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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协议书

时间:2024-06-20 10:32:18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代持股协议书锦集(15篇)

  在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持股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持股协议书锦集(15篇)

代持股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址/营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_%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_ _______%财产份额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合伙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

  代为行使该相关合伙人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_______%的财产份额,并在《有限合伙协议》及合伙人登记名册上具名;

  2.乙方以合伙人身份参与的相应管理活动;

  3.乙方代为收取投资收益、出席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乙方行使《合伙企业法》与《有限

  合伙协议》规定的合伙人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_________%财产份额的实际拥有者,对享有实际的合伙人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在委托持有财产份额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财产份额持有人身份参与的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财产份额及其合伙人权益。

  3.乙方在以合伙人身份参与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意见,征得甲方意见后按照甲方意见行驶表决权。

  4.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财产份额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持有财产份额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收益、非现金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转交给甲方。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郑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名加指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鉴于:

  1、甲方与 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 万元占公司 %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6、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3

  接受股份人员(甲方):张胜崴

  出让股份人员(乙方):蒋杰

  鉴于:

  1、出让股份人员以内部转让股权方式,将所其持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士科贸”)股权中的44%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欧士(北京)科贸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公司出资 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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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 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东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股权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采用 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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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 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 倍数的,以成交价的 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第五条 标的股权的转让

  5.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 若标的股权的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则标的股权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

  6.1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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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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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股港股股票(______控股,证券代号:______)的股权信托给乙方代持,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委托内容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__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1、乙方自愿对由甲方持有的______股港股股票进行管理,作为名义持股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

  2、本协议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协议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

  3、信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由乙方持有该股票卖出并取得全部股金(除去交易税费),将股金____日内转回甲方指定账户,并得到甲方确认。

  二、委托权限

  应列__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进行股权管理、运用和交易。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甲方有权自本信托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按照协议向甲方支付信托收益。

  乙方违反协议要求处分信托股权或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因协议终止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有权要求乙方在信托股票卖出并取得全部股金(除去交易税费)后____日内将信托股票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有义务对于乙方信托管理中需要配合的事项给予帮助。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应列__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乙方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乙方管理信托股权,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有效管理的原则。

  乙方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并应当每周将信托管理的记录和收支状况报告给甲方。

  乙方对在处理信托事务中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披露的除外。

  乙方违反协议要求处分信托股权或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并应在信托协议结束后____日内予以恢复原状或赔偿。

  在信托协议完成前,将本协议中信____股权的证券账号密码及交易密码、____银行账户及密码交于甲方保管。

  五、双方利益分配乙方享有在本协议信托股权交易完成后按信托股权账面价值从每股盈余中分得_____%作为报酬。同时甲乙双方方应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续费等应缴纳的税费。

  六、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期限届满或甲乙双方书面提前终止,本协议设定的信托股权即告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信托股权股东名称变更手续,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信托股权及收益归还给甲方。

  信托终止后,乙方应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七、违约责任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全面、真实的履行。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事项

  本议一式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__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一、代持股权的情况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_ %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1.2我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全额由我方自行出资认购,仅以我方名义进行投资。因此,实际所有人应为我方。根据本协议,我方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实际的股权所有者,其持有的股权仅限于代持股权,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甲方可根据其对公司所投入的资本额度享有所有者权益,同时还享有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所应有的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这些权利均由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所赋予。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作为股权的实际拥有者,甲方有权监督和纠正乙方不当的受托行为,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股权的代持人,在工商股东登记中以乙方的名义进行具名登记;乙方在行使由甲方委托的权利时,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

  4.3在代持期间,乙方应确保所代持股权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且不得擅自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代持股权上设定质押等行为。如需进行上述行为,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6.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甲方转让代持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额。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8.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9.2如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积极采取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6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名义股东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系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份的实际出资人,现甲方欲将其中 %股份委托给乙方 代为持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在工商管理部分登记注册。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____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 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 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 如因财务管理需要,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4.3 鉴于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且为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委托乙方作为___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甲方意愿行使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甲方拟以代持股权提供质押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甲方拟将代持股权托管给他人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代持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乙方按照甲方指令,将代持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3)本协议被甲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乙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甲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2)、(3)项,乙方承诺赔偿甲方叁仟万元。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诚实履行义务。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代持股协议书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的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协会:

  我们是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询中心的委托,就贵会与____________中心因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会。

  我所承办律师听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对案情的`详细陈述,并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我所认为:

  二、合同履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签署当日向贵会交纳了____________万元的管理费。此外,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万元。但贵会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会的违约行为及目前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返还____________中心支付的管理费______万元,并承担同期银行利息;

  承担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

  三、据____________中心陈述,其愿意与贵会友好协商此事,故在双方协商时,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张贵会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即可,其他要求在协商时可以放弃。

  现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会,要求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请贵会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会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迎贵会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如贵会不能如期答复复,届时我所将在广协中心授权下,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会理解。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8

  协议编号: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名义股东(代持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鉴于,甲方拥有 公司 %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的股份委托给乙方_________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 公司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 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

  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 公司 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三、委托代持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 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

  5.2 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 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5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6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7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 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 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6.3 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

  6.7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于****。

  甲方(签章) :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东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9

  通讯地址: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因出资所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我国《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届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5、在甲方拟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承诺无偿为甲方代持上述股权。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共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10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共同经营,实行股份合作,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具体地址为:;店名为:。

  第三条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双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发廊的总股本投入为_______万元;合股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乙双方均为控股方,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_______%,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_______%,投资金额为_______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甲,乙双方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股份额。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①甲,乙双方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_______%实施。

  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③退股需提前二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其他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3、出资股份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股人有优先受

  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人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如合股人将自己现有股份进行分割,转让于第三人,需经其他合股人同意,且第三入股人只享有股份盈余分配和入股债务分担,不享有合股人权利,并签订入股人合约。

  第七条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股人其权限:

  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

  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

  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⑦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

  ⑧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

  2、合股人的义务:

  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

  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

  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其他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终止:

  ①合股经营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

  ①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和修改与订立的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合股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享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乙方并予以代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对__________公司享有的占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对甲方的上述股权,乙方自愿受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款及给付

  一、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股权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二、上述价款,乙方已实际付清。

  第三条:股份代持

  鉴于相关因素,乙方受让的____________公司股份不能过户登记显名于乙方名下,乙方委托甲方予以代持。甲方接受乙方之委托。

  第四条:股份代持期间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不承担代持股份的投资风险。

  2、作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甲方不得因代持股份实施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依自身意愿处置代持股份时,甲方予以配合。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委托第三人持有上述股份。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甲方代持的股份享有所有权并有权获取相应的全部投资收益。

  2、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代持股份的全部投资风险。

  3、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乙方对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代持股份,履行股东义务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投资收益的交付

  甲方承诺将其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于实际取得投资收益后的十五日内交付乙方。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本协议由甲、乙方分别签字并经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 、在甲方拟向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不得自行发表意见。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持股费用。

  六、保密条款协议

  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14

  甲方(隐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乙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丙方依据甲方、乙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乙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乙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乙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乙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和/或乙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担;在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乙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_内,甲方、乙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乙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三方特别明确,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丙方均有权向甲方及乙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且甲方及乙方对该责任是连带的,丙方可选择共同或者单独向某一方或双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及乙方承担。

  4、甲方、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并要求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____________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乙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为。

  4、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乙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乙方与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乙方收取报酬。

  第六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________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拟转让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丙方,甲、乙、丙三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乙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价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损失的,由丙方赔偿甲方、乙方损失。

  2、甲方、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代持股协议书15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年__月__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为甲方对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万元出资额(该出资额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其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 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及代为行使公司法与“诚铖投资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以其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分配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和接受,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予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任何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擅自行驶表决权,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相关的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在甲方拟向“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及便利。

  (5)乙方声明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不属于乙方个人资产或乙方与乙方配偶的共同资产。乙方与乙方配偶家属不享有任何权益。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限为年。

  第七条违约条款

  (1)乙方本身个人行为违返法律法规无法履行此协议,甲方有权以实际股东的名义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立即执行股权交还或转股协议。

  (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内容约定,违背甲方意愿或损坏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以实际股东的名义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有权以立即纠正错误决定或行为。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可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对相关股权进行交还或转移的,甲方有权以实际股东的名义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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