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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安全合同

时间:2024-07-18 13:59:35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拆除安全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除安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拆除安全合同

拆除安全合同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协议条款,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避免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发生。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__)、施工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甲方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单位: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

  工作内容:_______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4、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按名单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提供施工升降机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以下称“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楼层门、临边等)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为乙方提供施工作业的施工用电。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二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安全警戒和必要的防护,及时纠正施工作业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排除或(或向乙方)开具隐患通知单。

  8、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9、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路基施工图纸及技术条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升降机基础验收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乙方才能安装。

  10、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并经过安全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和备案完成后,甲方才能使用。

  11、负责汇总与整理甲乙双方的施工升降机相关资料。

  12、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机型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拆除。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工器具、设备和器材,对不符合施工升降机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安全使用规定的设备和工器具有权禁止其使用,对乙方不服从管理的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4、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因此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有乙方负责。

  15、对乙方施工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1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停止工作。

  17、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办法: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罚100元,登高不系安全带处罚500元,酒后作业的罚款500

  (2)违章使用严禁使用的工器具、设备处罚500元。

  (3)禁止偷盗升降机安装相关设备及配件,如发生此类事件调查核实后,按照所投到设备、配件价格双倍赔偿,造成误工及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因乙方作业人员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规范造成损失的有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为承包制,应对施工升降机安装、维护、拆除施工作业(以下称“施工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2、乙方必须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增强法制观念,教育员工遵章守纪,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升降机安装、维护现场的安全督察体系和网络,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4、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是取得符合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参与施工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件、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

  5、乙方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要教育施工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施工作业时吸烟。

  6、 乙方要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未接受入场安全教育,以及进入现场未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的,严禁进入现场作业。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8、乙方应根据施工作业项目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与《安全措施方案》,经作业所在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9、乙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交由甲方审查、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落实情况;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因此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

  10、乙方作业人员施工过程要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前要认真阅读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说明书》,保证施工升降机安全验收。

  11、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划出施工作业区域,设专人看护,设置安全围挡和安全警示牌。

  12、乙方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器具。

  13、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帽,在两米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升降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与协调。

  14、乙方在生产区域施工清理时,严禁乱堆乱放清理的废弃物和可燃物,保证作业现场的文明施工。

  15、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位提供符合施工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17、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或管理职责不到位,未遵守本协议内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要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汇报,确定事故性质,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若有人员受伤要及时抢救送医。

  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已双方商议为准。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至施工升降机拆除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单位(章):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拆除安全合同2

  甲方(工程发包方):________

  乙方(工程承包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拆除活动板房的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拆除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一标段项目活动板房二栋,板房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拆除、运输活动板房的收费标准为:

  按单价

  ________元/㎡包干,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拆除、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分类整齐堆放。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服务的有关事项

  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生产,确保拆除部件的完好率;

  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规范施工生产,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涉及工地临时活动房拆除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拆除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施”(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7、拆除工程结束后,应组织验收,对设备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工地临时活动房拆除安全工作规程》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环节,应制订施工“三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安装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施”,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工地临时活动房拆除安全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拆除现场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5、开工前应对安装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________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________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地临时活动房拆除作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拆除安全合同3

  第一章工程概述

  1.1主要设备、建(构)筑物概况

  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需关停火电厂共3座,分别为杨家湾火电厂、石坝火电厂和筒车坝火电厂关停机组合计5台,共3.9MW。

  杨家湾火电厂位于建始县长梁乡黄土坎村一组,1#机组6MW 于1981年建成投产,20xx年对设备进行了改造;2#机12MW于20xx年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20xx年3月转为停机备用。

  石坝火电厂位于利川市汪营镇石坝村,现装机一台6MW,20xx年投产发电,为燃煤火电机组。20xx年11月转为停机备用。

  筒车坝火电厂位于咸丰县坪坝营镇筒车坝村,装机两台共15MW(2×7.5MW),两台机组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20xx年3月转为停机备用。

  1.2主设备情况:

  1.2.1锅炉共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JG-35/3.82-M 和YG-75/3.82-M1型燃煤锅炉,生产厂家分别为江西锅炉厂和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都为JG-38/3.82,生产厂家为江西锅炉厂;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SHF35-39/450,生产厂家为江西锅炉厂。

  1.2.2汽轮机共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N6-35-1 和N12-3.43,生产厂家为青岛汽轮机厂;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CC6-3.43/1.27/0.39和N7.5-3.43,生产厂家都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N6-3.43-1,生产厂家为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1.2.3发电机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6-2 和QF-12-2;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2-7.5-2F和QF-7.5-2,生产厂家分别为四川东风电机厂和山东济南电机厂;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QF-6-2,生产厂家为济南发电设备厂。

  1.3建(构)筑物情况

  杨家湾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锅炉烟道、#1烟囱80米(砖粉结构)和#2烟囱12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

  石坝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冷却塔(下底直径20m,上口直径12m,高30m,混合结构)、锅炉烟道、烟囱(底部直径7m,高78米,砖粉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

  筒车坝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锅炉烟道、烟囱(高6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

  第二章对受让方总体要求

  2.1

  (1)电力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须提供公安机关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单一主体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意向受让方须组成联合体开展资产的拆除与回收,联合体中拆除单位必须具有近5年内完成过拆除50MW火电机组项目一项以上 的业绩(附原合同备查,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给甲方)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五年内的违约记录。组成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协议,联合协议须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一并提交。

  (4)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商业合作黑名单中所列的组织或个人(包括组成联合体)不得提交受让申请(具体名单以国电集团提供的资料为准)。

  (5)受让方经转让方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因未能及时履行承诺造成的工期延误,参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2.2受让方必须具备三处同时施工的能力,在各拆除现场成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经理、总工、安全主管、物资等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主管必须由电力建设单位的人员担任,并且熟悉火力发电厂系统、曾经担任过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机组建设或拆除工程,并持有电力工程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证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类证)”。

  2.3确定的项目部组成人员(附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不得随意变动,并用受让单位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施工中如果人员变动同样用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利提出变更项目部的组成人员。

  2.4管理人员必须提前3~5天办理相关机具、人员入场手续,待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方案)审批完毕、人员入场教育完成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的第一项工作是为拆除做准备,如现场办公条件、通电、通水、通路等,然后进行现场隔离。隔离完成后才能开始拆除作业。

  2.5按照劳资关系给危险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6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根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付。

  2.7拆除进度、物资转运除严格按照已制定进度网络图执行外,还应接受受让方的临时协调。

  2.8按下表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表中所列的大型施工机械以及后续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不得在实际施工时俭省,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作为违章情况处罚,处罚额度为使用俭省机械的台班费,在保证金中扣除。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主 要 用 途





1





















2





















3





















4





















5





















6





















7





















  2.9大型施工机械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二00九年第549号),办理入场报验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2.10金属切割使用量最大的耗材——氧气和乙炔,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二0一一年第591号),从采购、运送到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11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报告。

  第三章 工程范围及特点、难点

  3.1.拆除范围

  3.1.1设备部分

  3.1.1.1杨家湾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1.2石坝火电厂:1台锅炉、1台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1.3筒车坝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2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2保留区域及设备。

  3.1.2.1 杨家湾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

  3.1.2.2石坝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

  3.1.2.3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火电厂未纳入本次拆除范围的建(构)筑物。

  3.2 系统隔离工作

  拆除前需完成的系统隔离工作,由转让方另行处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3.3工程特点及难点

  3.3.1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高、难度大,拆除工程时需保证拆除工作自身安全,且对机械设备装备能力要求较高。

  3.3.2施工中设备拆除、装卸及清运、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工程量大。因此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控制的难点。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油、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3.3.3.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的拆除,特别是大件的拆除,难度很大,承包方要具备同等电力设备安装或相应的建、构筑物拆除能力,需有专业的劳动力组织能力。

  3.3.4.因本工程拆除设备量大,设备等运输量也非常大,为保证工期,故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大型起吊能力及大型车辆运输能力。

  第四章 技术要求

  鉴于本工程为分区域分批拆除工程,且存在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难度大、设备运输工程量大、工期要求严格等特点,为了保证拆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及在规定工期内高质量完成拆除工作,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施工。

  4.1 施工工期

  根据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停火电厂设备实际情况,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施工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4.1.1拆除分为拆除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电厂的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10月31日前完成,达到地市州经信委验收标准)拆除标准达到转让方的要求。

  4.1.2工期保证主要措施

  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受让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本拆除工程。保证措施主要包括:

  4.1.2.1组织措施保证。

  4.1.2.2前期准备工作保证。

  4.1.2.3资源配置保证。

  4.1.2.4施工进度计划保证。

  4.1.2.5施工协调管理工作保证。

  4.1.2.6施工方案、工艺保证。

  4.2.拆除现场总平面布置

  4.2.1布置原则

  4.2.1.1尽可能使场地布置功能齐全、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

  4.2.1.2符合规程对安全、防火、防爆、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2.1.3根据工程拆除的先后次序安排,尽量使得场地重复使用。

  4.2.1.4力求节约用地,提高场地利用率。

  4.2.1.5拆除的设备和建筑物应及时外运。

  4.2.1.6符合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4.2.1.7设备拆除与建筑物拆除、分散拆除与集中拆除、上部拆除与下部拆除、相邻之间拆除等,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批准的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合理谋划、精心组织。

  4.2.1.8施工中禁止首先破坏承重、结构等关键稳定体系。如锅炉本体附属、受热面拆除完毕后,最后安排钢架拆除。

  4.2.1.9工期较长的'拆除分项,必须优先开工,做好高密度施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4.2.2生活、办公临建的布置

  4.2.2.1由于现场场地较为紧张,生活区与生活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4.2.2.2现场办公用房由发包方统筹安排场地。

  4.2.3生产临建的布置

  4.2.3.1本工程为拆除工程,同时施工场地有限,原则上拆除范围内不安排生产临建设施。

  4.2.3.2施工道路尽量利用现有厂区道路和拆除区域范围内的原有场地。

  4.2.3.4现场不设堆放场地,拆除设备直接运出拆除区域。

  4.2.3.5拆除区域内的临时工器具存放点采用集装箱,便于现场管理和移动。

  4.2.3.6机具、材料(施工耗材)、报废物资分选和堆放,要由受让方统一管理。

  4.2.3.7报废物资的分解作业场,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交叉作业。

  4.2.3.8报废物资的堆放不能占用通道,同样也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

  4.2.4拆除运输道路布置

  4.2.4.1.施工区与生产区的隔离、厂区内施工的运输路线和道路划分、构筑物使用等都应统一进行管理并服从转让方的安排。

  4.2.4.2.施工区域及通道原则上采取封闭管理和使用,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逐段和分区域进行隔离。

  4.2.4.3施工运输道路按转让方制定的运输线路进行布置和使用。

  4.2.5现场排水、排涝布置

  4.2.5.1现场排水以明沟、盲沟、土沟、地下井点降水等相结合的方式在原有排水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疏通要做到日常化。

  4.2.5.2承包方应配置必要的移动式潜水泵以备应急。

  4.3 主要施工措施

  4.3.1组织措施

  4.3.1.1在各电厂设置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管。

  4.3.1.2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

  4.3.1.3建立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4.3.1.4指定与发包方的工程联系人员。

  4.3.2技术措施

  4.3.2.1编制总体施工方案,总体施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在招标过程中进行审查。

  4.3.2.2总体施工方案必须包含总体规划、机构组织、机械和人力投入、总平面布置、进度网络图、施工难点、保证安全和进度的主要措施(包括费用安排)、需要编制的专项方案目录、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

  4.3.2.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总体施工方案确定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作业,如爆破拆除、基坑支护、大件拆卸(包括汽包、汽机、加热器、发电机转子及定子、除氧器及水箱等)等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必须履行编、审、批手续后才能作业。

  4.3.2.4开工前转让方应对拆除部分和生产系统涉及到水、电、气(汽)、油、煤等系统的作业,作业前由双方派人进行隔离措施确认,办理签证手续。

  4.3.3安全、环境、职业健康

  4.3.3.1安全目标

  4.3.3.1.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4.3.3.1.2不发生火灾事故;

  4.3.3.1.3不发生交通事故;

  4.3.3.1.4不发生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4.3.3.1.5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机械与设备损坏事故;

  4.3.3.1.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3.3.1.7不发生垮(坍)塌事故;

  4.3.3.1.8不发生影响在运机组的安全事件;

  4.3.3.1.9不发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4.3.3.2.机构、人员和设施

  4.3.3.2.1机构设置见2.2条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本拆除工程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拆除过程中项目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施工方安全第一责任人。

  4.3.3.2.2拆除工程项目部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立安全监督网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3.2.3受让单位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进入本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

  4.3.3.2.4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机、具,特别是大型起重设备。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测,并取得准用证。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汽机主厂房内的行车,可在设备拆除过程中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前必须经过政府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鉴定。

  4.3.3.2.5施工用电设施必须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4.3.3.2.6对设备、构件拆除后形成的孔洞、临边等危险危害因素,及时采取安装栏杆、安全网、盖板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作好安全警示标志。

  4.3.3.2.7对被拆除物可能坠落的范围,必须设置警戒围栏,指派专门的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3.3.2.8拆除作业现场根据消防要求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时刻保持各类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3.3.3管理措施

  4.3.3.3.1作业管理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xx),各专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4.3.3.3.2在受让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入场后,由转让方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3.3.3受让方根据转让方的交底内容,对本工程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辩识,将辩识结果以安全交底的形式,传达到每一位施工人员。

  4.3.3.3.4熟悉拆除设备、建(构)筑物的图纸,了解拆除设备及建(构)筑物内水、电、气、汽、油等设备管线的分布及所处状况,掌握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相邻建筑的情况,确认待拆除的设备、建(构)筑物内各类管线已经全部切断,设备内无易燃易爆物品,管线内无残存的气、汽、油和化学制剂,电缆验明无电后方可开始施工。电缆拆除从已断开的电缆的一头开始(或两端同时进行),严禁电缆从中间剪断方式施工。施工时发现不明障碍物或者不明管线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经项目主管部门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

  4.3.3.3.5根据施工方案编制分项作业指导书或专项安全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书面交底,参加交底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签字。

  4.3.3.3.6每天工作前,班组应进行“三查(查衣着、查三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应对当日拆除的作业内容、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监护人等交代清楚。

  4.3.3.3.7与运行设备有交叉、接口的施工项目,应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二票三制”。 施工单位需提供具备“二票三制”相应资格人员的名单,工作票由业主签发。

  4.3.3.3.8对下列危险作业项目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不限于):起重机械达到满负载的90%及以上或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爆破作业;油管道、氢气管道的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包括拆除的起重机械)安装、试吊与拆除作业。

  4.3.3.3.9对拆除范围内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或留用的(包括地上、地下)设备、管线,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作好醒目的标志。

  4.3.3.3.10建筑物、金属构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先掏空基础而使建筑物坍塌的方法。在同一建构物内拆除时,所有拆除工作应在同一层面上进行,严禁立体交叉拆除作业和同时拆除数层。严禁同时进行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

  4.3.3.3.11施工中必须拆除原有孔洞盖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时,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4.3.3.3.12对拆除后的建、构筑物,要保持其稳定性,对不稳定物及时采取支撑、加固等措施。拆除过程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监督,监测被拆除设备、建(构)筑物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趋势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应撤出危险区域,并向上级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3.3.3.13对盛装过油或可燃气(液)体的容器或管道等设施应避免采用电焊、气割、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花的方法拆除。实在无法避免时,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吹扫,经测试确认容器、管道内无残留的可燃易爆物,方可施工。电、火焊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作业过程设专人监护,做好防护措施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4.3.3.3.14与当地气象台建立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施工中遇到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拆除作业。雨季施工应及时疏通管沟保证现场排水系统畅通,保证厂区不形成内涝。

  4.3.3.3.15对现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噪音和粉尘措施。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扰民,如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居民发生矛盾,施工单位负责自行解决,转让方协助。拆除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影响转让方正常安全生产秩序的情况,受让单位必须负责解决。

  4.3.3.3.16严禁车辆超载运输,若造成厂区道路损坏,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4.3.3.3.17拆除作业中形成的垃圾应从专设的垃圾通道内运下,严禁向下抛掷,垃圾通道下方应设置密闭的垃圾收集箱,并及时对其进行清理。

  4.3.3.3.18受让单位进场前应与地方渣土、城管、交通等部门办理有关拆除废弃物、垃圾的装运、弃倒手续,并负责承担相应费用,甲方协助。准备足够的现场粉碎、装载及大型运输车辆。根据运输总量,排出每天应该完成的运输量,如出现完不成情况,应及时增加力能协调及投入。

  4.3.3.3.19运输拆除物的车辆应按指定通道行驶,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时间,并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4.3.3.3.20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残留有液体的管道、设备应在清除液体后运输或采取封堵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地面。装载车辆装物时应保持一定余量空间,避免装载物抛、撒、滴、漏。受让单位对厂内运输道路应有专人定期清扫,确保环境整洁。

  4.3.3.3.21原则上所有拆除设备、废弃物、垃圾等当天必须清运出现场,不得在拆除现场抽取钢筋。

  4.3.3.3.22不得在现场梵烧废弃物。

  4.3.3.3.23拆除施工区实行封闭作业,受让方应派专人巡视,严禁非拆除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受让方的工程管理人员由受让方发给通行证才能入内。

  4.3.3.3.24物资回收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围墙内装车,装车由拆除人员负责。受让方如果放行物资回收人员进场装车,转让方进行处罚甚至不办理物资出厂手续。拆除物资、设备等出门应接受转让方管理人员监督、核实,并办理出门证方可出门。拆除物资出门时严禁夹带其他非拆除物资,否则一经查实,按甲方治安保卫条例处置,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置。

  3.3.3.25施工人员进出厂门应佩带出入证,遵守电厂人员进出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在厂内施工期间,除遵守施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在厂外生活、活动期间,施工单位也应加强管理,不得发生火灾、火警、偷盗、打架、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现象。一旦发生,由地方公安部门解决,受让单位自己负全责。

  4.3.3.4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4.3.3.4.1受让单位应按月(年)向业主报送《电力建设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3.3.4.2拆除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xx年第493号)的规定处理。

  4.3.3.4.3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违章现象的有效监控,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要求,受让方应合同签定后、拆除施工前,向受让方交纳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并与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件将按照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安全协议中规定条款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

  4.4 施工设施

  4.4.1生活、消防用水布置

  4.4.1.1生活用水从就近厂区生活用水的水源点装阀门控制,统一管理。

  4.4.1.2消防水利用原厂区的消防系统,与非拆除区域的系统分离,拆除区域增加施工消防水控制阀进行隔离,原则上拆除区域不重新布置消防水系统。

  4.4.2施工区用水布置

  施工区用水原则考虑利用拆除区域内原有供水系统,采取重新隔离的办法。根据拆除的具体进度逐一进行隔离、拆除,确保施工区的施工用水,原则不重新布置。

  4.4.3施工用电布置

  本拆除工程的施工用电原则是从业主指定的电源接入点接入,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所用材料。施工所有临时用电统一从临时配电柜接出,便于现场用电管理。

  4.4.4施工用气布置

  施工用氧气、乙炔等现场用气采用市场上供应的合格瓶装气。氧气瓶、乙炔瓶在现场选择安全的存放地点,临时库房符合安全规定,安排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4.5 力能管理

  4.5.1生活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转让方提供水源,作为施工期间的工程用水。受让方在水源点加装计量表,施工用水价格参照当地水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水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

  4.5.2施工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上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4.5.3生活、施工用电,由受让单位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计量柜以后的低压线路及配电箱由具体使用单位自行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电能由转让方提供,受让方提出供量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电源点。在每个供电点安装计量表,施工用电价格参照当地供电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电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

  4.5.4上述管理要求,受让单位应另行编制管理细则。因施工用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与组织、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必须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分管范围内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工程中至少采取如下保证措施:

  4.5.4.1施工用电配电箱(盘)实现标准化(形式统一,颜色一致,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5.4.2拆除区域内临时照明统一布置,根据拆除工程的具体需要,设广式照明。

  4.5.4.3施工电源设专人统一维护管理,坚持每天一次的现场用电安全巡视制度,及时消除用电隐患。

  4.5.4.4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源,如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用电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用电负荷、使用时间、结算方式、安全措施等。

  其它

  1、提供资料

  1、甲方无保留的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尽可能的提供本项转让资产的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要求的与拆除施工相关资质、资料和报告等。

  2、其他约定

  1、所有设备严格以现状交易为准,甲方不保证设备的质量、品质等,乙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拆除,遇无法确认的设备和材料,需甲方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确定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签署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经纪会员执一份,重交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 方 签 章: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拆除安全合同4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评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______)、《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______)、《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______)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规范和发展民爆市场,加强和发挥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经与委托单位协商,签订以下爆破工程评估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

  三、评估内容:

  ____________建设项目控制爆破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安全评估

  四、安全评估的依据:

  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____________);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GA990—____________和GA991—____________“两个标准”文件;

  4、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规和设计标准;

  5、安全评估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6、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资格材料;

  7、安全评估人员现场踏勘收集的资料;

  8、爆破试验数据的采集及相关数据的验算结果。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始至乙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之日止。

  六、安全评估的内容:

  1、爆破作业单位主要设计、施工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

  3、设计所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设计选择方案的可行性;

  5、设计方法和设计参数的合理性;

  6、起爆网路的准爆性;

  7、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定性;

  8、爆破工程环境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9、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对策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七、甲方应当提交文件、资料的范围和时间: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全评估工作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在使用文件资料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机密。具体的资料和文件参考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的清单,甲方应保证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在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上签字盖章。上述文件和资料,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交给乙方,以保证安全评估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单位:

  1、甲方有权针对《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解释。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安全评估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配合乙方进行现场的勘察、调研,负责外围关系的处理。

  4、对乙方提供的安全评估报告要保密,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和机构提供,必要时要征求乙方的同意。

  (二)评估单位:

  1、安排人员对甲方委托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独立的、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评估,不受任何个人和外来的干扰。

  2、乙方要在 3 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估工作(该时间从甲方向乙方提交完整的安评所需资料之日起计算)。

  3、乙方对出版的安全评估报告要负责,但因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责任除外。

  4、乙方在对其评估过程中接触或知晓的甲方的文件和资料或其他的甲方商业机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安全评估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当天将安全评估的费用一次性付清,评估所需其他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评估工作的延误,乙方可延期交付评估报告,具体交付日期由双方另行商定。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评估报告交付延期或乙方出具的报告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加倍赔偿甲方安全评估费用,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提供虚假的文件和资料,造成评估报告的失真或是无效,所引发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是最终的法律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更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单位、评估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各执壹份。

  委托单位(盖章): 评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除安全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且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对乙方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督促乙方对现场施工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并且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征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

  3、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事故等(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6、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7、安全注意事项:

  (1)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2)严禁高处作业时往下乱抛杂物、工具等物件。

  (3)严禁打闹及酒后作业。

  (4)严禁穿拖鞋、凉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5)严禁使用非熟练工人和童工。

  (6)严禁在甲方非施工区域走动。

  (7)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工地。

  (8)气候恶劣时(五级以上大风、高温天气)应停止拆除作业。

  (9)拆除高压线防护时应以“后搭的先拆,先搭的后拆”为原则由上而下按层按部的拆除,平稳的落地,不准随意扔下。拆除时注意前后呼应,安全协调拆除,并且严禁杉木杆碰触高压线,注意安全。拆下的杉木杆码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0)拆除时,应有专人看护,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并在危险区外搭设醒目防护,禁止人员入内。

  三: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安全施工作业。

  五: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除安全合同6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车间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厂区

  工程范围:源水泥粉磨车间拆除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

拆除安全合同7

  工程名称: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

  甲方单位: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根据本公司防火防爆生产特点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本公司防火防爆生产特点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负责签发在本公司生产区施工的动火、动土、用电等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施工使用提供便利。

  6、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8、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检查。

  9、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生产设备、化学污染、用电等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2、乙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向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手续。

  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甲方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4、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可设兼职)。乙方指派专职安全人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8、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9、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

  11、乙方进厂施工,须经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12、乙方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1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4、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8、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用电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若施工过程中发生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数额。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工程款。

  5、乙方人员不经厂级安全教育,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5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用电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六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国家相关法律部门。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所在地。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拆除安全合同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于 承包给乙方拆除,具体内容如下:

  一、拆除工程内容:

  1、一幢房屋及地坪全部拆除。

  2、所有涉及工程拆除及其所拆除废旧建材以及废渣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3、房屋拆除并将所有废渣、地坪由乙方运走,其间环卫、运输等涉及拆除该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4、乙方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施工。

  二、施工安全:

  在乙方拆除施工时,乙方应保证乙方施工人员和出入施工场地人员安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场内,如因此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所有责任和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三、拆除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拆除房屋及废渣地坪处理费 元(大写: 元整)。在甲方按双方约定拆除清理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拆除时间和违约:

  双方约定拆除清理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天。给甲方,如推迟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200元计取,如乙方中途停工连续超过两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行处理。甲方不得无故擅自终止合同。

  本协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拆除安全合同9

  甲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 乙方:沈阳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因甲方临时彩钢房需要拆除,经甲乙双方协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一、 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做好拆除前的断水断电工作。

  3:设置警戒区域不准外来人员进入,预防事故发生。

  二、 乙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设置警戒区域,派专人看护、指挥。

  5:要制定拆除方案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6: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按次序拆除确保施工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各自承担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拆除安全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为了加强房屋拆除施工管理工作、规范拆除施工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除现场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拆迁安全协议。

  一、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乙方房屋拆除的地址以及具体的拆除范围,确保乙方在施工范围内安全拆除。2.向乙方提供拆除过程中有关设施、管道、通讯及电信、光缆等资料。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房屋拆除施工方案(技术、安全、文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文明防范措施,必须服从甲方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专职项目经理和安全施工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特种行业人员须持证上岗。3.进行人工拆除施工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作业,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在拆除过程中,严禁从上至下抛扔物件。

  4.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5.拆除建(构)诸物,应自上而下对称进行,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再拆除承重的部分。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另与之相关连的.其他部分采取临时加固稳定措施,防止发生坍塌。承重结构要等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重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6.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周围的道路、水电不断,排水不堵,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机械设备有乙方自行看管、保养,如发生机械设备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9.在遇到五级以上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10.在甲方监管和检查施工的工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后,通知乙方予以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施工。

  11.如果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乙方不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不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履行拆除施工合同或协议,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三、此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

  四、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拆除安全合同11

  拆房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拆房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实施统一拆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一、 拆房工程范围: 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 积为准,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 合同价格:

  确定拆除旧房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结算时拆除旧房面积按实际调整。

  三、 付款方式:

  区块内房屋拆除完毕,经结算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

  四、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期自拆迁户签约腾空后,一个月内完成。其中单家独院房屋在十五天内完成,公寓式房屋在三十天内完成。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2、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五、 拆房要求:

  1、 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坪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 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 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在市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

  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5、 乙方从事拆房工作的人员参加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单送管理单位效验备案。无保险者一律不得拆房。

  6、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7、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8、 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栏杆、楼梯和楼板、脚手架应与同层次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9、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周围道路沟管畅通,不准乱占马路和人行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瓦砾杂物不准散置马路,要每日清铲干净。

  10、 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1、 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行凶斗殴,不准聚众,不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全部责任。

  2、 甲方交付乙方单体建筑物(构筑物)被拆房屋钥匙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乙方三天内不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内不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000元外,并可另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需拆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拆除安全合同12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联系方式:

  甲方为了工程的顺利施工,将(共约平方米)的拆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将现状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并将所有的拆除物清理出场并运送出去,甲方所需物归于甲方并交接放好。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人民币,分次付清。进场施工首日付元,拆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传余款。

  二、拆除时间(总计天):年月日—年月日。

  三、拆除要求:

  1、乙方拆除工作必须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若没有达到,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对工程进行返工,直到达到甲方标准为止。

  2、按甲方现场人员的要求,按照甲方现场人员的监督进行拆除。

  3甲方要求乙方雇用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注意安全要求,并做好安全保护设施,对于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拆除的物品移走,并清理干净。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拆除期间所有涉及的室内手续由甲方办理,室外手续及相关事宜由乙方处理,城管方面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由于一方应办理或处理好的手续事宜未协调处理好导致另一方的损失,由有责任一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支票或转账。乙方凭合法正式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领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在拆除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导致甲方现场的供水、进排水、消防、空调、供气、排污等设施设备受到破坏或损失或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由乙方全部赔偿。

  2、乙方未在规定之日完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六、附加条件

  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一份,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拆除安全合同1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地点、名称和项目经理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经理: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场地平整、结实、道路畅通、装拆设备完好,零部件齐全。

  2、负责提供设备基础和附着装置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

  3、指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装拆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4、提供乙方在装拆过程中所需的气割和焊接设备。

  5、负责在装拆过程中所需的电源设施,夜间作业提供充足的照明。

  6、协助乙方做好机械设备装拆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装结束后参与安装验收。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级以上起重机械设备装拆装质复印件和企业装拆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有效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全部要装拆单位加盖法人章)。

  2、乙方负责编制规范的机械设备装拆方案(方案必须在装拆前三天报甲方审批),安装完毕后,负责组织验收,报市检测中心检测,待检测合格后将有关证件交甲方存管。

  3、乙方在装拆前负责对作业人员安全交底,指派专人在装拆现场负责安全工作。

  4、乙方在装拆过程中,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在装拆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安全质量,由乙方承担因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五条 设备装运拆的`付款方式:

  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国家统一完税发票,同时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供货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违约方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2、乙方按合同装拆要求进行装拆,保证装拆质量,按期完成装拆任务,每逾期一天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它:

  第八条 装拆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除安全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承接甲方的施工升降机(或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维修施工任务,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设备安全,根据合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经甲乙方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

  1.安全目标:

  1.1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1.2避免发生重伤,轻伤频率控制在年3‰以下。

  2.管理目标:

  2.1分包方与相关人员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率100%。

  2.2分包方的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合格率达到100%。

  2.3每月由分包方相关负责人对设备安全检查和反馈率达到100%。

  2.4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严重违章的有权要求乙方停工限期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充分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的严肃性。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工器具、设备和器材,对不符合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安全使用规定的设备和工器具有权禁止其使用。

  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且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有权对其停工。

  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其作业。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停止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办法:(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及不正确佩戴的处罚____元/人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处罚____元/人次。(2)违章使用严禁使用的工器具、设备处罚____元。(3)禁止偷盗塔吊、电梯安装相关设备及配件,如发生此类事件调查核实后,按照所偷盗设备、配件价格双倍赔偿,造成误工及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向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甲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应急救援预案,并做交底。

  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三)甲方的责任

  甲方负责审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安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方式的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环境与劳动条件。若施工现场需动火时,甲乙双方派专人监护。动土作业时,由甲方负责联系相关办理手续,并监督标明的地下管道、电缆等隐蔽工程的标高及走向,同时进行现场确认标识。

  甲方负责施工(安装、拆除、维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联系作业所在单位提供符合施工(安装、拆除、维修)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乙方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乙方进行安装时,应组织相关人员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并加盖安装单位公章。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乙方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三)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现场安全督察体系和网络,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人员未接受入厂安全教育,以及进入现场未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的,严禁进入现场作业。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塔吊以及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作业所在单位、甲方安全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根据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项目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与《安全措施》,经作业所在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器具。

  乙方进入现场作业的各种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及消防器材应自备。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区域作业。节假日、夜间和作业所在单位休息时间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经甲方和作业所在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作业所在单位的各种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休息期间不得乱窜。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厅门外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乙方在必须服从作业所在单位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乙方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使用的临时电缆中间不得有断头线,并要悬空以防破损漏电打火花。

  乙方在生产区域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严禁用铁器敲击现场设备和管线。

  乙方在生产区域施工(安装、拆除、维修)清理时,严禁乱堆乱放清理的废弃物和可燃物,保证作业现场的文明施工。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

  除了以上甲方“责任”中所明确的,甲方原因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以外。在本次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甲乙双方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涵盖以下方面:

  乙方承担未受有关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时限作业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乙方承担违反甲方或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违反安全规程、不按施工方案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动用作业所在单位设备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作业所在单位人员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不可抗力责任划分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战争、动乱)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甲乙双方人、财、物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

  七、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并签订本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拆除安全合同15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带。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弄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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