.1 本合同

  2.2 中标通知

  2.3投标(或议标)书及附件

  2.4本合同所列附表、附件或专用条款

  2.5 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

  2.6 标准、规范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列表)

  2.7 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

  2.8 甲方审定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等

  2.9 ……

  第三条 承包方式、单价、预计总价

  3.1承包方式:一般项目 __________,主体项目__________,总价与单价为固定不调价,

  3.2单价及预计总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汇总表)

  3.3单价组成:包括人工费、部分材料费(按材料供应条款)、部分机械使用费(按设备供应条款)、管理费、施工利润、各种杂税费(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以及为完成施工所必须的生活与生产、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辅助设施费。其中材料费的组成为__________,部分机械使用费的组成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结算和支付

  4.1 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明挖:__________

  石方明挖:__________

  洞(井)挖:__________

  混凝土:__________

  支护(锚杆、喷混凝土、挂网等):__________

  基础处理(钻孔、灌浆):__________

  .

  .

  .

  4.2 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按图纸设计量并能同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依据(附有质量评定表),临时工程以方案量并参照测量收方量为结算的依据。(同乙方结算的结算单要履行项目部主要部室领导会签制度)

  4.3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_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报表(包括工程量签认单、质量验收评定表,均为原件)上报,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若甲方工程周转资金短缺,可推迟付款,乙方应予理解。

  4.4 本合同外因设计变更或业主(或监理)原因而对新增项目的工程量与新增单价(或费用)在业主未批复之前暂不进行对乙方的计量和结算,最终的计量和结算以业主(或监理)的正式批复为准。

  4.5设计修改的新增项目如本合同内有相应单价的执行此单价结算,无相应单价的双方在施工前协商签定补充单价。

  4.6 甲方按业主所结工程款(货币)的同等比例并扣除下述费用后向乙方进行支付。

  4.7工程结算时甲方应扣除下列费用

  4.7.1 乙方当月领用的材料费;

  4.7.2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施工设备费;

  4.7.3 工程质保金(按当月工程结算款__________%计);

  4.7.4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风、水、电、房租等费用;

  4.7.5 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

  4.7.6 民工权益保证金__________%;

  4.7.7其他.(如超挖超填费用等)。

  4.8 工程结算支付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4.9 当工程结算达本合同工程价款总额的90%(含已扣质保金)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扣除质保金)后在__________. 天内甲方支付乙方。

  4.10本合同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质保金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但乙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修复费用应扣除)。

  4.11 工程预付款

  4.11.1 本合同工程预付款的支付(视主合同条件由双方约定,如支付要有有效的保函,原则上分包工程不予支付预付款)

  4.11.2 本合同工程预付款的扣回(视主合同条件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工程进度

  5.1 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甲方开工令下达之日算起.施工人员和设备进退场的时间见附表__________.

  5.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5.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5.4 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5.5 由于自然条件影响或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工期拖延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潜在风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部分,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索赔。

  5.6 工程实施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窝工、停工现象,除甲方调剂工作面以外所发生的窝工与停工的费用一律不予补偿。

  第六条 工程技术要求

  6.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6.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图纸和施工措施施工或错误施工,乙方须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

  6.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技术措施与施工组织方案(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一式 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的话)

  6.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由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

  6.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测量由乙方负责,测量结果由甲方测量人员复核,乙方对测量的正确性负责,并且不能因为甲方的复核而免去对其测量结果应承担的责任。(各项目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条款)

  第七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7.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7.2 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7.3 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 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7.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7.5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

  7.6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7 乙方所承担的本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后 天内,乙方应按照监理、业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 __________份,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资料不予竣工决算。(此条是否由分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双方再约定)

  7.8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相应的质量责任。

  7.9 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__________年,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责任期内的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乙方承担,可在乙方的工程尾款及有关被扣留的费用中直接支付,同时乙方被扣留的质保金不予退还。

  7.10 乙方每月结算工程款时必须扣留应结算工程价款的____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责任期内无质量缺陷事故,可无息全额退还。

  7.11 乙方应认真地学习甲方的质量管理办法,无条件地接受相关的质量考核。

  7.1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7.13 土石方明挖的边坡应达到__________标准,允许超挖__________cm,超出允许超挖部分____元/方由乙方承担,经测量、质检部门确定后其发生的超挖超填费用从结算款扣除。

  7.14 洞(井)挖的边墙的半孔率应达到__________%,顶拱的半孔率应达到__________%,允许超挖__________cm,超出允许超挖部分__________元/方由乙方承担,经测量、质检部门确定后其发生的超挖超填费用从结算款扣除(业主、监理批复认可的地质原因所发生的量除外)。

  7.15其他------

  第八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施工安全

  8.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8.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建立分包工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并应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及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其安全措施费与投入均已进入承包单价中。

  8.3 乙方须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高空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8.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且被扣留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8.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乙方应积极做好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文明、环保工作。

  8.6 乙方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甲方,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7 乙方每月结算工程款时必须扣留应结算工程价款的 __________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无息全额退还。

  第九条 现场施工道路、风水电及营房营地

  9.1 现场施工道路

  9.1.1 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保证该道路处于安全使用状态,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9.1.2 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9.1.3其他……

  9.2 现场施工用风水电、照明、通风、排水责任的分界

  9.2.1风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2电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3 水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4 照明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5 通风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6 排水的双方责任:__________

  9.2.7 其他__________

  9.3 现场营房及营地

  9.3.1 乙方自建营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营房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督查。

  9.3.2 乙方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住房(含办公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_____设施 台/套;场地 平方米。使用时段,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督查。每月甲方按住房__________元/平方米;设施__________元/台套;场地__________平方米;生活用电__________元/kw.h;生活用水____元/t(计表)的协商价格在支付结算中予以抵扣。

  9.3.3其他 ……

  第十条 施工设备

  10.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按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入场施工设备清单(含入场时间),并按甲方现场总体要求进行停放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指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10.2 乙方入场施工设备必须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需要,完好率不低于90%,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因完好率低下或数量不足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以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按违约处理。

  10.4.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如:(列表示)由甲方强制乙方购买相应保险。

  10.5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按 元/台班或_______元/台时(列明细表或另拟租赁协议)的协商价格和实际用量在支付中抵扣。

  10.6土石方装运:(自装渣地点----渣场的运输、渣场平整所需设备责任分界)

  10.7混凝土水平运输:(自拌合站------到混凝土浇筑现场哪个部位,所需设备责任分界)

  10.8混凝土垂直运输:(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混凝土泵的责任分界)

  10.9其他……

  第十一条 施工材料

  11.1甲方提供的主材

  材料名称

  规格与型号

  预算价格

  供货地点

  11.2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材料,其运输和仓储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仓储地点和最大库存量应符合甲方对乙方分包工程的现场总体管理的要求,并报甲方批准。

  11.3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即由乙方承担。

  11.4除甲方按11.1提供材料外其他均由乙方自购,乙方保证自购的材料质量合格。

  11.5材料计划:

  11.6材料核销办法: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按定额标准进行核销,超出定额使用的材料按(当期购入的市场价+运杂费)*1.15从乙方的结算款扣除.(经双方协商)

  11.7 如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按租赁计费(租赁价格表),从乙方的结算款扣除。

  第十二条 现场机构设置

  12.1乙方应建立完善现场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实验检测等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2.2对工期、安全、质量和甲方声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人员和无故不服从甲方协调指挥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责令其离开工地。

  12.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天内乙方将合乎施工要求的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负责人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金

  13.1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按分包合同价款5~10%计),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剩余款项。

  13.2

  第十四条 民工工资兑现办法

  14.1为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乙方应及时兑现民工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4.2 乙方雇佣的劳务要签《劳务协议书》,并将入场的人员的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务协议书》递交到甲方人力资源部门一份,运行过程中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动的情况与甲方沟通补报。

  14.3乙方发放民工工资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14.4甲方对没有信誉的乙方可采取直接发放的办法,每月由乙方提供民工工资单报到甲方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财务部门从结算款扣留民工工资总额(也可采用工资卡的方式),由甲方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到每个民工手里(民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14.5每月对乙方结算时预留结算的总价款的 %做为民工权益保证金,完工退场在无民工工资纠纷时无息退还。

  14.6 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职责

  15.1 甲方职责

  15.1.1 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

  15.1.2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

  15.1.3 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资源配置方案等。

  15.1.4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施工安全出现严重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解除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15.1.5 甲方负责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场地的统一规划,满足乙方施工需求。

  15.1.6 甲方统一负责向监理、业主报送工程结算报表、施工计划和其他相关工程资料(含竣工报告),并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和价款支付。

  15.1.7 甲方督促乙方购买高危作业人员的人身伤害险、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和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

  15.1.8 甲方督促乙方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做好队伍和营区的治安防范。

  15.1.9 其他应由甲方履行的职责。

  15.2 乙方职责

  15.2.1 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进度、质量、安全等负责。

  15.2.2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目标施工计划和甲方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单项工程开工前( )天,应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施工资源配置方案,并由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15.2.3 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工程项目或进行本合同工程项目再分包(包括事实上的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既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与索赔。

  15.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格式报送工程结算表及其它有关报表。

  15.2.5 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短期离开工地应经甲方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的同意,并委托一名全权代表代行其职责,无故离开的经发现每次扣除工程款5000元。

  15.2.6 乙方合同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损坏现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5.2.7 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规范其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在工地不得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废油、烟尘等排放及生活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5.2.8 乙方应负责已完合同工程移交前的维护。

  15.2.9 乙方应做好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防护,做好队伍内营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并接受甲方督查。

  15.2.10 乙方应购买高危作业人员人身伤害险__________份(列表);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__________份(列表);第三者责任险__________份(列表)。

  15.2.11在施工期间出现不可避免的停工、窝工现象,不得依此为理由延误工期与增加补偿费用。

  15.2.1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类资质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15.2.13其他----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争议、仲裁、罚则

  16.1 因主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终止主合同,本合同的履行也自然终止。此终止甲方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乙方,并以业主对甲方的结算为基础,按乙方完成工程量占甲方完成工程量比值同比例对乙方进行结算。同时退还乙方所提交的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16.2 违约责任:

  16.2.1若乙方将本合同项目另行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2 若乙方原因未达到本合同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计取违约金。

  16.2.3 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签订分包合同应明确具体的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按乙方分包合同工程价款__________%计取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162.4 本合同未规定的违约责任,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16.2.5 因乙方无能力施工自动退场,除全额没收履约金外,所完成的未结算款项不予结算.

  16.2.6 乙方应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由于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按违约处理.

  16.3 合同纠纷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再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可在以下a、b、c三种解决条款中,根据分包情况任选一种条款进行约定。

  a.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b.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甲方总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即丹东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c.不能协商解决,向甲方总部所在地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罚则

  16.7.1 ……

  第十七条风险和保险

  17.1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分包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7.1.1 人员的伤亡;

  17.1.2 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7.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17.2.1 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7.2.2 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7.2.3 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7.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全体雇员的人身伤害和死亡投保雇主责任险或工伤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或投保理赔不完善,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责任及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7.4 乙方应为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购买相应的保险,对安全风险较高或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明确规定应购买某项保险的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因乙方原因未投保,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八条 其 他

  18.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费用(如暂住费等)。

  18.2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与<<保廉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其规定执行。

  18.3 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约定地点 和办理签收手续。

  18.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8.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报业主、监理审核同意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18.6 本合同是否需要地方公证机关公证,双方协商确定。(如需要的话)

  18.7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其中: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就的部分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检测的事项和乙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检测内容

  1、工程名称:

  2、委托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水泥、砂、石等材料及土工试验的普通检验和见证检验。

  第二条:检测费用和结算

  1、检测单价按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收费(见附件);

  2、检测费用累计达到 万元结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单据后0个工作日内结清;

  3、乙方向甲方提供 4份检验报告(原件)。超出部分按叁元份计。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见证材料出具相关证明;

  2)及时提供建筑材料的'试件;

  3)及时和乙方进行结算。

  2、乙方责任

  1)负责到甲方工地现场进行收样,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2)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当地相关规范、法规等对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进行检测,并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公正;

  3)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报告出具的日期必须在试件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

  4)乙方在收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相同数目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及时出具材料检测报告,由此而影响到甲方后续工作的进行,每延误一天按延误报告所有材料试验总价的 %进行处罚;

  2、由于乙方的原因对材料的试验检验发生错误,需无偿重新进行试验检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书后,需进行审核确认并办理相关付款手续,每延误一天按结算额的 %进行处罚。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以下方式的其中一种予以解决:

  1)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当事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制订补充协议或承诺,补充协议或承诺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双方义务完成后,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乙方各执 肆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工程合同 篇7

  常见问题及对策

  摘 要: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平、有序进行,就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为确保建筑合同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性,就要进行合同管理工作。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国内建筑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无疑是更加规范化、公平化和国际化的。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平稳而有效地处理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本文对我国建筑行业中常见的诸如:宏观管理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行业门槛低和经验不足等现象进行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中国加入WTO已十三年。这段时间里,国内经济建设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城市建设,也大大催生了建筑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行情。一种制度,若是没有足够长的时间使其自我完善,那么不论它生长的多么旺盛、巨大,都会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亟需补救。

  1、招投标常见的问题

  1.1法律法规的解读

  招投标法和合同管理各有其单独的法律条文。法律条文的过多,有时易形成“深文刻法”现象,即除了法律专业人士之外,一般人对其并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建筑法亦存在此种问题——某些非法律专业的工程界人士对法律条文解读不彻底乃至错误等,从而对工程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②。 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投标文件已生效,又如何再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呢③ 这两段法律正确的解读应当是:所谓的“要约”是指内容“具体而确定”的文件。当标书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时,它自然是一个不确定的文件,所以此时的标书算不得“要约”。

  按以上解读,就可知其实法律条文在现有情况下已经是较完全的了,欠缺的仅仅是专业的解读。

  1.2管理结构的不合理以及执行力的不足

  1.2.1建筑工程招投标和专业工程招投标的重复、冲突

  建筑工程招投标和专业工程招投标,分属各省建设主管单位和各专业部委设立的工程招投标机构主管④。由于这两个部门各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招投标管理规定,所以无形中就将国内的建筑行业分成了建筑工程行业和专业工程行业。这样的设置最主要会导致:一是,推诿扯皮。遇到问题相互踢皮球,不愿承担责任,长此以往便降低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二是,一事二主。由于两个部门都有属于自己的管理条例,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出现严重

  的职能重叠,同样一件事情会有两个相左的处理办法,法律条文的权威性受到严重质疑。

  1.2.2管理者或明或暗的插手

  由于中国的“官本位”思想历史悠久,所以少部分思想觉悟有差的实权领导可以说成为当地的“土皇帝”,不但变相插手招标工作,而且越权包办工程招投标。除此之外,有些地方盛行地方保护主义,排外思想严重,扰乱市场纪律,

  破坏公平、公正的竞争。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领导身兼数职,既是行业管理者,又是企业负责人,自写自唱,完全成为行业内一霸。

  1.3施工方的违规行为

  1.3.1恶意压价

  由于我国现行的中标办法是无标底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法,此方法的推行一是为了和国际接轨;二是为节约资金。但某些施工方为了中标,不顾实际情况恶意压低价格。虽然中了标,但最后往往是和建设单位进行扯皮,给多少钱干多少活,甚至最后根本不能完成工程。

  1.3.2向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行贿

  有些建筑单位想尽办法贿赂招标管理人员。财、色、名、食无所不用其极。只为获得内幕消息,以便最后中标。

  1.3.3建筑行业内部一些约定俗成的陋规

  一是,某些企业私下商议好一人一次。集体参投后不论是谁中标,最后都会让给当下轮到的那家企业;二是,有的企业经过上下打点,已经被内定为中标单位,然后该企业再找来其他一些公司做陪衬,走完整个招标环节的“过场”,最后中标。三是,用分成、转包等好处拉拢其他企业前来作陪衬,最后获得中标。四是,一家企业打四个牌子,实际中标的都是同一个人。五是,某些资质不够的企业“借用”大企业的名号,中标后给予对方一定的“感谢”等等。

  1.4招标方的违规行为

  1.4.1刻意跳过招标

  《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

  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的项目;(二)(条文以后的部分详见《招投标法》) 。

  虽然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所有需要招标的'项目,但某些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挖空心思抵制招标。从小处讲,是扰乱建筑市场的秩序;从大处讲,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4.2假中标和分包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有一定的关系,私下达成协议:一是,找来其他几家企业作为“帮手”,协助其中标,完全是掩耳盗铃;二是,将一个工程的单位项目或分项项目进行分包。结果部分工程的承包企业和总承包企业间沟通有障碍、工作无法衔接,最后对整个工程的质量造成损害。

  1.4.3对关系单位的网开三面

  一是,有些投标方明明具有很大优势和很强竞争力,但建筑单位在资质审查环节采取一些手段、利用一些不知所谓的借口将其排除,以保证关系单位的顺利中标;二是,根据关系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设定评定标准,同时想办法为关系企业加分,以保证其最后中标;三是,帮助关系单位“假投标”⑤。

  1.4.4不合理压价

  有些建筑单位不顾实际情况,一味追求压低价格。施工方为了不亏本,于是偷工减料,最后导致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对建筑单位本身和施工方的名誉都造成了很大损害。

  1.4.5其它

  建筑单位因为某些原因,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就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开工。最后往往形成“三角债”,严重时,施工方甚至无法支付施工人员工资,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带来隐患。

  有的建筑单位请来的评标人员鱼目混珠,最后导致某些企业滥竽充数,严重影响评标质量。

  2、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建设工程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它可以分为不同的建设阶段,每一阶段根据其建设内容的不同,参与的主体也不尽相同⑥。建设工程合同,无疑是规范建筑活动的有力工具。目前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也已大大超越了纸面上的合同条款及条款中的内容,它已覆盖了合同策划、签订、实施、争议解决、风险管理、索赔及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⑦。

  建设工程由于耗资较大、涉及面广、主体差异性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而导致所订立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的现象经常发生。总体上来说,合同管理常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合同拟定时的一些错误

  2.1.1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确定

  若要一份合同成立,那么合同的利益相关主体就必须是明确的。《合同法》

  第二条明确表示“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因此可见,一个合格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当合同签订时,首先要保证合同的主体双方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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