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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协议

时间:2024-07-08 18:19:09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临时用电协议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临时用电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临时用电协议

临时用电协议1

  北京建工集团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建工集团汇佳职业学院项目部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丽贝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

  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足额配备有电气专业资质的建筑电工,保证电气专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2、电气专业人员必须对所辖施工区域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3、分包单位对自带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负全部管理责任,定期对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4、服从总包安全管理,对总包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定人、定措施按时完成整改。

  5、由于分包单位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临时用电协议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总包与分包生产用电协议如下:

  一、现场临时用电范围:生活区(宿舍、食堂)、施工现场

  二、甲、乙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现场和生活区的总配电柜二级箱,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2、甲方有权对劳务分包队开关箱(三级箱)以及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使其设施、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3、生活区配电线路按规范要求做好,保证生活区用电。

  4、甲方对现场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教育、考核符合实名制管理要求。

  三、乙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在现场使用的二级箱以下线路(三级开关箱)符合甲方以及北京市临电管理规范要求。

  2、乙方临电管理人员应符合北京市特殊工行业要求。

  3、乙方应对生活区用电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维护。

  4、食堂的设施应符合卫生防疫和临电规范要求,电费计量每度为_________元。

  5、乙方对现场设置的所有线路、配电箱等不准随意挪动,箱内电气设备禁止随意拆除或损坏,其中包括各类标识签等。

  6、活动式动力箱及照明箱必须使用合格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得超过30米,禁止使用塑铜线或胶紫线,线路不准拖地,严禁使用插线板,手动工具绝缘应良好。

  7、禁止非电工压接各类用电设备(如电焊机、振捣棒、打夯机、手提式电动工具及其它设备等)。

  8、三级配电箱,配电箱内插座安装牢固,箱体要保持整洁,每次使用完后应及时断电清理,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开关,严禁用同一个开关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9、行灯局部照明必须采用36V以下电压,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泡必须有金属防护网,线路使用橡套软电缆,手动电动工具应使用Ⅱ类工具和Ⅲ类工具,可不做保护接零,设专用开关箱内设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的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敷设与动力活动箱相同。

  10、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出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米,且双线必须到位,压接应牢固,焊把线应不得有破损、龟裂、断口等现象。禁止使用钢筋、铝线、塑铜线代替焊把线,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零保护。作业中必须设看火人,带用火证及灭火器,接、拆电源线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11、木工棚、钢筋场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三级保护、两级漏电装置。电锯、电刨禁止使用倒顺开关,设备必须保护接零,线路埋地或穿管敷设,保证一机一闸一箱,所有用电设备在下班时拉闸断电,锁好配电箱,上班前检查设备无差错后方可作业,禁止设备带病或带故障运行。

  乙方现场使用的用电设施和机电设备应美观、整齐。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如与《生产协议书》发生矛盾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临时用电协议3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各分包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特签订以下条款,双方遵守执行。执行期从乙方进场起到分包工程结束退场为止。

  一、 工程施工阶段甲方在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布设供电线路及配电箱。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等集中用电场所,甲方设置固定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为乙方提供安全用电电源。

  二、 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提前申报所使用的机械名称、功率大小和使用地点,以便甲方给予乙方合适的电源控制箱。乙方自备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使用,电闸箱、手动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

  三、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箱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接电源线和拉闸送电。乙方在施工中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必须由甲方允许,并且要由专业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操作。

  四、 乙方在施工中用电设备及临时接引的电源线路要根据施工部位的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保护处理,严禁直接放在地上及积水中,防止线缆损坏造成漏电事故。

  五、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以下各项制度:

  1、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 乙方所使用的移动开关箱应使用绝缘插头,如果确实需要接线,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不准擅自私拉、乱接。

  4、 乙方施工人员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插头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使用前应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5、 电焊机作业时应保护好一、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并确定接线端子压紧压实。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6、 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 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8、 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关好配电箱门并上锁。

  9、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能有杂物。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1、 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2、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章施工。如有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照明工具及其它电气设备,乙方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及必要的维修。有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移动闸箱:200元,碘钨灯100元)。对易耗品(如插头、插座 灯管等)超过正常损耗范围(以更换频率高低划分)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临时用水

  14、 做好节约用水,工程用水设容器,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15、 保护好管道设施 ,严禁破坏现场供水管道。

  16、 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改变用水管道的用途。

  17、 未发生火灾时,严禁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龙带、灭火器等不能用作他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有效日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撤场之日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国际贸易中心 日期:20xx年7月26日

  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北京博达星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 7月26日

临时用电协议4

  供电方:

  电方:

  由于《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经营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用电地点:

  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00年度、年度、200年度、月度、日期

  用电性质:执行电价为:元/度;

  用电方用电负荷:电能表为:

  5.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照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的电价结算。如果是无表临时用电,电费按以下方法之一结算:

  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的电价;

  3.临时建筑楼面浇注:结算电费=楼面积×度/平方米(单位面积用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用电方用电前必须向供电方预付电费,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第七,产权分界点。

  产权分界点是用电方临时接线与供电方低压线路临时接线点,接线点至用电方电力线路和设施属于用电方资产;接线点以上至变压器线路和设施属于供电方资产。附图:

  注:注:

  第八,安全责任。

  属于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维修,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而造成的全部安全责任;

  2.用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用电方应配备可靠的保护装置。如有故障,可快速切断电源。用电方应对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的供电,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

  供电方:

  年月

临时用电协议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促进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贯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工区长及工区各科室的管理、领导和教育。

  第三条 乙方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用电特点及施工作业的特殊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进行作业。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为电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中的劳动保护。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方面必须服从甲方电工的安排。

  第七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和个人安全。

  第八条 乙方应自发地对施工现场用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保养、检修和整理,甲乙双方应督促电工作业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劳作业。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或因乙方作业人员作业不合格及疲劳作业造成的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条 乙方有权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向甲方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甲方及时采取措施,如对所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一旦发生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要在乙方进场作业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甲方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国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及生活区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即JGJ46—88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J01—83—、J1033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爱护及保卫消防标准)结合本公司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和本工程经理部依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经甲乙双方同意确定特制定如下。

  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目标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到达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在本施工现场必需要用一名专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

  2、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合格人数的(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的临电电工维护人员。分包单位必需根据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88》和建设部公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平分标准〈JGJ59—99〉标准执行,并确保到达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3、分包单位所运用的临时用电的电器材料必需是中建一局集团认定厂家生产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电器图册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对所运用的临电器材必需经过总包的检验,合格前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分包单位必需根据我工程经理部所提供的配电箱、电缆、电线、用电标识等,分包单位未经我司同意严禁损坏、更换、撤除。

  6、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许用电时,应以书面对总包提出用电申请,批准后到指定的电箱开关上接线。

  7、各分包单位必需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全部用电装备停用电必需拉闸断电。

  8、各分包单位的维护,电工必需持有效证件并经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对临电电工修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上岗操作时不少于俩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分包单位的配电箱及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开关、接零、接地必需完好无损、装备端正,坚固牢靠。

  10、配电箱应放置坚固,严禁倒放置,配电箱的四周应有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严禁在配电箱旁1m内对放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需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全部配电箱必需到达三级配电箱二级爱护,各内机械装备必需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符合JGJ59—99标准。

  12、三级配电箱的动力和照明设备必需分开设置,严禁混用。

  13、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开关上的额定电流与被接的电器装备及照明设备的额定电流箱。

  14、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中间不答应有接头,未经电箱与手持电开工具的距离不得大于50m。

  15、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宿舍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运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

  16、分包单位所运用的各种电器材料的导线必需运用中建一局认定厂家的橡套电缆(除橡套电缆以外的其他导线严禁再施工现场运用),接零爱护线为黄绿双色线,严禁运用老化破损的'电缆导线在施工现场运用或显现。

  17、各种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将导线直接用金属悬挂,或直接缠绕在钢筋、钢管]、拖在地下面和行人车压,应用带绝缘的物品挂好,如瓷瓶、瓷珠、带塑料皮的导线挂好,高度不小于3m。

  18、施工现场不能架设的导线,如电焊机的一次线,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无齿锯,等其他的机械装备必需穿绝缘套管对其进行爱护。

  19、全部进入本施工现场新、旧的机械装备和各种电器开关,电缆,电线,都必需遥测绝缘电阻并作好记录,经验收合格前方可运用。

  20、施工现场运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需运用封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的接零爱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必需实行绝缘措施。电源线运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爱护器,室内灯具高2.4m,室外灯具高2.8m。

  21、对于生活区的职工宿舍,地下室及潮湿的环境必需采纳36V低压照明,对职工的洗浴场所必需安装24V以下低压照明灯。

  22、分包单位的电器负责人必需定期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临时用电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时解决,必要时停工整改。

  23、本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方式采纳三箱五线制供电即(TN—S)接零爱护系统供电,现场设有两台800KVA的变压器,南侧一台为1号变压器设低压配电室,设两个一级柜分别掌握东边一个二级电箱和南侧一个二级电箱,北侧一台为2号变压器设低压配电室,设两个一级柜分别掌握北边一个二级电箱和西侧一个二级电箱,共8个二级电箱,分别掌握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用电,分包单位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伴着施工的地点不同根据总包的要求随时增加配电箱。

  24、施工现场的变压器到二级电箱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分包单位负责二级电箱以下的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修理保养,对运用不合格的电器材料必需去除施工现场。

  25、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技术指导及总包单位范围内的电器装备的到位管理。

  26、各分包单位必需严格根据以上各项要求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必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临时用电的规定执行,如有违规根据总包有关安全惩办条例进行惩罚,并对违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协议书自双方法人或法人托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于工程验收、全部现场人员退场自动终止。

  本协议书一式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存档。

  总包单位(签字盖章)分包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代理人:_______法人代理人:____________

  托付代理人:_______托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临时用电协议7

  甲方:

  乙方:

  根据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体育馆工程的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为了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书,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用电的标准、法规和操作规程。

  二:乙方用电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后方可使用。乙方对“临时用电设施申请单”中所列内容负责安全管理。

  三:甲、乙双方应在临时用电设施移交单中明确电源取用点部位、数量、类型等,取用点由甲方负责。取用点以下(不含取用点)由乙方负责。如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电源设施,否则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电源取用点设施的检查、维修,使之处于安全状态。

  五:乙方应指定不少于2名有资格的电工,并将其资质证书复印件3份向甲方备案,用于现场临时用电的电气作业,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正确地从双方确定的取用点引出电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毁坏取用点。

  六:乙方电器容量不得超过取用点容量规定值,如因超负荷使用发生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应保证下级用电设备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保证出现故障时,乙方所有的开关首先动作,若致使甲方开关动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护装置等,并可视情节轻重,拒绝送电给予经济处罚。 七:乙方如从指定的电源取用点以外用电发生事故,其责任、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有本市有效操作证的电工完成,并且符合《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操作电工每天用试验按钮检验一遍,每月(雨季、潮湿及危险场所每周进行一次)测量动作时间及电流记录,并向甲方递交三份存档。

  九:乙方自备的配电箱由乙方负责全面管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上级检查中对乙方用电违章或隐患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保证安全用电工作中不影响甲方的安全达标活动。

  十二:甲方对乙方用电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与违章有权下发书面通知,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隐患与违章较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止送电处理,乙方应在一周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十三:事故处理遵照本协议所签订的条款执行。属于谁的责任由谁负责向本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十四:本协议未尽适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十五:需要补充的条款

  1:乙方进场后用电设备先按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情况交甲方备案。

  2:电焊机按规定加装节能保护器。

  3:必须先申请后接电源,特殊情况除外,作业面电工自已配。

  4:配电箱以外移动配电箱及电缆电线自备。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盖有公章起至乙方退场后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

临时用电协议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 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沙河南一村租赁房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审核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

  3.提供施工电源,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按规定收缴乙方用电费用。

  4.对乙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盖红章)等进行归档,并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特各作业人员有权予以清退。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乙方进行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6.对乙方进场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箱、移动箱、电焊机、灯具等)、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采取取样封存对比,以确保所有进行电气设备、材料合格、有效。

  7.对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8.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含施工区、生活区等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责成乙方予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用电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并对所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甲方指定配电箱、专用开关接线用电,不得随意改动和使用甲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3.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记录。

  4.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资料。5.临时用电设备、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正确安装使用;使用中加强用电检查和维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确保管辖区域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达标。

  6.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用电。

  7.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乙方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补充条款: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

  2、等高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3、施工现场及楼内禁止大小便。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发现私自动用火源和电焊未开动火证的将重罚,并清除现场200-500元。

  5、对不服从管理批评和教育的,不在此工地使用给与清除并罚款500-1000元。

  6、对无理取闹喝酒闹事的清除工地并罚款1000-20xx元。

  7、不是机械操作手禁止动用与自己无关的机械,出现事故自行负责。

  8、未经允许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单位: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分包单位:广州市建强建筑工程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工程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二号航站楼及配套设施桩基

  础工程(1标段)

  工程地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化、标准化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临时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双方协商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与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内容,履行各自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明确双方职责,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档案资料。

  2、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建立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方案、审批、验收与实施,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交底、安全教育。

  4、审核乙方施工现场电工人员依法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凡无证、操作证过期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电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交底。凡未 1

  经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的电工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6、审批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申报表,检查乙方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及电气设备防火措施,对乙方违章违规的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并督促乙方落实整改。

  7、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临时供电终端(总配电房、柜或分配电箱),并按照施工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督促乙方进行临时用电系统、设施的安装与使用,与乙方电气负责人办理临时用电移交,签名确认,资料归档备案。

  8、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警示标的、防雨、防潮、防晒措施、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临电安全隐患落实“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督促乙方落实整改。整改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检查乙方电工人员的每日临时用电巡查记录情况,及电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记录,对记录资料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乙方电工人员,做到及时沟通,相互协调,确保资料记录的真实性。

  10、对乙方采购的临时用电设备、材料进行进场前的检查、验收。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材料,或是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托负责本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巡检、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全面管理。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临时用电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安全纪律,制止一切临时用电违章作业行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电工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各类监护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凡无持有效电工人员上岗操作证或操作证无年审、过期的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工作业活动。

  4、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内的电工作业现场安全用电控制的规定。发现临时用电安全隐患问题时,及时纠正;重大隐患问题应立即上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有关负

  2责人,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5、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漏电保护系统,配备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配电开关箱”系统。

  6、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编号、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并应配门锁,由专人负责保管,配电箱、开关箱应加装防雨、防台风、防尘等措施装置。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必须独立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湿气、潮气、烟气较重的场所。且配电箱、开关箱四周应有足够2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空间通道位置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材料,不得有灌木、杂草,二级分配电箱附近应配备1~2瓶消防灭火器材。

  8、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少于~,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配在固定支架上,其箱体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安全水平距离不超过3m。

  9、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装防止线路被切割拉破绝缘体的绝缘防护套并成束绑卡固定在箱体上,不得与电箱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线),且电缆(线)不得有任何接头。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总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断路器或熔断器)必须是国家许可生产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电器产品。且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开关之使用。每天漏电开关使用前电工应事先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经试跳检查发现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必须进行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GB6829-20xx、GB-20xx)的有关规定,并有国家认证标志,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匹配。

  12、配电箱、开关箱应重复接地,所连接的PE线应采用截面不少于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截面不少于 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而且严禁断线。

  13、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上述颜色标记混用和互相代用。

  14、施工临时用电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上及穿越其他设施上进行敷设,严禁将配电箱、分配电箱悬挂在脚手架体上。

  15、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立即切断动力开关箱并上锁封好。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整洁。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未经专业电工同意严禁随意改动。

  16、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专业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好检查、维修工作记录交项目经理部备案。

  17、每天开工前电工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设备、机具、防护设施及作业环境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8、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性能后方可通电使用。

  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同时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20、临时用电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每周交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资料中统一归档。

  21、施工现场发生触电工伤事故时,应立即切断总配电系统,组织有效的抢救,及时向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经多次教育、整改无效的,或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临时用电安装、敷设、使用、拆除作业的,总承包单位有权按照《项目经理部诚信不良行为检查执

  4罚管理规定》(建集机施【20xx】67号)相关条款给予违章单位、违章者应有的经济处罚。

  24、因严重违章、野蛮进行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不放过” 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追究其事故责任。

  总包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10

  供电方: **供电有限公司城北供电所

  用电方:

  因用电方 原因, 需临时搭线用电, 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

  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200 年 月 日 时至200 年 月 日 时止;

  三、用电性质: ,执行电价为: 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 ;电能表计为:

  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3、临时建筑楼面浇注:结算电费 = 楼面面积× 度/平方米(单位面积用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六、用电方用电前须向供电方预交电费 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产权分界点

  产权分界点为用电方临时搭线与供电方低压线路临时搭接点处,搭接点至用电方电力线路及设施属用电方资产;搭接点以上至变压器线路及设施属供电方资产。附图:

  八、安全责任

  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用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供电方:

  用电方:

  200 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11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正常施工,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防止出现各类触电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验证,并对乙方电气操作人员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包括供电线路各种闸箱和线路)管理和维修工作,由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检查各项安全用电情况。

  3.甲方负责提供符合JGJ46-__标准的电源和一级配电箱。

  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后必须将电工、电焊工的.操作证交甲方审验,并将操作证交甲方安全员保存。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源不得私自拆改,如需改动必须经甲方电气负责人批准。

  3.乙方必须自备开关箱及电源线,符合规范要求。

  4.乙方电工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并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和现场使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要求去做,每天进行多次巡视检查。

  5.乙方操作人员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活动开关箱、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开关箱箱体箱门必须完好无损,并做好保护接零。

  2)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得私自更换电动工具的负荷线的长度。

  3)施工现场使用的局部照明碘钨灯必须是封闭的。

  4)电焊机应用专用开关箱,并设有二次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不应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5)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6.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7.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发现外分包或外施队所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和配电线路不符合JGJ46-20__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凡违反各项用电管理规定和违背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外分包或外施队自行负责。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日期:

临时用电协议12

  为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基于供、用电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二号楼工程

  工程地点:清华大学院内东柳村

  承揽项目:

  二、 供、受电方式:

  受电方式:

  三、 人员配置:

  依据乙方用电量及工程复杂程度,需乙方提供合格电工人,受甲方统一管理,如乙方所提供维修电工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电工。如乙方确实无法提供合格电工的,可由甲方提供电工服务,教育并收取元/月服务费。

  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通过项目的安全技能考试,并在甲方处经过备案,其他人员将一律视为非电工。

  四、 安全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电源,生活电源。

  1.2 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箱以上)的安全,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 乙方责任:

  2.1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用电安全,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一切电气事故,由乙方承担。

  2.2 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第1页(共3页)

  2.3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人员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

  2.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兼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5 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7 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2.8 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9 乙方应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供电系统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10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材料、配电设备清单,上述物品必须符合中建一局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2.11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2 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2.13 乙方用电过程中如出现违章用电或临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如因乙方问题,不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对临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按期整改时,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而对上述隐患进行纠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 在施工用电过程中,甲方如有违章指挥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15 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

临时用电协议13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本工程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单位北京金宏达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自___年___月___日已进驻现场进行正式施工,为统一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管理,确保施工用水用电的正常,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分包单位在进场前预交工程总造价的0.3%作为临时用水用电费用。总包单位每月依据分包单位用电设备、人员数量、用水情况综合考虑进行费用分摊,当发生费用超出预交费用时应立即补交。

  (2)分包单位现场用水用电服从总包单位统一调度和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生产用电线路分别挂表记数,分包单位要有专业维修电工。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给分包单位指定水源,规定管径、阀门数量及管道位置、走向,分包单位自行引接施工用水管道。

  (3)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提供的总电源箱时,应向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分包按指定回路接分电箱,不得扰乱管理次序,造成电器损害或大面积停电,责任自负。

  (4)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配电线路和设备的维护;负责水源后管道、管件的维护、修理,确保整个现场的正常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保证安全。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并做好对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6)分包单位接受各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须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非正常用水现象应立即进行整改。

  (7)因施工需要,现场增设50KW以上大容量用电设备及现场须使用新的水源时,应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工程技术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8)分包单位现场维护电工和水暖工有义务对总包现场供配电和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线路故障。

  (9)本协议一式贰份,总、分包单位各执壹份,一经签定,双方自觉遵守,对于违者将依据《总承包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临时用电协议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临时用电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临时用电部分》、《JGJ46-20x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部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临时用电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就(),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二、 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三、 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乙方责任:

  2.1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紧急情况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临电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备案。

  2.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对分包单位的规定:

  1、分包单位都应设一名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工程。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均按三项五线制供电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规范执行。各种电源线的敷设及间距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防护措施、设施完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分配电箱(二级箱)至开关箱(三级箱或流动箱)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之间的一次电源水平距离,固定设备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动设备(含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流动控制箱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准安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气、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处,更不得安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和强烈震动的场所,否则,必须做特殊处理。

  3、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属分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工作零线端子或保护零线端子,为避免误接,两种端子板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各种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箱托架、箱门及箱内电气安装板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地),各种电源线压线时必须使用压线鼻子,压接牢固。

  4、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零线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置漏电保护器,为保证用电安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7、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

  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8、施工现场的局部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局部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行灯(橡胶手柄手把灯),手把灯的灯头、开关等零部件必须保证完好、灵敏,灯罩、灯伞稳固。手把灯的一次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使用行灯的人员应特别重视线缆的敷设、支挂及保护措施,防止线缆被物压、水浸泡造成损坏线缆发生事故。

  9、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10、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碘钨灯必须使用密闭式的灯头;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电源线(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吻合连接;禁止使用塑料线及塑料护套线。碘钨灯使用时放臵的位臵应选择即安全又防火的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必须清除干净,不能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禁止使用碘钨灯。

  11、所用电源线都应使用合格绝缘电缆线,不准使用双股或多股塑料线、绝缘层老化失效的电源线。各种电源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敷设线路安全可靠,线路支挂敷设防护措施得当;在用电场所应是看不见明线、消灭拖地线,特别是电源线穿过现场道路、消防通道、坑、沟、槽和围墙边沿等危险场所;必须加设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护措施。预防因人踩物压、冰雪、水淹浸泡致使电源线受到损坏,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五、补充协议:

  1、分包单位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准许上岗作业.

  2、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临电),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分包单位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指定产品(临电),并严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团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临电:二级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控制箱必须与甲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使用同一厂家产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配备足够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制度,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的工具、防护用品及电气设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临时用电协议15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进行对接操作,接电地点由甲方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制定专门人员联系供用电、停电事宜。须严格遵守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4、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9、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发现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说明整改期限),乙方整改后,应及时报甲方进行验收;若乙方拒绝整改或到期未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甲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单价为。

  元/千瓦时。

  2、甲方每月25日抄表,乙方应在用电统计表上签字,电费将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若乙方拒绝签字、交费,甲方将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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