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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设计合同

时间:2024-07-19 08:41:32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绿化设计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绿化设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绿化设计合同

  绿化设计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

  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_______年_______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_______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_______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中期验收报告批准后,进入结算审计阶段。

  4、竣工验收:

  (1)_______年_______月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前_______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_______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_______天内,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_______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八、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审计结算,结算依据为《_______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_______版)》,不足子目部分参照《_______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_______版)》。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按合同价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

  (2)_______年_______月份中期验收合格后,结算审计完毕后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的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天内付清全部余款。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养护和保修

  绿化工程养护期、园林建筑和水电安装工程保修期均为一年,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

  养护保修期内,因乙方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须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园林建筑水电安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_______天内派人修理。

  养护保修期内,乙方不负责治安管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毁损、被盗、死亡和园林建筑水电设施毁损,乙方不负责任,但甲方要求乙方补种补栽和修复,乙方应按原样补种补栽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索赔。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乙方负责协调场区周边关系,如与周边其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绿化设计合同 篇2

  发包人:__

  设计人: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就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景观设计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项目概述项目位于,项目总占地㎡,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其中地面景观、园林、道路面积约为㎡。

  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增减):

  1.设计人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以下所有范围内提供景观规划及园林绿化设计的专业服务(可视具体工程情况增减或另行编制):

  A道路、车道、休闲小径、停车场及人行区之景观布局,修饰规划,铺装设计;

  B园林绿化设计、种植土壤及植物品种选择;

  C园景包括花盆、园景墙、围墙、梯阶、栏杆、小品和其它园景工程、室外之饰面坡度及排水概念设计;

  D水景、喷泉之设计;

  E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如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人在方案阶段提出对园林灯光的基本要求与构思,负责与发包人专门聘请的.灯光设计师配合协调设计。)以上工作成果提供蓝图套及电子版光盘一套。

  二、设计费与支付方式:

  1.发包人将支付设计人人民币___元(大写)作为设计费。

  2.该设计费已包括所有设计人员完成上述条款规定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发包人名称: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签字)

  设计人名称: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签字

  绿化设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设计周期:

  3.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

  项目规模:

  建设阶段:

  建设投资:估算投资万元

  设计内容:

  3.2设计范围:即万元,其余5%即万元在工程验收通过后支付。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6.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6.1.4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交通问题自行解决。

  6.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公园设计规范》及国家其他规定。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分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2.7乙方应在设计的每个阶段进行成本控制,最终设计成果如突破估算总投资额,应与甲方协商确认。

  6.2.8乙方为甲方设计的相关图纸、资料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若逾期支付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援建,甲方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或工期延误,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相应赔偿金。

  7.4由于设计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的角度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其他

  8.1甲方在施工前的交底及施工中发现问题时,乙方应立即赶赴甲方指定现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解决,设计变更应及时到位。

  8.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分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分数,乙方另收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8.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绿化设计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山西花花草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夏县禹王大道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园林景观设计。为明确甲乙双方责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的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夏县禹王大道改造工程绿化设计______

  2、项目地址:_运城市夏县禹王大道

  二、设计工作内容

  1、甲方提供的用地___禹王大道__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

  2、相关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

  3、相关设计阶段的图纸。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

  1、合同金额:本合同设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大写:拾贰万元)。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做为设计定金,定金小计(3.6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2)乙方完成设计任务,并向甲方提交图纸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做为图设计费,图设计费小计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

  (3)整个设计图纸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的'20%,小计2.4万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四、责任概况

  (1)如实、准确、详细、完备地提供设计所需的原始资料:

  (2)严格明确设计任务要求,并对每阶段完成工作予以签字确认,中途如有变更应签字确认:

  (3)严格依照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4)由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设计偏差、延误,其责任由甲方负担,并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如有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造成设计任务变更或取消,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解决。

  五、其它

  1、甲方维护乙方设计成果的所有权,不得将乙方设计方案或图纸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也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或图纸重复利用与其它项目。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待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并由甲方结清全部设计费后用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绿化设计合同 篇5

  项目名称:

  发包人:

  设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就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米易县第三小学校园工程景观设计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项目概述米易县第三小学校园景观设计项目位于米易县第三小学,项目总占地5700㎡,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其中地面景观、园林、道路面积约为3900㎡。

  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设计人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以下所有范围内提供景观规划及园林绿化设计的专业服务(可视具体工程情况增减或另行编制):

  A主次入口广场及入口标志设计;

  B红线内户外空间景观设计,同时为保证项目整体绿化效果,需考虑红线以外部分区域的绿化;

  C道路、车道、休闲小径、停车场及人行区之景观布局,修饰规划,铺装设计;

  D园林绿化设计、种植土壤及植物品种选择、自动灌溉系统及拟定灌溉之要求及准则;

  E园景包括花盆、园景墙、围墙、梯阶、栏杆、小品和其它园景工程、室外之饰面坡度及排水概念设计;

  F水景、喷泉之设计;

  G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如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人在方案阶段提出对园林灯光的基本要求与构思,负责与发包人专门聘请的灯光设计师配合协调设计。)

  H 提供上述设计的施工技术要求及设计图纸(含电子版文件);

  2.第二阶段:景观初步设计阶段

  A按照发包人同意之概念设计方案,设计人将进行扩初设计工作,该阶段将具体地阐释景观工程设计意向,供发包人及其它专业单位进行工程协调及统筹之用。

  B设计人提供景观设计相关图纸,详细地表达设计意向,特征及与现场之环境关系。

  C在初步设计发展进行的.阶段中,设计人将咨询和收集发包人及其它专业单位的意见。

  3.第三阶段:景观施工图设计阶段

  A设计人在此阶段前,提供需要土建结构及机电工程之所有调整要求给其它单位。

  B在其它单位的土建结构及机电工程设计完成后,由设计人根据其它单位建议统一绘制完整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

  C向咨询单位及其它专业单位提供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以便制作标书,作为招标之用。

  4.第四阶段:招标及定标阶段

  A 提供施工投标有关设计图纸的答疑。

  B根据发包人指示协助发包人分析每份投标资料并从专业角度提供意见。

  C与工程承包人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向发包人提供与设计相关的承包人所需的图纸及资料。

  D参与发包人评标工作。

  E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按项目需要与造价咨询单位及其它有关专业单位与投标者举行议标会议,并向发包人提供意见。

  5.第五阶段:景观施工督导配合阶段

  A根据施工图对设计材质,材料选择,工艺和完成情况的要求对进行中的工作实施阶段性的现场检查,并且向发包人汇报,以协助发包人确保工程按设计图纸标准、包质、包量完成。

  B审批景观工程承包商所递交之制配图纸、各工种综合图纸、材料及样板等,并向发包人提供意见及预留足够时间供发包人决定材料的选用。

  C在施工期间或施工招标期间发现材料采购不到,可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设计进行必要的调整,但设计的效果及质量应不亚于原设计效果。

  二、设计费与支付方式

  1.发包人将支付设计人人民币____元(大写)作为设计费。

  2.发包人以人民币或采用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须在每次申请付款时同时附上即期完税发票。

  3.该设计费已包括因履行本合同被征收之所有税项。

  4.设计费支付时间:在设计文档交付一周内一次性支付。

  三、违约责任(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增减)

  1.发包人、设计人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根据合同法有关委托合同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向设计人付款,每延误一日,设计人有权收取发包人本次付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因设计人原因不能如期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成果的,每延误一日,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收取本设计阶段付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四、纠纷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协商仍然不能解决时,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绿化设计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发包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提交的时间

  第四条设计阶段安排

  4.1第一阶段:概念设计汇报阶段

  4.1.1汇报内容涉及到:对项目的认知及分析、概念性方案设计说明、规划设计理念、结构分区、设计主题、概念设计平面、景观设计竖向分析。

  4.1.2此阶段工作周期

  4.2第二阶段:设计阶段

  确定整体概念设计思路基础上的细化设计。此阶段需要向发包方提交最终确定的景观规划设计成果图册二套。包含的内容:4.2.1总平面图;

  4.2.2总体竖向设计;

  4.2.3植物景观规划设计;

  4.2.4主要分区放大平面设计;

  4.2.5重要节点景观规划设计及效果图;

  4.2.6景观小品初步设计;

  4.2.7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

  4.2.8景观照明及绿化灌溉地上意向规划方案;

  4.2.9此阶段工作周期(自甲方确定概念性方案并按照合同付费起开始计算)

  4.3第三阶段:施工图制作阶段。此阶段需要提交施工图八份

  4.3.1景观设计总平面索引图;

  4.3.2总平面布置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 4.3.3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

  4.3.4分区平面布置图、定位图、放大平面图;

  4.3.5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 4.3.6各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 4.3.7施工图设计说明; 4.3.8景观设计工程概算;

  4.3.9此阶段工作周期工作日完成,(自甲方确定整体设计方案按照合同付费起开始计算)第五条设计范围及费用

  5.1本项目设计范围:

  5.2总规划面积约为合同设计单价费用/平米,合计总费用为万元(大写:第六条支付方式

  6.1第一次付费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方,即万元(大写:)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6.2第二次付费设计方的设计概念思路及主题汇报,得到发包方的认可,同意设计方进入下一阶段起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即万元(大写:);

  6.3第三次付费设计方提交初设设计文件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万元(大写:);

  6.4第四次付费设计方提交施工图文件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即;

  6.5第五次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发包方支付实际设计费总额剩余的5%给设计方,但此笔费用的最后支付时间不超过20xx年12月31日。

  第七条双方责任7.1发包方责任:

  7.1.1发包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方按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方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前期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7.1.3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7.1.4发包方应负责派赴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工作人员的交通费用、食宿及安全等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如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除解决上述要求的基本工作生活保障外,还要给予驻场技术专业人员住外日补贴。日补贴金额不得低于该专业技术人的日工资。双方也可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1.5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7.2设计方责任:

  7.2.1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

  7.2.2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7.2.3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7.2.4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八条双方约定,如遇下列因素,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8.1工程设计变更;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变化;

  8.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费用的增加;

  8.4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变更,双方应及时履行签证手续;并作为补充结算款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

  9.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

  9.4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规定外,发包方需要追加份数时,设计方根据市场价另收资料工本费。

  10.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3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10.4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两份,设计方两份。

  10.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工作周期自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订金起计算。

  10.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设计合同 篇7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

  发包人:______

  设计人: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包人:_____

  设计人: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设计阶段: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包括各单体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设计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提供现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完成时间

  序号

  资料集文件名称

  份数

  完成时间

  有关事宜

  1

  方案设计图

  8

  签订合同后15天

  同时提交该设计图电子版

  2

  施工图设计文件

  10

  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5天

  3

  工程概算书

  8

  施工图提交后5天

  第五条 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一般园林工程设计收费,按工程概算的4.5-6%,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复杂情况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取费,计(大写):,小写:。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费用设计人自理。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需向提供2-3个设计方案供发包人参考,待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进行设计。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三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参加涉及设计的相关会议及参加竣工验收。

  6.2.6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修改或相应调整等情况设计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务费。

  6.2.7在施工阶段设计人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以配合发包方对工程进行质量和进度的动态管理。在此期间因设计人技术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又未能通过其它渠道及时处理设计问题,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延、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方面的损失,由设计人赔付。

  6.2.8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9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加倍支付赔偿金。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8.1在各阶段设计人所提供的各种图纸,蓝图份数以邯郸市相关部门报建要求份数为准,应满足各报建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需要。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设计合同无预付款及订金。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设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伍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贰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绿化设计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武黄城际铁路绿化工程施工黄石三标段绿化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 承包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路桥九队 (以下称该公司)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该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该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与该公司未能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

  3、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所约定的信息以甲方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所有的提供信息之义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最终以甲方与该公司所签订施工合同内容为准。

  5、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致甲方与该公司未签订施工合同,则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无须向甲方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该公司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该公司签订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日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15060000.00元(壹仟壹佰零陆万)的 10 %,合计人民币150.6万元整(壹佰伍拾万陆仟元整),甲方与该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

  2、居间成功后,甲方与该公司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为居间报酬开始支付之时,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三阶段支付居间费用;第一阶段为甲方与该公司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的1%,合计人民币15.06万元(拾伍万零陆佰元整);第二阶段为甲方进场施工,该公司支付工程总金额一定比例的进场费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用的5%,合计人民币75.3万元(柒拾伍万叁千元整);第三阶段为该公司支付次月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用剩下的4%,合计人民币60.24万元(陆拾万贰千肆佰元整),至此居间费用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3、甲方应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居间费。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若完成居间活动,促成甲方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之日按阶段支付居间费。

  六、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履行完支付居间费用后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约定的收取居间费的权利转委托给他人实施,甲方以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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