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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装修合同

时间:2024-07-19 15:13:10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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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装修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软装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软装修合同

软装修合同1

  委托人: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项目名称:室内装修设计

  2.2设计内容:设计人依委托人所提供图纸及相关数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2.2.1基本设计方案;

  2.2.2平面施工图

  2.2.3立面施工图

  2.2.4剖面施工图

  2.2.5节点详图

  2.2.6空间效果图

  2.2.7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

  2.2.8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

  2.2.9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

  2.2.10室内建材建议及材料样板

  2.2.11洁具五金建议书

  2.2.12家具方案建议书

  2.2.13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

  第三条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设计人依设计进展情况陆续向委托人提供所有设计图纸的电子文件及蓝图肆套。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含食宿)

  5.2设计费支付进度

  5.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5.2.2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5.2.3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设计人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设计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元

  5.2.5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委托人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

  6.1.2委托人对委托设计项目、范围、条件做较大变更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

  6.1.3委托人应明确提出设计要求、及时答复设计人提出的问题及确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委托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及文件。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重大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并不得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无正当理由中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收取的设计费不再退回委托人。

  7.2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未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人。

  7.3设计人对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设计补救措施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交付设计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设计人后,设计人应于一周内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该阶段的设计费,此合同终止。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八条其他

  8.1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8.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即行终止。

  8.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软装修合同2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景,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境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经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贴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资料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资料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供给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能够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理解。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供给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理解: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一样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贴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贴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到达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资料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资料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供给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供给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不贴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职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资料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能够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光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光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景,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所以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资料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能够拒绝,但应当供给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光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光。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能够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理解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光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职责。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职责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邮编:____邮编: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软装修合同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软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共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项目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共_____平方米。

  1.4工程期限:共需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收到定金和首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服务范围

  2.1软装饰方案设计:家具、布艺、窗帘、艺术品、插花、挂件、摆件、灯饰等。

  2.2软装配饰等产品供应及现场摆放。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合同价款中含购买家具配饰产品的费用,具体的家具配饰产品清单见合同附件,清单中的图片为设计建议图片,非实际的图片,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现场摆放位置和数量可能会调整,最后以实际现场摆放成果为准进行结算。

  3.2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在甲方确定认可乙方的设计方案并签署正式合同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_元,其中元作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剩余_____________元作为合同首付款。

  第二阶段:在乙方开始交付产品10日之前,即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元的60%,即,元作为进度款。

  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_____________元作为尾款。

  3.3乙方的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上述账户之中,即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样板房的装修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

  4.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4.3在乙方摆场开工前__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不影响施工。

  4.4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水电费用。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样板间的,协助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乙方为甲方承接的项目提供整体软装配饰工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方案实施。

  5.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方案,完成售后服务。

  5.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进行软装配饰产品的生产及现场的摆场。

  5.4乙方负责安排现场的卸货与摆场搬运,并做好现场的安装工作(灯具、挂件等)。

  5.4乙方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按期竣工。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方案如需变更,双方必须书面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工期

  7.1工程工期共计天,从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和首付款之日起计算,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做相应的顺延。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延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因前述事项造成项目工期延误达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因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次日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8.2乙方对提供软装配饰等产品提供自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的免费保修,终生有偿维护,如系人为损害的,乙方只是提供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及首付款;乙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9.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的,每延期支付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9.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并向甲方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工程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9.4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10.1甲方确认验收前,对于样板房内的软装配饰等产品提出更换建议,乙方应于配合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

  第十一条其他

  11.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11.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完成方案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500元的赶工费。

  11.3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故意破坏、资方停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超过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发生时,甲方决定终止合同,甲方需按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相应的报酬,乙方须向甲方交付所有设计方案文件资料。

  11.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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